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4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廖婉汝 李德維 羅明才 陳椒華 邱臣遠 蘇巧慧 羅美玲 葉毓蘭 李貴敏 洪孟楷 邱顯智 高虹安 邱議瑩 陳亭妃 黃世杰 沈發惠 張宏陸 李昆澤 賴惠員 趙正宇 鍾佳濱 吳斯懷 林思銘 楊瓊瓔 陳素月 林德福 費鴻泰 蘇治芬 賴瑞隆 郭國文 余 天 高金素梅 蔡壁如 林俊憲 莊競程 許智傑 張其祿 何欣純 謝衣 鄭天財Sra Kacaw 湯蕙禎 林文瑞 翁重鈞 陳歐珀 高嘉瑜 吳玉琴 曾銘宗 吳怡玎 吳秉叡 鄭正鈐 林楚茵 鄭運鵬 鄭麗文 莊瑞雄 蔣萬安 魯明哲 林淑芬 吳思瑤 賴品妤 林奕華 黃秀芳 王美惠 陳 瑩 邱泰源 賴香伶 林為洲 王婉諭 劉世芳 徐志榮 孔文吉 范 雲 吳琪銘 張廖萬堅 劉櫂豪 張育美 黃國書 劉建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賴士葆 許淑華 江永昌

       委員出席80人

請假委員 陳超明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公務預算處      處長      張惟明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交通部         部長      林佳龍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陳駿季

      會計室        主任      許永議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陳時中

      會計處        處長      張育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署長      張子敬

      會計室        主任      許一娟

      文化部         部長      李永得

      主計處        處長      劉明津

      科技部         部長      吳政忠

      主計處        處長      黃永傳

                 副處長     吳鈞富

      海洋委員會       主任委員    李仲威

      海巡署        副署長     許靜芝

      國家海洋研究院    院長      邱永芳

      海洋資源處      處長      王茂城

      主計處        處長      徐守國

主  席 林召集委員德福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 科 員 高珮玲

     科 員 謝禎鴻 科 員 沈克彬 辦事員 簡廷育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處理第6款至第14款之預算案)。

決議:

壹、審查結果:

一、歲出預算部分

第6款 經濟部主管

第1項 經濟部原列77億5,682萬5千元(110年度43億9,220萬4千元、111年度33億6,462萬1千元),減列第2目「數位建設」22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7億5,457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技術處編列第1目「綠能建設」5億9,000萬元及第2目「數位建設」編列「獎補助費」63億8,625萬元,其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編列1億2,400萬元、「AI晶片異質整合模組前瞻製造平台計畫」編列7億5,000萬元、「智慧顯示前瞻系統開發驗證計畫」編列15億8,000萬元、「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編列3億0,200萬元、「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編列23億元、「半導體技術與國際設備大廠在台供應鏈深化計畫」編列8億3,025萬元、「5G基礎公共建設」編列1億8,000萬元、「推廣數位公益服務編列」3億2,000萬元,合計69億7,625萬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指出,除「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屬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2期延續計畫外,其餘均為本期新增計畫,且大部分計畫執行期間均超逾111年底,然卻未依預算法規定,列明全部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預算書內容偏屬簡略,應補列相關資訊,以利預算審議。另前述預算均為獎補助費,補助對象以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及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為大宗,共計補助46億0,400萬元,占獎補助費總額之66 %,惟近年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研發成果之加值應用及衍生利益仍有改善空間,應加強後續受補助計畫之執行監督及研發成果落實運用,爰針對第1目「綠能建設」預算編列5億9,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邱臣遠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賴士葆

葉毓蘭 高虹安 鄭天財 林思銘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吳怡玎

(二)依據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技術處於第2目「數位建設」中除「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1億2,400萬元,係屬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2期延續計畫外,其餘均為本期新增計畫,大部分計畫執行期間均超逾111年底,如:「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計畫」、「AI晶片異質整合模組前瞻製造平台計畫」及「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計畫」,全程期限均為110年1月至114年8月、「5G資安防護系統開發計畫」全程期限為110年1月至113年12月等;且按經濟部提供資料顯示,各該計畫預估以後年度經費需求(112至114年度)共計92億2,875萬元,惟第3期特別預算案對於跨年期計畫,並未參照上開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預算之編列規定,列明全部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預算書內容偏屬簡略,應請補列相關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經濟部技術處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數位建設」中編列「獎補助費」63億8,625萬元,允宜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列明各項子計畫期程、經費總額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並宜加強受補助財團法人及企業之後續執行監督及研發成果落實,俾充分運用資源發揮計畫綜效,爰針對經濟部第2目「數位建設」68億7,776萬5千元,凍結1億元,俟經濟部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賴士葆

葉毓蘭 高虹安 鄭天財 林思銘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吳怡玎

(三)200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發表「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報告,五大重要投資領域,包括:提升各新舊建築物能源使用效率、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力、地熱能、生質能等)、永續交通運輸環境(包括氫能汽車、高速鐵路、快速捷運系統等)、全球性生態構成(包括潔淨水、森林、土壤等)基礎環境、永續農業(包括有機農產品)領域之投資。

惟以全球綠色新政之五大重要投資領域,檢視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除了綠能建設外,明顯欠缺建築節能方面之投資,連本次增加最多之城鄉類別,也欠缺節能之設計或結合綠能設置,甚至可能衝擊到生態構成基礎環境、永續農業其他綠色新政領域之投資,爰建請經濟部依權責將建築節能投資納入推動重點。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邱臣遠 張其祿

(四)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於第4目「城鄉建設」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項下之「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公有零售市場」編列預算2億8,000萬元,主要係為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能力初評、詳評、補強、拆除重建等經費。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指出,經濟部推動辦理地方公有零售市場補強重建計畫,前2期特別預算迄109年7月底累計執行率未達三成,預算執行未如預期;第1期特別預算已於107年底屆期,仍有33件補強或拆除重建工程尚未完成,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作業均待檢討加強。為維民眾之安全,允宜賡續研謀強化對地方政府執行單位實地督導訪視並協調解決困難等輔導措施,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利本計畫之推動。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楊瓊瓔 孔文吉 李德維 溫玉霞 張育美 吳斯懷 葉毓蘭 邱臣遠 高虹安 

連署人:張其祿 蔡壁如 

(五)鑑於人才是促進國家經濟、帶動產業發展的最重要基礎,面對全球競爭以及知識經濟的時代,世界各國都相當關心專業人才之招攬及培育。根據108年國家發展委員會之「109至111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調查報告,26項重點產業欠缺人才之職業高達140種,以IC產業為例,最欠缺之領域為系統類、其次為工程類,而該調查報告亦顯示,欠缺人才之主要原因為「人才供給不足」,占43.8%。顯見我國重點產業人才數量嚴重不足,經濟部應主動會同相關部會,儘速研議如何增加我國重點產業人才之質與量,以強化我國重點產業之競爭力。爰建請經濟部主動召集國家發展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儘速研議如何增加重點產業人才之質與量,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六)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綠能建設」78億元預算中,仍以建設科學城的39億元為主,綠能技術與建設25億元次之,餘為綠能標準驗證、科技技術研發及地熱探查約14億元。而地面型太陽光電建設,目前才裝置1GW,就產生破壞濕地和生態、農地破碎化等使用的衝突,未來在114年之前要裝置14GW,衝突可能會更多。考量經濟部目前雖正在設立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但該機制有其侷限,有關國家總體能源需求量、環境承載力、再生能源可設置總量、各縣市區域可分配量、各區域生態補償、衝擊研究等,仍需要上位政策整體規劃評估與滾動檢討,相關綠能建設應加入「整合資源規劃(Integrated Resource Planning, IRP)」項目,來協助光電潛力案場盤點,讓光電在對的地方、用對的方式加速發展。美國加州就已透過盤點能源供需所需的各種條件,如能源設施、生態土地與社會環境特性、市場條件等,在2年內就評估出可確保符合成本效益的能源投資路徑圖。為逐步實現永續發展之願景,爰要求經濟部參考國際作法,進行IRP的土地資源盤整。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邱臣遠 張其祿

(七)為推廣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學界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惟按經濟部提供資料,近4(105至108)年度整體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收入占研發經費投入金額之平均比率(以下簡稱研發成果收入比)為11.43%,尚有法人低於整體法人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數,凸顯法人之科技研發成果加值應用及衍生利益仍有改善空間。

105至108年度平均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比表

單位:百萬元

法人名稱

4年平均研發成果收入數(收入/預算比)

法人名稱

4年平均研發成果收入數(收入/預算比)

工研院

934.5(10.87%)

紡織所

82.0(20.38%)

中科院

74.3(14.71%)

鞋技中心

2.5(10.29%)

資策會

137.4(10.40%)

塑膠中心

7.5(20.10%)

金屬中心

121.0(13.37%)

印刷中心

1.9(13.31%)

車輛中心

27.5(16.30%)

生技中心

36.1(5.33%)

船舶中心

8.4(13.87%)

食品所

54.4(21.48%)

自行車中心

7.1(15.85%)

藥技中心

5.3(6.58%)

石資中心

6.6(8.91%)

農科院

-

精機中心

16.3(16.37%)

核能所

7.3(18.61%)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

  綜上,為提升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效益,促進我國產業升級轉型,經濟部允宜加強後續受補助計畫之執行監督及研發成果落實運用,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宜瑾 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八)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於「數位建設」中編列「推廣數位公益服務」3億2,000萬元,用以辦理文化科技5G創新垂直應用場域建構與營運–5G場域專網建置與展演應用服務整合計畫,其中部分經費如為建置5G場域而有採購資通訊軟硬體設備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以達政府帶動產業升級之效果,且不得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再者,立法院於第9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儘速公開此清單。爰此,要求經濟部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且於行政院公開前開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前,不得採購中國生產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陳椒華 邱顯智

(九)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於「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安全」編列預算250億元,係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所需經費,包括經濟部加速辦理地方政府轄管河川、排水及海岸防護之防洪綜合治理工程164 億5,000 萬元。經查,台南七股溪工業、畜產與家庭污水長年排入生態豐富之七股濕地,地方政府雖宣示整治,然多年仍未見改善,爰要求經濟部儘速邀請地方政府制定七股溪之污水整治方案,以保護七股潟湖之漁業、旅遊、生態資源。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十)為增加防洪標準、減少複合型災害之擴大,改善淹水面積及增加保護人口,新北市政府欲向經濟部提列申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觀音坑溪排水幹線暨北勢坑溪排水改善工程」。該工程計畫包括觀音坑溪(出口至獅子橋(0K+302))防洪牆加高EL.9.6m,長度302m與二重疏洪道銜;左岸分別興建1.2 m*1.2m之暗渠、加大側溝為1.0m*1.0m之U型溝,並於匯流處增設一集水井並配置2座1.2cms抽水機;獅子橋(0K+302)至忠義橋(1K+042)加高EL.9.6m,長度1,480m;右岸低地增建1m*1m 支箱涵蒐集低地洪水量導入雨水下水道,並於匯流處增設一集水井並配置2座0.5cms 抽水機;獅子橋、集成橋與天乙橋出入口設置陸閘,陸閘高度EL9.6m。本計畫預計保護人口2萬4,975人,改善淹水面積1,452.68公頃。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研議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觀音坑溪排水幹線暨北勢坑溪排水改善工程,以保護五股地區民眾免於水患之苦。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第2項 工業局原列96億4,383萬元(110年度56億8,908萬元、111年度39億5,475萬元),減列第2目「數位建設」27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6億4,108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工業局於第2目「數位建設」第4節「數位人才淬煉」項下「AI智慧應用暨人才焠煉推動計畫」中「AI智慧應用暨人才焠煉推動計畫」編列5億8,000萬元。原為促成產業聯盟投入發展AI應用實地驗證並導入應用服務,引導業者投資AI研發及提升產值。

  根據Ocean TomoTomo在2020年中所公布的統計及預測研究結果,美國標準普爾500(S&P500)業者的市值中,無形資產的比重已經從1975年的17%,提升到2015年的84%,並預測在2020年將可能來到90%,可見得無形資產在全球企業競爭上已非常重要。同時,以美國USPTO專利為比較基礎,台灣包含所有專利數、發明型專利數、設計專利數及每百萬人發明型專利數2019至2020年間皆退步。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經費應用於積極提高國家競爭度,政府政策更應正視國際趨勢,並於政策上重點加強。因此,經濟部工業局之「AI智慧應用暨人才焠煉推動計畫」應加強相關之無形資產配套,包括廠商遞件時審核實證技術之無形資產潛力及實證後無形資產之布局。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工業局針對前述計畫中無形資產之相關審核及後續產業布局策略進行規劃,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二)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工業局於「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編列41億4,200萬元以因應國土計畫法施行增設適地性產業用地及產業在地化、城鄉發展需求,透過開發及管理在地型產業園區,以有效提供產業發展空間,達到產業升級轉型目標。其中3億1,800萬元業務費為清查並提供全國閒置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丁種建築用地資訊等所需經費。

  查為因應工業土地缺地及炒作問題,立法院於106年11月3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管開發設置產業園區之閒置土地,符合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閒置土地認定基準者,得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於2年期限內依法完成建築使用。未完成建築使用者,主管機關得處閒置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百分之十以下之罰鍰,要求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未遵期提出改善計畫者,得作公開強制拍賣處分。

  惟目前經濟部僅公布該部轄管工業區閒置土地暨清冊,面積僅占全國工業區面積52%,不利外界監督。爰請經濟部工業局清查並提供全國閒置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丁種建築用地資訊,彙整公布全國閒置土地資訊。

提案人:陳椒華 張其祿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工業局於「綠能建設」項下「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編列1億5,500萬元,包含推動技術輔導團經費3,810萬9千元及建構銲接技術訓練與檢測驗證中心經費1億1,689萬1千元。鑑於我國預計於114年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合計達6.9GW(陸域1.2GW,離岸5.7GW),而推動離岸風電零組件國產化中,水下基礎之銲接技術難度高且培訓費用高,且業界因訂單來源不穩定未提前部署所需人力,造成高階銲接技術人員供需不平衡之現象,影響產線整體稼動率。爰此,「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建置水下基礎高階技術人員訓練中心,培訓技術人員,為達資源有效利用,建議經濟部工業局與相關訓練機構相鏈結,銲接品質檢測驗證服務宜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擬訂之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規則,以確保驗證服務之品質,並請針對上述問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劉建國 陳明文

(四)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工業局於「數位建設」項下編列「基礎環境建設」2,442萬元,用以辦理「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經濟部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產業減免稅捐服務雲計畫」,其中部分經費如有採購資通訊軟硬體設備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以達政府帶動產業升級之效果,且不得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再者,立法院於第9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儘速公開此清單。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於發展雲端服務採購設備時,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且於行政院公開前開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前,不得採購中國生產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陳椒華 邱顯智

(五)工具機為台灣重要產業,且出口外國極具競爭優勢,然台灣工具機業歷經美中貿易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以及台幣升值等重大挑戰,亟需政府伸以援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積極建構產線智慧系統升級外,亦應積極面對工具機產業困境,協助台灣工具機穩定參與對外之供應鏈,以扶植台灣工具機產業成為第二座護國神山。台灣工具機產業在硬體上有其優勢,但軟體上仍仰賴進口,經濟部工業局相關計畫應將軟體研發之鼓勵納入考量,以扶持台灣工具機軟體自主之能力。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賴品妤 何欣純

(六)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工業局於「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編列6億0,966萬元(業務費5億1,966萬元及獎補助費9,000萬元),辦理「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養成及人才培育交流平台推動計畫」。此計畫係因應我國產業數位轉型需要,培養我國產業所需中高階經營、數位及特殊專業人才,連結產學研各界能量,以人才培訓、產學合作培育、國際交流、能力鑑定連結學校教育等多元方式,彌平我國數位人才缺口,加速我國產業數位轉型。然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彙集之重點產業人供需調查及推估調查結果,26項重點產業欠缺人才職業高達140種,顯示我國重點產業專業人才不足之窘境。爰此,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養成計畫,應關注重點產業專業人才不足之職能培育,以滿足產業專業人才之需求,爰請經濟部工業局於2個月內提出精進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劉建國 陳明文

(七)經濟部工業局執行「文化科技5G創新垂直應用場域建購及營運」項下地方文化特色整合5G應用及與落地計畫,應用相關資源協助本國之內容產業。爰請經濟部工業局透過與我國動畫、特效、影視、VR、AR、策展等具專門技術之業者合作,在呈現地方文化特色之同時,亦達成扶植本國內容產業、壯大我國文化實力之效果。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賴品妤

(八)有鑑於非工業局主管之工業區管理多缺乏污水處理場等公共設施,據經濟部工業局提供資料,全台203個工業區,當中131個工業區未設置污水廠,恐有土水污染問題之虞。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在提供平價產業用地規劃設置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或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的補助時,受補助新設園區均須設置污水處理廠,並完成納管,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得逕自排放至水體,始得接受補助;舊設園區亦應會同相關單位進行污染改善,以符合環保法規。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九)有鑑於非經濟部工業局主管之工業區管理相對鬆散,民間自行群聚的工業聚落,更加缺乏管理,如近日台南學甲爐碴案在工業用地填埋,土方遭開挖變賣再改填事業廢棄物的案例,影響土壤和地下水質等土地環境安全。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於「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在提供平價產業用地規劃設置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或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的補助時,應納入土地安全要求,確定園區廠址未遭違法填埋廢棄物,土壤、地下水未受污染,始得接受補助。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十)近年發生學甲爐碴、旗山爐碴非法掩埋案,嚴重汙染農地,引起社會譁然。104年台南市學甲區曾爆出農地被非法掩埋爐渣,甚至有上萬斤的爐碴米差點流入市面,引發食安危機。而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的「爐碴掩埋農地」爭議,延燒至今尚未解決。從103年開始每年夏天只要遇上連續降雨或瞬間驟雨,爐碴回填區的土壤水分過度飽和,就會溢出乳黃色污水流到隔壁農田。現國內電弧爐煉鋼廠,惟相關爐碴或產品產出情形及流向申報、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產品中間及最終使用情形、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皆無公開。為避免爐碴及相關再生粒料遭非法掩埋、污染農地、魚塭,有效監督爐碴及相關再生粒料流向,並落實資訊公開,請經濟部工業局於3個月內參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開再生粒料網頁,於網頁上公開國內電弧爐煉鋼廠爐碴產出情形及流向申報、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產品最終使用情形(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粒料使用之工程名稱、單位、地點、使用用途、使用重量),並於資訊公開後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第3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8億7,474萬8千元(110年度4億2,790萬元、111年度4億4,684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數位建設」項下編列「基礎環境建設」1,474萬8千元,用以辦理「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經濟部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其中部分經費如有採購資通訊軟硬體設備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以達政府帶動產業升級之效果,且不得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再者,立法院於第9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儘速公開此清單。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發展雲端服務採購設備時,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且於行政院公開前開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前,不得採購中國生產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邱顯智 陳椒華

第4項 智慧財產局3,741萬7千元(110年度1,527萬6千元、111年度2,214萬1千元),照列。

第5項 水利署及所屬403億2,200萬元(110年度200億8,955萬元、111年度202億3,245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有鑑於許多河川水泥化嚴重,影響水域生態環境,建請相關排水、防洪治理工程應先辦理生態檢核和生態保育措施聽證,以確保河域環境能維護生態保育功能、且不過度水泥化。爰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河川、排水及海岸防護之水域環境營造工程之第1目「水環境建設」第3節「水與環境」編列20億元,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經濟部確實辦理各工程生態檢核、生態保育措施及民眾參與,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洪申翰 楊瓊瓔 孔文吉 李德維 溫玉霞 張育美 鄭正鈐 吳斯懷 葉毓蘭 謝衣鳯 翁重鈞 邱臣遠 張其祿 伍麗華 黃世杰 蔡易餘 賴品妤 吳玉琴 邱泰源 曾銘宗 林德福 王婉諭 邱顯智 

連署人:范 雲 高虹安 蔡壁如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於「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項下編列218億7,200萬元經費,推動包括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等16項工程計畫。根據經濟部「水與發展」計畫8年總目標,為增加常態每日供水量100萬噸,亦即每年僅增加3.65億噸的供水量。另根據政府再生水規劃,預計到120年,連同工業用戶自行回收的再生水,台灣每天能產出120萬噸再生水,相當於一年4.38億噸。再加計經濟部水利署興建台南與新竹海水淡化廠計畫,每日產量為30萬噸,合計每年增加供水1.09億噸,以上3項水資源開發,合計可以增加9.12億噸供水資源。

  惟根據統計台灣18座主要水庫中,有6座淤積了三分之一的砂,蓄水量約少20億噸。另據前內政部部長、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李鴻源估算,10年後台灣每年可用水資源仍將持續減少。若再加計台商回台投資及其他工業投資所需新增用水,臺灣水資源供水將捉襟見肘,水資源開發迫在眉睫。惟目前經濟部水資源開發總盤點,仍無法滿足上開水源缺口,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水資源開發總盤點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水利署於「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編列4項新興水資源工程建設或改良計畫,計畫總經費224億0,600萬元,本期所需經費39億7,880萬元。101至107年度間我國年總用水量情形,104及105年度總用水量雖較以前年度減少,然主要為農業用水下降,生活用水及工業用水未見明顯縮減。又自104年度起工業用水呈逐年增加之趨勢,108年度我國自來水每人每日用水量已達284公升,逐年攀升,與經濟部所訂節約目標120年度人均用水降低至每日240公升,仍具相當差距。另據108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計報告之審核意見:「產業穩定供水策略行動方案擬訂多元改善措施,協助解決產業缺水問題,惟主要水庫淤積嚴重、相關水資源建設進度未如預期,或產業節水成效仍待提升,亟待檢討改善。」爰此,因應極端氣候導致水資源供應不穩定之狀況,建議檢討強化我國產業用水效率及民生節約用水措施,並考量我國水資源供需情形,滾動檢討各項水資源工程之成本效益及優先順序,以達政府資源之有效合理運用,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全國水資源用水情形及精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劉建國 陳明文

(四)根據107年12月「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核定本中第14頁表6-1顯示,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修改後增加常態供水:0.3萬CMD,備援供水:33萬CMD,比例為1:110。然核定本中卻無提及開發後主要作為備援供水,而非常態供水使用之原因。

  據報載表示伏流水工程施工常遇地方反對,常見爭議點如「輻射井」名稱造成民眾恐慌、民眾擔憂是否會造成地層下陷、農民擔憂是否會造成農地用水水源減少等疑慮。事後有關主管機關多會針對相關問題向民眾解釋,無論是詳述名稱意義只是就取水型態取名與輻射無關、列舉國外經驗及承諾施作後將會持續水井監測,每日公布抽水量、水位等數據。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應針對民眾擔憂之相關問題研究,以降低民眾對伏流水工程之疑慮,並訂定常態、備援供水的標準及說明考量原因,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五)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水利署於「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計畫總經費編列218億7,200萬元,其中「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編列3億0,500萬元,作為辦理地下水智慧監測技術、自來水智慧型水網推廣、雨水貯留系統建設及產業用水輔導節水等工作所需經費。

  依據水利法第54條之3第1項規定,用水量達一定規模或增加計畫用水量者,均有提出用水計畫或修正用水計畫之義務;而此之用水量標準,依據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為每日300立方公尺。惟同條第5項規定,105年5月6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之開發單位或用水人,實際用水量達一定規模,且未提出用水計畫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開發單位或用水人限期提出用水計畫;而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第22條所定之標準,為每日3,000立方公尺以上。致105年5月6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之開發單位或用水人每日用水量達300立方公尺惟未達3,000立方公尺者,並無提出用水計畫之義務。除使新舊開發單位或用水人間有不公平競爭之虞,亦使主管機關難以藉由用水計畫之核定及管理,促使用水節水。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執行本項預算時,對每日用水量已達300立方公尺惟尚未提出用水計畫之開發單位或用水人,亦應予輔導節水,並應於每預算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就採取之輔導措施及節水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連署人:王婉諭 陳椒華

(六)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於「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環境」編列20億元,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之水岸環境結合水質改善與打造樂活水岸風貌等所需經費。鑑於新北市二重疏洪道生物多樣性環境,以及蘆洲至八里沿岸為觀賞匯流口河畔風光熱點場域。為建構既有河濱地景與整體改善周邊高灘地水岸空間,打造親水、保水、創意水都,建請中央政府研議補助新北市政府辦理「二重疏洪道出口堰親水環境再造計畫」、「淡水河五股至八里沿岸水環境改善計畫」,以營造國際級河岸景觀廊道。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七)二重出口堰位於國家重要濕地「五股濕地」範圍內,蒐集五股濕地既有生態、環境及生物棲息地等相關資料,辦理生態及環境檢核,統整生物棲地生態結構,是做為水環境再造未來生態保育與經營管理上之重要的基礎。據查新北市政府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辦理「二重疏洪道出口堰生態調查計畫」,計畫辦理出口堰(含五股濕地)周邊生態調查,建立生態資料庫。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研議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二重疏洪道出口堰生態調查計畫」,以完善國家重要濕地「五股濕地」之生態資料庫。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八)查我國許多河川環境皆有過度人工化之狀況,河川不但失去自然風貌,並有礙河川棲地系統之完整,亟需轉型改變治理觀念。據查新北市政府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辦理「110至113年生態檢核工作」,計畫辦理生態檢核工作,在確保設施安全的原則下,於規劃設計及施工時兼顧生態保育,加強生態檢核工作,減少對環境衝擊,防止環境資源失衡發展的情事發生,並善加珍惜與保護地方環境,以落實國土保育及永續家園的理念。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研議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110至113年生態檢核工作」,以達河川多樣性棲地之完整。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九)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於「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發展」編列1億6,0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鑑於新北市五股區尚有未接用自來水地區,為提升五股區接用自來水戶數與提升用水安全與品質,減少傳染病及預防因水質污染造成之疾病發生或蔓延,並消除影響健康之死角,建請中央政府研議補助新北市政府辦理五股區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以提升民眾健康水準。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第6項 中小企業處原列26億5,568萬元(110年度13億0,134萬元、111年度13億5,434萬元),減列第1目「數位建設」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億4,568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3項:

(1)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第2目「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項下之「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編列預算1億4,608萬元,係為培育接班人數位轉型能力、輔導產業數位轉型、多元模式培育數位轉型人才等所需經費。然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資料提供,該單位執行企業二代(接班人)相關內容及經費預算,109年共執行2計畫(辦理傳承培訓班、推動二代社群共學團)共480萬元、110年預計執行2計畫(辦理傳承培訓班、推動二代社群共學團)共680萬元,其中200萬元來源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400萬元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之「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計畫」。

鑑於中小企業永續經營除數位轉型能力提升外,亦須結合產業實務面落實推動。爰凍結該項預算730萬元,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前述傳承培訓班及其共學團之完整檢討報告,並針對新加坡產業轉型政策Industry Transformation Map之推動模式進行分析研究,同時針對本計畫每年之成果設計考核,以確保轉型人才之培育及系統之導入有實際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俟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針對前述需求進行規劃,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第1目「數位建設」第2節「產業數位轉型」項下之「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為推動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統籌擬定整體戰略規劃,綜整、協調跨部會與產官學資源,推動即時性、跨領域之任務型議題,以落實整體中小企業數位轉型目標。「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110及111年度合計編列15億元,期達到推動1萬2,800家次中小企業數位升級,提升數位程度1級;以及促進轉型知識外溢擴散800家等效益。

惟依108年中小企業白皮書報告,107年我國中小企業家數146萬6,209家,占全體企業97.64%,且六至七成中小企業數位化程度為基本電腦軟體應用,僅13%中小企業擬啟動數位轉型計畫。雖上開「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預計推動1萬2,800家次中小企業,惟相較全國中小企業逾146萬家之規模實屬有限;且中小企業產業別眾多,爰建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宜審慎規劃適用之產業、議題及對象,才能充分發揮計畫成效,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 翁重鈞

(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第3目「城鄉建設」第1節「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編列預算6億8,460萬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於「其他經濟服務支出」編列共計7億4,460萬元,係屬辦理優化商圈經營模式與環境、協助城鄉企業創新轉型、推動城鄉品牌示範輔導等。然該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率僅34.41%,影響預算執行。爰此,鑑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行情況不佳,應檢討強化執行進度之控管,以發揮預算成效,故針對項下「其他經濟服務支出-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預算,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李德維 溫玉霞張育美 鄭正鈐 吳斯懷 葉毓蘭

第7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3億4,120萬元(110年度1億7,360萬元、111年度1億6,76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城鄉建設」項下「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編列3億0,600萬元。此計畫截至109年7月底預算分配數6,158萬6千元,實現數4,926萬9千元(執行率80%)。根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說明,該計畫統包工程屬結構工程施工而需大量勞力,雖透過獎勵積極招募本國勞工,惟國內大量大型工程陸續施工,招募有限,爰向勞動部申請核准招募外籍移工49人。受疫情影響,外籍移工招募未如預期,計畫期程恐有延宕之虞,且考量此計畫預計進行楠梓園區創新產業大樓興建工程及屏東加工區擴區,亦恐面臨勞工招募不易問題,應預擬政策因應。另加工出口區擴區需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溝通協商,用地取得雖規劃優先與國營事業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發,若無法順利取得用地使用權,將延宕時程或另覓用地,宜妥為規劃。爰此,就「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可能面臨勞力短缺應預擬對策、加工出口區擴區涉及土地使用權部分須審慎規劃,以利計畫推動,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會同勞動部於2個月內提出精進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劉建國 陳明文

第8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1億4,500萬元(110年度7,500萬元、111年度7,0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綠能建設」項下,編列「加強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計畫之目的,係為探勘花蓮縣瑞穗至紅葉地區、臺東縣金崙至金峰地區等兩處地熱資源,惟此二區域為行政院所核定之原住民族地區,且位於原住民部落及周邊,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行使部落諮商同意權。計畫內文中亦提及「本案以建置區域地熱資源角度切入,未涉及開發,探勘結果為中性的了解我國地熱潛能,後續開發建議由地方經營或考量。」企圖規避諮商同意權之行使,然若後續之開發遭部落否決,則先前之探勘作業豈非白費﹖爰此,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綠能建設-前瞻技術驗證及健全綠色金融機制」項下之「加強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建立公開資訊平台,加入前述二處之周邊相關部落溝通說明與行使諮商同意權之進度資訊,供立法院及各界檢視。後續若有鑽井等破壞地貌之探勘行為,亦應諮商取得周邊部落同意。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第1目「綠能建設」第1節「前瞻技術驗證及健全綠色金融機制」編列1億4,500萬元,近日傳出地熱業者於花蓮紅葉鑽探地熱,因24小時的低頻噪音與震動,嚴重影響居民生活,更因未徵得部落同意引發反彈。顯示相關地熱鑽探可能衝擊社區生活,卻未有充足配套之社會影響評估、取得同意及減緩影響之機制,有待建立。要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執行探勘時,應注意地熱資源探查對周遭社區部落之影響,並預為說明溝通取得同意;就該預算建置之花東地熱潛能區資訊公開平台,亦應蒐集呈現潛能區周遭社區部落對地熱開發之意向,以落實社會影響評估、社區知情同意之意旨,並公開花東地區地熱資源探勘蒐集社區意見之內容及進度,以供立法院及各界檢視。

提案人:范 雲 賴品妤 吳思瑤 洪申翰

第9項 能源局8億2,411萬2千元(110年度4億2,451萬2千元、111年度3億9,96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應考量安全風險,避免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並應掌握辦理時效,以契合穩定供電需求目標。為因應未來大量再生能源併網之電力系統穩定運轉,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爰投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併網點進行電力輸出平滑化穩定電力系統,預估總經費68.85億元,其中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負擔14.49億元,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編列3億8,700萬元辦理,其餘經費則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依計畫書草案,該計畫預定廠址主要為既有變電所及光電站,儲能電池設備屬發電廠或變電所附屬設備,鑑於國際儲能電池事故案例,爰須考量安全風險。另目前退役電池之應用未發展出成熟技術規範,亦須關注相關法規及產業界對回收應用技術之發展,避免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綜上,建請經濟部能源局辦理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時,應考量安全風險,避免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並應掌握辦理時效,俾契合穩定供電需求之目標。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陳椒華 蔡壁如

第7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226億9,206萬1千元(110年度85億0,442萬5千元、111年度141億8,763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3項:

(一)有鑑於國車國造乃政府重要政策目標,因此鐵路建設應盡可能使用國內產製產品。然經查,迄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許多購車案仍常見車體、軌道甚至操作系統包含中國製產品。為達國車國造之政策目標、且為促進我國軌道產業之進展,爰針對交通部第2目「軌道建設」編列預算207億6,206萬1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就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之軌道建設計畫應如何增加使用台灣製零組件進行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黃世杰 郭國文 李貴敏吳怡玎 萬美玲 林思銘 范 雲 賴品妤 吳思瑤 洪申翰

連署人:陳玉珍 鄭天財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交通部於「城鄉建設-推動觀光升級」項下編列「海洋觀光計畫」10億6,800萬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基隆港、馬祖港區港埠旅運設施及交通船碼頭等改善,藍色公路行銷推廣等所需經費。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發展離島偏鄉之觀光,除優化硬體旅運設施外,允宜綜合考量居民居住品質、整體生態及海洋環境等衡平規劃接待能量,並輔以培育發展中之郵輪、遊艇相關產業人才等配套措施,俾提升海洋觀光質量,爰要求交通部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審慎規劃,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之「軌道建設」經費,部分仍於審查階段,未來允宜與既有鐵道系統及地方整體公共運輸服務整合,俾提升整體公共運輸效能。「軌道建設」交通部主管之建設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計9項建設計畫仍於審查階段,除「新竹輕軌紅線建設計畫」仍於可行性研究中、「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於109年9月2日經行政院核定外,「高鐵彰化站與臺鐵轉乘接駁計畫」等7項計畫均於綜合規劃中。

交通部2020運輸政策白皮書提及,「現階段各鐵道系統雖依系統特性已有基本定位,但隨著社經環境變化與新系統的加入,各鐵道系統整合方向有必要再予釐清,並強化各鐵道系統於重要交通節點之整合規劃」、「都會軌道建設…未來應與地方整體公共運輸服務加以整合規劃;另臺鐵捷運化及立體化建設擔負都市運輸主軸之定位模糊,影響整理鐵路運轉效能」。惟以「基隆輕軌捷運建設計畫規劃作業」為例,近日有關基隆捷運及與捷運汐東線整合後,八堵站至基隆站間路線是否由「台鐵讓道」或「保留台鐵」迄今未決,引起各界高度關切,建請交通部針對新建鐵道應與既有各鐵道系統及地方整體公共運輸服務整合,並結合國土空間發展及都市計畫,俾提升整體公共運輸效能。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陳椒華 蔡壁如

(四)109年10月13日交通部林佳龍部長與北北基3位市長見面協商達成共識,決議基隆輕軌提升為基隆捷運,第一階段先從南港做到八堵,但第二階段八堵到基隆車站則遲未定案。根據108年交通部鐵道局「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核定本),基隆捷運第二階段八堵至基隆車站的規劃有兩種版本,第一種為台鐵進基隆、第二種為台鐵不進基隆;另軌道路廊,亦有優化三軌與四軌化兩種版本。惟今已確定提升為中運量捷運,則路廊是否已確認為四軌化﹖以及台鐵究竟進不進基隆﹖均為基隆市民殷切期望之議題,交通部應儘速確認,既使民眾安心,亦利後續計畫推動及預算執行,並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五)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軌道建設預算從4,241億元腰斬剩1,900億元。根據交通部說明,係考量17項軌道建設要到113年後才能完工,因此最後提報給國家發展委員會的預算額度僅為1,900億元,被調整的2,300多億元,並非刪減,而是做些微調整,執行過程會跨越113年的鐵道工程主要經費,改放在下期預算,最後會以年度公共建設預算等形式編回來,並沒有刪減,只是時間早晚而已。行政院長蘇貞昌和交通部長林佳龍也都對外說明沒有刪減任何一項建設。但未核定軌道完工期程就是埋下變數,也導致地方政府擔心中央核定卻不給錢,將使地方已投入之計畫經費成為負債錢坑。爰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針對被調整的17項軌道建設,配合預定工程進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預算編列方式與期程說明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六)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鋪建國家未來30年根基,政府積極盤整檢討具前瞻、有利國家長遠發展之重大基礎建設計畫,將可加速國家經濟轉型、促進地方整體發展,故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辦理。其中有關改善停車問題計畫,該計畫原因各地方政府停車場案件從整體規劃、可行性評估、設計、建照申請、公告發包到工程開工相關前置作業冗長,並依停車場規模及多目標使用特性有不同興建期程,且環境改變、人口增長變遷、實際需求也有所變化。然因依據其補助審查執行要點限制,倘若修正計畫須追加經費,追加額度須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致使在人口與需求增加區域,就無法繼續獲得中央經費補助,使得政府美意大為打折,至為可惜。爰請交通部考量並檢討在人口增加行政區域、且地方政府確有需求情況下,中央應繼續協予經費補助,以完備地方實際需求。

提案人:何欣純 陳歐珀 劉櫂豪

(七)高鐵南延屏東離通車階段遙遙無期,在完成高鐵南延屏東工程前,屏東鐵路交通仍高度仰賴台鐵。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目前雖已有高鐵左營站轉乘臺鐵至屏東服務優化,辦理60輛EMU500型電聯車,並新增來往新左營至屏東的班次至184列次,然在高鐵及台鐵班次轉乘接駁卻常有等待車時間較長的問題,爰要求交通部應精進高鐵左營站轉乘臺鐵至屏東服務優化服務,於班次安排上盡量達到兩鐵配合,無縫接軌。

提案人:廖婉汝 曾銘宗 吳怡玎

(八)有鑑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於「軌道建設」共編列401億9,796萬元,其工作項目有:高鐵台鐵連結成網、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都市推動捷運、中南部觀光鐵路、軌道規劃作業等。然近日連日大雨,造成台鐵瑞芳猴硐段鐵路崩塌,若非駕駛妥適處置,恐釀成重大傷亡,爰要求交通部針對全國鐵路重新檢視所有潛在危險邊坡,並針對檢視結果研擬積極作為,以確保國人通行安全。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林德福

(九)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預算64億3,940萬元,其中編列47億2,300萬元辦理「臺鐵南迴鐵路臺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部分用以改善橋梁、邊坡及隧道結構,完成臺鐵環島電氣化路網。顯示臺鐵沿線邊坡安全,攸關於鐵路路線可否正常營運、列車通行是否安全無虞等重要事項。惟本次臺鐵瑞芳猴硐路段的邊坡大規模坍方,臺鐵於108年所完成之全線邊坡檢測及邊坡分級作業,僅列為C級(相對穩定)邊坡,凸顯臺鐵邊坡檢測分級制度恐有問題,已嚴重影響臺鐵列車營運及旅客搭乘安全。爰要求交通部應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就臺鐵邊坡分級制度檢討、改善檢測作為及檢討瑞芳猴硐路段坍方事件等事項通盤提出書面報告,以保障國人乘坐鐵路交通運輸工具之安全。

提案人:王婉諭 邱顯智 陳椒華

(十)屏東位處台灣最南端,地形狹長、交通不便,且恆春半島為國內旅遊最熱門景點,遊客眾多,若能確實改善屏東交通狀況,以多元運輸系統相互連結,建立完整的屏東交通網絡,便可提升運量,達到促進觀光、平衡發展的目的。然而,近年來屏東的交通改善問題雖漸受重視,但提出的建設計畫,不是缺乏尊重專業,就是忽略地方需求,例如:恆春觀光鐵道忽而胎死腹中,忽而敗部復活;高鐵南延採左營至六塊厝路線,則是前瞻性有限,屏東交通建設缺乏整體及宏觀的視野,殊為可惜。屏東需要捷運、高鐵、快速道路互為連結,才能打通運輸瓶頸。爰請交通部盤點屏東各項交通建設計畫,就捷運、高鐵、快速道路之連結轉運,進行完整規劃與整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經費評估、期程等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曾銘宗 吳怡玎

(十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與彰化有關的三大軌道建設,包括高鐵彰化站與台鐵轉乘接駁計畫、台中捷運綠線延伸彰化、集集支線基礎建設改善等,都是地方鄉親引頸企盼的重大建設,目前這三項計畫都已完成核定,這些計畫都還要請行政院大力協助,早日完成相關進度。有鑑於地方鄉親普遍關心計畫的執行進度,建請交通部將計畫執行情形除定期對外公布於相關機關網站,以供民眾查詢外,未來期程規劃亦應一併公布,以方便瞭解計畫執行進度。

提案人:陳素月 賴品妤 劉櫂豪

(十二)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7年開始辦理「高鐵彰化站與臺鐵轉乘接駁計畫(107至114年)」,建設高鐵彰化站與臺鐵路線之間連接與轉乘,提供無縫轉乘系統,並連結田中車站作為集集支線之聯外路線,以完整彰化地區之大眾運輸。此計畫迄今已啟動3年,計畫編列經費18.8億元,但截止至109年度預算只使用1,500萬元,用於綜合規劃作業,僅占投資總額0.8%,實施進度嚴重落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軌道建設」經費大幅減少,此計畫更僅編列500萬元,辦理工程細節設計等經費。旨揭計畫自101年交通部同意辦理可行性研究至今已10年,原訂於114年結束,依現況進度,工程恐無法如期完工。爰建請交通部偕同相關部會,重新訂定施工進度及完工期程,加速推動工程計畫進行,以利完整地方大眾運輸系統,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蔡壁如

(十三)因應南科地方人口快速發展效應,相關公共建設如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南科線、新市善化鐵路高架化等案有其必要性,且特別攸關總統推動「大南方大發展計畫」政策之科技廊道串連。然臺南在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的先進運輸部分是六都倒數,先進運輸建置裡面也是六都進度最慢。因此針對正進行可行性評估與綜合規劃的軌道路線,是否可在延續4年的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其他計畫中路線,編列可行性及綜合規劃費、或當地方政府提報相關評估報告與綜合規劃時協助督導,故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以利國家建設推動。

提案人:郭國文 吳玉琴 邱泰源 何志偉

(十四)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規劃作業,編列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鐵道局及所屬之「軌道建設-軌道規劃作業」項下,共計1億1,340萬元,該項計畫包含藍線、綠線及紅線之規劃作業。惟因地方議會審議規劃作業通過期程較晚,目前僅有藍線進行至綜合規劃階段,紅線、綠線皆尚處於可行性研究之階段,導致截至109年7月底,該項計畫於累積分配5,150萬元之預算中,僅執行199萬2千元(執行率3.9%)。為能加速規劃作業流程,避免工程進度延宕,建議交通部應督促臺南市政府加速規劃進度之執行,確保後續工程計畫得以順利推動,讓台南市民享有更便捷的交通網絡。

提案人:林俊憲 莊競程 陳秀 趙正宇

(十五)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目標是要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的基礎建設,建構安全便捷的軌道建設,該目的也是要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縮短城鄉之差距,交通部將「高鐵、臺鐵連結成網」及「中南部觀光鐵路」列為主軸目標。然雲林縣交通鐵道及觀光網絡不健全,為了全面提升偏鄉地區交通觀光網絡,雲林高鐵站與台鐵(斗南、斗六站)連結成網勢在必行,交通部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路網評估。

全台高鐵與台鐵連成網的系統,高鐵12車站之中,非六都之中只有彰化、雲林、嘉義沒有連結到台鐵,其中彰化高鐵轉接台鐵田中站經費,列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軌道工程共18.18億元,已進行綜合規劃基本設計,預計110年應可完成;嘉義縣第1期係將台糖蒜頭糖廠五分車鐵路延伸至高鐵嘉義站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第2期則以輕軌系統連接縣治特區重點區域。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計畫目標,考量國內迄今仍面臨偏鄉交通不便、私人運具持有比例高、公共運輸量提升已達瓶頸等課題,雲林縣鐵道及觀光網絡不健全,為了全面提升交通觀光網絡,交通部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路網評估,以利符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高鐵、臺鐵連結成網」主軸目標,進而縮短城鎮差距,帶動周邊經濟。

提案人:劉建國 邱泰源 陳椒華

(十六)針對交通部將111年訂為鐵道觀光年,交通部與文化部共同推動在全台成立鐵道文化城市,目前苗栗的鐵道火車博物館、彰化的扇型車站、嘉義的森林火車、高雄哈瑪星鐵道文化園區等。鑑於百年歷史的斗南火車站,有著歷史建築的新舊站並存的站體,建請交通部協助成立「斗南鐵道觀光發展聯盟」,並規劃設置「斗南鐵道文化產業園區」,以串聯斗南就近的產業、文化、農業、觀光、木藝等以及遊客中心,帶動整體經濟發展。

提案人:劉建國 邱泰源 陳椒華

(十七)針對台灣高速鐵路96年1月5日通車後,為貫穿台灣西部南北向之主要運具,高鐵橋下道路當作高鐵車站聯外道路已成為開發之重點,利用高鐵橋下道路之特性與既有路權,不僅大幅縮減經濟成本與土地取得期程,高鐵橋下道路建構完成後與有橫交之幹道銜接,亦形成更完善交通路網。目前部分高鐵站皆以開闢高鐵橋下道路來有效提升路網,為提升雲林縣區域發展及前往北港地區觀光人潮交通便利性,建請交通部於2個月啟動「高鐵橋下道路雲林段延伸到北港地區」可行性評估規劃,以利串聯高鐵橋下道路交通路網,進而促進整體發展。

桃園站高鐵橋下道路為台31線高鐵橋下桃園段道路(蘆竹至湖口),利用高鐵高架橋下兩側用地闢建之省道,起自桃園市蘆竹區台4線,通車終點為新竹縣湖口鄉台1線,全長30公里,可紓解國道一號及台1線桃園至湖口路段之交通壅塞情形。 新竹縣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新竹科學園區新闢工程第3期(中興路至力行路段),預計112年6月底完工,從竹北市行駛至新竹科學園區,約可節省15至20分鐘車程。 高雄市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系統,爭取高鐵橋下道路台39線由阿蓮省道台28線路口繼續往南延伸至仁武地區,提升整體周邊交通路網便利性。

台37線以北,高鐵橋下嘉義段道路,起自嘉義縣新港鄉縣道164號,終點為鹿草鄉縣道167號,全長14.417公里,台37線將嘉義高鐵站服務範圍向北擴展至新港、北港一帶,向南可經由縣道167號銜接台82線快速道路,通往朴子、水上或中埔地區。 台37線往南,已辦理「高鐵橋下道路嘉義段延伸至新營」可行性研究,林佳龍部長也親自現場會勘表示延著高鐵橋下的台37線往南,沒多久就「碰壁」,得鑽進鄉間小路才到新營,林佳龍部長允諾會盡力協助開闢12.5公里道路,讓新營居民往來高鐵更便捷。

鑑於以上各縣市都在開闢高鐵橋下道路,實屬全國性政策,更是充分運用高鐵橋下側車道,有效解決交通問題及擴大路網。為改善雲林縣偏鄉區域發展及提升前往北港地區觀光人潮交通便利性,建請交通部於2個月啟動「高鐵橋下道路雲林段延伸到北港地區」可行性評估規劃,促進地區發展。

提案人:劉建國 邱泰源 陳椒華

(十八)鑑於現行台灣鐵路西部幹線對號快車,每日行駛至台鐵嘉義車站之普悠瑪列車僅有一班車次;而行駛西部幹線之太魯閣號僅有一班車次,亦未停靠嘉義車站。鑑於普悠瑪號、太魯閣號為行駛花東地區之交通主力,西部幹線有高鐵等其他替代方案。然普悠瑪號及太魯閣號為環島列車,有帶動國內產業及觀光之效能,考量目前國旅大爆發,以及跨年及春節假期即將來臨,為因應旅遊能量,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進行評估增加班次之可能,以及未來台鐵採購新車種也應把嘉義站納入停靠站。

提案人:王美惠 沈發惠 湯蕙禎

(十九)因應連假期間台灣返鄉團圓之傳統社會習俗,臺灣鐵路管理局均會開放網路預購車票,但因座位有限不只花東線,西部幹線也同樣一票難求,每每造成家長與幼小兒童只能購買站票、拎著行李不顧危險必須擠在車廂走道上之窘境。因此針對幼齡兒童搭乘台鐵客運優先購買座位車票,保障幼童搭乘台鐵列車安全舒適權利,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研擬連假期間網路購票幼童實名制訂票系統,推估模式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以提升兒童搭乘公共運輸車輛福利。

提案人:郭國文 吳玉琴 陳椒華 何志偉

(二十)有鑑於臺灣鐵路管理局推出第四代票務系統,查現行列車上補票方式,是以車長使用手持式機器進行補票作業,提供民眾不用出站即可以順利在台鐵站內進行轉乘。然據報載指出,若以人工方式進行補票,似有到站前都無遇到車長之情況,而無法於列車上進行補票作業,導致民眾僅能到站後,前往剪票口向服務人員說明,甚至發生站務員以無票乘車方式加收票價,造成民眾有苦難言。綜上,考量台鐵人力吃緊,列車人員皆有相當業務之承擔,然相關問題仍可能持續發生,臺灣鐵路管理局除就目前人工補票方式加強宣導外,應超前思考科技運用於列車進行補票作業可行性,如在列車上加裝智慧補票機器,除節省人力作業外亦提供民眾自行進行補票作業,以利上述狀況減少產生,爰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二十一)查新北市政府已於109年11月2日以新北府捷規字第1092103995號將「五股泰山線輕軌運輸系統暨周邊土地開發可行性研究報告書」修正版發函至交通部,檢視計畫範圍之五股、泰山中心區,機關、人口、聚落沿主要道路發展,故主要道路除為地區聯通道路外,亦須負擔通過之車流,由於道路路幅狹小,道路兩旁發展密集拓寬不易,難以負荷現有之交通量,造成目前聯外道路平均行駛速率僅約15至26公里/小時。另因道路行駛速率低,造成公車運轉效率不彰,進而降低其乘載率,於惡性循環下選擇機動性較高之私人運具居高不下,難以改善目前道路交通壅塞。另本計畫除連繫捷運北環線、蘆洲線及機場捷運線外,尚可服務蘆洲都市計畫區內之新興地區,亦可於五股地區兼顧成泰路舊社區與新訂五股都市計畫區域之服務。軌道運輸具有運量大、準點性高、速度快、以及污染低等特性,為現階段能源密集度最低之運輸工具,亦符合聯合國城市永續發展的核心指標,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儘快核定本計畫,並協助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五股泰山線輕軌」興建,以利完善五股、蘆洲、泰山地區路網。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二十二)93年時任嘉義市長陳麗貞和時任立委蔡同榮曾赴交通部拜會部長林陵三,爭取高鐵嘉義車站聯外輕軌運輸系統興建,交通部當時回覆,相關聯外交通將發展「漸進式大眾運輸」,實施公車捷運BRT。交通部當時也強調,待未來BRT運量成長後,即可利用既有的公車專用道直接升級為輕軌運輸,甚至進一步發展為高運量的捷運系統。然而一轉眼已近20年,許多縣市高鐵站已陸續完成聯外軌道工程或與台鐵共構車站,嘉義BRT的運量也達到了120萬人次,但卻遲遲未有針對高鐵站聯外交通進一步的交通發展規劃,讓陳舊過時的BRT系統持續硬撐。是故,交通部應開始實踐交通部近20年來對嘉義民眾的承諾,讓高鐵嘉義站聯外交通更加活絡、現代化,爰請交通部針對「高鐵嘉義站聯外輕軌運輸系統」進行研議,同時製作相關報告及具體執行措施,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沈發惠 湯蕙禎

(二十三)針對交通部航港局辦理「城鄉建設-推動觀光升級」,為海運永續發展推動海洋觀光計畫,建構串聯本島及離島間完整藍色公路系統,提高國人親近海洋意願,進而帶動觀光遊憩產業發展升級之目的。交通部航港局應每半年將政策規劃、績效評估、各計畫相關執行進度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並公開於網際網路,以利立法院行使職權檢討監督。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第2項 中央氣象局11億6,600萬元(110年度5億8,300萬元、111年度5億8,300萬元),照列。

第3項 觀光局及所屬25億9,650萬元(110年度11億4,500萬元、111年度14億5,15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交通部觀光局自108年推出「小鎮漫遊」計30個經典小鎮,109年亦滾動檢討遴選出「小鎮2.0」含30個經典小鎮,並結合部會資源,帶動下一波小鎮漫遊熱潮。經查嘉義市行政區僅有東區、西區,分別都被選為108、109年的經典小鎮,不像其他縣市有較多鄉鎮市可以每年輪流被遴選納入小鎮漫遊計畫。建請交通部可以通盤考量,未來小鎮漫遊及相關計畫宣傳,不僅該年度30個小鎮,宜納入之前也被評選為經典小鎮之鄉鎮市,可以繼續提供協助嘉義市發展小鎮觀光。

提案人:王美惠 沈發惠 湯蕙禎

(二)針對交通部觀光局辦理「城鄉建設-推動觀光升級-觀光前瞻建設計畫-魅力旅遊據點營造」,藉由觀光產業健檢及資源盤點,提出風景區改善策略,串聯國家風景區與地方旅遊帶系統,提高國人國內觀光旅遊體驗,進而帶動觀光遊憩產業發展升級之目的。交通部觀光局應每半年將政策規劃、績效評估、各計畫相關執行進度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並公開於網際網路,以利立法院行使職權檢討監督。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第4項 運輸研究所2,700萬元(110年度1,200萬元、111年度1,500萬元),照列。

第5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143億8,320萬元(110年度64億7,020萬元、111年度79億1,3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交通部公路總局第6目「城鄉建設」第2節「提升道路品質」編列預算35億元,鑑於「城鄉建設」提升道路品質五大主軸,在原鄉部落所創造透過道路通行暨景觀風貌升級與進化,以及打造、營造共有文化,綠意或實質之生活安全環境。這些計畫似乎在原住民族眼裡感受不到,並且飽受各項限制與排擠,尤其是劃定於都市計畫內原鄉部落更為顯著。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 翁重鈞邱臣遠 陳椒華 范 雲 賴品妤 吳思瑤 洪申翰

連署人:高虹安 蔡壁如 張其祿 王婉諭 邱顯智

(二)根據交通部「2020年版運輸政策白皮書」綠運輸分冊中之課題「私人運具使用習慣不易改變,公共運輸服務質與量仍待提升」,提及私人運具相較公共運具高之便利性,及公共運具之服務水準不足使私人運具持有量逐年上升。再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之目標,為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之基礎建設,而減碳、減少空污之綠能運具及良好的城市交通為其中一大重點。

經查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城鄉建設」項下「改善停車問題」編列96億3,900萬元,相較第2期增幅高達163%。大幅新增停車場將增加私人運具持有之誘因,有悖於前瞻基礎建設與運輸政策白皮書之宗旨。另據審計部審查報告指出,部分已完工之停車場中,新竹漁人碼頭及高雄微笑公有停車場未依改善停車問題計畫補助審查執行要點第4點規定,設置智慧化停車收費及管理系統,致未能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全日收費;另三重商工停車場與高雄五甲社區公有停車場等,其費率較周邊路邊停車場費率高(或相等),皆與上開執行要點規定不符。爰請交通部審慎評估本計畫各停車場之必要性,例如坐落位址是否具銜接大眾運輸功能、是否為無大眾運輸地區、是否具備自償性……等等指標,均應詳細評估後始得同意補助。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張其祿 蔡壁如

(三)鑑於停車場裝設光電裝置設施具有遮陽及發電的雙重功能,爰建請交通部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編列96億3,9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改善停車問題之工程設計及建設的部分,要求地方政府應同時規劃在停車場增設屋頂或棚架光電設施。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四)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水與安全」的「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中「東港第一排水改善工程」原定109年4月完工,因天候因素延至9月完工。包商施工中在河道設立鋼板樁,然於109年5月18日大雨未至上游河水已淹至田中。報導指出農民認為是鋼板樁造成,請包商拆樁,而包商表示照圖施工。然109年5月21日豪大雨造成屏東縣東港第一排溪水倒灌淹沒上游近500公頃一期稻作,農民血本無歸,痛批施工不當釀禍,要求賠償農損6,000萬元。綜上,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主管機關應檢視施工計畫是否造成周邊居民相關經濟損害,並督促包商就施工狀況向周邊居民進行說明,並在未來施工過程中應審慎評估環境、氣候等影響,滾動式檢討施工計畫適宜性,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爭議。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五)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編列35億元,惟查「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106至114 年計畫書」所載,改善自行車道通行空間之道路長度目標值,110年僅5公里、111年15公里,又人行安全改善措施〔如:人行穿越線退縮、提升高齡者(學童)穿越道路安全措施…等〕,110、111年目標僅5處,明顯低於路面改善公里數、路面孔蓋下地(座)數等車行道路品質改善之目標值,有悖於綠色運輸、人本交通之理念,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提出增加自行車道、人行安全改善措施之施作長度、數量之改善計畫,以拓展行人友善、自行車友善之通行空間。

提案人:邱顯智

連署人:王婉諭 陳椒華

第6項 鐵道局及所屬184億4,260萬元(110年度93億8,990萬元、111年度90億5,27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計畫包括:1.台鐵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2.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3.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計畫。(以下併稱上揭計畫)上揭計畫僅相關機關部會內部溝通,地方有土地徵收公聽會但尚無公開整體計畫內容及期程,對於居民的資訊取得權保護不周,爰針對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第2目「軌道建設」第1節「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計畫編列64億3,94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針對「台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提出召開地方公聽會(或說明會)之規劃,並將上揭計畫內容與規劃期程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香伶 張其祿 高虹安 王婉諭 洪申翰

連署人:邱顯智 陳椒華 蔡壁如 邱臣遠 范 雲 伍麗華

(二)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23億5,650萬元推動觀光升級,並以「營造國際魅力景區」、「打造區域旅遊品牌」、「臺鐵車站美學及功能提升」為3項重點執行策略。交通部將111年訂為鐵道觀光旅遊年,並將打造6小時環島鐵路網,結合苗栗、台中、彰化、嘉義、高雄等地的鐵道文化園區,推動鐵道觀光旅遊。各地臺鐵車站應為推動地方鐵道觀光之重要據點,然「推動觀光升級」計畫中「臺鐵車站美學及功能提升」約92﹪預算編列於112至113年,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預算編列於鐵道觀光旅遊年。此計畫是為改善車站與地方特色原有不足的地方,提升旅運服務設施,以加強連結車站與地方、旅客之在地情感、特色與功能,與111鐵道觀光旅遊年政策方向相近。觀光前瞻計畫應配合交通部年度觀光政策規劃,以利資源整合,使不同計畫相輔相成,提高政策成效。惟事涉交通部觀光局、鐵道局、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地方政府等眾多單位,亟需強化跨部會聯繫及溝通,允宜及早妥予規劃相關管考作業。爰建請交通部鐵道局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臺鐵車站美學及功能提升」與鐵道觀光發展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達活絡地方觀光產業之目的。

提案人:張其祿 蔡壁如 邱臣遠

(三)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軌道建設-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項下編列「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計畫」10億2,900萬元,用以興建研究中心及建置檢查、量測、驗證及駕駛技術檢定設備等。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該計畫因配合鐵道產業需求檢討儀器設備採購、預算審議期間委員要求應分階段建置,招標作業不順利及預算凍結等因素,辦理進度落後,總工程進度落後5.5% (預定63.1%、實際57.6%),刻正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以展延計畫期程,另鑑於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業於 108年11月公布施行,允宜儘速籌設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並確實配合鐵道產業政策需求建置,俾國內軌道運輸安全及產業發展,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妥善研擬檢討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進度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第8款 原子能委員會主管

第1項 核能研究所4億2,000萬元(110年度2億1,000萬元、111年度2億1,000萬元),照列。

第9款 農業委員會主管

第1項 農業委員會2億7,652萬元(110年度1億3,652萬元、111年度1億4,0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為平衡區域發展,鼓勵青年返(留)鄉,促進地方產業發展,包含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機關,跨部會協調整合辦理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預算採滾動式檢討調整,其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第2目「城鄉建設」項下「加速推動地方創生」共計編列6億9,000萬元,其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農糧署分別編列4億3,000萬元、1億7,500萬元及8,500萬元,以發展建設農山漁村。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8項計畫核定經費共1億3,339萬6千元,截至109年7月底僅有「魚池鄉日月潭紅茶行銷推廣計畫」(60萬元)已執行完畢,其餘尚在執行中。另根據108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8年度共輔導299個漁村社區參與農村再生計畫,然參與率偏低,且已完成四階段農村再生培根課程之漁村社區中,尚有36.63%社區未提出漁村再生計畫,且部分位處地方創生優先推動鄉鎮。爰此,為促進農山漁村永續發展,確保農山漁村達成環境及生活品質之改善、產業競爭力提升,建議強化輔導機制,並盤點常見問題,以利申請單位參考,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盤點高雄地區,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現行情況及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林岱樺 劉建國 陳明文

第2項 林務局22億8,040萬元(110年度11億3,950萬元、111年度11億4,09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於第2目「水環境建設」編列預算9億2,640萬元,鑑於原住民族地區轄內之民眾時常反映,有關原住民集水區上游國有林治理牽涉到林務局之權責仍未受重視,且原鄉部落水庫上游之崩塌、野溪治理及水土災害,致使水庫淤積更加嚴重,爰凍結該項預算百分之十,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翁重鈞

第3項 水土保持局22億3,385萬元(110年度11億2,875萬元、111年度11億0,51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編列預算18億0,385萬元,鑑於政府未能重視原住民族地區之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計畫,也未正視位於原鄉部落水庫之崩塌、野溪治理及水土災害,反而致使水庫淤積更加嚴重,例如:霧社水庫、德基水庫、石門水庫等庫區,明顯有影響水庫壽命和部落生命財產之虞,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翁重鈞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編列預算18億0,385萬元,經查:

1.部分水土保持及山坡地整治預算辦理及施工狀況容有改善空間,允宜持續加強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機制:依據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執行率(不含保留數)為79.45%(詳表1),主要係受無償取得工程用地費時,或部分工程因位處偏遠山區,施工不易,及工程驗收及估驗付款作業不及,造成執行率未如預期。另據該局說明,第1期工程核定235件,截至109年7月底已全數完工,賸餘款2億3,935萬元(占預算數15.19%)。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核定工程334件,已全數發包,截至109年7月底實現數及應付數占分配預算數比率為78.78%(實現數及應付數占預算數比率為52.10%),其因部分工程雖已執行,惟廠商尚未辦理估驗或尚待估驗後付款等行政作業程序,致執行率較低,另第2期部分水庫集水區工程執行進度較低(詳表2),如白河水庫僅46%、霧社水庫62%及鳶山堰64%,允宜持續積極監督工程辦理情形,以確保各項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工作如期完成。

表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千元;%

年度

預算數

分配預算數

實現數及應付數

保留數

執行率

實現數及應付數/預算數

實現數及應付數/分配預算數

第1期

1,576,000

1,576,000

1,252,139

84,511

79.45

79.45

第2期

2,489,200

1,646,150

1,296,881

-

52.10

78.78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提供。

附註:第1期數據為決算審定數,第2期分配數及執行數截至109年7月底之實際數。

表2 截至109年7月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工程辦理概況

單位:件;%

水庫名稱

件數

工程執行進度

水庫名稱

件數

工程執行進度

石門水庫

28

75.9

明湖下池

7

99.3

羅東攔河堰

7

74.9

武界壩

-

-

直潭壩

-

-

仁義潭水庫

3

76.7

鳶山堰

2

64.0

集集攔河堰

30

93.6

士林壩

7

78.3

內埔子水庫

1

100.0

大埔水庫

6

85.8

玉峰堰

26

96.9

寶山第二水庫

5

99.0

白河水庫

1

46.0

隆恩堰

4

87.5

牡丹水庫

9

75.4

明德水庫

11

82.8

阿公店水庫

1

100.0

劍潭水庫

18

76.6

南化水庫

3

86.3

德基水庫

17

71.5

烏山頭水庫

1

95.0

鯉魚潭水庫

18

76.9

高屏溪攔河堰

23

93.0

永和山水庫

-

-

中正湖水庫

-

-

馬鞍壩

1

100.0

鳳山水庫

-

-

石岡壩

25

75.4

甲仙攔河堰

-

-

曾文水庫

40

83.0

鹽水埤水庫

-

-

霧社水庫

7

62.0

東港溪攔河堰

-

-

桶頭堰

33

82.5

合計

334

82.9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提供。

2.為利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辦理,允宜積極控管相關未完成工程進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前於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針對35條縣市管河川及256條區域排水系統改善上游山坡地土砂災害處理及野溪保育治理,因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於108年結束,為能持續進行坡地水土資源保育,該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預算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其治理範圍擴大至所有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系統。參酌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應付數(1億8,120萬4千元)及保留數(2億1,287萬元)分別占預算數(27億8,200萬元)比率為6.51%及7.65%,然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會計月報,截至109年7月底尚有1億9,222萬8千元(應付數8,474萬4千元及保留數1億0,748萬4千元)未實現,允宜加速辦理進度,以利第3期特別預算相關業務後續進行。

綜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除辦理原先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外,另延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增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然據該局前期辦理情形,仍有部分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允宜加強監督管理施工進度,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吳玉琴 邱志偉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安全」編列預算10億9,385萬元,辦理直轄市與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上游集水區坡地土砂災害處理、野溪保育治理及生態檢核等,卻未具體說明此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完成生態檢核之比例為何。有鑑於生態檢核有助於水土保持相關工程減少對於生態的擾動與破壞,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提出依該局「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環境友善措施標準作業書」,於該項預算內容納入要求、督導並協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全面落實生態檢核作業(包含資訊公開)之執行預算規劃,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第4項 農業試驗所4,048萬元(110年度2,048萬元、111年度2,000萬元),照列。

第5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000萬元(110年度500萬元、111年度500萬元),照列。

第6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1,000萬元(110年度500萬元、111年度500萬元),照列。

第7項 漁業署及所屬9億3,955萬元(110年度5億5,625萬元、111年度3億8,33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為降低養殖生產地區之水患威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辦理養殖漁業生產區及魚塭集中區內水產養殖排水系統改善等業務,並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增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於養殖漁業生產區及魚塭集中區範圍內進行全額補助海水供水系統設施建置、養殖魚塭區域性防護治理及排水治理改善工作。然依107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屏東縣政府辦理陸上魚塭養殖海水共同供應系統,事前未能覈實評估供水面積,事後未致力穩定供水,導致民眾缺乏信任,故持續抽取地下水及海水,使該系統產能利用率偏低。為避免上開類此情形再發生,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審慎辦理各項工程先期規劃作業,加強監督控管履約進度,並強化後續管理機制。

提案人:廖婉汝 曾銘宗 吳怡玎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之「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安全」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水產養殖排水治理」編列5億6,455萬元。參考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針對臺南市國安及嘉義縣好美海埔地等養殖區排水改善工程執行未依規定或鑽探資料辦理設計,致工程效益未如預期,及未取得地方政府維管經營計畫即先行辦理工程細部設計。又查107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屏東縣陸上魚塭養殖海水共同供應系統,事前未能核實評估供水面積,且事後亦未致力穩定供水,導致民眾缺乏信任,故持續抽取地下水及海水,使該系統產能利用率偏低,顯示相關管理未臻周妥。爰此,有關該計畫包含高雄市地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根據上述問題提出「高雄市現行執行情況及如何加強監督控管履約進度」報告,於2個月內送至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林岱樺 劉建國 陳明文

第8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2,200萬元(110年度1,100萬元、111年度1,100萬元),照列。

第9項 農糧署及所屬9,900萬元(110年度5,700萬元、111年度4,200萬元),照列。

第10項 農田水利署6億6,520萬元(110年度1億3,750萬元、111年度5億2,77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提到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部分,是以全額補助農田水利會方式辦理,預期農田排水改善後每年平均將減少農損2億餘元,該項計畫是屬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安全」之範疇。按照行政院106年7月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核定本)」所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主要為辦理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之治理工程,爰請該署公布期程作業進行情形,以提升施政能見度。

提案人:陳素月 賴品妤 劉櫂豪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於「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安全」編列6億6,520萬元,做為推動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等工程所需經費。根據109年乾旱水資源調度計畫,包括全台154口抗旱水井併入自來水系統,將每日新增30萬噸供水;52座埤塘水源利用,蓄水可達115萬噸等,可見得埤塘資源之重要性,尤其在桃園素有千塘之鄉的美譽,另新竹、苗栗地區,亦多農業灌溉用埤塘。惟近年來因都市發展土地開發利用,許多埤塘因此遭填平消失。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研議於6個月內完成全國埤塘資源調查,並訂立埤塘保留與新建獎勵辦法,獎勵農民珍惜並建立埤塘水資源整合運用,將埤塘蓄水作為抗旱備用重要水源。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第10款 衛生福利部主管

第1項 衛生福利部20億5,059萬2千元(110年度7億1,679萬6千元、111年度13億3,379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衛生福利部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第2目「城鄉建設」編列17億6,924萬元,包含延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2期特別預算之「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等14億6,924萬元及新增「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3億元。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進度未臻理想,累計執行數僅占累計預算分配數32.72%、占法定預算數20.54%,且「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撤案23件,比率逾一成。為避免影響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執行績效,衛生福利部允宜檢討研謀改善,督促受補助單位加強修建工程及相關計畫之推動,並加強宣導,俾發揮計畫效益,以加速長照據點之布建。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楊瓊瓔 孔文吉李德維 溫玉霞 張育美 吳斯懷 葉毓蘭 賴士葆 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於第1目「數位建設」編列2億8,135萬2千元,辦理「推廣數位公益服務」計畫,包含:1.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2.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係屬開發及實驗性質之計畫,「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乃實務及應用性質之計畫,前者之實施成果可提供後者應用,暨未來研擬改善偏鄉離島在地醫療政策之參考,允宜加強計畫相互配合及運用,以發揮資源投入綜效與增進計畫執行成效。

再者,偏鄉醫療服務包括:駐點診所、巡迴醫療、到府醫療等服務。遠距醫療病患,需將病歷及病情資料,以行動網路即時、快速方式上傳,方能有利醫生與病人溝通,惟偏鄉地區多位處山區,行動通信基地台易受地形影響而收訊不佳。該項計畫應加強盤點偏鄉醫療資源不足之處,並加以協助補助。爰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促進偏鄉離島醫療照護服務資訊化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編列56億8,594萬元,係用於社會福利支出相關建設計畫。經查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截至109年第2季執行進度檢討報告」,衛生福利部計畫共4項,其執行率不僅居各部會之末,且執行率僅61.07﹪,遠低於其他機關。爰此,衛生福利部應檢討計畫執行率不佳之原因,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高執行率,加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提案人:林楚茵

         連署人:郭國文 陳椒華

(四)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於「城鄉建設」項下「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編列14億6,924萬元,補助地方政府運用社區活動中心及閒置空間,布建社區式長照機構及長照創新綜合型服務據點等所需經費。鑑於新北市政府積極盤點公有建設運用效益,並使長照服務更加多元符合在地需求,透過市府之新建工程處、教育局、社會局、區公所等共同規劃,於新建大樓時併同規劃社區式長照服務之日間照顧整合據點。建請中央政府優先補助新北市政府辦理蘆洲分局成州派出所與蘆洲湧蓮寺慈善公益大樓新建工程,以滿足五股與蘆洲民眾公共托老之使用需求。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第2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6億5,202萬2千元(110年度7億

1,198萬1千元、111年度9億4,004萬1千元),照列。

本項提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

預算案,「食品安全建設」,編列預算 1,645,940千元,提案刪除 600,000千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

別預算案於「醫療保健支出」編列共計 1,625,022千元,係屬辦理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及實驗大樓及訓練大樓興建、提升新興傳染疾病醫藥品及強化食安檢查量能等。然該計畫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第2期累計執行數2,433萬9千元,與預算編列數相較,執行率僅為18.13%,顯然預算編列上欠妥適。爰此,鑒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編列預算未審慎評估,故刪除其項下 「醫療保健支出-食品安全建設」預算 600,000千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李德維 溫玉霞 張育美 鄭正鈐 吳斯懷 葉毓蘭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 人,有鑑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安全建設」編列1,645,904千元(P122),興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等經費;礙於特別預算編列應以振興經濟、帶動整體經濟動能為主,考量政府財政拮据,避免過度舉債,可在年度公務預算編列俾利永續執行管制,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建請凍結上述「食品安全建設」20%,俟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同意後,始可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葉毓蘭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將食品安全建設列為基礎建 設之項目,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劃執行食品安全建設計畫。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興建計畫預估總經費27億2,990萬元,總樓地板面積約4.34萬平方公尺,其中實驗室約 1.65萬平方公尺、行政區約1.43萬平方公尺,其餘為聯合服務中心與停車場等開放空間,因該大樓興建後並無營業收入,又該署收取之相關規費收入係因應民眾申請或協助檢驗所得,故未列有成本效益評估資料,亦未將該大樓興建完成後相關之運作維護成本列入考量;另預計建置10個實驗檢測中心,對於整體檢測量能之提升及設施運用情形,皆欠缺具體量化數據,難以彰顯計畫實質成效。爰凍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數位建設-食品安全建設」1/10,俟食藥署於三個月內,就“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及教育訓練大樓”興建計畫,進行整體資源全面盤點,並對各部會規劃建物及用途設施用途進行說明,並釐清有無重疊之處,作出書面報告後,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四)衛福部食藥署於110年度前瞻預算中,於工作計畫「醫療保健支出」之項下科目「食品安全建設」,共計編列1,645,940千元(110年708,940千元、111年937,000千元)。食品安全建設計畫,係用於辦理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

經查,第1期(106至107年)食品安全建設計畫預算編列3億0,800萬元,截至109年7月底執行數2.87億元,執行率約93%;第2期計畫預算編列5億6,154萬元,累計執行數3億2,617萬6千元,占累計分配數之93.54%,惟與預算編列數相較,執行率僅為58.09%,實有過低之疑慮。

審計部亦於108年度財務收支抽查及決算審核通知指出,地方衛生局通過並持續維持食藥署檢驗機構之認證比率及可自行檢驗項目通過認證比率雖有成長,然迄108年底尚有部分縣市可自行檢驗項目通過認證比率未及3成,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加強管理。且為因應明年1月1日含萊克多巴胺之美豬進口,食品藥物管理署允諾將現行81人之邊境查驗人數提升為102人;惟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提供之資料,現行全國邊境查驗之比例為4%,何以計算得出能將全國邊境查驗率提升至10%之比例,至今仍未有提供相關研究規劃報告證明之。

    食藥署既為主責全國食品衛生安全之主管機關,自應針對上述之疑慮向全國人民交代,以免再次產生民眾對食安危機之恐慌,確保我國食品安全之漏洞係完善無虞且值得信賴。

爰此,110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衛福部食藥署所編列「醫療保健支出」項下科目「食品安全建設」原列1,645,940千元,提案凍結164,594千元,迄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俟經本院相關委員會同意後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婉諭 邱顯智 陳椒華

(五)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6557157000食品安全建設

科目名稱:食品安全建設計畫

本年度預算:1,645,940千元

10款2項2目

【 】歲入—增列

【ˇ】歲出—【 】減列: 【ˇ】凍結:5000萬元

鑑於我國將於明(110)年元月1日起進口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屆時為有效達成逐批抽驗肉品萊劑是否符合安全容許值,邊境查驗工作相對應更嚴格落實,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針對食品安全建設推出子計畫中包含「提升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內容係在現有雲端平台基礎上提升整體系統安全、效能與可用性。對於我國在民國99年建置之「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之相關系統軟、硬體皆須配合國家對食品、藥物安全管理政策的調整及產品特性創新等進行變動,同時汰換食品雲(含戰情中心)平台軟硬體以提升效能。預計具體效益包括1、使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10倍2、建立港埠辦事處風險核判獨立作業機制3、提升報驗系統單證比對自動化能力,縮短產品通關時程等。然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針對食品安全建設預算計畫說明中卻獨漏「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而僅於第二期特別預算中編列10億元,爰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應針對萊豬之開放預期出現大量之邊境檢驗數量,於第三期特別預算中適時調整以應付未來查驗人力不足之情形,並應提出邊境查驗自動化系統建置情形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邱臣遠 張其祿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為精進食品安全管理作為,針對食材冷藏及冷凍貯存與運輸過程以智慧科技追蹤其溫度以防食品變質,新北市政府提出「新北市冷鏈物流食品業者智慧監控精進計畫」。該計畫將供應新北市團膳業者及公私立自立午餐之冷鏈食材供應商、冷鏈物流業者納管,並新增納管私立國中小學校午餐衛生管理,以維護新北市學童午餐飲食品質安全。透過資訊系統介接及串聯相關技術,整合衛生、教育及農業部門資源,掌握肉品及農產品等食品原料之產地、供應商等食材源頭與原物料檢驗資訊,透過大數據分析技術,結合科學方法,達到即時監控、風險預警、資訊透明,強化食安管理機制。倘新北市政府於「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提出強化方案,建請衛生福利部於該計畫補助相關經費,俾利減少新北市校園食品中毒風險、保障師生飲食安全。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第3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1,256萬6千元(110年度628萬3千元、111年度628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編列預算,導入5G及智慧提升醫療及健康照顧之計畫,其中包含將研究數位科技醫療器材管理模式及雲端健康資料應用於醫療照護產業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雖已建立健保雲端資料庫,及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惟以目前之系統運作模式,至少須待3日才能將病患之病歷資料傳入系統中,醫療資訊無法即時上傳,醫療機構難以即時知道病人是否有重複醫療之行為。然強化醫療資訊雲端之整合與運用,將病患之病歷資訊即時上傳,民眾無法隨意浪費醫療資源,醫生確實掌握病患病史,不僅可有效減少重複醫療之行為,亦可為龐大之健保財務支出減輕壓力,實為落實分級醫療之關鍵。爰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儘速研議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提升方案,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邱臣遠 張其祿

第4項 國民健康署1億元(110年度2,500萬元、111年度

7,5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1)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第1目「城鄉建設」第1節「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編列「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預算1億元。查109年度衛生福利部「銀髮健身俱樂部試辦計畫」於7月公告,該計畫之目標為1.結合體育運動專業人員及支持性環境提供銀髮長者規律、安全之運動、提升銀髮長者運動意願及體適能。2.活躍老化,延緩失能、失智的發生,延長健康餘命,減少失能後醫療及長照資源使用。然該試辦計畫尚未確立執行成效前,即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另行編列相似計畫與高額預算,實有不妥。再者,活躍老化及延緩失能之介入機制多元,健身俱樂部並非唯一之選。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針對銀髮健身俱樂部試辦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玉琴 邱泰源 郭國文 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二)全民健康保險之財務壓力,源自於保費收入趕不上快速成長之醫療支出,其中人口高齡化為醫療支出增加之主因,同時也提高了國人慢性病盛行率。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統計,我國於107年花費全民健康保險支出之前十大疾病中,急慢性腎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缺血性心臟病皆為慢性疾病。然預防重於治療,政府應投入經費,加強國人預防醫療衛教,並對潛在慢性病病患進行定期追蹤,從源頭降低醫療支出需求。爰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國人慢性病病患及潛在病患(包括:慢性腎臟病、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等),規劃線上追蹤系統計畫,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具體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邱臣遠 張其祿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10年起辦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以65歲以上健康、亞健康及衰弱民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各項體適能服務為主軸,由專業之檢測員與輔導員來提供體適能檢測評估與指導,健身俱樂部設備多以提升肌力訓練、肌耐力訓練及心肺有氧功能之器材為主。然查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依據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及台灣失智症盛行率推估,108年底臺灣失智人口共29萬2,102人,包含65歲以上失智人口28萬0,783人,及45至64歲失智症人口1萬1,319人,整體失智人口占全國人口1.24%,亦即在台灣每80人就有1人是失智者,大腦與身體的活化似有同等之重要性。桃園市政府日前爭取經濟部工業局「智慧城鄉生活應用補助計畫」,結合國內科技業者打造全國首創「桃園市AI樂齡智造健身房」啟用,透過智慧遊戲訓練設備達成「互動運動」、「健康復能」、「健康促進」、「社會參與」等目的,鼓勵長者動動腦、活動筋骨。鑑此,爰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向桃園市政府請益試辦計畫內容,並著手研議於銀髮健身俱樂部計畫加入相關智慧輔助訓練設備之可行性,期能提升健身俱樂部幫助長者提升肌力、體能之外,更能延緩失能、失智之發生。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張其祿 高虹安

第5項 社會及家庭署18億7,076萬元(110年度6億3,588萬元、111年度12億3,488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109年10月9日於新竹一家百貨遊樂園發生幼童斷指意外事件;經查,目前兒童遊樂場有設施備查率偏低、各場域適用法規及罰則不一、發生意外事故後未有停止使用的標準作業程序之問題。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資料顯示,目前各主管機關的設施備查率偏低,負責公私立國小、幼兒園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備查完成率僅一成五;負責公園的內政部營建署,備查率僅兩成六;負責教育機構的教育部為六成七。預計112年才會全部完成備查,對於發生事故後,也沒有停用的標準作業程序,皆應盤點改進。又遊樂場法規涉及地方自治,目前相關法規凌亂且不足,各個場域附設的兒童遊樂設施,主管機關分屬不同單位,所適用的法規、罰則及救濟管道也不同。

經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主管兒童遊樂設施之主管機關,自應盤點現行地方政府之設施備查率及安全性是否充足;並全面檢討現行法制規範之問題點,以保障幼童享有無虞之遊戲權及人身安全。爰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編列18億7,076萬元,凍結100萬元,俟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社

會及家庭署於「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編列預算5,676萬元及「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18億1,400萬元,共計18億7,076萬元。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截至109年7月底,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第1期特別預算尚有10案迄未完工;又截至109年7月底,第2期特別預算之累計執行數占累計預算分配數55.84%,占全年度預算數41.17%,且部分計畫未發包數仍有百餘案,應要求受補助單位儘速發包並加強趕辦,並加強宣導,以普及與均衡地方長照資源服務,俾利計畫進行,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蔡壁如

連署人:邱臣遠 張其祿 

(三)根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資料顯示,部分縣市原擬修繕社區活動中心、日照中心為長照衛福據點或新建據點,卻因整建規劃影響當地居民公共空間之使用習慣,無法取得在地居民共識、或因民眾欲保留公園綠地,無意興建、或因民眾極力反對。為尊重民意投票結果及社區意願,最終撤案,致計畫推動困難,無法於期限內達成預期進度。爰此,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應檢討縣市政府撤案原因,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高預算執行率,加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四)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嚴重,提高兒童公共化照顧比率、完善工作與家庭調和政策,將有助於提高生育率。經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中衛生福利部主管之「建構0至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迄今執行率低落。請衛生福利部提出明確改善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黃世杰 郭國文  

(五)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第2目「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編列18億1,400萬元,用於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修繕托育資源中心空間及購置設施設備等。我國今年起正式進入人口負成長,顯見近年鼓勵生育政策效果不彰,民眾生育意願持續低落,公托設立不足為一大因素。截至109年上半年,統計國內1,197間托嬰中心中,私立計955間,收托2萬5,122人;公辦民營242間,收托7,924人,公、私立相比無論間數或可收托人數都明顯不足,且公托資源過於集中,242間中有147間設立於雙北,甚至有4個縣市沒有公托設施。為求國人安心生育,合理分配城鄉建設資源,爰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就如何達成公托普及目標及城鄉資源分配,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張其祿 蔡壁如    

(六)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106至109年度執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建構0至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計畫目標訂為107至109年度中每年度設置80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惟據統計截至109年10月底,僅完工88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應檢討目標達成率,確實提升公共托育量能。

又根據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截至109年7月底,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之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累計分配預算執行數1億6,184萬8千元,僅占累計預算分配數4億5,500萬元之35.57%;在執行進度上,截至109年7月底,總計畫數160案、核定130案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卻僅發包56案,完工19案,不僅完工率低,仍有百餘案未完成發包作業,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允宜要求受補助單位儘速發包並加強趕辦,俾利計畫進行。

此外,為利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目標能順利達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應確實檢討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推行困難之原因,透過蒐集現有108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計至109年10月底)各年度實際營運成本、環境空間與設備規劃、人力運用與培訓等資訊,供後續該計畫規劃修正與研討之用,並視情形修正補助各縣市推動所需之設備費、業務費、場地維護費等,以提升辦理誘因,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106至109年度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建構0至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計畫目標訂為107至109年度中每年度設置80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惟據統計截至109年10月底,僅完工88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應檢討目標達成率,確實提升公共托育量能。

考量公共托育家園因單位規模小,營運成本高,部分縣市較難推展這類小規模、高密度的社區化微型托育服務設施;為利上揭計畫目標順利達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允應配合修訂「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建構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將補助範疇納入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並規劃特定人數上限;另基於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規模較大,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應參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作業要點,提升相應之補助金額。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八)針對衛生福利部辦理「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應衡酌中央、地方政府資源分配,規劃各項鼓勵生育政策,以完善0至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建構友善托育之軟硬體設施,提高國人生育意願,友善國人養育環境為目標,以達到提升生育率之目的。衛生福利部應每半年將政策規劃、績效評估、各計畫相關執行進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公開於網際網路,以利立法院行使職權檢討監督。

提案人:魯明哲 徐志榮 洪孟楷 吳斯懷 許淑華   

(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之相關工程(包括: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修繕托育資源中心空間及購置設施設備、增設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及建構設施設備),截至 109 年 7 月底,已發包 118件,未發包案54件,其中部分計畫未發包案件數較高者,包含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74 案,及修繕托育資源中心空間及購置設施設備11案等。由於109年7月底仍有百餘案未完成發包作業,應要求受補助單位儘速發包並加強辦理,以順利推動相關計畫。爰針對「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3個月內盤點工程案未發包之原因,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發包率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十)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衛生福利部於「城鄉建設」項下「因應少子女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編列18億1,400萬元,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布建托育資源中心、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增設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等所需經費。鑑於新北市政府為建構完善之育兒政策,以及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提供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之福利輸送模式,欲辦理「托育資源中心教玩具汰換」、「公共托育設施」與「增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擴充服務量能。建請中央政府優先補助新北市政府辦理三重區、蘆洲區與五股區之托育資源中心教玩具汰換、增設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及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計畫,以增加福利服務之普及性及可近性,活絡福利服務資源。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第11款 環境保護署主管

第1項 環境保護署9億2,113萬4千元(110年度5億0,675萬1千元、111年度4億1,438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第2目「數位建設」第1節「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項下「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編列預算3億7,113萬4千元。然而截至目前,前2期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校園、社區場域實證之感測器僅資料彙整至民生公共物聯網之資料平台,尚未呈現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網上。校園感測器及工廠感測器皆為前瞻計畫的支出項目,應同樣公開於空氣網站,讓民眾得以多了解政府政策。爰凍結該項預算2,000萬元,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前述資料彙整公開於空氣網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計畫中,「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削減集水區生活與農業污染及監測護水計畫」編列1億元。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為改善水庫集水區水體水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水庫集水區範圍內未有公共下水道系統之分散聚落,預計在第2期特別預算期間(108至109 年度)設置合併式淨化槽或農業低衝擊開發設施55處。惟截至109年7月止,距第 2 期特別預算屆期僅剩5個月,其預計設置之淨化水質設施,僅達成33處,尚有22處待設置,恐影響第3期特別預算 30 處設置目標之達成,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環境保護支出-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項下「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削減集水區生活與農業污染及監測護水計畫」編列1億元。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為改善水庫集水區水體水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水庫集水區範圍內未有公共下水道系統之分散聚落,預計在第2期特別預算期間(108至109年度)設置合併式淨化槽或農業低衝擊開發設施55處。惟截至109年7月止,距第2期特別預算屆期僅剩5個月,其預計設置之淨化水質設施,僅達成33處,尚有22處待設置,恐影響第3期特別預算30處設置目標之達成,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鄭正鈐 林德福   

(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第1目「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編列4億元,本計畫為「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係辦理水體污染削減及水質改善管理工作等所需經費。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108至109 年度)特別預算編列預算 41 億元。截至 109 年度 7 月止,累計執行 22 億 1,201 萬 8 千元,占累計預算分配數 28 億 5,850 萬 5 千元之 77.38%,惟占第 2 期特別預算數 53.95%,主要原因係部分縣市之多區域型廠商施工能量不足,故選擇投標利潤高或容易施作之標案,導致部分工程發包多次流標,恐影響河川水質改善預期效益。再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歷年補助現地處理設施百餘處,容有部分設施日處理水量及污染削減量不及設計值,亦有部分設施後續維護經費不足、截流設施停止運轉,以及人工濕地設計不當等情事。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原定布建1萬0,200點空氣品質感測器,但108年底止,於15個縣市累計布建7,000點後,因預算遭刪而無增建計畫。在「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110至114年度)」,年度主要績效目標值空氣品質感測器精緻化累計數量停留在7,000個,並編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110至111年度)特別預算予以精緻化(優化)。

然據108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各地方政府合力布建空氣品質感測器,有助於空氣污染稽查智慧執法應用,惟部分地方政府間有未於規定期限內提送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前置作業及布建細部規劃書,影響整體布建進度,且運用感測資訊辦理稽查比率偏低,均待檢討改進。」經查空氣網發現,空氣品質感測器在彰化布建密度偏低、雲林在六輕周圍幾乎未布建,在彰雲地區宜再加強增布。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議將部分預算用於增設空氣品質感測器於彰雲地區(至少各100點),請於六輕工業區研議增設至少50點,提出提升運用感測資訊辦理稽查比率與目標值,以利歷年監測資訊大數據分析。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王婉諭 邱顯智   

(六)據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106至109年逐步布建1萬0,200點空氣品質感測器,以建構全國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並透過感測器品保品管制度、布建前感測器一致性比對、感測數據資料平臺、大數據分析模式,來達到智慧稽查應用。感測數據亦能提供民眾在地即時貼身的空氣品質資訊。次查新北市政府於109年10月15日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維運管理計畫」,該計畫欲分析感測點數據尋找熱區,應用於空氣品質管制及環保稽查。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維運管理計畫」,以利新北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感測維護運行作業,加強空氣品質污染稽查效率。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七)據查淡水河本流五股坑溪經常為水質不佳河段,更常有不肖廠商濫倒廢水,污染河川等事宜。新北市政府為解決上述問題,預計辦理「水體環境品質物聯網建構計畫」,包括重點河段建置水質自動連續監測設施,藉由遠端連線回傳監測資訊,快速掌握河川現況,以建置水質大數據資料庫,結合地理資訊系統及許可管制資料,掌握重要支流排水之水質變化趨勢,進而強化污染查緝及削減管制策略推動。

「水體環境品質物聯網建構計畫」預計於五股坑溪俊成橋、五股坑溪籠鉤路口、五股坑溪成泰路2段197巷、忠孝大橋等水質不佳河段位置設置水質自動連續監測設施。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水體環境品質物聯網建構計畫」,以利新北市政府協助五股坑溪等水質不佳河川建置水質數據資料庫,並及時掌握污染資訊,強化污染查緝。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八)為辦理新北市中央管、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清除河面之漂流物、垃圾、死魚等廢棄物,恢復乾淨河川,新北市政府規劃「110年度新北市全國水環境清淨河面計畫」,並預計定期巡檢各河川及排入河川之區域排水,發現河川及排水河面有漂流物、垃圾、死魚、雜草及布袋蓮廢棄物時,立即清除處理,並迅速處理民眾陳情或通報等。

查蘆洲、五股地區許多河川經常會有河面廢棄物等問題,為解決上述問題,新北市政府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爭取「110年度新北市全國水環境清淨河面計畫」乙案納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惟地方財政困難,爰建請中央政府補助新北市政府進行「110年度新北市全國水環境清淨河面計畫」,以利新北市政府清除河面漂流物、垃圾、死魚、布袋蓮及雜草等,使河面清淨;並即時清除傾倒於河面的廢棄物,防止污染擴大。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第2項 環境檢驗所4,886萬6千元(110年度2,524萬9千元、111年度2,361萬7千元),照列。

第12款 文化部主管

第1項 文化部44億1,060萬元(110年度22億0,910萬元、111年度22億0,15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有鑑於文化部為保存並再現土地與人民共同記憶,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建設-國家文化記憶庫及促進數位加值應用計畫」,導入科技建構國家級文化平臺,促進民眾參與建構在地知識,作為文化創意經濟產業基礎元素,進而行銷台灣原生文化與國際接軌;經查國內除國家文化記憶庫外,亦有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所建構之「開放博物館」、各縣市政府推動之線上資料庫、國際則為Google Arts & Culture平台,均提供數位藏品之自由近用與群眾參與之數位服務,以促進文化資產「數位平權」。

檢視上述各平台之上傳格式、流通性,有不相容之情況,建請文化部允宜就開放共享、跨域共創的精神,盤點各平台之對接性,將圖、文、影、音的格式標準、流通性進行調整,俾利接軌國際,提升我國文化資源於國際之能見度,爰針對文化部第1目「數位建設」編列預算9億2,310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林德福

連署人:郭國文 吳玉琴 賴士葆 吳怡玎

(二)文化部推行之「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以歸化建構文化生活圈,盤點、保存並復興文化藝術的軟體及硬體,及促進人民文化生活的實質內涵等,視為計畫之目標及願景;其中,計畫視「提升國人文化參與率」、「公私部門協力合作」為發展目標。而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自108年起即針對促進文化產業進行「愛臺灣博物館卡」之相關推廣,以連結合作博物館、特約廠商、觀光旅遊套票等方式,鼓勵民眾多前往博物館參觀,以達促進人民文化生活之內涵。爰請文化部評估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目「城鄉建設」第1節「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中,協助全國博物館、地方文化館或相關展演單位與愛臺灣博物館卡進行相關合作之可能性,以利我國文化促進政策之串接及文化產業之共榮發展。爰針對文化部第2目「城鄉建設」第1節「文化生活圈建設」編列33億4,750萬元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三)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博物館應用-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2.0,係辦理臺灣文化與記憶之記錄徵集、開展線上共創平臺、鼓勵公民參與當代蒐藏、整理在地知識與原民文化,以及保存影視聽文化內容、有形及無形記憶資產等。惟目前國家文化記憶庫官方網站,介接資料庫及筆數尚未涵蓋全國各文化機關,文化部有加強鼓勵公部門參與之必要。 再者,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雖於107年底屆期,惟迄今仍尚未執行完竣,已較原定時程落後近2年。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度),截至109年7月底支付實現數5億5,908萬5千元,占預算比率 65.45%。其前2期預算執行比率,皆有落後之情況,允宜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爰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四)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文化部「數位建設―推廣數位公益服務」預算係補助辦理5G文化科技原生內容智慧財產權(IP)創作、5G文化科技展演服務體驗設計、營運服務規劃及人才培育及場域創新機制等所需經費。而國內許多文創團體期待政府能打造文化內容智慧財產權IP國家隊,帶領台灣走出國際。該預算編列執行計畫有「文化科技5G創新垂直應用場域建構及營運計畫」、「5G文化科技人才培育暨跨域應用計畫」、「影音場域之5G創新應用領航計畫」及「5G內容力技術力跨域創新生態計畫」等,相關計畫內容皆需推動跨部會合作,方能促使各業的投資者與文化內容創生IP結合,推動國家級文化內容智慧財產權IP產業。考量計畫執行初期跨部會合作及整合規劃之重要,文化部應儘早且妥慎建立各計畫跨部會溝通協調之管道與平台,俾利計畫之推動,爰要求文化部就該預算相關計畫之跨部會合作推動機制、預計達成KPI等績效管考規劃等項目,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五)有鑑於文化部編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第2目「城鄉建設」編列34億8,750萬元,辦理文物保存及地方文化等經費,爰請文化部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推動策略及細部計畫(涵蓋預訂相關鄉鎮建設概要)辦理情形。

提案人:賴士葆 高虹安 張其祿 林德福

    曾銘宗 葉毓蘭

(六)文化部推行之「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以歸化建構文化生活圈,盤點、保存並復興文化藝術的軟體及硬體,及促進人民文化生活的實質內涵等,視為計畫之目標及願景。其中,部分計畫內容以「全國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總參與人次」做為績效指標,顯見如何促進民眾積極參與藝文展演,實為該計畫之一大課題。國內部分縣市為推動民眾參與文化活動及活化舊市區,如臺北市及桃園市部分行政區域以「無圍牆博物館」作為主要理念,破除傳統文化展演之藩籬限制,串聯在地特色之新舊元素,加強博物館與在地之連結,不僅使民眾得以快速接觸文化產業,更能推廣在地文化特色,活絡當地產業發展。爰請文化部針對國內「無圍牆博物館」經營情況、在地連結及產業發展等進行相關研究調查,評估其是否符合「文化生活圈」之理念,並考量我國以此加強推廣文化生活圈理念之可能性,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七)為能有效推動公、私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館舍軟硬體設施改善、公共服務機能(營運)強化、典藏管理能量提升、展示環境改善更新、服務升級與友善平權及資源整合與多元發展等計畫,新北市政府向文化部爭取辦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關文化生活圈建設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升級計畫。 為推動我國多元類型館所發展,提供社會大眾更多元豐富的文化環境,具體落實文化公民權,建請文化部補助新北市政府爭取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關文化生活圈建設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升級計畫,俾利新北市蘆洲區「國定古蹟蘆洲李宅計畫」改善館舍各項軟硬體設施,提升服務品質。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洪申翰 吳玉琴

(八)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於102年完成全區園區整建工程,定位以「傳統藝術創新」為主軸,實踐傳統技藝與傳統技術之轉型及創新,並於105年起委由民間公司負責經營管理。109年10月位於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對面的嘉義市立美術館正式開館,受到各界矚目,許多嘉義在地藝術家也貢獻了許多心力,積極捐贈藝術品讓嘉義市立美術館展出,讓嘉美館多了一份濃厚的在地風味。嘉義市立美術館及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雖然只隔了一條中山路,雙方理應相輔相成,共構一個「嘉義創意文化產業聚落」,然而卻因缺乏綜合規劃及雙向溝通,而未有更積極的發展規模。文化部預計於110年6月提出全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白皮書,檢討全台5座文創園區的發展窘境,建請文化部重新檢視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定位與規劃,並應結合嘉義市立美術館進行綜合規劃,使雙方共同舉辦相關文藝活動、促進聚落生成,並請於白皮書中提出檢討與改善措施。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沈發惠 湯蕙禎

(九)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辦理影視聽文化資產高階數位化等工作,長期以來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積極蒐羅台灣電影膠卷,然受限於人力物力有限致使修復進度緩慢,諸多膠卷未能等到修復即損毀,殊為可惜,爰請文化部積極籌措官方與民間資源,投注人力物力於台灣老電影膠卷修復,以維護我國珍稀文化資產。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賴品妤

(十)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及第2期特別預算,文化部所主管之節目製作經費超過20億元,占總體預算比率不到1%。但此期間,卻出現許多膾炙人口的戲劇節目,如:我們與惡的距離、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做工的人…等,顯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及第2期特別預算,達到當初計畫之目標。然而此次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與之前相比銳減近10億元,引發許多節目製作團隊憂心,我國優質戲劇推出,好不容易有相當的成果和推展,但尚未站穩基礎之際,恐怕又恢復之前的慘淡狀況。因此,建請文化部針對此一情況,應提出相應之計畫,倘若無法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爭取相當的經費,也應另尋財源挹注以持續鼓勵我國製作團隊推出更優質的戲劇影音節目。

提案人:黃國書 王美惠 賴惠員

第2項 文化資產局10億6,000萬元(110年度4億9,000萬元、111年度5億7,000萬元),照列。

第3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3,800萬元(110年度2,300萬元、111年度1,500萬元),照列。

第4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5,250萬元(110年度4,100萬元、111年度1,150萬元),照列。

第13款 科技部主管

第1項 科技部原列99億1,340萬元(110年度53億7,020萬元、111年度45億4,320萬元),減列第1目「綠能建設」500萬元、第2目「數位建設」300萬元,共計減列8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9億0,540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科技部於第1目「綠能建設」第1節「加速綠能科學城建置」編列31億6,940萬元,係以辦理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C區工程施作等為主要目標,包含用地取得所需經費、辦理第2期大樓工程施作、專案管理及設計監造,以及購置智慧科技及新創相關研究設備。108年11月20日行政院決議科學城C區不應只侷限於綠能,改為主要提供智慧科技、新興及新創產業服務,目前之規劃為自駕智慧載具、資安防護等相關智慧應用產業。雖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C區第一期建物已竣工,也於109年12月3日舉辦「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招商說明會」,惟科技部並未公布及說明目前C區之招商進度為何,恐有難以監督其成效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科技部於1個月內盤點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C區第一期建物之招商進度,並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科技部第2目「數位建設」第2節「基礎建設環境」項下「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網路交換中心與跨域雲端服務建置計畫」編列預算9億5,300萬元,該項預算係以提升公共服務網路傳輸效率及雲端服務品質,以及建置公共服務內容傳遞網路等為主要目標,包含公共服務網路傳輸效率與韌性強化、雲端服務品質與韌性提升,以及公共服務內容傳遞網路建置。惟科技部僅思考到公共服務網路之效率及韌性等問題,未詳細說明資安規劃,該計畫提供公共服務所需網路、計畫、儲存、備份等功能,皆涉及政府與民眾之資料運用,因此在串接4項公共服務網路的同時,也應就資安保護超前部署,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該計畫之資安防護措施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三)根據新竹科學園區某廠商之陳情,許多外國人才來台工作12至14年後,已是廠內資深員工,卻礙於就業服務法之規定,期滿後必須離台回國,或至其他國家尋求工作,如此一來,我國只是在幫其他國家訓練人才,同時也會對我國產業造成影響,上述問題需要政府各部會共同協助、解決。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於109年12月11日立法院院會總質詢時,亦表示針對中階外國人才之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事宜,尚在討論中。科技部主管之科學園區首當其衝,科技部應積極會同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儘速研議改善作法或配套措施。爰建請由主管機關勞動部召集國家發展委員會、科技部等相關部會,研議中階外國人才於臺工作期滿12至14年後須離臺,對我國產業造成之影響,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四)為因應科技進步並扶植我國創新產業發展,科技部特推動「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以利打造充足之資金、空間及人才培育等優質創業環境。據科技部於計畫中指出,矽谷新創產業活絡之最重要關鍵為「人才」;爰此,科技部也將人才培育、吸引國外人才合作列為本計畫中重要目標。鑑於全球COVID-19疫情肆虐,致全球人口流動減緩,眾多臺灣海外創業家及學子返台。綜上,請科技部針對回流型人才之招攬及培育進行規劃,評估如何於疫情下與國外團隊進行相關新創合作,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五)根據科技部之年輕學者計畫,分別為愛因斯坦計畫及哥倫布計畫,而哥倫布計畫是以鼓勵年輕研究學者長期投入有潛力的重大創新構想,同時到國外研究機構進行研究與交流,建立國際合作團隊,以拓展國際視野及影響力。然自109年初爆發COVID-19以來,許多國際展演或交流活動皆延期或取消,另加上入冬後,國際疫情又日趨升溫,且近期境外移入確診案例也激增,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頒布「秋冬防疫專案」來防堵疫情於本國爆發,而國際間相關疫苗尚未普及, 110年疫情何時平緩也仍未能得知。綜上,110年度年輕學者計畫有關前赴海外招攬國外研究人才要如何執行,哥倫布計畫要如何落實,面對疫情似有疑義,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六)有鑑於在學術研究領域,為吸引優秀人才,各國紛紛祭出優惠政策與獎勵措施,而我國科研人才的待遇相較於其他競爭國家明顯偏低,因此近年來大專院校及學研機構面臨無法吸引國際人才,及國內學者被國外挖角的嚴重問題,未來恐有研究人才斷層,出現我國科學研究量能無法與國際競爭,因此推出年輕學者計畫,並自107年起推動,而110至113年度進行續編。然查相關經費編列為逐年遞減,雖科技部回應,後4年著重在加強執行中計畫的成果評估及管理,然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僅至114年,而我國研究人才斷層不會因為前瞻計畫就完整處理,後續年輕學者若無相關前瞻計畫支持,則科技部如何延續相關計畫之精神,不無疑義。請科技部仍就國家人才培育之永續規劃,並加強為臺灣延攬人才,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七)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科技部於「數位建設」中「5G基礎公共建設」編列5億5,000萬元,用以執行海纜及5G雲端聯網中心建置計畫。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不應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惟立法院於第9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儘速公開此清單。爰要求科技部於行政院公開此清單前,不得採購中國生產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邱顯智 陳椒華

(八)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科技部編列經費辦理「數位建設」相關計畫,包括:1.「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2.「數位建設—基礎建設環境」;3.「數位建設—產業數位轉型」;4.「數位建設—數位人才淬煉」;5.「數位建設—5G基礎公共建設」,合共38億0,400萬元。其中賡續前期成果辦理「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應請就新興資料類型,持續溝通建立跨部會與公私部門共通標準,俾利資料應用推廣。另新增辦理「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網路交換中心與跨域雲端服務建置計畫」,串接現行4大公共服務網路,並強化網路備援與資料備份,建請規劃長遠之相應資安防護機制,以維政府與人民資料安全。

新增辦理「突破半導體物理極限與鏈結AI世代計畫」及「Å世代半導體—前瞻半導體及量子技術研發計畫」,推動研發下一世代前瞻元件材料與技術,以及建立相應實驗檢驗設施,建請及早綢繆規劃國際採購時程,俾前開計畫之順利執行。此外辦理「海纜及5G雲端聯網中心建置計畫」,以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南部機房作為國家級海纜內陸介接點與交換中心之準備,建請科技部及早研謀未來自籌運作資源之可行性。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蔡壁如 張其祿

(九)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科技部於「綠能建設」項下「加速綠能科學城建置」編列31億6,940萬元,用以辦理「科學城公共建設計畫-科技部」,其中部分經費用於購置智慧科技及新創相關研究設備,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以達政府帶動產業升級之效果,且不得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再者,立法院於第9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儘速公開此清單。爰要求科技部於採購智慧科技及新創相關研究設備時,應優先採購我國自主開發品牌,且於行政院公開前開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前,不得採購中國生產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邱顯智 陳椒華

(十)量子科技已然是全球各國激烈競爭之場域,台灣雖已開始投入但腳步緩慢,資源亦有不足。科技部辦理前瞻半導體及量子技術研發,應顧及未來科技進展及早布局。從研發、人才培育、產業發展等各面向多管齊下:1.加速追趕國際研發成果。2.為台灣量子產業發展訂定戰略目標。3.界定台灣在未來量子產業鏈具優勢項目,協助產業及早布局。4.量子人才稀缺,且極易遭民間企業挖腳,應積極培育量子相關人才。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賴品妤

第14款 海洋委員會主管

第1項 海洋委員會700萬元(110年度7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海洋委員會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案中第1目「水環境建設」第1節「水與環境」項下「向海致敬」之「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服務資訊平臺擴充計畫」編列700萬元。經查,該會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600萬元,補助全臺19個鄰海縣市海岸海域活動e 化申請案件,惟據該會提供立法院預算中心之計畫內容相關資料中,全臺19個鄰海縣市僅有6個縣市提出e化海岸海域活動申請,未申請縣市比率高達68.42%。有鑑於全臺海岸海域遊憩點共計有469處為地方政府經營管理,為建立即時、便民及安全之全臺海岸海域活動資訊,該會應持續強化平臺功能及海域資訊透明度等相關資訊俾利民眾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海洋委員會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附表: 單位:處;件;千元

縣市

遊憩點

海岸海域e化申請件數

補助預算

地方政府配合款

新北市

37

0

462.5

198.2

桃園市

18

1

237.5

101.8

臺中市

16

1

212.5

53.1

臺南市

24

0

300

75

高雄市

24

3

337.5

84.4

新竹縣

19

0

237.5

59.4

苗栗縣

20

0

250

27.8

彰化縣

14

0

175

30.9

雲林縣

14

0

175

30.9

嘉義縣

16

0

200

22.2

屏東縣

41

2

537.5

59.7

宜蘭縣

39

2

512.5

90.4

花蓮縣

42

2

550

61.1

臺東縣

46

0

575

63.9

澎湖縣

39

0

487.5

54.2

金門縣

14

0

175

43.8

連江縣

13

0

162.5

18.1

基隆市

21

0

262.5

46.3

新竹市

12

0

150

37.5

總計

469

11

6,000

1,158.70

資料來源:預算中心

提案人:林思銘 張其祿 黃世杰 王美惠 羅美玲

連署人:陳玉珍 鄭天財 蔡壁如 邱臣遠

(二)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海洋委員會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編列700萬元,查該計畫之核定本,其中教育與責任的環節,著重在建置資訊、活動體驗、海難搜救效率等部分,似忽略了國民的游泳能力與溺水的災害應變教育,然面對海難意外,溺水時自身的求生能力與搜救效率等其他資訊一樣重要。在鼓勵人民知海、近海、進海之前,應先落實教育與責任原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我國溺水人數曾高居全球不分年齡層第三;如果只統計0至14歲的數據,我國還曾成為調查中國家的「第一」。另內政部消防署101至106年的統計資料指出,台灣平均每年溺水身亡人數約在400人左右,且逐年升高;溺水意外傷亡人數也曾高居國內「意外事故傷害死傷」第四大原因。綜上,可發現我國溺水人數不少,且多數是孩童,以目前規範及推廣的游泳教育內容,不符合實際狀況需求。

據報載,荷蘭孩童最基礎的游泳課程,除了游泳技巧外,還包含溺水時的應變訓練,內容包含要求著衣下水、仰漂、在水裡張開眼睛識別方向等。而日本的文部科學省的學習指導要領也訂明,要教導學生穿著衣服墜海時的應對方法,連幼稚園都有著衣水泳課。反思台灣的游泳課程仍著重在游泳技巧,而溺水應變訓練內容並不普及。在推行向海致敬,鼓勵人民知海、近海、進海以前,海洋委員會應本統合協調機關的角色,邀集教育部體育署、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及交通部觀光局等有關機關,普及溺水應變訓練課程。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第2項 海巡署及所屬3億5,000萬元(110年度3億5,000萬

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海巡署及所屬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項下「向海致敬-全國海灘安全調查及建置海域遊憩資訊安全監測系統-救生救難裝備精進與智慧化計畫」編列預算3億5,000萬元。然經查,於110年度海洋委員會預算書中,亦僅有1,000萬元做為結合「縣市政府推動強化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2年計畫」之第2年度預算。因此,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所編列「向海致敬-全國海灘安全調查及建置海域遊憩資訊安全監測系統-救生救難裝備精進與智慧化計畫」預算,所欲採購之所有關於海洋救生救難之新器具設備與技能強化規劃,是否有可為「縣市政府推動強化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2年計畫」之後續補強之用或是另有用途,以及與現有器具設備之效能差異為何等,需要海巡署提出詳細之說明,以避免預算浮編或計畫重疊,造成所購買之新器具設備無法完善利用與達成跨縣市之救生救難目的,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2週內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就此計畫提出詳細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婉諭

連署人:邱顯智 陳椒華

第3項 國家海洋研究院6億4,300萬元(110年度6億4,3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國家海洋研究院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第1目「水環境建設」編列6億4,300萬元,其中「業務費」編列2億0,185萬元,其中「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動態資訊系統建置計畫」,於110年度預計辦理全國海灘與礁岩海岸安全調查評估作業,而查其計畫之績效指標,調查需包含全國(含外島)共800公里海灘,另全國(含外島)礁岩海岸共900公里,各提供超過合計共600處海灘及礁岩海岸的現況(含數據與照片、影片)與風險等級。然國家海洋研究院做為我國研究單位,110年度員額編制僅80員,要如何在110年度達成績效指標,不無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家海洋研究院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具體實施之方式及期程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蔡壁如 邱臣遠

(二)國家海洋研究院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案於第1目「水環境建設」編列「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動態資訊系統建置計畫」6億4,300萬元。國家海洋研究院為推動向海致敬政策,進行我國海岸海灘安全調查與評估、海域遊憩安全監測系統、海洋運動能力分級及海象條件關係分析等工作,以建置海域遊憩活動即時安全所需資訊,提供民眾運用。

惟我國各地海洋水域開放情形,部分地方政府考量民眾於海洋水域遊憩安全問題而未全面開放,然建置此動態系統的政策目標就是要讓海洋訊息更透明與便民,以利民眾知海、近海、進海。因此國家海洋研究院於系統建置之際,應引導地方政府善用此系統,評估海洋水域之開放及辦理各項安全教育活動,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家海洋研究院向立法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2,300億0,011萬3千元(分配數:110年度1,241億4,922萬7千元、111年度1,058億5,088萬6千元),隨同歲出預算審議結果,減列5,550萬元,改列為2,299億4,461萬3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貳、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財政委員會林召集委員德福出席說明。

參、本次聯席會之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