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財政、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9時至16時3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陳亭妃 賴士葆 陳椒華 曾銘宗 費鴻泰 邱議瑩 林德福 蔡壁如 林楚茵 林岱樺 邱臣遠 楊瓊瓔 高嘉瑜 陳明文 郭國文 孔文吉 賴瑞隆 吳秉叡 余 天 翁重鈞 蘇治芬 莊瑞雄 謝衣 江永昌 邱志偉 羅明才 

委員出席26人

列席委員 黃國書 鍾佳濱 葉毓蘭 江啟臣 陳玉珍 吳斯懷 鄭天財Sra.Kacaw 莊競程 李貴敏 陳柏惟 鄭麗文 林思銘 洪孟楷 張其祿 林俊憲 蔡易餘 劉世芳 劉建國 李德維  

委員出席19人

列席官員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中部辦公室          主任   郭坤明

 工業局            局長   呂正華

 標準檢驗局          局長   連錦漳

 中小企業處          副處長  蘇文玲

 水利署            署長   賴建信

                副署長  鍾朝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陳添壽

 會計室            主任   許永議

 漁業署            署長   張致盛

 林務局            副局長  廖一光

 水土保持局          副局長  王晉倫

 農田水利署          副署長  林國華

行政院主計總處         副主計長 李國興

 公務預算處          處長   張惟明

主  席 吳召集委員秉叡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一、處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度) 決議,有關經濟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4案:

(一)「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水利署預算(不含「水與安全-獎補助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水利署「水與安全-獎補助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中小企業處「數位建設」及「城鄉建設」預算各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處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度) 決議,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5案:

(一)「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三)林務局「軌道建設-中南部觀光鐵路」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四)林務局「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五)水土保持局「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決定:以上9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一、處理或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度)決議,有關經濟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3案:

(一)「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工業局「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預算凍結百分之五專案報告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資料中心設置整體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度)決議,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漁業署「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添壽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賴士葆、陳亭妃、曾銘宗、費鴻泰、林楚茵、林德福、邱臣遠、江永昌、楊瓊瓔、蔡壁如、高嘉瑜、陳明文、郭國文、孔文吉、賴瑞隆、吳秉叡、翁重鈞、羅明才、鄭天財、邱志偉、李貴敏、謝衣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添壽、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李國興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邱議瑩、余天、莊瑞雄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討論事項4案均已處理或審查完竣,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2案: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預算凍結10%解凍案書面報告中,計畫主要工作項目中提及野溪整治以及水庫集水區土砂環境調查評估。關於野溪整治工作,爭議多年的過度水泥化、破壞溪河原生生態問題至今仍時有所聞,可見工程規劃初期仍欠缺生態檢核與公民參與機制,亦缺乏以歷史衛星變異點等科學數據來佐證是否有崩塌或侵蝕傾向,以評估其整治之必要性,導致對於原有生態棲地不必要的破壞以及不必要之工程資源浪費。

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執行此計畫於工程規劃階段前期,以生態檢核結果、依據歷史衛星變異點等與水庫集水區土砂環境調查評估等科學資料,來確認野溪整治之必要性,並以此作為依據進行規劃。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二、有鑑於非經濟部工業局主管之工業區管理相對鬆散,且多缺乏污水處理場等公共設施,環境污染問題較為嚴重。而民間自行群聚的工業聚落,更是缺乏管理,如近日台南學甲爐碴案在工業用地填埋,土方遭開挖變賣再改填事業廢棄物的案例,影響土壤和地下水質等土地環境安全。爰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經濟部工業局「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在提供平價產業用地規劃設置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或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的補助時,應納入土地安全要求,確定園區廠址未遭違法填埋廢棄物,土壤、地下水未受污染,且所有受補助新設園區均須設置污水處理廠並完成納管,符合放流水標準,園區廠商不得再逕自排放至水體,始得接受補助。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及創新場域補助計畫係為運用城鄉特色產業群聚特性,導入數位、體驗及循環經濟概念,進行生產流程、創新營運模式輔導,以帶動周邊相關產業發展,協助城鄉特色產業創新升級,政策本身立意良善,惟部分小型產業園區常因廠區未能規模化,廢污水相關處理設備效能不足,致生污染之虞。

爰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建置之城鄉特色產業園區,均應設置合適之排水系統及污水處理設備,並應適時更新及查核,期在發展經濟之餘,同時降低對環境的污染。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四、針對經濟部工業局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是為因應工業土地炒作及大量未登記工廠出現在非工業土地的問題,提出相關補助計畫評選應納入產業園區只租不售面積比例及輔導未登記工廠或協助其進駐園區績效等條件,惟實際執行並未設定明確比例以篩選合適補助對象,以致施行成效有限。

爰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於計畫項下應訂定新設園區 20% 以上面積只租不售比例,台糖維持經濟部工業局新設工業區土地只租不售,逐步解決長期以來工業土地成本過高及未登記工廠占用農地的問題。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五、行政院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是為因應工業土地炒作及大量未登記工廠出現在非工業土地的問題,提出相關補助計畫評選應納入輔導未登記工廠或協助其進駐園區績效之條件,惟目前為止成效有限,原因之一實為管理工具不足與長期以來鬆散的行政管理,導致業者非法經營誘因高,接受輔導與改善之動機不高。

爰建請經濟部工業局於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項下納入一定比例之未登記工廠查處費用,確實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工廠輔導管理法查處105年5月20日以後新增違章工廠之規定,提升進駐合法工業園區之誘因,促使產業發展逐步邁向正常化。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六、針對經濟部工業局「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係為因應工業土地炒作及大量未登記工廠出現在非工業土地的問題,政策本身立意良善,惟部分小型產業園區常因廠區未能規模化,廢污水相關處理設備效能不足,致生污染之虞。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建置之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新設園區均應設置合適之排水系統及污水處理設備並加強管理規範,並應適時更新及查核,舊設園區會同相關單位進行污染改善符合環保法規,期在發展經濟之餘,同時降低對環境的污染。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七、近日媒體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爆出多名公務員涉弊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承辦「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員工多年來掌控該獎項。為端正政風、澄清吏治,解除社會大眾對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疑慮,針對「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應持公開、透明原則,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週內於該會官方網站上提供104至108年「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評審名單。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八、109年10月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雖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6個月內針對水土保持計畫落實資訊公開和公民參與,完成水土保持法修正草案、預告、辦理公聽會及部會研修後,報行政院送入立法院審查。然上述水保審查會議長期以來因尚未開放公民參與,亦未公開資訊,近期又爆發弊案,致使審查多有爭議、喪失公信力。

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水土保持法修正通過之前,政府部門需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案水保計畫相關審查應公開審查會議資訊(含非智慧財產權內容,涉機敏資料除外),以重拾民眾對政府保育水土資源、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之信心。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自99年將阿里山林業鐵路收回公營後,102年5月委請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惟因期間多次遭受天然災害,且因相關設備老舊失修等發生危安事件,107年甚至4度出軌,致影響其正常營運。

107年9月交通部針對107年1月23日嘉義線16K+900M正線出軌事故提出調查報告,說明因阿里山森林鐵路路基鬆軟、易使軌道沉陷,又因部分木枕受地表水逕流滲透影響,致有腐朽情形,均易使鋼軌支撐力不足。建議有關抽換腐朽枕木作業,建議以PC枕暨扣件夾為主,並視情況採交錯布設,藉此提升鋼軌與枕間之扣夾力與鋼軌支撐力。該報告亦建議再進一步結合動態振動量測器進行路線檢查,或增購簡易沉陷量測設備。

另107年交通部鐵路營運監理小組及臺灣鐵路管理局邀請日本鐵道綜合研究院軌道技術研究部主任研究員田中博文、研究員梶原和博,於發生4度脫軌事故的森鐵竹崎站至獨立山站間,檢視軌線平整度、道碴回填、邊坡排水等。該次會勘亦建議因山區潮濕環境易使木頭腐朽,嘉義至奮起湖段的非站區路段,雖陸續改用年限較長的PC枕,但仍未完成全線施作,建議應在非站區範圍儘速將木枕抽換為PC枕,避免木枕腐朽後不易被查知,徒增養護人力與時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雖於近年陸續進行抽換木枕為PC枕作業,惟抽換作業仍在陸續進行中。為維護阿里山林業鐵路運輸與營運安全,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針對阿里山林業鐵路提出110年抽換枕木計畫與具體期程,以及購置動態振動量測器或簡易沉陷量測設備計畫,於1個月內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於「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解凍案書面報告中,計畫目標中不斷提及以野溪整治來減少土砂進入水庫淤積量,以延長水庫壽命。然關於野溪整治工作,爭議多年的過度水泥化、破壞溪河原生生態問題至今仍時有所聞,可見工程規劃初期仍欠缺生態檢核與公民參與機制,亦缺乏以歷史衛星變異點等科學數據來佐證是否有崩塌或侵蝕傾向,以評估其整治之必要性,導致對於原有生態棲地不必要的破壞以及不必要之工程資源浪費。

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執行此計畫於工程規劃階段前期,先做好生態檢核,並以歷史衛星變異點、生態資料等科學數據佐證是否有崩塌或侵蝕傾向,以審慎評估野溪整治之必要性,再以此為依據進行規劃,並將調查資料上網公開。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十一、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近年來國外前十大申請人中,有近半皆為車商,復以目前正進入二審興訟的德國賓士戴姆勒公司控告我國車頭燈大廠台灣帝寶的案例。為免日後衍生專利權訴訟頻仍,進而影響我國中下游汽車維修產業的維運,參酌全球已有16個國家修訂之「維修免責條款」,其中不乏與我國汽車零組件產業結構相仿的西班牙、義大利,建請經濟部研議於相關法規中納入「維修免責條款」的可行性,並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郭國文 莊瑞雄 余天 楊曜

十二、鑑於一頁式販售農產品的網路詐騙廣告頻仍出現,傷害我國農民權益甚鉅,勢有即時澄清並杜絕歪風之必要性。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一頁式詐騙廣告應導入真實查核機制,藉由違規事例的完整彙整蒐集,起到類似於唐鳳政委所建置「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即時澄清之效果。具體可行性之規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郭國文 莊瑞雄 余天 楊曜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