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9時7分至17時41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曾銘宗 陳亭妃 林德福 江啟臣 莊競程 陳椒華 賴士葆 林楚茵 郭國文 邱臣遠 林宜瑾 萬美玲 羅致政 林奕華 呂玉玲 余 天 黃國書 蔡適應 莊瑞雄 楊瓊瓔 廖婉汝 謝衣鳯 王婉諭 賴瑞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秀寳 江永昌 蔣萬安 高虹安 張廖萬堅 蔡壁如 林昶佐 陳柏惟 溫玉霞 蘇巧慧 吳斯懷 邱泰源 邱志偉 吳秉叡 孔文吉 高嘉瑜 吳思瑤 張育美 何志偉 蘇治芬 鄭正鈐 邱議瑩 陳以信 徐志榮 林岱樺 黃秀芳 陳明文 范 雲 羅明才 馬文君 李德維 陳 瑩 洪申翰 賴品妤 翁重鈞 林淑芬 費鴻泰 王定宇 趙天麟 楊 曜 劉建國(委員出席66人)

列席委員:吳玉琴 鍾佳濱 葉毓蘭 李貴敏 邱顯智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賴香伶 吳怡玎 鄭麗文 鄭運鵬 林為洲 林文瑞 張其祿 陳雪生 陳玉珍 (委員列席16人)

請假委員:高金素梅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陳時中

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吳秀梅

組長

蔡淑貞

法規會

參事

陳信誠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吉仲

副主任委員

黃金城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副局長

徐榮彬

畜牧處

簡任技正

陳中興

經濟部

政務次長

陳正祺

商業司

專門委員

胡美蓁

國際貿易局

組長

管焙埼

外交部

政務次長

曾厚仁

北美司

司長

徐佑典

副參事

黃虹慧

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

次長

蔣正國

教育部

政務次長

蔡清華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署長

彭富源

副署長

戴淑芬

財政部

常務次長

李慶華

關務署

副署長

彭英偉

法務部

參事

劉英秀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主任

許 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

副處長

蘇再勝

就醫保健處

專門委員

徐慧觀

主  席:蔣召集委員萬安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案。

二、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第五點規定案。

三、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101年9月6日公告之「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案。

四、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案。

五、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案。

(本次會議蔡壁如委員程序發言後,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說明,委員陳亭妃、曾銘宗、林德福、江啟臣、莊競程、郭國文、蔣萬安、林楚茵、陳椒華、邱臣遠、林宜瑾、賴士葆、謝衣鳯、黃國書、楊瓊瓔、林奕華、萬美玲、羅致政、蘇巧慧、林淑芬、蔡適應、廖婉汝、賴瑞隆、鄭正鈐、王婉諭、呂玉玲、陳秀寳、高嘉瑜、邱志偉、蔡壁如、江永昌、溫玉霞、高虹安、陳柏惟、吳思瑤、劉建國、黃秀芳、陳瑩、徐志榮、范雲、賴品妤、張育美、費鴻泰、蘇治芬、陳以信、洪孟楷、吳怡玎、李德維、馬文君、邱泰源、賴香伶、葉毓蘭、李貴敏、張其祿、鄭天財Sra Kacaw、及翁重鈞等56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及外交部政務次長曾厚仁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議瑩、張廖萬堅、王定宇、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余天、楊曜、趙天麟、吳斯懷及洪申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五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