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4時34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貴敏 李德維 吳玉琴 萬美玲 鄭運鵬 鍾佳濱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賴香伶 劉世芳 鄭麗文

     張廖萬堅 吳怡玎 吳思瑤 賴品妤 林奕華 高虹安 黃國書

     林宜瑾 范 雲 林為洲 蔡易餘 周春米 鄭正鈐 柯建銘

     委員出席25人

列席委員: 葉毓蘭 孔文吉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吳斯懷 廖婉汝

     莊競程 張其祿 費鴻泰 羅明才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

      銓敘部部長 周志宏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施能傑

     勞動部政務次長 王安邦

     財政部常務次長 李慶華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朱澤民(9時20分起請假)

            副主計長 李國興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一)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費鴻泰等25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李貴敏、李德維、吳玉琴、鄭運鵬、劉世芳、吳怡玎、鍾佳濱、賴香伶、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鄭麗文、林宜瑾、張廖萬堅、萬美玲、吳思瑤、周春米、林為洲、高虹安、黃國書、鄭正鈐、葉毓蘭、蔡易餘、陳椒華、林奕華、范 雲、陳秀寳、廖婉汝提出質詢;委員賴品妤、張廖萬堅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提案條文已宣讀完畢)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 依指定期限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提  案

針對現行軍、公、教撥繳退撫基金課稅規定,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課稅方式不同,造成同樣是在職時提繳的退撫金,出現差別待遇。為使全國各職類退休提繳規定趨於一致,建請行政院及考試院各相關部會,儘速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等進行通盤檢視,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於下會期開議前送交本院修法草案。

提案人:李貴敏 李德維 林奕華 林為洲

劉世芳 鄭運鵬 林宜瑾 范 雲

黃國書 吳思瑤 高虹安 吳怡玎

吳玉琴 鄭正鈐 萬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葉毓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