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12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林奕華 張廖萬堅 陳秀寳 洪孟楷 陳素月
陳椒華 蔡易餘 范 雲 林俊憲 高金素梅 王婉諭
吳思瑤 劉世芳 何欣純 魯明哲 鄭正鈐 許智傑
林宜瑾 賴品妤 傅崐萁 許淑華 趙正宇 劉櫂豪
委員出席24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邱顯智 陳歐珀 李德維
廖國棟Sufin‧Siluko 孔文吉 邱臣遠 李貴敏
賴香伶 王美惠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廖婉汝
江永昌 高嘉瑜 張其祿 翁重鈞 林德福 邱志偉
楊瓊瓔
委員列席20人
視訊委員:李昆澤 吳怡玎 黃國書
委員視訊3人
列席官員:行政院 秘 書 長 李孟諺
教育科學文化處 |
處長 |
吳靜如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王德威 |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
處長 |
鄭明宗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詹懿廉 |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處長 |
陳春木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黃文哲 |
法律事務處 |
處長 |
詹文旭 |
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
處長 |
陳月春 |
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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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被提名人 |
王正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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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被提名人 |
王怡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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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被提名人 |
陳崇樹 |
主 席:林召集委員俊憲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為委員案。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素月、林俊憲、萬美玲、林奕華、范雲、趙正宇、張廖萬堅、陳秀寳、王婉諭、邱顯智、劉世芳、賴品妤、何欣純、魯明哲、鄭天財Sra Kacaw、吳思瑤、林宜瑾、鄭正鈐、劉櫂豪、葉毓蘭、許智傑、張其祿、傅崐萁、李昆澤、吳怡玎及黃國書等28人提出詢問,均經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委員被提名人王正嘉、王怡惠、陳崇樹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許淑華及蔡易餘所提書面詢問,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詢問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
二、院會討論本案時,由交通委員會林召集委員俊憲補充說明。
三、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數位網路為社會運作之所繫,而網路言論、資訊流通、乃至於使用者之人格或權益,皆須「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加以規範。而去(2021)年12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之後,至今仍無進一步條文版本,爰此,建請行政院於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將「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版本送至立法院審議,以保障數位環境之安全。
提案人:劉世芳 陳秀寳 林俊憲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