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1時34分
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秀寳 陳歐珀 鄭正鈐 何欣純 曾銘宗 黃世杰 賴品妤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陳以信 林思銘 林宜瑾 吳怡玎 高金素梅
萬美玲 范 雲 林奕華 周春米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劉建國
委員出席22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吳斯懷 陳椒華 林德福 邱顯智 劉世芳 李貴敏
王美惠 廖婉汝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其祿 馬文君
羅明才
委員列席14人
請假委員:王婉諭 陳玉珍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
學校法人及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執行秘書 賴俊男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 陳紹元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稽核組組長 林秋敏
財政部國庫署專門委員 邱美齊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處長 董紹明
內政部人事處專門委員 江美芳
法務部參事 郭棋湧
大陸委員會法政處專門委員 洪志清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處長 林錦慧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范雲等18人、(三)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四)委員郭國文等19人、(五)委員鄭正鈐等21人、(六)委員吳斯懷等16人及(七)委員林宜瑾等21人分別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三)委員郭國文等19人、(四)委員鄭正鈐等22人及(五)委員吳斯懷等16人分別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等7案:
(一)逕行逐條審查。
(二)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二章章名、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三章章名、第十四條、第四章章名、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七條、第五章章名、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六章章名、第四十八條至第六十一條、第七章章名、第六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六十五條至第七十六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四)第十五條,除將第三項、第四項條文中「退撫儲金管理機關」均修正為「退撫 基金管理機關」外,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五)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六)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一)逕行逐條審查。
(二)第九十八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三)第一百條,照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委員郭國文等19人及委員鄭正鈐等22人提案通過。
(四)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
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五)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