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6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林德福 吳秉叡 李貴敏 沈發惠 郭國文 謝衣鳯
林楚茵 鍾佳濱 王鴻薇 林思銘 賴香伶 江永昌 吳怡玎
鄭運鵬 湯蕙禎 林淑芬 劉建國 吳琪銘 賴士葆 費鴻泰
羅明才 柯建銘
委員出席23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李德維 游毓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王美惠 楊瓊瓔
委員列席8人
列席官員: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
銓敘部法規司簡任視察 廖康如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 施乃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稽核 王麗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銘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陳世萍
主 席:謝召集委員衣鳯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案。
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案。
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案。
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案。
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案。
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案。
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案。
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案。
十、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
十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曾銘宗、謝衣鳯、林楚茵、郭國文、林德福、鍾佳濱、
王鴻薇、林淑芬、林思銘、賴香伶、江永昌、吳怡玎、吳琪銘、湯蕙禎、
沈發惠、賴士葆、劉建國、楊瓊瓔、陳椒華提出質詢;委員鄭運鵬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3、 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4、 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5、 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6、 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7、 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8、 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等2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9、 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10、 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11、 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12、 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十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