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15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顏寬恒 牛煦庭 郭國文 賴惠員 蘇巧慧 李彥秀 李坤城 王鴻薇 張宏陸 黃建賓 陳玉珍 羅明才 張智倫 許宇甄 王世堅 丁學忠 高金素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王美惠 黃 捷 徐欣瑩
委員出席25人
列席委員 黃國昌 洪孟楷 鍾佳濱 鄭正鈐 林楚茵 傅崐萁 游 顥
委員列席7人
請假委員 黃珊珊 麥玉珍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 政務次長 李慶華
(部長莊翠雲請假)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法制處 代理處長 黃惠玲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李翊柔
內政部民政司 簡任視察 簡鈺珒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副主任 賴欽亮
法務部法制司 專門委員 邱黎芬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副局長 許瑜玲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副處長 吳秀員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副局長 蔡玉娩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副局長 吳芳貞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副局長 林倖祺
雲林縣稅務局 副局長 曾金花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秘書 劉惠瑢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秘書 張益閔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副局長 廖美惠
臺東縣稅務局 副局長 鄭春祝
主 席 羅召集委員明才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劉雅欣
討論事項
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傅崐萁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經委員賴士葆說明提案要旨,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顏寬恒、牛煦庭、蘇巧慧、李彥秀、李坤城、王鴻薇、張宏陸、陳玉珍、羅明才、張智倫、王世堅、黃國昌、鍾佳濱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伍麗華、王美惠、許宇甄、李柏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審查「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2案:
(一)審查結果: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明才補充說明。
五、本次會議之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