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6時12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張宏陸 鍾佳濱 黃國昌 陳俊宇 牛煦庭 謝龍介

林思銘 王美惠 莊瑞雄 許宇甄 黃建賓 黃 捷 沈發惠

吳思瑤 傅崐萁 羅智強 吳宗憲 徐欣瑩 翁曉玲 張智倫

丁學忠 吳琪銘 柯建銘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25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洪孟楷 鄭正鈐 林楚茵 楊瓊瓔

葛如鈞 陳冠廷 謝衣鳯 蘇清泉 陳 瑩 游 顥 廖偉翔

王鴻薇 陳玉珍 顏寬恒

委員列席16人

請假委員:麥玉珍 李柏毅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內政部政務次長 馬士元

警政署署長 張榮興(下午2時20分以前)

副署長 詹永茂(下午2時20分以後)

消防署署長 蕭煥章

移民署副署長 陳建成(署長請假)

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井延淵

銓敘部政務次長 張秋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 李秉洲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張忠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署長 林華慶(下午2時20分以前)

副署長 廖一光(下午2時20分以後)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副局長 林俊良(局長請假)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副司長 董中興

行政院主計總處 基金預算處科長 周明政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一)委員蘇清泉等2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三十五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案。

(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謝龍介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王鴻薇等2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張宏陸、陳俊宇、鍾佳濱、蘇巧慧、謝龍介、王美惠、羅智強、吳宗憲、牛煦庭、沈發惠、翁曉玲、林思銘、黃捷、黃建賓、黃國昌、許宇甄、莊瑞雄、徐欣瑩、張智倫、丁學忠、鄭天財Sra Kacaw、林德福、洪孟楷、吳思瑤、楊瓊瓔、陳冠廷提出質詢;委員楊曜、李彥秀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詢答及大體討論完畢,進行逐條審查。

二、第七條、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均照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提案通過。

三、第三十五條及增訂附表三,保留,送院會處理。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21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10人,贊成

者多數通過。)

四、第三十六條,照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及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6人提案通過。

五、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宗憲出席說明。

六、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七、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

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鑑於近日新竹市高樓社區「晴空匯」,深夜發生火警2名消防員在火場疑似氣瓶耗盡,倒臥梯間不幸殉職,而2人求救音檔內容,與新竹市消防局先前對外說明的內容有出入。

另近日彰化縣警察局爆出登記退休意願潮,內政部警政署強調為每年度事先退休意願調查,實際退休人數不會那麼多,惟近年社會風氣和民眾權益高漲,讓員警在值勤時遇到較多突發狀況,進而影響員警留任意願。

茲爰請內政部:

(一)「分就警政、消防體系督察部門的運作現況進行成效比較分

析,並就待改善部門提出精進強化方案」,於3個月內提供書

面報告。

(二)評估「為加強現職警消人員人身安全及保障,編列預算補助

警消人員購買個人裝備」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

告。

(三)「檢討現有義警、義交及義消人身安全保險項目,並研議增

列因公殉職者遺屬照顧年金給付方式」,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

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王美惠 黃 捷

二、針對內政部警政署署長詢答表示,針對今日提案改善警消退休人員待遇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35條」相關內容,願與銓敘部等相關政府機關溝通,請內政部警政署於3個月內提出說明資料。

提案人:羅智強 傅崐萁 林思銘 謝龍介

翁曉玲

經表決通過提案3項:

1.針對本次會議時間,擬請延長至全部議程審議完畢。

提案人:傅崐萁 羅智強 徐欣瑩 許宇甄

丁學忠 張智倫 謝龍介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21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10人,贊成

者多數通過。)

2.針對本次司法及法制、內政聯席會議所列討論事項第35條,建請停止討論。

提案人:傅崐萁 羅智強 徐欣瑩 許宇甄

丁學忠 張智倫 謝龍介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21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10人,贊成

者多數通過。)

3.針對本次司法及法制、內政聯席會議所列討論事項第36條,建請停止討論。

提案人:傅崐萁 羅智強 徐欣瑩 許宇甄

丁學忠 張智倫 謝龍介 翁曉玲

高金素梅 林思銘 牛煦庭 謝龍介

黃建賓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23人,贊成者12人,反對者11人,贊成

者多數通過。)

經表決未通過提案1案:

提出散會動議點名表決。

提案人:柯建銘 吳琪銘 吳思瑤 沈發惠

蘇巧慧 鍾佳濱 張宏陸 黃 捷

陳俊宇 王美惠

(先處理散會動議採點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21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11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散會動議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21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11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