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4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黃國昌 沈發惠 葛如鈞 陳秀寳 羅廷瑋 萬美玲

莊瑞雄 陳俊宇 林思銘 林宜瑾 吳思瑤 羅智強 吳春城

張雅琳 陳培瑜 謝龍介 范 雲 傅崐萁 吳沛憶 郭昱晴

吳宗憲 翁曉玲 鍾佳濱

委員出席2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林德福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高金素梅 李坤城

楊瓊瓔 王正旭 徐富癸 陳菁徽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教育部部長 鄭英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 李秉洲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 趙雪瑛

銓敘部法規司司長 雷諶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 何圳達

外交部人事處專門委員 陳右芬

財政部國庫署專門委員 劉德淦

法務部法制司專門委員 邱黎芬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長 翁谷松

交通部觀光署主任秘書 方正光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 呂念慈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 李世明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專門委員 陳銘泓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 施乃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副處長 鄭瓊芬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處長 胡培中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廖玉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專門委員 蔡信誼

主 席:鍾召集委員佳濱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高念祖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七)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洪孟楷、黃國昌、沈發惠、萬美玲、陳秀寳、葛如鈞、羅廷瑋、莊瑞雄、陳俊宇、林思銘、林宜瑾、吳思瑤、羅智強、陳培瑜、張雅琳、吳春城、李坤城、傅崐萁、吳沛憶、鍾佳濱、郭昱晴、范雲、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吳宗憲、王正旭提出質詢;委員謝龍介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提案條文均已宣讀完畢)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