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4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葉宜津 蘇巧慧 洪慈庸 李昆澤 林俊憲

鍾佳濱 柯志恩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陳明文 顏寬恒

陳素月 徐榛蔚 吳思瑤 蕭美琴 蔣乃辛 李麗芬

蔡培慧 李鴻鈞 陳學聖 陳雪生 高金素梅 劉櫂豪

委員出席24人

請假委員:陳歐珀 陳亭妃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委員:趙正宇 曾銘宗 洪宗熠 黃偉哲 鄭天財Sra Kacaw

吳志揚 黃昭順 李彥秀 管碧玲 何欣純 鍾孔炤

周春米 蔣萬安 呂玉玲 張麗善 劉世芳 邱志偉

蔡易餘 周陳秀霞 黃國昌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官員:行政院 秘 書 長 卓榮泰

教育科學文化處

處長

吳靜如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處長

蕭 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詹婷怡

綜合規劃處

處長

王德威

基礎設施事務處

處長

羅金賢

平臺事業管理處

處長

陳國龍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處長

陳崇樹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金益

法律事務處

處長

謝煥乾

北區監理處

處長

溫俊瑜

人事室

主任

林文益

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

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

翁柏宗

委員被提名人

鄧惟中

委員被提名人

孫雅麗

主 席:蕭召集委員美琴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翁柏宗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鄧惟中及孫雅麗均為委員案。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林俊憲、洪慈庸、蘇巧慧、陳明文、黃國書、張廖萬堅、鍾佳濱、顏寬恒、陳素月、徐榛蔚、劉櫂豪、蕭美琴、蔣乃辛、李麗芬、蔡培慧、洪宗熠、鄭天財及黃國昌等共20人提出詢問,均經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及被提名人翁柏宗、鄧惟中及孫雅麗等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亭妃、柯志恩、陳學聖、葉宜津、吳思瑤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詢問,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翁柏宗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鄧惟中及孫雅麗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

三、院會討論本案時,由交通委員會蕭召集委員美琴補充說明。

四、委員於詢答時,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五、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請NCC研議將「特別股」方式列為開放黨政軍條款的討論方案之一,規定其不可參與公司決策經營、不可參與董監事改選及運作、不具有表決權,且僅作為投資人,並完善相關配套法規,為台灣媒體產業找到更多金源,突破目前困境,帶來更多可能。

提案人:鄭寶清 蕭美琴 林俊憲

二、台灣爲資通訊發達之國家,享有普及電信服務。然部分偏遠地區之電信服務網,因電信基礎設備缺乏,而與都市區域存有數位落差,為完善偏遠地區之通訊網絡與擴大服務範圍,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改善偏遠地區電信設施,於3個月內提出可行方案。

提案人:蔡培慧 蘇巧慧 張廖萬堅 蕭美琴 李昆澤

三、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之偏遠地區定義及範圍與台灣實際偏鄉狀況有所落差,相關辦法規定之偏遠地區的邊陲村里,即因非認定之偏遠地區,其對電信資通的服務與設備需求往往受到忽視。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考量鄰近偏遠地區資通需求,於6個月內研擬修正「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及「擴大電信普及服務偏遠地區定義之範圍」,以保障鄰近偏遠地區人民之權益。

提案人:蔡培慧 蘇巧慧 張廖萬堅 蕭美琴 李昆澤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