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交通、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10時5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葉宜津 鄭寶清 蔣絜安 李鴻鈞 黃昭順 洪宗熠 張宏陸 劉世芳 陳明文 李昆澤 蕭美琴 林俊憲 吳琪銘 陳歐珀 陳雪生 陳素月 余 天 許淑華林為洲 陳怡潔 劉櫂豪 柯呈枋 顏寬恒

委員出席23人

請假委員:童惠珍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沈智慧 吳志揚 孔文吉 蔣乃辛 鍾孔炤 周陳秀霞 羅明才 陳賴素美 何志偉

委員列席10 人

列席官員:交通部 常務次長 祁文中

航政司

代理司長

葉協隆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法規委員會

專門委員

許宏達

民航局

局長

林國顯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明德

副總經理

洪玉芬

法務部

參事

劉英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簡任視察

胡明輝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科長

黃伯弘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討論事項

繼續併案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許淑華等18人擬具「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討論事項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審查完竣。

二、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

三、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雪生補充說明。

四、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審查結果:

一、第十三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二、第十四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三、第四十七條條文:依行政院提案條文修正:

(一)第二項修正為:「本條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八日施行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二)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