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13分至11時 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陳以信 何志偉 呂玉玲 溫玉霞 林昶佐 陳柏惟 蔡適應 王定宇 趙天麟 馬文君 江啟臣(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孔文吉 鄭運鵬(列席委員3人)

列席人員: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及所屬人員(部長嚴德發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戴群芳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處理)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決議:

壹、審查結果

國防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92億5,136萬2千元,增列:

(1)醫療事業-「醫療收入」項下「住院醫療收入」500萬元。

(2)服務事業—「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50萬元。

(3)福利及文教事業—「勞務收入」100萬元、「租金及權利金收入」項下「其他租金收入」100萬元、「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50萬元。

(4)副供事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37萬5千元。

以上共計增列837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2億5,973萬7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381億2,541萬7千元,減列:

(1)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1,400萬元(含「銷貨成本」500萬元、「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行銷費用」100萬元、「管理及總務費用」100萬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200萬元)。

(2)醫療事業─「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50萬元、「業務外費用」100萬元。

(3)服務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325萬元(含「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行銷費用」5萬元)。

(4)福利及文教事業─「銷貨成本」項下「印刷出版品銷貨成本」100萬元。

(5)副供事業─「管理及總務費用」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2,07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1億0,466萬7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1億2,594萬5千元,增列2,912萬5千元,改列為11億5,507萬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9億1,134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9,689萬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6項

1.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在「住院醫療服務」業務方面,預計辦理188萬4,807人次,較109年度之184萬8,456人次略增3萬6,351人次(增幅1.97%),預計住院醫療成本119億4,770萬4千元,卻較109年度之111億6,176萬6千元增加達7億8,593萬8千元(增幅7.04%),其預估平均單位成本6,338.95元,亦較109年度之6,038.43元增加300.52元(增幅4.48%)。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住院醫療收入110年度編列147億9,960萬7千元,占預計整體業務收入246億3,562萬8千元之比率為60.07% ,顯為該事業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由於業務量龐大,如成本控制得宜,使單位成本降低或維持於一定水準,當有助其業務賸餘之提升。惟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近年住院病患醫療單位成本逐年攀升,從105年度之5,535.49元,逐漸提高至108年度之6,322.90元,3年間每單位成本共增加787.41元,增幅14.22%;109年度雖預估維持在6,038.43元,然109年度截至9月底之實際單位成本已達6,599.02元,亦較108年度之6,322.90元增加276.12元,增幅4.37%,均顯其單位成本逐步上升之勢似難以遏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住院病患醫療單位成本近年逐年上升且均超逾預算數,有待設法抑減,宜積極檢討加強相關成本之管控。爰針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醫療成本」—「住院醫療成本」預算編列119億4,770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陳柏惟 羅致政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趙天麟 溫玉霞

2.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醫療事業中編列預算進行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計畫,本案原欲以國防部公務預算支應,後改為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支應,然醫療事業未依相關規定完成成本效益評估作業,就程序而言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2億5,53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陳柏惟

3.110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編列1,294萬8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30萬元增加1,264萬8千元,增幅達42倍,惟110年度新增項目計畫內容尚未明確,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馬文君 林昶佐

4.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一次性項目」中「房屋及建築」預算編列1,070萬元,其中950萬元係四海一家住宿部客房整修工程經費。經查:海軍四海一家房間數96間,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為提升顧客住宿意願,自105年度起即逐年編列預算,分批辦理客房整修工程。然依其提供105年度至109年8月底之年平均住房率分別為60.05%、59.49%、41.74%、35.90%及18.83%,客房住房率不佳且逐年降低。雖經海軍司令部就客房營運狀況說明略以:「原固定客源之教育部體育署替代役役男停招、國家訓練中心完成住宿大樓新建、整體景氣不良及電子商務競爭,造成客源流失。」然此亦顯其客房經營困境並非短期間可資解決,為避免客房於整修完成後有閒置之狀況,宜就尚未整修客房持續辦理之效益及其必要性通盤檢討。爰凍結175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陳柏惟 江啟臣溫玉霞 呂玉玲

5.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軍人儲蓄事業以同袍儲蓄會長年代辦各類軍人儲蓄存款業務,然其中優惠存款須自行編列預算補貼利息,且在銀行業激烈競爭且提供多樣性服務型態下,該事業代辦軍人儲蓄業務金額亦日益萎縮,允宜依行政院及審計部建議,適時檢討儲蓄會存續之必要,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6.查國防部軍醫局於「國防部軍醫局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中,訂有國軍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發放規定,官兵於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並持續接受繼續教育維持證書有效性期間,分別給予獎助金,應比照資訊專業等相關類別在取得證照得以發放相關給與,以鼓勵是類人員加強急救處置能力及施訓之意願,並充實基層單位緊急救護能量。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陳以信溫玉霞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15億2,763萬8千元,增列「其他業務外收入」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2,813萬8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61億1,818萬1千元,減列「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雜項費用」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1億1,718萬1千元。

3.本期短絀:原列45億9,054萬3千元,減列150萬元,改列為45億8,904萬3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1項

1.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近年除指派所屬人員參與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之專業訓練,培訓所需人才(如古蹟修復工地負責人)外,並與全國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所在地縣市政府積極協調合作,成立專業輔導團,加深與地方政府之合作,並交由地方政府經營管理及規劃執行保存工作,除前揭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外,國防部另列管具文化資產身分之眷村計38處。基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中就眷村文化保存經費並無可編列修復經費之法源,為避免文資建物因年久失修而毀損,為利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之推展,允宜加速推動制定專法,俾利相關業務之永續經營。爰請國防部儘速擬定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相關條例,並規劃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展出等相關預算法源,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未來落日後,能有眷村文化保存相關基金,以利眷村文化工作持續推動。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趙天麟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564億4,710萬元,增列「財產收入」1,200萬元(含「權利金收入」200萬元、「利息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64億5,910萬元。

2.基金用途:原列133億4,083萬8千元,減列「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200萬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00萬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3,0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一般行政管理計畫」200萬元,共計減列4,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2億9,683萬8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431億0,626萬2千元,增列5,600萬元,改列為431億6,226萬2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1項

1.為加速推展不適用營地處理作業,國防部已於99年11月5日令頒「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納管營地處理具體作法」,針對核定納入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標的,依其面積、使用分區及土地活化方式等清查分類,並積極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其他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辦理土地活化事宜。惟近年不適用營地移管及釋出作業之處理進度緩慢,自核定納入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迄今已逾10年者未移管之營地仍有11.13公頃,相關移管及釋出作業進度允宜強化改進,以減少資源閒置,發揮國有土地運用效益。

提案人: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貳、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玉玲出席說明。

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