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1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吳斯懷 黃世杰 羅致政 葉毓蘭 江永昌 鄭麗文
陳椒華 許智傑 何志偉 費鴻泰 翁重鈞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蔡壁如 江啟臣 邱臣遠 溫玉霞
楊瓊瓔 呂玉玲
委員列席8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明堂(部長請假,12時35分以前)
政務次長 蔡碧仲(12時35分以後)
司法院副秘書長 周占春(秘書長請假)
交通部政務次長 陳彥伯(部長請假)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李麗芬(部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李永癸(署長請假)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處長 陳恒偉
主 席:葉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一)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吳斯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江啟臣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何志偉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羅致政、吳斯懷、黃世杰、許智傑、江永昌、葉毓
蘭、鄭麗文、洪孟楷、蔡壁如、何志偉、鄭天財Sra Kacaw、陳椒
華、江啟臣、劉世芳提出質詢;委員翁重鈞、費鴻泰、楊瓊瓔、溫
玉霞、呂玉玲、邱臣遠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3、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
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