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5時48分 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1時43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廖國棟Sufin.Siluko  邱臣遠 邱議瑩 陳亭妃 楊瓊瓔 孔文吉 陳明文 蘇震清 謝衣鳯 蘇治芬 賴瑞隆 邱志偉 翁重鈞 陳超明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郭國文 黃世杰 曾銘宗 吳斯懷 鍾佳濱 趙天麟 洪孟楷 陳柏惟 賴惠員  鄭天財Sra Kacaw    溫玉霞 張其祿 陳椒華 陳歐珀 葉毓蘭 呂玉玲 周春米 廖婉汝 劉建國 陳素月 何欣純 鄭麗文 莊競程 劉世芳 陳玉珍林文瑞 李德維 蔡易餘 劉櫂豪 羅明才 委員列席31人 列席人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副處長謝佳宜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國庫署副組長張麗惠 賦稅署專門委員楊純婷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長陳美女 勞動基金運用局組長陳忠良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科長陳淑惠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陳惠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王佳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陳莉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周正山(4月15日) 副組長劉燕玲(4月16日) 法務部參事 林豐文 主  席:邱召集委員議瑩(4月15日) 廖召集委員國棟(4月16日)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楊永綨 109年4月15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本日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鄭天財、郭國文、陳亭妃說明提案要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報告後,委員林岱樺、廖國棟、邱臣遠、邱議瑩、陳亭妃、楊瓊瓔、孔文吉、陳明文、蘇震清、謝衣鳯、蘇治芬、賴瑞隆、邱志偉、翁重鈞、郭國文、曾銘宗、鍾佳濱、陳柏惟、賴惠員、黃世杰、鄭天財、林文瑞、廖婉汝、劉建國、李貴敏、陳椒華、陳素月、蔡易餘及陳超明等29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長陳美女及勞動基金運用局組長陳忠良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詢答結束,討論事項所列議案,109年4月16日(星期四)繼續審查。 109年4月16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決議: (一)法案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一條至第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第四條條文,第一項句中「運用、管理」,修正為:「運用、經營及管理」,第一項句末「由主管機關為之。」,修正為:「應聘請政府機關代表、農民代表及專家學者,以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行之。」,另增列第二項:「前項監理會之監理事項、程序、人員組成、任期與遴聘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第五條條文,第二項句中「運用、管理」,修正為:「運用、經營及管理」,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四)第六條條文、第二章章名,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五)第七條條文,甲案:行政院提案及乙案:委員廖國棟(曾銘宗)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六)第八條至第十四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七)第十五條條文,第三項句中「由勞保局擬訂」,修正為:「由勞保局依全國及原住民身分,分別擬訂」,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八)第十六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九)委員陳亭妃等16人及委員郭國文等16人提案第十七條條文,均不予通過。 (十)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一)第二十條條文,第一項句中「農民之遺屬」,修正為「農民或其遺屬」,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二)第二十一條條文、第三章章名、第二十二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三)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為「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基金運用局得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其委託運用、經營及管理規定、範圍及經費,由基金運用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十四)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條文、第四章章名,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五)第二十七條條文,句中「運用、管理」,修正為「運用、經營及管理」,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六)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七)委員郭國文等16人提案第五章章名、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均不予通過。 (十八)第五章章名、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九)通過附帶決議4項: 1.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乃攸關青年農民退休權益,然108年度青年農民(15至44歲)投保農保的人數有83,584人,而總青農人數則約有15萬人,投保率約僅為55.7%。經了解現階段青農寧願投勞保而不願投農保的原因,分別有:(1)農保65歲後僅有老農津貼,比起勞保、勞退要少;(2)青農多數為勞工轉職,轉入農保年資無法銜接;(3)實際耕作農民每年都需重新認證,如果要透過租賃證明讓耕作者取得證明又得「公證」,對實耕農相當不便。基於前述理由,恐使政府建置農民退休儲金制度的美意無法使青農實際受惠,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條文通過後1個月內提出如何協助青農投保農保的相關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邱志偉 翁重鈞 郭國文  鍾佳濱  2.農民退休儲金條例公布施行後,主管機關應考量增進農民退休生活保障與財務永續發展,於2年內檢討按月共同提繳款項,並定期檢討之。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3.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有關延壽年金之方案由主管機關於2年內研議提出。      提案人:楊瓊瓔 陳亭妃 翁重鈞 孔文吉 廖國棟  邱臣遠 曾銘宗  4.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乃攸關原住民未來退休權益,然原住民農民投農保的人數仍占少數,其原因不外乎農保目前僅有老農津貼,與其他退休制度比較起來較不吸引人。因此,投保農保之原住民與實際從事農業活動之原住民人數相距甚遠,導致相關數據失真,也導致未加入農會的原住民未能享受相關扶助措施。綜上,避免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之美意無法讓原住民農民受惠,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事項,臚列如下:(1)於本條例草案通過3個月內提出扶助原住民農民投保農保之可行性作法。(2)後續於原住民族地區之相關法案說明會中依族群分布區增加適宜之族語宣導人員。      提案人:廖國棟 楊瓊瓔 孔文吉 (二十)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委員議瑩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十一)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bookmark: _GoBack]散會 1 5 1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5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 三 ) 上午 9 時 2 分至 下 午 1 5 時 48 分 109 年 4 月 16 日(星期 四 ) 上午 9 時 3 分至 11 時 43 分 地 點:紅樓 101 會議室 出席委員: 林岱樺 廖國棟 Sufin . Siluko 邱臣遠 邱議瑩 陳亭妃 楊瓊瓔 孔文吉 陳明文 蘇震清 謝衣 ? 蘇治芬 賴瑞隆 邱志偉 翁重鈞 陳超明 委員出席 1 5 人 列席委員: 李貴敏 郭國文 黃世杰 曾銘宗 吳斯懷 鍾佳濱 趙天麟 洪孟楷 陳柏惟 賴惠員 鄭天財 Sra Kacaw 溫玉霞 張其祿 陳椒華 陳歐珀 葉毓蘭 呂玉玲 周春米 廖婉汝 劉建國 陳素月 何欣純 鄭麗文 莊競程 劉世芳 陳玉珍 林文瑞 李德維 蔡易餘 劉櫂豪 羅明才 委員列席 31 人 列席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 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副處長謝佳宜 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國庫署副組長張麗惠 賦稅署專門委員楊純婷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長陳美女 勞動基金運用局組長陳忠良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科長陳淑惠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陳惠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王佳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陳莉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周正山 (4 月 15 日 ) 副組長劉燕玲 ( 4 月 16 日) 法務部參事 林豐文 1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5時48分 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1時43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廖國棟Sufin.Siluko 邱臣遠 邱議瑩 陳亭妃 楊瓊瓔 孔文吉 陳明文 蘇震清 謝衣? 蘇治芬 賴瑞隆 邱志偉 翁重鈞 陳超明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郭國文 黃世杰 曾銘宗 吳斯懷 鍾佳濱 趙天麟 洪孟楷 陳柏惟 賴惠員 鄭天財Sra Kacaw 溫玉霞 張其祿 陳椒華 陳歐珀 葉毓蘭 呂玉玲 周春米 廖婉汝 劉建國 陳素月 何欣純 鄭麗文 莊競程 劉世芳 陳玉珍 林文瑞 李德維 蔡易餘 劉櫂豪 羅明才 委員列席31人 列席人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副處長謝佳宜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國庫署副組長張麗惠 賦稅署專門委員楊純婷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長陳美女 勞動基金運用局組長陳忠良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科長陳淑惠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陳惠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王佳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陳莉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周正山(4月15日) 副組長劉燕玲(4月16日) 法務部參事 林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