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30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廖國棟 Sufin.Siluko 邱臣遠 邱議瑩 楊瓊瓔 孔文吉 蘇震清 陳明文 翁重鈞 謝衣鳯 陳超明 蘇治芬 賴瑞隆 陳亭妃 邱志偉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鍾佳濱 傅崐萁 曾銘宗 李貴敏 鄭天財 Sra.Kacaw 黃國書 魯明哲 陳歐珀 蔡易餘 廖婉汝 何欣純 陳椒華 鄭麗文 劉櫂豪 陳玉珍 周春米 吳斯懷 李德維 高嘉瑜 吳怡玎 張其祿 劉世芳 張育美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人員: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美伶暨相關人員 主  席:廖召集委員國棟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楊雅如    專  員  楊永綨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報告事項合併詢答。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美伶報告後,委員林岱樺、傅崐萁、邱臣遠、邱議瑩、孔文吉、曾銘宗、陳明文、蘇震清、翁重鈞、謝衣鳯、蘇治芬、陳超明、鍾佳濱、楊瓊瓔、廖國棟、賴瑞隆、邱志偉、鄭天財、高嘉瑜、李貴敏、廖婉汝、陳亭妃、吳怡玎及陳椒華等24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美伶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三、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我國產業之衝擊及政府未來紓困、扶助等相關政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決定: (1)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 委員何志偉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3)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10案: 1、 面對我國總人口減少、人口過度集中大都市,以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由國發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將台東縣延平鄉等134處人口嚴重外流、經濟相對弱勢之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但截至目前為止仍有許多相對弱勢且位於原住民地區之原住民鄉鎮區仍未提出地方創生計畫,且大多流於紙上作業,如何積極輔導並優先推動原住民鄉鎮區之地方創生計畫,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謝衣鳯 二、國發會為均衡臺灣發展,推動「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整合中央部會與民間資源,協助地方找到產業DNA,創造就業機會,吸引人口駐留及回流。截至109年3月3日止,地方政府提送國發會之地方創生計畫計91案,經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小組會議媒合完成32案,其餘59案,刻正持續召開輔導會議協助中。然依據國發會提供的資料延平鄉及鹿野鄉已經完成工作會議,並沒有召開相關輔導會議,然地方卻不時傳出地方政府無法執行相關計畫;另外,對於都蘭林場創生計畫,部落青年普遍認為必須寫不同的計畫向各部申請經費,且經費撥款的時間也不定,對計畫執行與用人上增加難度,使得有心返鄉執行創生計畫的年輕人被撰寫計畫壓得喘不過氣來,地方創生計畫其本意良善,然計畫執行時對於執行者卻非常不友善,爰此,要求國發會除應加強輔導團隊,更應積極督導相關單位,確實簡化各項申請流程,針對計畫執行落後者積極輔導改善,同時要求各單位滾動式修正各項申請流程,讓地方創生更符合地方需求,達到都會減壓、偏鄉復甦、青年返家的目標。 提案人:廖國棟 謝衣鳯 翁重鈞 楊瓊瓔 連署人:李貴敏 三、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地方創生做為促進人口回流、均衡臺灣發展的重要政策,該政策其中一環係吸引企業發揮社會責任回鄉投資,進而帶動地方發展。為避免因法規問題,降低投資意願,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針對是否成立地方創生專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連署人:李貴敏 四、鑑於國發基金投資成效實屬差強人意,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週內,提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截至108年底國發基金投資成效;且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國發基金投資績效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連署人:李貴敏 五、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自農曆年前爆發以來,由於中國大陸諸多省市封城、延後開工,以及中、港、澳地區被列為疫區,影響兩岸交通運輸、原物料供應、人員往來等,因而導致我製造業廠商遭遇不同程度的衝擊。據全國工業總會針對所屬會員廠商進行調查發現,有許多廠商正面臨「供應鏈斷鏈」、「生產停擺」、「訂單減少」,以及「資企無法周轉」等困境,亟需政府給予及時的協助,以渡過難關。鑑於目前中國大陸復工率最多3成,影響貨品銷售、帳款回收,進而導致訂單被取消、利潤率下降,以及資金周轉困難。因此,製造業廠商最先需要政府協助的應屬資金紓困。雖然行政院已匡列新台幣600億元紓困特別預算,比起17年前的SARS紓困方案有所成長,但政府應考慮到通貨膨脹,以及此次疫情衝擊較SARS時期更為全面,誠應酌予提高紓困預算金額。再者,本次政府提出的産業紓困方案,多集中在五大項内需服務業。因此,政府除應增加整體紓困預算,也應強化對製造業的紓困,包括提高貸款額度、展延還款期限、補貼利息、優惠或減免房屋税、地價税及營所税等税賦,以及申報營所税時,准予企業認列疫情産生的損失。其次在協助解決斷料、斷鏈問題方面,由於有許多廠商的原物料及零組件需從中國大陸進口,但因疫情關係恐造成斷料、斷鏈危機。因此,政府應採短中長期方式協助有需求廠商解決原物料及零組件缺口。其中在短期部分,因廠商普遍面臨原物料及零組件庫存不足、價格提高、延遲供應問題,故政府應快速協助廠商找尋可替代的原物料及零組件來源,並解決其物流問題。在中長期部分,除降低部分進口産品關税,讓廠商降低製造成本及增加價格競爭力,以擴大產能外,也應以專案處理的方式,簡化重大共通零組件轉為在台灣生產所需相關原物料之進口、驗放,以及後續的驗證與認證流程,並補助業者因將零組件轉由台灣生産所增加的額外成本,讓廠商得以在台持續投產。鑑於此次疫情已迫使許多廠商實施無薪假因應,故政府應在這段時間,透過政策補貼協助企業培訓員工,既讓勞工能在無薪假期間提升工作能力,也增加企業的競爭力。此外,有些企業為因應疫情,將產能轉移回台灣,但會因此産生勞工缺口,政府也應在彈性工時、派遣比重、外勞比重、加班等政策上適度放寬,以協助廠商提高在台產能利用率,擴大轉單效益。最後,由於兩岸產業鏈相當緊密,這次疫情導致許多廠商因為斷鏈、斷料無法依契約如期交貨。因此,政府在提出紓困方案的同時,也應提供中小企業法律專業諮詢,以協助其降低違約賠償等風險。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進行研商,並將結果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楊瓊瓔 連署人:李貴敏 六、國發會報告指出「全球經貿去(2019)年受美中貿易戰及英國脫歐引發的不確定性衝擊,成長疲弱;惟臺灣經濟受惠於轉單效應、臺商回流投資等影響,呈逆勢成長,認為在美中貿易戰影響下,臺灣經濟仍然逆勢成長!」,實際卻是未考量到半導體及相關供應鏈業者投資先進製程與擴充產能、5G相關基礎建設及離岸風電投資等均係長期投資,存在極大之不確定因素!依據國發會日前公布景氣報告,2019年11月景氣重返代表穩定的綠燈,上次亮綠燈是14個月前了,國發會認為這代表景氣逐漸改善,但並未全面好轉。但有媒體指出,從總體情勢看來,國內景氣復甦力道依舊疲弱。台灣已長達8年多沒亮出景氣紅燈、黃紅燈了,已創下有史以來最長的經濟停滯期,景氣紅燈、黃紅燈代表經濟活力充沛、熱絡,馬總統後4年任期沒亮過,蔡總統近4年的任期同樣沒亮過。4年快到了,一個循環也快過去了,台灣仍在黃藍燈、綠燈邊緣徘徊,這說明過去4年蔡政府的執政與人民的期待仍有遙遠的距離。面對目前衝擊全球經濟發展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該會表示,對我國經濟的影響雖不必悲觀,但也不容許過於樂觀,須視後續發展而定,目前的任何預測、評估,充其量都屬「假設」狀態。國發會應務實看待全球經貿衝擊影響程度,儘可能降低疫情對臺灣中長期總體經濟的衝擊與影響,審慎推動台灣經濟發展。爰要求國發會每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七、隨著科技及網路之急遽發展,足以表彰個人身份之資料早已不限於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之內容,而需加以修正納入網路識別碼與數位足跡記錄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以保障個人位置、身分、習慣及訊息。何況,國際相關規範[例如: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法規編號:EU 2016/679)第4條第1項等]亦早將網路及其他數位識別訊息納入。國際相關規範(例如:GDPR第9條等)亦將種族、政治、宗教、生物特徵等納入個人資料之範圍。而司法實務(包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北小字第1360號民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小上字第155號民事判決等)均認行動電話號碼所屬之電信業者別(例如:中華電信、遠傳等),可與其他個人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相互比對、組合、連結及勾稽後,據以作為間接識別特定個人之社會活動資料之一,認定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應予保護之「個人資料」在案。參酌上述及相關命令,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亦將受僱、信用評等納入「個人資料」等情,為明確「個人資料」之定義並納入保護,而有修正之必要。爰要求國發會積極推動個資法修正,俾符現今時代需求且接軌國際規範。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連署人:李貴敏 八、鑑於資訊公開與開放透明不只是「知的資料」展現,更應朝向人民「知的權利」精神,為促進公民參與,更能改善政府施政的品質與效能,發揮民間協力治理綜效。如何解決政府機關本位主義思維、透過開放資料運用法制化方式,促進政府資訊開放數量與品質提升、促使資料廣泛運用,導入智慧人才與資本,使新創產業或中小企業不受限於規模實力也能使用政府公共財。政府在協助產業發展的整體考慮下,應思考資料如何協助新創產業或傳產升級的重要決策情報來源,方能與產業接軌。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蘇震清 邱志偉 九、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國內各行各業受衝擊程度,依其商業模式及產品或服務應用之不同而此冷彼熱,服務業給予員工減班休息,製造業則徵調員工加班。即便疫情過後,在數位轉型、人工智慧浪潮之下,未來將釋出許多勞動力,國發會應化危機為轉機,協助拉抬製造業薪情,加速閒置勞動力往缺工之製造業流動,調整台灣長期以來傾向服務業的產業受雇結構,爰請國發會於1個月內會同相關機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加碼獎勵勞工轉換產業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廖國棟 蘇治芬 楊瓊瓔 連署人:鍾佳濱 十、高雄市亞洲新灣區內多屬國營事業土地,各項開發進度緩慢,影響整體發展速度,國發會應協調監督各項國營事業開發計畫,加速招商與利用,尚未開發土地應進行綠美化。爰要求國發會應詳細彙整亞洲新灣區內各國營事業所屬開發計畫進度,每3個月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陳超明 蘇治芬 散會 1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