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4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吳秉叡 曾銘宗 賴士葆 林德福 蔡壁如 郭國文 林楚茵 費鴻泰 陳椒華 莊瑞雄 高嘉瑜 余 天 江永昌 羅明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林奕華 李德維 李貴敏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鍾佳濱 吳斯懷 范 雲 楊瓊瓔 賴惠員 葉毓蘭 孔文吉 鄭麗文 謝衣 劉世芳 莊競程 廖婉汝 賴香伶 張其祿 陳以信 邱志偉 賴瑞隆 吳怡玎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李慶華  關務署            署長   謝鈴媛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代理主任 謝棟梁 經濟部             部長   沈榮津                 常務次長 林全能  會計處            處長   張月女  商業司            副司長  陳秘順  中小企業處          副處長  蘇文玲  工業局            副局長  楊志清  國營事業委員會        組長   邱萬金  國際貿易局          副局長  李冠志 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                 政務次長 劉士豪  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施貞仰  勞工保險局          局長   鄧明斌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長   孫碧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陳駿季  會計室            主任   楊敏瑞  漁業署            署長   張致盛  國際處            副處長  林志鴻  畜牧處            處長   張經緯  輔導處            科長   楊欣佳  農糧署            主任秘書 陳啓榮  農業金融局          副局長  周妙芳 主  席 莊召集委員瑞雄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經濟部沈部長榮津、勞動部許部長銘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吉仲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有關主管紓困振興預算之規劃運用與執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經濟部部長沈榮津、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駿季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賴士葆、林德福、蔡壁如、郭國文、林楚茵、費鴻泰、陳椒華、莊瑞雄、高嘉瑜、余天、江永昌、鄭天財、鍾佳濱、邱臣遠、范雲、林奕華、羅明才、賴惠員、葉毓蘭、陳以信、吳怡玎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政務次長劉士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駿季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楊瓊瓔、廖婉汝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4案: 一、為應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蔓延所造成的經濟衝擊,立法院已於109年2月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行政院也頒布多項紓困措施及預算。惟事權分散於各部會,辦理程序及手續繁簡不一,申辦耗時費力,不利於民間申辦。為彙整資訊與統一事權,經濟部應協同財政部、勞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設立跨部會單一協處窗口及紓困專線電話,統一回應紓困相關問題及加快申辦手續,以使民間及時獲得協助。 提案人:費鴻泰 陳椒華 連署人:曾銘宗 羅明才 鄭麗文      二、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漸趨嚴峻,有關金融機構抽銀根及申貸受阻之陳情案亦日趨增加,舉凡符合產業紓困門檻(平均營業額減少15%以上)之企業遭銀行或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拒絕承貸,抑或是未達產業紓困門檻之企業,卻因全球市場轉趨保守而面臨資金周轉困難(例:外商保險公司緊縮信保額度,造成應收帳款融資額度下降,廠商提貨資金周轉不靈)。是此,為達成產業紓困及經濟振興之紓困政策目標,落實「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請經濟部於2週內針對中小企業及非中小企業紓困振興貸款之適用對象條件放寬、貸款規模擴大及核貸情形檢討,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具體提出「信保基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信用保證施行檢討報告」。 提案人:莊瑞雄 林楚茵 余 天 羅明才      邱志偉  三、新冠肺炎疫情漁船貸還款紓困原計畫力度不足,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展延增貸還款及免息年限,以照顧漁民生計,幫助漁民渡過這次疫情衝擊。 原計畫方案每一艘船原本最高貸款額度3,500萬元,可再增貸每噸4萬元最多500萬元,公司戶最多800萬元,增貸部分第1年還本金免利息,第2年和第3年攤還本金及利息。 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迄今已4個月仍無停歇現象,讓國內外消費市場長期疲弱,嚴重影響魚貨價格低落,收入減少造成漁民生計困難,很多漁船出不了港,魚獲銷不出去低價出售血本無歸,很多漁民繳不出漁船貸款利息,原紓困計畫立意良好惜力度不大,幫助漁民有限,例如:一艘漁船增貸500萬元,第一年免息,分3年攤還,則每年要攤還166萬元(每半年攤還83萬元),對漁民還款壓力亦是相當大,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修正為分5年攤還,並免息2年,幫助漁民渡過這次疫情衝擊。 提案人:莊瑞雄 林楚茵 陳椒華 羅明才  四、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政府除了透過補貼產業鏈各環節(如業者、勞工、農民等),亦應評估採政府代位消費。以花卉產業為例,政府可鼓勵機關大小事送花,維持花店、花市及花農營業額。請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勞動部盤點具有代位消費潛力產業如法砲製,並於1個月内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因應新冠肺炎,具政府代位消費潛力產業盤點及因應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余 天 莊瑞雄 羅明才      鍾佳濱  散會 PAG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