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 _Toc470106197]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09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下午1時14分 下午1時47分至3時41分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玉珍 賴惠員 黃世杰 羅美玲 葉毓蘭 沈發惠 張宏陸 鄭天財Sra Kacaw 王美惠 湯蕙禎 林思銘 張其祿 管碧玲 吳琪銘 林文瑞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曾銘宗 李德維 鍾佳濱 洪孟楷 林奕華 吳斯懷 林德福 李貴敏 江永昌 陳椒華 呂玉玲 陳以信 廖婉汝 莊競程 高嘉瑜 劉世芳 張育美 羅明才 江啟臣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官員: 大陸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明通 副主任委員 邱垂正 主任秘書 華士傑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胡愛玲 文教處 處長 魯仲尼 經濟處 處長 葉凱萍 法政處 處長 蔡志儒 港澳蒙藏處 處長 杜嘉芬 聯絡處 處長 羅木坤 秘書室 主任 魏淑娟 人事室 主任 呂世壹 主計室 主任 王雅玲 政風室 主任 羅仕郎 資訊室 主任 陳銀哲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詹志宏 主任秘書 兼綜合處處長 彭顯鈞 文教處 處長 李政毅 經貿處 處長 饒仁宏 法律處 處長 張峯青 秘書處 處長 黃國瑞 會計室兼人事室 主任 楊秀蓮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代理董事長 邱垂正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莉惠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戴群芳 主 席:沈召集委員發惠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就「美國大選對兩岸關係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1、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 2、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3、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4、 審查大陸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8年第2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8年第3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8年第4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四)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9年第1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5、 審查大陸委員會「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送108年度第2季及第3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送108年度第4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1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本次會議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代理董事長邱垂正報告,計有委員陳玉珍、賴惠員、黃世杰、張宏陸、賴士葆、羅美玲、沈發惠、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湯蕙禎、林思銘、張其祿、管碧玲、吳琪銘、林文瑞、曾銘宗、洪孟楷、鍾佳濱、劉世芳、高嘉瑜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及所屬、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葉毓蘭、陳以信、李貴敏等3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壹、綜合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8項 大陸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項 大陸委員會1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63萬9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3萬2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4項 大陸委員會原列9億6,357萬3千元,減列第4目「法政業務」3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6,322萬3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一、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分別編列313萬8千元、449萬7千元,均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鑑於兩岸情勢及國際疫情皆未見趨緩,派員前往中國及港澳地區應更為慎重,爰凍結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各目編列之中國及港澳地區旅運費預算百分之二十。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大陸委員會為編列派員赴歐美及亞太地區參加各類國際會議、考察相關國家以精實我國業務能力,該會110年「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編列449萬7千元。經查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未趨緩,110年全球邊境管制是否全面開放尚未明朗,可見110年是否得以照計畫出國仍屬未知。為撙節資源,並適度保留大陸委員會參與國際之能量,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國際疫情趨緩後,就110年確定之出國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三)為造訪中國及港澳,加強相關業務之交流,大陸委員會110年「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196萬9千元。經查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未趨緩,110年對中國之邊境管制政策是否鬆綁尚未明朗,可見110年是否得以照計畫前往中國大陸仍屬未知。為撙節資源,並適度保留大陸委員會與對岸交流之能量,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國際疫情趨緩後,就110年確定之出國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四)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億3,808萬6千元,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4萬1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國際疫情趨緩後,就110年確定之出國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五)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771萬1千元,項下「兩岸情勢評估」編列大陸地區旅費30萬元,「國內外智庫合作」編列國外旅費117萬3千元。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至110年第2季前,可能未見趨緩,為有效撙節開支,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緩和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六)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大陸、國外旅費分別編列30萬、117萬3千元,合計147萬3千元。預算說明係為派員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專家座談及派員赴國外考察、參加國際研討會…等事務之用。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歐洲病例數持續創新高且世界疫情也沒有減緩;對於跨境移動甚或國際旅行直至110年年底之前,可能性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國境旅行,且針對赴大陸地區座談及國外考察等事項提出必要性及具體成效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七)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771萬1千元,項下「兩岸情勢評估」之「業務費」編列大陸地區旅費30萬元,派員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學者專家座談,以及「國內外智庫合作」編列117萬3千元,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等活動。惟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仍屬嚴峻,宜有視訊參與等替代方案行之,或審慎考量參與之必要性,或以委辦方式處理,且上開赴大陸地區及國外旅費之計畫內容,與其他業務單位之預算科目似有重複編列之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趨緩後、入出國管制政策鬆綁,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八)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0萬元,惟有鑑於110年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衝擊,考量大陸地區疫情狀況較不明朗,現階段應避免赴海外考察與交流,以減少我國防疫風險。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九)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771萬1千元,項下「兩岸情勢評估」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0萬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十)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共編列742萬元,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0萬元,然因考量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於110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大陸地區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十一)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0萬元,擬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學者專家等座談,進行兩岸情勢評估。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民國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10年國際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十二)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業務費」編列2,446萬1千元,項下「國外旅費」編列117萬3千元,係為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等活動之國外差旅費。經查,11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方興未艾,且兩岸關係持續緊張下,外界屢屢傳出兩岸已進入「準戰爭狀態」,反送中事件等諸多影響,應盡量避免、減少出國與進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玉珍 (十三)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117萬3千元,預計派員人數8人、預計天數10天,赴國外(歐美或亞太地區)考察參訪,或參加國際研討會等活動。但因世界各地疫情十分嚴重,是否確有出國考察必要,實須深究。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湯蕙禎 王美惠 羅美玲 [bookmark: _GoBack](十四)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外智庫合作」之「國外旅費」編列117萬3千元,惟有鑑於109年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衝擊,導致各國邊境管制,另各國疫情仍然持續升溫,未有改善情勢,現階段應避免赴海外考察與交流,以減少我國防疫風險。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趨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十五)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771萬1千元,項下「國內外智庫合作」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117萬3千元,辦理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等活動。然由於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仍未趨緩,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考察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審酌國際疫情情勢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六)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771萬1千元,項下「國內外智庫合作」之「國外旅費」編列117萬3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約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因此,110年出國計畫應先確認計畫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十七)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117萬3千元,擬赴歐美及亞太地區進行與國內外智庫合作之不定期會議。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民國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10年國際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全世界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十八)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外智庫合作」,共編列642萬3千元,項下「國外旅費」編列117萬3千元,用於派員赴國外考察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就兩岸關係及中國大陸內外部發展進行探討,然因考量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於110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國外地區考察,仍有相當風險。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十九)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大陸旅費」分別編列12萬6千、10萬、6萬元,合計28萬6千元。預算說明係為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務之用。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歐洲病例數持續創新高且世界疫情也沒有減緩;對於跨境移動甚或國際旅行直至110年年底之前,可能性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國境旅行後,且針對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項提出必要性及具體成效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二十)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796萬1千元,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萬6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109年至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廿一)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796萬1千元,項下「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0萬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廿二)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大陸、國外旅費分別編列17萬、33萬、6萬4千元,合計56萬4千元。預算說明係為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務之用。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歐洲病例數持續創新高且世界疫情也沒有減緩;對於跨境移動甚或國際旅行直至110年年底之前,可能性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國境旅行後,且該會針對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項提出必要性及具體成效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廿三)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7萬元,計畫內容為加強研蒐中國大陸法政相關資料,並針對相關業務進行參訪交流,增進兩岸間相關議題之溝通與互動,「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編列「大陸地區旅費」6萬4千元,計畫內容為落實兩岸法政類協議之執行及交流等,共計23萬4千元。惟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仍屬嚴峻,相關計畫因疫情影響宜以替代方案行之,或審慎考量參與之必要性;次查,109年因疫情影響,參訪交流多已暫停,且落實兩岸法政類協議成效不彰,主管機關未提出強化落實之方案,相關參訪交流似無迫切必要。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趨緩,入出國管制政策鬆綁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廿四)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7萬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廿五)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之「國外旅費」編列33萬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廿六)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33萬元,辦理赴國外涉中相關機構考察之旅費。然由於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仍未趨緩,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考察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審酌國際疫情情勢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七)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國外旅費33萬元,擬赴歐美及亞太地區,進行法政專題考察及參與相關會議、交流活動。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民國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10年國際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全世界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廿八)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萬4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廿九)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業務」項下大陸、國外旅費分別編列20萬2千、42萬5千元,合計62萬7千元。預算說明係為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務之用。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歐洲病例數持續創新高且世界疫情也沒有減緩;對於跨境移動甚或國際旅行直至110年年底之前,可能性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國境旅行後,且大陸委員會針對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項提出必要性及具體成效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三十)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卅一)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編列403萬6千元。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然大陸委員會108年6月宣布派員接任香港辦事處處長,因香港政府未發簽證,導致至今無法上任,足見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且考量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於110年度影響仍不明,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卅二)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20萬2千元,辦理赴相關國家實地研究與訪談交流,擴大資訊蒐集與掌握等工作。然由於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仍未趨緩,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審酌國際疫情情勢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卅三)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0萬2千元,擬赴歐美及亞太地區針對港澳蒙藏相關專題,進行考察訪問及意見交換。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10年國際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全世界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卅四)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之「國外旅費」編列20萬2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約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因此,110年出國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卅五)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42萬5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卅六)為加強臺灣與港澳交流與合作,持續發揮香港及澳門辦事處之服務,大陸委員會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39萬4千元,惟109年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流行,110年期間恐無減緩之趨勢,允應減少旅費,以線上方式交流較為妥適。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卅七)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39萬4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卅八)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大陸、國外旅費分別編列8千、16萬6千、262萬6千、1萬3千元,合計281萬3千元。預算說明係為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務之用。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歐洲病例數持續創新高且世界疫情也沒有減緩;對於跨境移動甚或國際旅行直至110年年底之前,可能性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國境旅行後,且該會針對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參加會議、出席活動等事項提出必要性及具體成效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卅九)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649萬1千元,項下「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8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四十)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649萬1千元,項下「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之「國外旅費」編列16萬6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約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因此,110年出國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卌一)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649萬1千元,項下「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之「國外旅費」編列262萬6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約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因此,110年出國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卌二)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649萬1千元,項下「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262萬6千元,辦理海外政策說明等工作。然由於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仍未趨緩,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審酌國際疫情情勢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卌三)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649萬1千元,項下「政策諮詢及聯繫業務」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萬3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卌四)為加強對兩岸文教相關議題之研究分析,大陸委員會編列相關大陸地區旅費,惟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110年度期間恐無減緩之趨勢,允應減少考察之相關業務,以線上方式交流較為妥適。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就海外聯繫必要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卌五)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編列3,913萬4千元,項下「兩岸文教議題之研究與策略規劃」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5萬7千元,惟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二、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886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886萬4千元。經查資訊管理預算項目中,資訊服務費較109年度增加152萬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較109年度增加114萬8千元。 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致使臺灣經濟受到衝擊,地方產業更是嚴重受挫,值此之際,相關單位預算編列更應循撙節原則,衡酌業務需求、移緩濟急。大陸委員會應檢視各項設備購置之迫切性,研議分期逐年汰換,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二)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886萬4千元,較109年度編列增列261萬7千元,增幅16.11%。根據大陸委員會預算書所載,110年度預計辦理多項資訊設備採購,主要係為提升資訊應用及資安防護,包括汰換電腦及印表機、購置防火牆、購置資安防護設備、資訊系統作業平臺軟體、郵件系統軟體等設備。大陸委員會應評估業務實際需求,並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研議分期逐年汰換,俾利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三)大陸委員會辦理「資訊管理經費」編列1,886萬4千元,較109年度增列資安監控、雲端服務租金及資訊系統作業平臺建置等經費261萬7千元,增幅16.11%。經查,該業務主要增加預算之項目為資訊服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9年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政府各項舉債支出,大陸委員會應評估實際業務需求,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玉珍 (四)大陸委員會109年度已編列預算採購端點防護系統等資安防護設備,110年再次編列預算購置端點防護系統等資安防護設備,有重複採購之虞。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五)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數1,886萬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217萬8千元,增幅約16%,近年因資訊服務費與資訊軟硬體設備更新,故大量增加預算幅度,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迫切性及汰舊換新相關規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三、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編列2,771萬1千元,項下「兩岸情勢評估」編列742萬元。該項計畫中,110年辦理強化與地方政府兩岸事務聯繫與互動合作,規劃辦理相關研習計畫等經費105萬5千元,比較109年度編列132萬元有所減列。 惟近年國際局勢緊張,中共持續對我國文攻武嚇之際,卻頻傳我國國人赴大陸進行政治宣示之作為,引起民眾觀感不佳。地方政府為我國行政體系之根基,對其所屬公務機關人員進行兩岸教育訓練更顯迫切與重要。值此之際,大陸委員會不宜縮減相關經費規模,允宜擴大對地方政府兩岸意識之相關研習、教育活動,例如擴大辦理「中國大陸事務研習計畫」,鼓勵地方政府提報計畫,未來亦可規劃由大陸委員會主動辦理,以鞏固我國基層公務體系之正確兩岸意識建立。爰此,凍結該項預算35萬元,俟大陸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四、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119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796萬1千元,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119萬3千元。經查該計畫下,辦理配合兩岸互動策略及進行兩岸投資、貿易、財政、金融、交通、旅遊、郵電、農漁、環境保護相關經貿政策之評估、規劃、協調及執行,研議相關經貿議題,以及為配合兩岸政策處理金馬「小三通」航運、貿易及人員往來問題等經費,共計編列288萬2千元。 鑑於我國小三通情形,自109年2月初,大陸委員會基於全球疫情嚴峻,即決議暫停兩岸小三通,而交通部航港局網站之小三通航班表,亦顯示已無任何航班,航線自109年2月10日起暫停營運。惟該項費用不僅用於處理小三通往來業務,其中用於兩岸互動策略及相關領域分析之經費,確有其必要性。 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同時保留必要之業務經費,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針對未來小三通開放提出具體計畫及開放後之防疫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二)因應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COVID-19之防疫措施,大陸委員會自109年2月10日起暫停小三通客船往來之業務,迄今停航已長達8個月,導致臺商於兩岸往返不易。目前兩岸雖有部分航班開放,但仍有可能無法負荷臺商年節返鄉之需求,請大陸委員會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商開放小三通少量固定航班之可能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五、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資訊」編列270萬元。預算說明係為因應兩岸情勢發展,配合兩岸經貿互動策略及落實兩岸經貿政策調整…等之用所需。然「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資訊」分支計畫之工作項目,諸如:蒐集及彙整兩岸經貿互動策略、政策研析委託團體、學者彙整分析以及加強兩岸經貿政策規劃情資蒐研程度等。其與「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之部分分支計畫內容極其相似,無法確實判斷兩者計畫不同之處。爰此,凍結「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資訊」預算百分之十,俟大陸委員會針對「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與「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資訊」,兩者之間具體差異及分別預計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六、為加強對經貿團體之聯繫、溝通及協助,大陸委員會針對臺商輔導工作,提供切合之需求服務,因應美中貿易衝突及中國投資政策改變,必須提供相對之援助,以利臺商回臺投資、降低投資風險及提升競爭力等,爰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1,046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針對臺商回臺投資及提供臺商中國在地服務企畫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七、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編列1,324萬4千元,計畫內容包括法制之研擬、規劃,持續推動兩岸社會交流及相關法規之修正。惟查,大大陸委員會員對於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裁罰行為未善盡主管機關之責,切實統計掌握情況;且依上開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與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其成員」之事項,自83年公佈迄今已逾16年餘,仍未見主管機關視兩岸情勢之變動及中國黨政軍機構之分殊變動,主動定期檢討、滾動修正,並於網站公佈。致使社會大眾因主管機關態度消極面對法律授權,而於相關爭議出現時誤認部會之間相互推諉卸責,致使法律明確性及公信力為此挫損,顯有怠忽之嫌。 次查,大陸委員會官方網站登載「大陸事務財團法人名冊」,若非主管機關,豈有代為公佈上開名冊之必要?且該名冊謬誤叢生,不僅列出相關團體之負責人有已過逝二十多年者,亦有因案遭通緝逃逸於海外者,均未予更新,亦有失職之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二)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預算數額1,324萬4千元。預算說明係為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建立制度化處理機制、尋求兩岸良性互動、維護交流秩序、強化社會安全機制之用。然107年2月份臺北市大同區發生一宗命案,其受害者與加害者皆為香港居民;而案發距今已時隔2年9個月之久,嫌犯仍逍遙法外,遲未接受我國司法審判。顯見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強化我安全管理作為之目標並未達成。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檢討上開缺失並擬具未來改善方向,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三)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324萬4千元,預計配合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賡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兩岸法政交流、人員往來,及陸方推動對臺相關措施策略作為等相關發展趨勢,及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建立制度化處理機制等業務。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1年,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事項方面,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惟截至109年8月底止,在「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2部分,我國請求人數與中國大陸完成人數落差甚大,尚有為數不少之國人的人身自由在中國大陸受到限制。 協助事項 我國 (請求協助) 中國大陸 完成(回復) 完成率 罪犯接返(件) 447 19 4% 通緝犯緝捕遣返(人) 1,597 499 31% 為有效維護國人的權益,提供即時及必要之協助,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改善完成率不佳狀況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四)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324萬4千元,用以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兩岸人員往來、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問題解決方案,建立制度化處理機制等業務。惟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1年,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事項之成效方面,近年明顯不彰,特別在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罪犯接返與通緝犯緝捕遣返等事項,大陸委員會請求之案件數與中國大陸配合完成數量之落差頗大,顯然未能研議維護居(滯)留大陸地區國人法律事務權益之有效策略。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針對「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具體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陳玉珍 (五)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共編列1,324萬4千元。考量目前兩岸官方交流有限,特別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針對「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我方向中國大陸請求皆未能獲得良好回覆,加上近年國人於中國大陸之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增多,大陸委員會應當研擬有效即時維護我國人在中國大陸權益之策略。為督促預算有效應用,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六)為配合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賡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兩岸法政交流、人員往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落實司法互助必要之協助,大陸委員會長期與中國大陸合作。雖然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並具成效,惟近年來兩岸情勢多變,「通緝犯緝捕遣返」及「罪犯接返」之我國請求與中國大陸完成情形尚有落差。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針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緝捕遣返、犯罪接返提高效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七)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324萬4千元。經查「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狀況,根據截至109年8月底止之數據,可見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多年已有成效。惟近年兩岸關係緊張,針對「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兩部分,我國請求人數與中國完成之數據落差頗大,又中國近年屢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及間諜罪等罪名監禁我國國人,導致國人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鑑於目前兩岸關係急凍,針對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大陸委員會允宜針對成效不彰之部分進行檢討改善,除了維護國人在中國權益,也對國人提供即時的協助。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八)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之「業務費」,其中業務辦理協處檢視中國大陸人士在臺權益。然大陸委員會曾於106年起續召開3場跨部會會議,同意開放陸籍配偶考取導遊、領隊、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等四項證照,也於108年2月預告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然相關修法遲未進展,大陸委員會當儘速修法,協助定居臺灣的陸籍配偶發揮專業,投入臺灣就業市場。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九)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9,217萬4千元,項下「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編列638萬8千元,計畫內容包括持續推動兩岸協議及相關政策之執行、檢討,並強化與各界溝通,亦包括「落實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編列資訊整理、手冊、摺頁及相關刊物編印等文宣及政策溝通、說明經費。惟查,針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立法工作,主管機關迄未進行政策協調,且相關法制溝通與宣傳亦未實施,預算似有浮編之嫌。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十)伴隨兩岸交流情勢日益惡化,無法有效與陸方交流,遑論維持兩岸協同執法之事宜,近期金門大量越界捕魚,馬祖或澎湖海上抽沙船,嚴重危害我國經濟海域及相關漁民保障,根據109年4月14日中國時報等媒體報導,澎湖地區陸船越界抽砂嚴重,每日3、40艘抽砂船,每年被抽逾9億立方米,於5月7號亦爆發。復查越界捕魚問題,我國驅逐和扣押之大陸籍漁船數,於107年與108年均達到1,379次與1,084次。此等活動,是否還潛藏偷渡、走私或間諜活動,更嚴重危害我國國境安全。近期更出現反包圍我國海巡船艦等海上衝突,其中是否包含潛在海上民兵,又或是因執法過程擦槍走火,導致兩岸衝突進一步上升。根據海巡署提供資料,104年至109年3月於金門、馬祖海域,大陸漁民與我國公務船衝突案件,共計14件。其中金門7件、馬祖7件,而且有8件都發生在這2年,109年至今已發生3件。此等衝突問題,追究原因,實為兩岸交流惡化且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失靈所致,甚至成為兩岸衝突起火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大陸委員會責無旁貸。 是以,大陸委員會應針對兩岸惡化之交流與日益上升之海境衝突,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重新檢討,盡一切可能避免潛在戰爭風險,積極重啟兩岸談判機制,以促成國家安全與國境安全之目的,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大陸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八、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蔡英文總統109年5月27日指出,針對協助港人的部分,與蘇貞昌院長討論過後,已經達成共識,行政院將針對港人人道救援的部分提出專案,由大陸委員會負責規劃、跨部會協調,其中包含港人居留、安置,以及預算框定等等。 惟查110年度大陸委員會預算書,僅提到辦理有關臺港交流與合作之會議及論壇相關活動,及執行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等「諮詢」及專案管理經費4,104萬1千元,與蔡總統所提出的人道救援專案內容差距甚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針對「如何協助港人的人道救援」具體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玉珍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二)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2億0,039萬6千元,與109年度預算相較增加3,116萬1千元,計畫內容增加「因應港版國安法等因素…」等敘述,主要增加部分為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以下稱策進會)辦理「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以保障港人遭中國及香港政府迫害時對其人道協助,彰顯臺灣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惟查:一、專案相關辦理成效之說明迄今缺乏具體關鍵績效指標,自109年7月1日實施以來,其成果究係如何?無從得知;且109年10月公佈之專案執行成果報告,以及110年度預算計畫內容對該專案預期成效隻字未提,國會亦無從監督;二、大陸委員會於策進會組織下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之任務編組及窗口以執行專案,然由策進會之組織,小組受指導與監督之事權與責任歸屬並未揭露,專案之聯繫與執行概況亦未於大陸委員會網站暨策進會官方網站首頁直接連結,實質成為「隱藏版」,有悖專案協助港人、強化保障人權作為之原意;三、董事、監事會從未揭示開會簽到情況,討論之議程及會議紀錄,所屬成員多為官員兼任,或財經、文化界人士,不僅未納入與人權專業相關之法政學者專家,且成員尚包括主張促進兩岸統一之人士,於理似有矛盾,與策進會執行專案之初衷不無牴觸,允宜檢討組織章程及改組之必要;四、蒙藏港澳相關業務編列139萬4千元之「大陸地區旅費」,相較他目之業務計畫編列赴大陸地區旅費竟高居第二,其必要性及因應疫情替代方案亦未予說明。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三) 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臺灣與港澳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之「辦理急難救助欠款追償之法律規定應繳納之各項規費及訴訟費用」編列8萬元。 依據「國人在香港澳門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駐港澳機構協助轄區內遭遇急難國人時…得代購最近航期直接路線之單程經濟級機票…及提供當事人於候機、車、船期間之基本生活費用借款,並應請當事人先簽訂急難救助款借貸契約書,同意於立約日次日起40日內主動將借款(含機、車、船票款)歸還本會。」 大陸委員會自105年5月起辦理追償,截至107年底之急難救助借款待追償案件數為49人、53件及新臺幣35萬0,764元、港幣1,496元。截至108年底分別為48人及52件借款,待追償借款總額包括新臺幣33萬7,919元及港幣3,196元。 雖然新臺幣之追款已漸有成效,但港幣之追款仍須改進,且待追款總額亦減少不多。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四)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編列「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辦理有關臺港交流與合作之會議及論壇相關活動,及執行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等諮詢及專案管理事務等經費」共計4,104萬1千元,較109年度增加3,704萬1千元,主要係設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之相關經費。查「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係為因應中國大陸之港版國安法造成香港變局,配合蔡總統指示,由行政部門提出人道援助行動專案,以提供香港人民必要之協助。惟大陸委員會輔導成立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係以促進臺港交流與互動為宗旨。然而,香港業已實施國安法,駐港機構實不宜過度介入香港事務,對港人之人道援助關懷亦應謹慎為之,避免過度干涉港府內政,以免徒增未來臺港兩地交流與互動之困擾。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針對「人道援助行動專案之具體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陳玉珍 九、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649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兩岸相關政策之說明與溝通項下分支計畫列明將規劃及辦理 座談會、說明會及溝通活動,惟查大陸委員會文教活動專區網頁109年僅列2場青年相關活動,108年更僅一場研討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就歷年座談會等活動實際辦理狀況,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查大陸委員會官方臉書粉絲人數雖有20萬人以上,然每篇文章的流量和觸及數皆不像擁有20萬粉絲應有之流量,且近年我國與中國的互動呈現冷機,對於兩岸各項重要政策之宣導方式也無法貼近我國國民,大陸委員會應改善社群媒體操作方式,並對於深化與民眾對話之目標積極辦理。公務機關政治立場應保持中立,不應做為政治操作之機關,大陸委員會應堅守行政中立之原則,勿忘民主自由核心價值。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三)因應兩岸情勢,與多元溝通管道,大陸委員會例行舉辦專家學者等座談,強化雙邊溝通與互動,惟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110年度期間恐無減緩之趨勢,且國際往返需耗費大量人力及時間,應適量減少座談會、研討會之業務,以線上方式交流較為妥適。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就海外聯繫必要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查陸生來臺研修及修讀學位合計人數,自民國100年起1萬2,15 5人次,逐年增加至105年4萬1,975人次後卻急轉直下,至108年僅剩2萬5,049人次,而陸生來臺事務,更因109年疫情與兩岸摩擦添增更多變數,如4月中國大陸教育部公告「暫停2020年陸生赴臺就讀試點工作」,相關發言,指稱我因防疫措施存在歧視性作為,差異對待陸生更致使就學權益受損,復查109年8月,我國重啟開放學生返臺之事,確實存在差異性待遇,如僅對陸生特殊待遇,大陸委員會更公開指稱是中國大陸方面刁難所致,此等言論更造成陸生返臺推動組等群組反彈,相關摩擦更致使當前兩岸教育交流嚴重觸礁,是否將會導致未來陸生來臺之政策與意願更趨下滑,不利於兩岸和平交流發展,此外我國高教本已面對少子化之衝擊,如陸生來臺乃至將來港澳生來臺均步上因政治因素減少交流後塵,更恐為我國高教發展增加陰霾。是故,大陸委員會應檢討其政策規劃與兩岸互信機制,致力消除中國大陸方面對我方教育之不信任,並確保陸生來臺就讀不應遭受歧視性或不當待遇,或提出相關應對措施,以減少可能衝擊。 是以,大陸委員會於110年度預計辦理「文教業務」,應積極提出相關改善策略與計畫,並會同教育部、招收港澳生與陸生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與港澳生、陸生相關團體真誠溝通,重建兩岸教育交流之互信措施,並提出既有政策問題之檢討與改進措施。爰請大陸委員會就相關改善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十一、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之人員,受聘僱達相當期間者,其入境、居留、就業之規定,均比照臺灣地區人民辦理;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與配偶之父母隨同申請來臺時,亦同。同條第2項並規定,前項機構、聘僱人員及聘僱期間之認定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爰此,大陸委員會訂有「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人員及聘僱期間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聘僱辦法),並於第5條明訂聘僱人員滿6年年資仍在職者,其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來臺得比照臺灣人民,不受限制。 為因應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可能造成香港情勢變遷,且基於人道考量,大陸委員會允宜修訂聘僱辦法,增加鬆綁聘僱人員來臺不受年資限制之但書,惟修正同時仍應注意增加相關人員之審核機制等配套規定,並嚴拒具有中國官方背景之人士及其親屬申請,避免造成「假聘僱、真移民」或藉機滲透之情事發生。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十二、有關我國之人民、法人或團體涉及兩岸事務之主管機關權責,屢因個別事件引發議論,除依大陸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之權責,另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3條之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第4條第1項:行政院得設立或指定機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第4條第2項:設立目的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為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33條、第33條之1且規範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46條第2項:前項中央主管機關,依所涉事項之性質定之。不能定其主管機關者,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確定之。另參考財團法人法第3條: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除登記及清算事項外,在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顯見人民、法人或團體違反兩岸條例,就法規及業務執行而論,大陸委員會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有其法定之處理權責,且大陸委員會具有統籌、協調或處理之責,其間容有區別。 綜上,針對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兩岸條例,理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權責查處,大陸委員會除負有統籌、協調或處理之責,亦至少應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惟查:經詢問條例主管機關大陸委員會,各該主管機關依權責查處的實際情況為何?大陸委員會回復實務上之案件數、裁罰金額等資料應洽各該主管機關,顯示各該主管機關對兩岸條例之執行或有落差,而流於機關本位主義。大陸委員會亦表示,過去三年無以該會之名義進行行政裁罰之個案,顯與一般民眾之認知有所不同;次查:目前於兩岸條例訂有主管機關之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就行政裁罰或刑事處罰尚可查知,未於兩岸條例明定之主管機關如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等部會是否善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依法處理?則不無疑問。爰要求大陸委員會就修訂兩岸條例,以明確化主管機關權責之必要性進行評估與研議,維護兩岸法規體系之穩定性,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十三、近年國際局勢多變,尤以中國政府所引發之問題最為嚴重,而「港版國安法」施行後加大了對港人民主、自由、人權的迫害力道,除間接顯示中共自習近平上任後鐵腕治國的手法,亦讓我國國人日後赴中國大陸面臨極大人身風險。 中共大幅加強對臺文攻武嚇措施,單方面破壞臺海穩定,讓兩岸交流趨於冰凍,值此之際,部分我國知名人士赴陸甚至做出輸誠之舉,讓國人觀感不佳,更重創臺人國際形象。然彙整107年11月25日以來各縣市議員出國考察情形,除仍有17縣市議會仍未對外公布議員考察報告,其中更有高達4成前往中國、港澳考察。 然現行直轄市及縣(市)議員赴中考察或交流,係由各議會本權責處理,中央尚無相關交流情形及審查規定,形同讓我國地方公務機關開了國安破口,大陸委員會不僅沒有全面掌握相關資訊,更遲遲未研議相關防堵或審查機制。 我國地方議員為民意之基礎,參訪計畫不透明、赴中亦未受到管制,可謂形成國安危機之漏洞。另考量相關事項涉及地方自治之監督管理事項,大陸委員會應儘速搜集各界意見,研議立法機關與地方政府管理權限之問題,提出可行方案以補全國安漏洞。請大陸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相關具體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十四、兩岸許多民間團體或官方均會辦理兩岸交流活動,大幅增加了兩岸青年學生文化交流。惟近年,因國際局勢有所轉變且漸趨緊張,中共當局亦加大對臺文攻武嚇力道及滲透,尤以青年學生營隊參訪政治性機構,接受政治性教育最為嚴重。 經查我國政府針對青年學生赴中參訪、交流之管制機制,教育部於108年12月曾設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要求各級學校倘以學校名義帶領學生赴中交流,須事先通報,以利部會提醒赴陸風險並提供必要協助措施,維護兩岸健康正常有序之交流,惟109年度基於疫情,教育部已於2月暫緩辦理各校師生赴中活動。 除學校機關率學生赴中外,亦多有民間團體舉辦營隊率學生赴對岸,其中較為明顯之團體為傑青會、鯤鵬會等團體,且赴中行程多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甚至為中共所大肆宣傳,惟大陸委員會官方卻僅有掌握「請領大陸委員會補助案的民間團體行程」,卻未能實質掌握其他民間團體動態。 鑑於研蒐兩岸整體情勢資訊為大陸委員會之職責,爰此,要求大陸委員會應確實掌握民間團體率學生赴陸參訪之相關資訊及數據,以利日後作為相關政策研擬之參考方向,同時研擬相關具體措施,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十五、立法院於106年底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而蒙藏委員會之相關功能,則分別移入文化部、大陸委員會及外交部,其中大陸委員會承接蒙藏委員會的情勢蒐整及研判之業務,並和外交部共同負責與政治相關的部分。 爰此,大陸委員會應增加對蒙藏業務之研討會辦理、委託研究及相關研究計畫,前述業務亦應提出相關具體措施,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十六、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編列3,913萬4千元,項下「中國大陸臺商子女教育之輔導」編列「獎補助費」425萬元。然日前發生部分臺商子女學校創辦人每年領取相關學校補助,但卻在公開場合批評國軍零戰力,引發外界質疑辦學目的。爰要求大陸委員會就臺商子女學校辦學之獎補助,強化對學校之監督。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七、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項下,包括「綜合規劃業務」、「經濟業務」、「法政業務」、「港澳蒙藏業務」、「聯絡業務」及「文教業務」等工作,均編列「大陸地區旅費」,辦理各項兩岸交流考察與兩岸工作等事宜。然由於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得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之規劃。非必要之交流計畫研議延期方案,必要之兩岸公務行程,得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作業規定,依循「防疫新生活運動」指導原則,做好疫情自我保護工作。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八、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獎補助費1億6,546萬2千元,以捐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另外,又以「港澳蒙藏業務」計畫預算4,104萬1千元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簡稱「策進會」)辦理有關臺港交流與合作之會議及論壇活動、執行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等諮詢及專案事務經費。 但是,「海基會」女性董事5人,僅占全體董事50人之10%。「策進會」女性董事、監察人分別為2人、0人,僅占全體董事29人及監察人3人之比率分別為6.90%、0。如依行政院106年1月修正後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應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包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國營事業董監事。」女性人數比率,顯然不合規定。爰請「海基會」、「策進會」儘速予以改善,提高女性董事、監察人比例,以符合政府之性別平等政策。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bookmark: _Hlk55575237]十九、110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預算編列1,324萬4千元,乃為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協調兩岸法政人員往來。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民國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超過11年。但據統計:其中「罪犯接返」、「通緝犯緝捕遣返」兩部分,我國請求人數與中國大陸回復辦理之人數,落差極大。臺灣自中國接回罪犯僅僅19人(僅占我國提出447人之4.25%),中國大陸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499人(僅占我國提出1,597人之31.25%)。爰請大陸委員會協調協議相關機關,加強與中國大陸協調,提高「罪犯接返」、「通緝犯緝捕遣返」成效。 截至109年8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案件數累計表(件) 協助事項 臺灣請求 中國回復 中國請求 臺灣回復 提供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 7,421 7,421 6,961 6,961 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通報 214 214 1,083 1,083 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 70,847 61,124 25,789 24,480 罪犯接返 447 19 - - 通緝犯緝捕遣返(人) 1,597 499 32 21 說明:統計期間自98年6月-109年8月。 來源:整理自法務部>重大政策>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兩岸司法互助實施現況及成效,查詢日期:109年9月22日。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十、兩岸於98年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迄今已逾11年,根據法務部提供資料顯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多年已具成效,惟「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兩部份,我國請求自中國大陸將罪犯接回共19人(僅佔我國提出447人數之4.25%),中國大陸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499人(僅佔我國提出1,597人之31.25%),有鑑於對岸顛覆國家政權罪、間諜罪等罪名監禁國人,且大陸委員會於110年度法政業務計畫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324萬4千元,用以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請大陸委員會研謀改善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廿一、大陸委員會於110年度編列4,101萬1千元於「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辦理有關臺港交流與合作之會議及論壇相關活動,及執行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等諮詢及專案管理事務等經費」,預算與109年相比增加3,704萬1千元,主要為因應港版國安法造成香港情勢變局,行政院於109年6月核定「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即於109年7月設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並營運。為辦理辦公室業務,所需人力從109年1人增至為110年11人。有鑑於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之補助及人力大幅增加,為確保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設置目的達成,爰請大陸委員會持續每季提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內容應包含實際執行績效。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廿二、日前發生具臺灣居留權之香港僑生李彬豪受香港徵信社於108年委託,109年初跟蹤、拍攝在臺香港民主運動青年行蹤,輾轉交付香港中國官煤文匯報、大公報。李彬豪結束學生身分後在臺受聘於科技公司,以延長在臺居留。該員雖已於109年10月底遭遣送出境,惟其行為不僅違反來臺目的,更隱然成為中共文宣機構在臺代理政治情蒐之工具。 香港居民依據大陸委員會主管之「港澳關係條例」子法「港澳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取得臺灣出入及居留、定居等權益,該子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鑑於前述該案恐呈現中共統戰文宣或情治機構在臺滲透活動之冰山一角,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會同內政部、教育部、勞動部,對來臺就學或就業之中港澳人士,以妥適方式請聘用單位宣導國家相關法令,以期使其能符合原申請及獲准居留之目的,以保障其在臺就學或就業權益。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王美惠 賴惠員 廿三、行政院106年1月3日修正後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各篇專論具體行動措施:一、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揭示,應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包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女性董事5人,占全體董事50人之10%;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之女性董事及監察人分別為2人及0人,占全體董事29人及監察人3人之比率分別為6.90%及0,均未達上開原則。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敦促其捐助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積極改善董監事會女性性別比例達至少為1/3。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王美惠 賴惠員 廿四、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陸續發生反送中相關人員及其在臺灣之工作場所遭受暴力威脅之事例,此類滋擾事件,難認無政治意圖,我國政府應加強防範,建請大陸委員會協調相關機關,擬定具體措施。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廿五、大陸委員會派駐香港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於107年6月起由盧長水接任,但因我國政府無法接受香港政府附加條件,簽署「一個中國承諾書」,以致無法到任就職,而代理處長亦因同樣原因,無法獲得香港簽證,於109年7月被迫返國,鑑於我國駐香港人員於110年中,簽證將全部到期,屆時可能被迫關閉駐港辦事處,請大陸委員會就上述情形,研判可能發展及因應策略,有無替代方案、可接受方案等,積極應處。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廿六、大法官已於106年針對「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提出釋字第748號,且「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至今已施行滿一年,雖然我國部分同性伴侶已取回婚姻平等權;然兩岸同性伴侶之婚姻卻仍窒礙難行。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第1項:「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第41條第3項:「本章所稱行為地、訂約地、發生地、履行地、所在地、訴訟地或仲裁地,指在臺灣地區或大陸地區。」,兩岸同性伴侶之婚姻權應於我國臺灣地區受到保障及認可。 據新聞報導指出,有數對兩岸同性伴侶仍因目前法規仍有不足而無法在臺完成登記結婚,僅可於臺灣完成同性伴侶註記,然而其不具完整法律效力,將導致兩岸同性伴侶無法長期在臺相聚、無完整婚姻關係之法律保障等狀況。 目前兩岸婚姻已有法規適用基礎,且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方也已有政策調整,大陸委員會也應加速相關配套措施研擬,以保障兩岸同性伴侶之婚姻權。請大陸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兩岸同性婚姻法規之研擬進度及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廿七、行政院106年1月3日修正後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各篇專論具體行動措施:一、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揭示,應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包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又財團法人法第48條規定之立法理由表示:「各機關就其所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無特別情形,仍應依行政院函頒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持續推動其董事組成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以增進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決策之多元觀點。」但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女性董事5人,占全體董事50人之10%,與上開原則未合,且差距甚大。爰請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貳、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2億6,650萬2千元,照列。 (二)支出:2億7,551萬1千元,照列。 (三)本期短絀:900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73萬4千元,凍結百分之十,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派員赴大陸計畫,共編列273萬4千元,因兩岸關係連年倒退,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玉珍 (二)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共計273萬4千元。經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兩岸交流和人員往來造成了一定限制,而國際間疫情尚未趨緩,110年度是否得以照計畫赴中國仍屬未知。為撙節預算,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武漢肺炎疫情趨緩,兩岸雙方開放交流,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110年確定赴大陸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三)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文教業務」編列1,305萬2千元,項下「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0萬8千元,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四)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文教業務」,共編列1,305萬2千元。其中兩岸文教、交通交流、聯繫與服務之業務費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萬元,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說明為派員赴中國大陸參訪或參加協商等相關會議與工作經費。然兩岸熱線中斷,且官方交流有限,恐無明顯成效,有虛列預算之疑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五)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經貿業務」編列1,236萬8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82萬元,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說明為辦理中國大陸臺商管理講座及提供相關服務經費。然兩岸熱線中斷,且官方交流有限,恐無明顯成效,有虛列預算之疑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六)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經貿業務」編列1,236萬8千元,項下「業務費」之「對外聯繫」編列82萬元,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七)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處理兩岸事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經貿業務之業務費1,236萬8千元,其中擬赴中國大陸地區參加「兩岸經貿實務研習」編列22萬元,辦理大陸臺商管理講座及提供相關服務。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民國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10年國際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全世界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八)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處理兩岸事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經貿業務之業務費1,236萬8千元,擬赴中國大陸辦理「經貿交流及議題規劃與推動」配合兩岸協商議題,派員進行協商或交流活動,編列60萬元。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民國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10年國際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全世界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九)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法律業務」編列771萬6千元,項下「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10萬6千元,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十)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法律業務」共編列771萬6千元。其中「兩岸協議及議題規劃與推動」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7萬元,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說明為派員協議主管機關赴中國大陸就協議執行等相關問題深入溝通討論之經費。然兩岸熱線中斷,且官方交流有限,恐無明顯成效,有虛列預算之疑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十一)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綜合業務」,共編列1,822萬5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0萬元,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說明為促進兩岸媒體、學術單位交流合作、推動兩會會務交流經費。然兩岸熱線中斷、停擺,且官方交流有限,恐無明顯成效,有虛列預算之疑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十二)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綜合業務」編列1,822萬5千元,項下「業務費」之「對外聯繫」編列186萬9千元,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十三)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50萬元,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仍在全球肆虐,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109年11月8日已造成近5,000萬人確診,甚至導致全球約125萬人死亡。針對該疫情,除相關疫苗普及期程仍未明確,且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也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因此各國目前對於邊境仍採取高度管制,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仍針對本次疫情,將全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為最高等級。因此,110年赴大陸地區計畫應先確認是否如期舉行,審慎評估前往的必要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待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十四)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50萬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50萬元,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說明為辦理兩岸兩會高層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經費。然兩岸熱線中斷、停擺,且官方交流有限,恐無明顯成效,有虛列預算之疑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二、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支出」編列2億7,551萬1千元,凍結70萬元,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人事費1億4,285萬5千元,較109年度人事費增加333萬6千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110年人員編制數皆為114員,薪資卻增加300萬餘元;此外,獎金及加班費亦較去年增加,恐有浪費公帑之虞。為撙節資源,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針對人事費增加部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二)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核心業務「處理兩岸事務」預算編列僅5,286萬1千元,然「行政業務」預算竟高達7,879萬5 千元,公務車油料費平均1個月高達5萬元,還要另外雇用臨時人員等1,114萬1千元,顯過於浪費。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玉珍 (三)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於104年發布官方APP,該APP名稱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然此APP可下載平臺僅Apple store數位化應用發布平臺,並無顧及Android系統之廣大用戶,且該APP在Apple store之評分僅有2顆星(五顆星為最高),顯示該APP之推廣仍須加強改善。海基會於民國110年度預算內編列「兩岸青年服務APP」,然該會已設官方APP,且執行成效實屬不佳,109年度又增列相同類型之APP開發計畫,恐有浪費國家公帑之情形。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四) 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文教業務」,新增編列「關懷兩岸青年,深度體驗臺灣」預算72萬元,係為配合「防疫新生活運動」,辦理兩岸青年深度體驗式參訪活動,增加對臺灣瞭解。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過去皆持續辦理服務兩岸青年,透過交流與參訪促進兩岸青年雙方之間的瞭解,並積極與民間團體合作,讓在臺就學之陸生可以更深入瞭解臺灣文化實力,並有助於適應在臺灣的就學生活。為撙節資源,避免計畫內容重疊有預算浮編之虞,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針對「關懷兩岸青年,深度體驗臺灣」之項目與過去計畫異同之處,以及如何配合防疫新生活運動之執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五)依據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支出明細表,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之「業務費」於109年度編列250萬元,110年度雖已調降為150萬元,惟查108年度之決算數僅執行4萬5千元,107年度之決算數僅執行3萬6千元,仍與110年度預算數有所落差,是否仍有編列必要,不無疑問。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六) 隨兩岸民間交流日趨頻繁,衍生諸多兩岸共同關切事項及民眾反映問題亟待解決,惟受國際局勢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民間交流趨緩。經查,自105年度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實際案件量呈逐年遞減趨勢,相關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之預算,其預算執行成果與目標恐有落差,允宜覈實編列預算及提升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覈實編列預算及提升執行成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三、蔡總統就任以來,兩岸官方聯繫中斷,互動停滯,兩岸關係陷入僵局,近期兩岸不斷傳出進行軍演,讓臺灣的民眾明顯感受到兩岸不安定的氛圍,對於兩岸關係長遠發展來說,實為不利情勢。基於地緣及歷史因素,金門最適合作為兩岸和平發展的前沿基地,政府應思考以金門為支點,建立短中長程規劃,成為兩岸和平的動力和指標。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作為兩岸交流第一線的單位,有責任也有義務辦理對於兩岸關係具有正面效應的工作。金門在兩岸關係中具有獨特的地位,舉凡金廈交通建設、觀光文化產業發展、招商引資、兩岸合作防制環境污染、金廈觀光旅遊圈、擴大民間團體文化交流等,均有利於整體兩岸情勢的改善。鑑此,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優先於金門辦理兩岸交流相關活動、論壇及研討會,以實質作為促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 提案人:陳玉珍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四、查民國107年8月1日公布之「財團法人法」第48條第6項:「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之任期,每屆不得逾4年,期滿得連任;連任之董事人數,不得逾改聘(選)董事總人數3分之2。」意即每屆董事應有一定比例須改選。該法第67條第1項:「本法施行前已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與本法規定不符者,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財團法人名稱、捐助財產總額、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產生方式外,應自本法施行後1年內補正。」第2項:「前項但書規定之延長期間,以1年為限。」即財團法人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最晚必須於緩衝期限(110年1月31日)前,依法補正。但是,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連任比率竟達到76.47%,超過「財團法人法」連任上限比率,爰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未來予以改善,以符合「財團法人法」之規定。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連任情形表 (單位:%) 本屆連任情形 連任 比率 規定之連任比率上限 108年底累計政府捐助基金比率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本屆董事任期係自106年12日1日至109年12月1日,全部席次50人,扣除政府代表16人,餘34人中,本屆連任26人 76.47 66.67 74.66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五、根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10條之規定,董事會每3個月召開會議1次,由董事長召集並為主席。董事長因故缺席,由副董事長代理之。董事長、副董事長均缺席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然經查該會網站,未能釐清該會是否依照章程進行相關會議,爰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將相關會議資訊主動公開於網站,以利國民瞭解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業務事宜。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六、根據新聞指出,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代理董事長許勝雄預計於109年12月初舉辦董事會,討論下任董事會之組成事宜。然根據大陸委員會提供之資料,本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扣除政府代表16人,餘34人中,有26人為連任者,連任比率為76.47%,然財團法人法第48條第6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之任期,每屆不得逾4年,期滿得連任;連任之董事人數,不得逾改聘(選)董事總人數3分之2。」,爰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連任比率上限為66.67%。綜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董事會於討論下屆董事會之組成,應注意連選連任與女性董監事佔比,另審酌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政黨代表,以利我國對陸政策及事務匯集最有利方式及共識。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七、行政院修正通過性別平等政策領導綱領,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包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如財團法人法第48條立法理由:「另各機關就其所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無特別情形,仍應依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持續推動其董事組成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經查,海峽交流基金會女性董事為5人,佔全體董事之10%,爰建請海峽交流基金會依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八、行政院106年1月3日修正後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各篇專論具體行動措施:一、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揭示,應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包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經查,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女性董事5人,占全體董事50人之10%;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之女性董事及監察人分別為2人、0人,占全體董事29人、監察人3人之比率分別為6.90%、0,均未符合上開原則。爰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相關事項進行適法性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政策,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玉珍 九、根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2條之規定,本會以協調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謀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提供服務,並保障兩岸人民權益。有鑑於近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及兩岸緊張關係升溫,而大陸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有許多業務無法順利推動跟執行,爰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盤點現行會內業務之執行狀況,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十、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包括「文教業務」、「經貿業務」、「法律業務」、「綜合業務」及「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等工作,均編列「大陸地區旅費」,辦理兩岸青年交流、關懷國人在陸子女就學、兩岸經貿互訪、兩岸司法協助…等事宜。然由於國際間武漢肺炎疫情仍未趨緩,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得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之規劃。非必要之交流計畫研議延期方案,必要之兩岸公務行程,得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作業規定,依循「防疫新生活運動」指導原則,做好疫情自我保護工作。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一、110年度赴外及大陸地區之業務,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球旅遊疫情建議及相關風險評估,適時進行滾動式檢討與修正作業,若屆時疫情仍嚴峻,應避免所有非必要之出國行程,並研議以電子宣傳或視訊等替代方式辦理業務;若疫情已緩和達安全階段,經評估仍有出國之必要,應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公佈之相關準則,事前確實掌握目的地之疫情動向,做好充足之防疫準備,出差期間應確實掌握出差人員之健康情況,返國後應嚴格遵照防疫相關指引,以兼顧防疫作業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同仁之健康權益維護。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十二、鑑於110年春節將至,在中國大陸的臺商大多會返鄉團圓,然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來往兩岸除了航班有不確定之因素,在隔離措施亦要花費時間與金錢成本,恐怕很難順利成行。由於兩岸經貿往來關係密切,但目前兩岸官方協商成效不彰,政府應設法解決臺商往返的困難。而春節涉及到返臺班機的議題,牽涉兩岸互動,除了由雙方的民航主管機關視需要進行聯繫與溝通以外,政府也要隨時與臺商保持聯繫,視疫情發展與國內整體防疫能量,滾動式提出配套措施。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針對臺商返臺之需要,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的前提下,積極協調兩岸雙方進行聯繫與協商,爰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規劃具體協助方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參、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4,133萬7千元,照列。 (二)支出:4,108萬3千元,照列。 (三)本期賸餘:25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0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支出」預算4,108萬元,凍結50萬元,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港版國安法爭議造成香港人民移民臺灣人數增加,且不乏因政治因素有意來臺尋求協助或定居者,大陸委員會亦責成該會港澳處委託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執行「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政府捐助數較上年度增加3,704萬1千元,成長926.03%。經查,針對「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該會所屬網站未於明顯位置揭露專案訊息及聯繫窗口,恐影響專案之執行成效,且未昭示相關法規及政策說明懶人包以強化溝通,網站整體內容因循經貿文教,迄未呈現港版國安法後,臺港澳情勢變遷之新需求。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改進並研議網站改版之可行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賴惠員 (二)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為因應「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也落實總統及行政院院長政策指示,推動及建立專責機制,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自109年7月1日正式營運,而110年度於其他業務支出編列3,142萬元執行相關計畫,然查相關計畫之說明僅以係經貿文化交流及協助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等費用,其使用方式及科目無法釐清,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該經費執行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思銘 鄭天財Sra Kacaw (三)為推動臺港經貿文化交流及執行人道援助關懷專案等計畫,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於香港舉辦或推動交流活動,並透過專責辦公室、網路媒介推廣臺灣形象及發展經濟,該會110年度預算略有所增。惟該會官方網站內容似未及時更新,恐不利香港民眾了解其業務,影響推動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就提升官網內容,以利增進與香港民眾交流,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四) 110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於專項業務編列46萬元,擬赴香港參加第11屆港臺文化合作論壇,增進臺港文化交流。惟查公務出國因受疫情影響,致使民國109年3月之後,赴國外參加活動幾乎停擺,且近期各國確診人數持續攀升,又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疫情分析以及WHO的預估,恐怕109年世界交流仍相當不樂觀;為確保我國防疫之穩定狀況及確保公務人員健康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待全世界疫情舒緩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湯蕙禎 二、為因應中國大陸之港版國安法變局,行政院於109年6月核定「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由大陸委員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並於109年7月1日正式營運,因此,該會收支大幅成長。110年度預算編列收入4,133萬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429萬6千元增加3,704萬1千元(增幅862.22%),乃增加大陸委員會補助款;支出編列4,108萬3千元,較109年度預算491萬8千元增加3,616萬5千元(增幅735.36%),主要是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日常運作經費,以協助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另外,110年度該會員工人數11人,較109年度(1人)增加10人,主要為「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業務所需人力。因「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員額已較前一年度大幅成長,爰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每季配合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提出績效執行報告。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9、110年度預算、員工比較表 (單位:千元) 項目 109年度預算 110年度預算 比較增減 金額 比率 收入 4,296 41,337 37,041 862.22% 支出 4,918 41,083 36,165 735.36% 餘絀 -622 254 876 - 員工人數 1 11 10 1,000.00%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肆、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伍、110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沈召集委員發惠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陸、討論事項第四案、第五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散會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