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2時2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智傑 陳椒華 劉世芳 葉毓蘭 羅致政 吳斯懷 鄭麗文 江永昌 費鴻泰 翁重鈞 何志偉 黃世杰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吳玉琴 李貴敏 洪孟楷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邱顯智 莊競程 高嘉瑜 張其祿 周春米 張育美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法官學院院長 周占春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黃惠琴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王佳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3、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7、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9、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0、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三案至第十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1、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預算凍結相關報告,請查照案。 2、 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葉毓蘭、陳椒華、劉世芳、羅致政、鄭天財Sra Kacaw、李貴敏、江永昌、翁重鈞、鄭麗文、何志偉、費鴻泰、吳玉琴、黃世杰、周春米、高嘉瑜、邱顯智提出質詢;委員吳斯懷、許智傑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第一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3、 「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 逕行逐條審查。 (2) 第九條,照案通過。 (三)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四)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4、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提 案 一、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理由書指出:「國家對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所付出之勞務、心力與時間等,依法應給予俸給;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以外應長官要求執行職務之超勤,如其服勤內容與法定上班時間之服勤相同,國家對超勤自應依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等相當之補償。」,有鑑於基層司法人員常常無法被准假而補休,導致加班的部分無法於1年內補休完,因此,請司法院盤點近3年書記官、法警「未補休完」的時數統計,並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措施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黃世杰 何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