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上午9時4分至下午5時27分 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下午2時29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孔文吉 謝衣鳯 何欣純 蔡易餘 林岱樺 賴瑞隆 邱志偉 呂玉玲 楊瓊瓔 陳亭妃 蔡壁如 鄭運鵬 邱議瑩 陳超明  蘇治芬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邱顯智 鍾佳濱 林德福 李德維 陳椒華 莊瑞雄 李貴敏 劉世芳 洪孟楷 張其祿 王美惠 邱臣遠 高嘉瑜 高金素梅 廖婉汝 曾銘宗 羅明才 劉建國廖國棟Sufin‧Siluko 翁重鈞 郭國文 鄭天財Sra Kacaw 溫玉霞 王婉諭  鄭正鈐 高虹安 吳怡玎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人員:1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經濟部 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羅莉婷 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 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暨相關人員 主  席:謝召集委員衣鳯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科  員 費添錦 1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29項 經濟部4,522萬4千元,照列。 第130項 工業局324萬元,照列。 第131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050萬6千元,照列。 第132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667萬元,照列。 第133項 智慧財產局57萬4千元,照列。 第134項 水利署及所屬8,772萬5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5項 經濟部6億9,223萬7千元,照列。 第106項 工業局337萬8千元,照列。 第107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9億6,417萬8千元,照列。 第108項 智慧財產局原列40億0,796萬6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4節「許可費」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0億5,796萬6千元。 第109項 水利署及所屬1,733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46項 經濟部6億3,531萬2千元,照列。 第147項 工業局242萬7千元,照列。 第148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6億8,512萬6千元,照列。 第149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432萬2千元,照列。 第150項 智慧財產局106萬7千元,照列。 第151項 水利署及所屬6,354萬3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5項 經濟部原列102億7,491萬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73億1,122萬7千元及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2,718萬6千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第6項 水利署及所屬 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5項 經濟部3億2,757萬6千元,照列。 第146項 工業局2億9,722萬3千元,照列。 第147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2萬6千元,照列。 第148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717萬3千元,照列。 第149項 智慧財產局58萬4千元,照列。 第150項 水利署及所屬8,734萬2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3款 經濟部主管 第1項 經濟部206億4,751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9項: (一)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派員出國計畫」編列3,902萬7千元,凍結該預算5%,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賴瑞隆  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謝衣鳯  邱議瑩 陳超明  連署人:蘇治芬 鄭運鵬 李貴敏  (二)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1目「推動商業科技發展-03提升服務業競爭力與高值化輔導」編列2,032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3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楊瓊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李貴敏  (三)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2目「科技專案」編列162億3,399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1億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賴瑞隆  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謝衣鳯  楊瓊瓔 林岱樺 蔡壁如 邱議瑩 連署人:蘇治芬 蔡易餘 鄭運鵬 李貴敏  邱臣遠 (四)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4目「礦業及土石科技發展」編列1,703萬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賴瑞隆 謝衣鳯  楊瓊瓔 鄭運鵬 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蔡易餘 李貴敏 (五)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6目「礦務行政與管理」編列3,426萬元,凍結該預算3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蔡壁如 呂玉玲 孔文吉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林岱樺  (六)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8目「國營事業管理」編列660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4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七)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11目「經濟行政與管理」編列2,697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壁如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賴瑞隆 鄭運鵬 邱議瑩  邱志偉 陳超明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蘇治芬 洪申翰 (八)111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案第13目「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編列1億9,479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陳超明 賴瑞隆 謝衣鳯 蔡壁如  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蔡易餘  邱議瑩 鄭運鵬  連署人:蘇治芬 林岱樺 李貴敏 邱臣遠 (九)110年第2季適逢三級疫情,業者招人不易,出現本國人勞動力淨流出。以往,第2季為畢業生求職旺季,業者人力補充容易,勞動部移工超額改善通知件數統計,歷年第2季都是4季中最少,但110年第2季移工超額反常激增,到底是疫情短期現象,或是1998年出生數大幅減少的少子化因素人力補充短缺所致,經濟部應深入了解,爰要求經濟部:1.主動調查缺工狀況,春節前完成。2.分析薪資條件不佳、工作環境不佳、的確求才無門。3.偕同勞動部主動調整產業移工配比及上限。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鄭運鵬 邱志偉 蘇治芬 (十)第九屆立法院任期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併案審查行政院所擬具之「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與孔文吉委員等各委員所擬具提出之各「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案。肇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之故,原行政院所擬具之「礦業法」草案須重行函請立法院審議,經濟部目前仍刻正辦理法制研析作業。惟第九屆「礦業法」草案審議過程,歷經數次委員會審查及數次黨團協商之討論,國人與該相關產業業者,尤其關注該法案之審查進度及修正內容。惟「礦業法」之修法除涉及環境及生態保育問題外,尚牽涉國家水泥產業之發展、地方就業、對原住民族地區關係部落知情同意權之踐行與落實地方回饋等重大經濟與民生議題,該修法涉及層面既深且廣,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生態以及對於原住民族地區當地居民生命及財產權益之維護。爰基於此,建請經濟部應持續與產業、地方政府以及當地原住民族及其關係部落進行溝通與協調,並於協調取得共識後,儘速進行「礦業法」法律修正草案內容之預告作業,俾加速「礦業法」法律修正案之研議與後續立法院審議進度。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謝衣鳯 陳超明  (十一)經濟部依據產業發展趨勢預估至111年仍有1,266公頃新增產業用地需求,於106年11月6日「產業缺地現況與策略」簡報提出公有土地優惠釋出、民間閒置土地釋出、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等三大策略、12項具體作法,預估可提供產業用地1,442公頃,以協助企業解決產業用地需求問題;其中「產業創新條例」修法為民間閒置用地釋出策略具體作法之一,於「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46條之1訂定閒置產業用地強制拍賣機制。經濟部工業局身為產業創新條例之主政機關,應積極督促各地方政府依法辦理清查、認定及公告等行政作業,俾以推動國家未來經濟產業之發展及升級,爰請經濟部應於1個月內研謀善策,並將檢討改善等書面報告妥處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謝衣鳯 陳超明  (十二)據了解,位於花蓮縣卓溪鄉清水溪的清水部落,近期有廠商進駐欲在該溪上游策劃興建水力發電廠,此一計畫遭到上百位原住民族人反彈,痛斥此舉將會破壞生態平衡及污染水質進而影響其千年傳統的文化及民生日常,更因大小水患層出不窮而讓族人感到坐立難安,深怕該開發案會因此挖他們的根、拆他們的家,更甚者逼迫其部落遷徙而惹得祖靈憤怒。清水部落的族人亦表示世世代代早已將清水溪視為母親河,因此展開發起自救行動等一系列的自保行為,只希望開發廠商早日打消念頭而撤出部落,可見興建水力發電廠對族人來講是一場被視為侵略性的行為,族人勢必抵抗到底。爰基於此,建請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會同地方政府、地方民意機關如縣市議會、鄉鎮民代表會以及與之息息相關的部落會議、族人代表等進行溝通,進而輔導如返鄉就業、談及部落回饋等等的讓利多之協調,在溝通上尤以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針對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之踐行時點以及事項,尊重並禮讓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為首要條件,以原住民族人的意見需求為優先,更應加會中央主管原住民族事務之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即刻與各有關涉及之原鄉公所進行討論諮商,但凡未取得多數原住民族人同意則不得進行強硬開發。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呂玉玲 陳超明 (十三)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經濟部轄下重要的財團法人,更是唯一將總部設於南部的研發法人,長期以來扮演政府產業智庫的角色,協助中南部在地產業轉型與升級,又金屬中心近年為配合政府推動6大核心戰略產業當中的綠能及再生能源產業,遂於組織編制中新增「海洋科技產業創新服務處」,然而同屬6大核心戰略產業的國防及戰略產業,卻未見金屬中心獨立設置國防與航太產業部門,考量共機擾台行徑日益嚴峻,加速發展航太產業,並促進國機國造及維修量能已是勢在必行。爰此,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針對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增設「國防與航太產業處」提出可行性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十四)鑑於我國產業園區開發因公共設施負擔比例高,致使土地價格較高;且產業園區開發之公共設施比例規定,致使部分小規模產業園區開發困難;又城鄉產業園區建立共識不易,地方難以長期投入;加上城鄉特色企業規模有限,亟需產業聚落方式協同發展;此外,早期開發之工業區公共設施老舊,服務水準不佳,用地效能有待提升;又工業區內公共設施多具跨域性特性,相關投入資源難以整合;且產業用地多未能充分發揮容積效益,致影響產業發展。爰為有效提升產業用地之有效供給與提升既有產業用地利用效率,以平價產業園區開發模式,搭配地方產業群聚,落實產業在地化發展並納入管理,均衡全國與區域發展,儲備中南部產業發展用地,請經濟部於6個月內針對北高雄8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提出「北高雄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十五)配合行政院於106年7月6日核定經濟部提報之「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為載運大型水下基礎之工作船進出需求,由經濟部能源局委託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辦理「高雄市興達漁港港池疏浚工程」,計畫總經費新台幣4億4,500萬元。疏浚工程於108年4月25日開工,施工作業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提報行政院核定之計畫內容及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公告之「高雄市一級海岸防護計畫」,辦理浚挖土砂於崎漏、茄萣等海堤段養灘作業。惟開工後即遭地方漁民、養殖業者強烈表達養灘作業恐導致取水發生問題造成魚苗損失,遂停止原養灘計畫。浚泥雖於細部設計階段即依據「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辦理底泥試驗調查/檢測,養灘土源檢測結果符合相關用途規定可提供養灘使用,依據CNS土壤分類為ML(含砂之粉土),惟鑑於港區浚泥土質粒徑偏細,土壤分類屬粉土質,對魚苗繁殖/養殖影響具潛在疑慮,且已有前抗爭之鑑,不宜貿然養灘,疏浚工程浚泥去化遂須改尋其他方案處置疏浚土方。為解決所面臨之土方去化問題,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於109年9月18日邀請經濟部能源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興達海洋基礎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單位召開海洋棄置研商會議,經與會各單位交流討論後,咸認本疏浚後續浚挖土方以採取海洋棄置(海拋)為較可行及能達工程目標之方案,並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同意本案搭配其現行申設之海洋棄置區辦理海洋棄置許可申請。目前執行中之疏浚工程案預定於完成疏浚土方南堤施工堆置7.7萬立方公尺後,剩餘土方部分〔航道(含迴船池)浚挖達-8M約產出46.5萬立方公尺〕計畫採海洋棄置方式處理。綜上,為利國家離岸風電產業政策發展,爰請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就海洋棄置進行下列處置作為評估,並於2個月內提出辦理規劃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請審酌常年維持主航道(含迴船池)水深-8M以滿足興達海洋基礎股份有限公司船運需求之成本效益。2.為增進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競爭力,請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主政續辦海洋棄置工程,以有效管控後續疏浚作業(海洋棄置)進度。3.興達漁港長年有外海漂沙回淤以及來自兩大排水渠道(茄萣大排、湖內大排)自上游沖刷泥沙入港堆積情況,對於港區日後水深維繫、減低例行性疏浚經費負擔,請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研擬相關可行性方案,以解決此港易回淤問題。4.位處於興達漁港內之茄萣大排出海口,未來載運大型離岸風電水下基礎作業船隻頻繁進出,恐造成猛烈艉浪衝擊停泊於大排之船筏,導致船隻航行及停靠困擾,對於大排內船舶安全造成威脅,請經濟部預為因應,於茄萣大排末端設置擋浪設施,以減少波浪沖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十六)有鑑於110年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突破防疫造成經濟重創,經濟部應協助受影響等中小企業度過疫情衝擊;並謀劃後疫情時代產業轉型可能面臨之難題,儘早協助我國內企業適應後疫情經濟。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十七)有鑑於110年公投第20案「珍愛藻礁」公投意旨為保護藻礁永存、減少環境破壞,經濟部應於公投後尊重公投結果。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十八)有鑑於電動車使用量日漸高升,經濟部應針對日漸增加之電動車充電座設置需求進行研析,電動車集中時段充電恐造成電網衝擊,經濟部應與交通部共同謀劃未來電力充電座可能造成之影響,以利未來電動車推廣及發展。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十九)111年度經濟部編列「促進投資」1億7,574萬8千元,較110年度預算1億6,234萬元,增加1,340萬8千元,主要用以辦理對僑外商來臺與臺商回臺投資之服務及國際招商推動計畫等。近年度華僑及外國人來臺投資情形:經濟部投審會107至110年8月核准華僑及外國人來臺投資情形:1.109年度核准僑外投資3,418件、總投(增)資金額計美金91.44億元,較108年度4,118件、美金111.96億元,分別減少700件及美金20.52億(減幅18.32%),並為近3年最低。2.110年度迄8月底核准僑外投資金額為美金37.28億元,較109年度同期(美金57.50億元)衰退達35.17%。應審酌疫情影響,滾動檢討各項促進投資計畫之辦理方式及所訂績效目標值之妥適性:依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於2021年6月發布之2021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在64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我國之國際投資第27名,較2020年之第26名下滑;應審酌疫情對國際投資環境之影響,妥作因應,滾動檢討111年度各項促進投資計畫之辦理方式,以符僑外投資所需,並依過去辦理實績,詳實評估所列績效目標之妥適性,俾提高政府委辦計畫之執行成效。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科技專案」計畫162億3,399萬3千元,占經濟部年度歲出預算數之78.62 %,較110年度「科技專案」預算數134億8,383萬3千元,增加27億5,016萬元,增幅達20.40%;如與109年度決算數147億8,805萬5千元比較,則增加14億4,593萬8千元,增幅9.78%。配合政府推動「高科技研發中心」,發展6大核心戰略產業等政策,111年度新增「數位科技之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等7項計畫,應審慎評估規劃及落實績效考評作業,並加強研究成果與產業界之鏈結,以達成強化我國科技創新、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等目標:近年受美中貿易戰及COVID-19疫情衝擊,全球供應鏈與產業分工型態發生劇烈改變,為厚植我國經濟成長動能,並掌握後疫情時代之遠距應用與供應鏈重組契機,政府爰於「五加二」產業創新、AI與5G既有基礎上,藉由強化科技創新及擴大國際合作等策略推動6大核心戰略產業,期能將我國打造為「高階製造、高科技研發、半導體先進製程、綠能發展」中心。衡酌111年度預算案新增「數位科技之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等7項計畫,主要係配合科技部相關計畫辦理,預計未來4年(111至114年度)總經費達167.05億元,按技術處表示上述各項新增計畫之計畫書(草案)截至110年9月中旬仍待修正中,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故為落實「預算法」所定之計畫預算精神,並期各該計畫能發揮預期效益及技術研發價值,應審慎縝密規劃計畫內容與經費配置,並加強督促工研院、金屬中心、資策會、生技中心、船舶中心、車輛中心及相關業者等補助對象積極提升各該計畫科技創新能力及後續研發成果之運用效益。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一)111年度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下編列「政策研究與推動計畫」預算8億0,642萬8千元,其中包括「委辦費」科目4億2,691萬4千元,辦理包括:科研成果價值創造推動與管理、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之推動、審查、管考及計畫成效追蹤、成果擴散等相關行政作業,以及持續精進研究機構之機構管理與智慧財產管理制度追蹤評鑑機制,並配合法規修訂與政策推動需求調整評鑑重點,督促各法科執行機構滾動檢討改善內部管理制度,以提升組織管理效能及強化智慧財產營運管理能力,進而妥善管理科技專案計畫之研發資源與成果等。審計部查核發現A+淬鍊計畫各類型計畫補助企業中疑似有經投審會公布之中資企業,允宜賡續研謀強化有關限制陸資企業申辦研發補助計畫之管控機制:為鼓勵企業從事創新研發活動及建立研發能量與制度,技術處依「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以補助方式推動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鼓勵企業成立體質優秀之研發中心,協助業者建立研發組織與團隊、建構研發管理制度及發展核心技術能耐或有特色之營運模式,使研發中心成為創意源源不絕環境,蓄積企業之研發能量。「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申辦所需具備申請資格如下:1.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2.有意投入研發並持續擴增研發能量之企業。3.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4.不得為中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惟據審計部查核發現,技術處A+淬鍊計畫各類型計畫補助企業中「和O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含促骨生成物質之高階植入式複合醫材開發計畫」,該計畫期間自107年10月至110年9月,核定補助款為4,320萬元(計畫總經費9,600萬元,補助比率為45%),該公司係由復星實業(香港)有限公司投資,自104 年起即列為投審會公布中資來臺事業名錄中之中資企業並未符計畫申請資格,然107年間和O公司向技術處提出上開計畫申請時仍獲得補助,與相關風險管理機制未盡相符。前由工業技術研究院技術轉移投資之「瀚薪科技」公司解散清算後,疑似將技術與人才團隊移轉至中國,為防止科研成果因技轉或衍生公司後續運用存有外流風險,應持續加強管控受補助之法人科專成果後續運用情形:近年據媒體報導中資企業屢傳高薪挖我方高科技人才,導致研發成果流至中國等事件。而經濟部預算補助之財團法人所技術轉移及投資機構近期亦傳出類似事件-前由工研院技術轉移投資之「瀚薪科技」公司解散清算後,疑似將技術與人才團隊移轉至中國成立同名同產品公司。為防止我國科研成果,尤其是核心關鍵技術部分因技轉或衍生公司後續運用,致有外流至中國或其他國家之風險,應積極強化科研成果技術外流風險控管機制,包括持續追蹤經濟部補助之法人科專成果後續運用情形、督促受補助財團法人對科專成果後續運用情形善盡調查義務,適時留意廠商以瞭解其營運及投資對岸情況;尤其科專成果相關技術如有再授權或移轉等情形,應主動評估有無外流之風險,並及早提出因應策略。此外,經濟部應強化與國安單位、大陸委員會及法務部等相關機關跨部會協調合作,持續評估中資來臺投資後對我國未來經濟安全及產業發展之影響。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二)為掌握受補(捐)助研究機構推動科專計畫之成效與服務品質,以達成促進研發成果擴散、創造產業效益等目標,經濟部除執行法人科專計畫管理考核作業,研擬各項管考精進方案外,每年均委外辦理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技轉滿意度調查。108年度整體滿意度分數較107年度微幅下滑外,其中「技轉中階段」之6項指標中有5項滿意度轉劣,應研謀改善:揆諸技術處委外辦理之107、108年度法人科專技轉廠商滿意度調查報告,108年度整體滿意度為5.90分,較107年度之5.91分微幅下滑0.01分(整體滿意度分數為7分)。如以類別觀之,除「環境效益」類各項指標滿意度均上升外,其餘類別均有部分指標滿意度呈現下滑狀況,其中尤以「技轉中階段」類6項指標中即有5項滿意度較107年度退步(占比83.33%),主要係提供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支援設備及教育訓練等項目,108年受訪業者對「技轉中階段」整體指標之滿意度下降,顯示相關研究機構於技轉過程中所提供資訊及訓練等,與業者期待需求存有落差仍有進步空間。另「技轉後階段」類4項指標中有3項滿意度下降(占比75%),主要係研發成果品質及技轉後服務未符合受訪業者期待,研究機構尚需持續加強成果交付水準與後續服務品質,以提升相關指標之滿意度。而「技轉前階段」類別則有2 項指標滿意度下滑(占比66.67%),主要係產品技術規格等資訊未臻明確等。此外,經比較近3年度該滿意度調查之有關「服務品質」各項指標滿意度,108年受訪業者對「服務品質」各項指標之整體滿意度平均分數與107年相同均為6,惟108年「服務態度」(6.11分)與「專業技術協助」(6.04分)均較107年滿意度略微降低,應賡續提升研究機構之服務態度與服務品質。綜上所述,技術處近年持續辦理法人科專計畫技術移轉合作廠商滿意度調查,期能掌握計畫推動成效與服務品質,惟按108年度調查報告其中多項服務指標存有滿意度下滑情形,經濟部應審酌法人研究機構與合作廠商進行技術移轉及產業化所面臨之瓶頸,並積極督促研究機構就合作廠商所提針砭建議及不滿意原因審慎研議與改進,以強化服務品質及聚焦使用者需求,俾提升技轉成效、落實鏈結產研合作。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三)111年度經濟部「科技專案」預算編列162億3,399萬3千元,主要包括「工研院科技專案計畫」63億5,942萬9千元、「資策會科技專案計畫」8億1,116萬3千元以及「其他法人科技專案計畫」27億6,123萬3千元,法人科專合計99億3,182萬5千元,占111年度「科技專案」預算數比率達61.18%為大宗,另「業學界科技專案計畫」54億0,656萬9千元,占比33.30%次之。109年度取得國內、外專利件數較以往年度呈現逐年遞減趨勢:專利權取得及運用為衡量科技專案研發成果之重要可量化績效指標之一。近5年度(105至109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取得國內、外專利數總計8,360件,惟105年度取得國內、外專利總數1,914件,106年度至108年度逐年遞減為1,792件、1,645件及1,578件,而109年度再降至1,431件,近5年度取得國內、外專利數呈現逐年減少趨勢。另近5年度以法人科專取得專利7,807件占93.39%最多,然109年度法人科專分別取得國內、外專利496件及803件,相較於105年度之924件及946件,亦呈現逐年遞減。據技術處表示,法人科專近年取得國內、外專利數量遞減,主要係因法人科專預算從105年151.7億元降至109年111.8億元,且105年起採「重質不重量」方式進行專利布局,爰每年專利獲得數量減少。近年已取得之專利超過6年尚未運用者增幅逾五成,且未使用專利每年相關管理維護費用達億元:近年法人科專計畫以規劃開發未來產業發展所需核心技術,以及建立相關產業關鍵零組件與產品之關鍵技術計畫經費為主,其中關鍵技術計畫占法人科專經費約七成,觀察109年法人科專之專利應用比率93.15%(當年度專利應用件數/當年度專利獲得件數),雖較108年之86.01%已有進步;然截至109年底法人科專計畫已取得之專利超過6年尚未應用者達7,407件,較105年度4,678件,4年間增加2,729件(增幅58.34%)。依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27條規定,各法人應自行負擔研發成果之維護與確保費用,亦由105年9,444萬9千元攀升至109年之1億3,322萬5千元。另該5年間經過檢討評估無運用價值並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維護之專利總計達3,730件,其中相當比例未曾被運用,顯示政府補捐助各法人機構研發經費所產出之專利權,部分仍未獲致應有效益。109年我國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貿易逆差逾24億美元,較前3年度增加,應提升我國核心關鍵技術自給能力:依2021台灣電子設備產業白皮書指出,2020年台灣半導體產業產值達新台幣3.2兆元,其中半導體設備為發展半導體產業之重要支柱,惟2019年台灣進口半導體設備與零組件達新台幣5,700億元,半導體設備自給率僅約4.4%,此重要關鍵設備產業九成以上為美、日、荷等國際大廠所掌控,恐影響我國產業長期發展。綜上所述,鑑於科技與創新係提升國家競爭力之重要關鍵,經濟部長期挹注龐鉅經費推動科技專案計畫,補捐助法人研究機構、業界及學界投入前瞻關鍵技術等領域研發工作,惟近年取得專利件數趨減,且取得專利數年尚未使用者增幅頗大;另我國產業研發與製程中所需相關技術仍多倚賴進口,109年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貿易逆差較前幾年增加,均亟待研謀改善,並宜確實掌握COVID-19後疫情時代產業發展趨勢,積極提升我國核心技術及關鍵零組件研發自給能力。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四)為強化我國應用科技實力,引領產業結構優化,提升國家競爭能力,經濟部技術處持續補助法人研究機構進行產業技術研發與創新,111年度法人科技專案中以「工研院科技專案計畫」63億5,942萬9千元、「資策會科技專案計畫」8億1,116萬3千元補助經費最高,其次為「其他法人科技專案計畫」下「金屬中心科技專案計畫」7億4,961萬元、「生技中心科技專案計畫」4億9,060萬2千元、「紡織所科技專案計畫」3億7,928萬4千元、及「車輛中心科技專案計畫」3億2,758萬元等為大宗。生技中心、資策會及工研院等接受科專計畫補助經費較多之法人研究機構,近5年研發成果收入比低於整體法人表現:105至109年度整體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比呈現上升趨勢,惟該期間部分接受政府補助科技專案計畫經費較多之法人研究機構,如:生技中心、資策會及工研院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分別為4.98%、10.54%及11.12%,均低於同期間整體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數11.80%,凸顯上開法人機構科技研發成果之加值應用及衍生利益仍有提升空間。另111年度「其他法人科技專案計畫」中補助鞋技中心、石資中心及藥技中心經費雖相對低於上述法人機構,分別為3,036萬3千元、2,620萬元及1,142萬元,惟近5年度鞋技中心、石資中心及藥技中心研發成果收入比分別為11.25%、9.31%及6.59%,亦低於同期間整體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比、研發成果收入比低於整體平均表現,應研謀改善。綜上所述,為配合政府政策及我國產業發展趨勢,布局重點領域產業,引領技術研發與創新,經濟部歷年均投入為數不低之科技專案經費,其中並以法人科專計畫為大宗;惟近年部分受補助金額較大之法人研究機構如:生技中心、資策會及工研院等研發成果收入比低於同期間整體法人之表現,應研謀將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有效引導至商業化階段,俾落實產業應用成效、提升法人財務績效。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五)鑑於近2年來中國武漢肺炎肆虐蔓延全球,造成全世界疫情嚴重。全球累計新冠確診病例數至今已突破2億。從中國武漢最早出現的新冠肺炎病毒蔓延造成大流行疫情並沒有結束的跡象,相反更因為病毒多個變種而傳染加速。全世界確診病例數在110年初左右已突破1億大關,但近幾個月突破2億卻只用了6個多月的時間。法新社說,數據統計可能並不概括全部情形,因為不少國家可能有疫情疏漏,這場大流行已造成近440萬人死亡。根據路透社統計,截至110年8月4日為止,全球累計新冠確診病例數突破了2億,Delta變種病毒給疫苗接種率較低的地區造成威脅。在240個國家中,至少有83個國家的新病例數正在上升,這給全球醫療系統帶來了壓力。加上,全球至少有2.6%的人口被感染,由於許多地方的檢測能力有限,真實數字可能更高。根據1項路透社分析,如果感染人數是1個國家,它的感染人數將是世界上第8大人口大國。綜上所述,在中國武漢肺炎疫情仍然嚴重蔓延全球各地情況下,為顧及人身健康安危與避免浪費公帑,經濟部應減少編列多餘之出國經費。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六)111年度經濟部「財產收入-投資收回-投資資本收回」編列所屬已結束事業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賸餘財產繳庫數4億5,305萬2千元。經濟部應審慎釐清政府債權及出資金額,合理確保政府權益:1.為協助中興紙業清算及償還負債,經濟部於91至95年間合共撥付中興紙業57.3億元用以彌補民營化前累積虧損,並帳列中興紙業「預收資本」項下,尚未完成法定股權登記。2.依「公司法」第90條第1項及第91條分別規定:「清算人非清償公司債務後,不得將公司財產分派於各股東。」、「賸餘財產之分派,除章程另有訂定外,依各股東分派盈餘或虧損後淨餘出資之比例定之。」爰此,有關中興紙業「預收資本」57.3億元,因尚未完成法定登記程序,係屬政府債權或投資股權,尚待釐清,並事涉後續賸餘財產之分配。3.倘該預收資本列為該公司債務(即政府債權),依「公司法」規定經濟部就賸餘財產5.07億元全數具優先清償權,如列為股權,則將依持股比率96.68%分配賸餘財產,預計繳庫數約4.9億元,政府權益差距數約0.17億元。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即提具審核意見:鑑於中興紙業公司清償債務後,經估算仍有賸餘財產約5億元,係源自經濟部前撥款供該公司清償負債後之賸餘,亟待本於維護政府權益,於適法之情況下,將「預收資本」劃歸為該公司債務,由經濟部依法以債權人身分優先於股東獲償全部賸餘財產。綜上所述,經濟部應審慎釐清經濟部前於91至95年間撥付57.3億元協助中興紙業彌補累積虧損,目前帳列中興紙業「預收資本」並未完成法定登記,係屬政府債權應優先獲得清償之適法性,合理確保政府權益。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七)111年度經濟部編列「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營業基金盈餘繳庫」73億1,122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98億7,642萬7千元,減少25億6,520萬元,減幅達25.97%。近2年度所屬國營事業預決算差異頗大,應審酌業務發展,妥訂盈餘目標:彙整所屬4家國營事業(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及109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台糖公司109年度因原料成本下降及營建房地銷售優於預期等,營業利益及本期淨利分別較預算增加10.29億元及17.29億元,營業利益增幅逾3倍之高。2.中油公司因受國際油價影響,108年度本期淨利較預算增加162.71億元,109年度則較預算減少186.96億元,並由預計盈餘轉成虧損。3.台電公司108及109年度分別因收回電價穩定準備為營業外收入,暨化石燃料及民營電廠購電價格較預算低等,本期淨利分別較預算增加130.6億元及220.33億元,增幅達4.3倍及10.68倍之高。4.台水公司108及109年度均預計虧損,108年度決算呈盈餘,109年度則虧損增加3.46億元。5.近2年度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預決算差異頗大,允宜審慎評估各國營事業預決算差異原因之合理性,檢討強化各國營事業111年度盈餘目標訂定之妥適性,俾利國家財政規劃及後續對於所屬國營事業績效考核之有效執行。部分所屬國營事業111年度營運績效呈衰退,經營績效仍待檢討強化:彙整108至111年度經濟部所屬4家國營事業營運獲利情形暨重要經營效能:1.營運獲利部分:除中油公司外,台糖、台電及台水公司111年度預計「營業利益」均較109年度決算衰退;有關整體營運之「本期損益」,台電公司111年度預計較108及109年度決算縮減。2.重要財務經營效能比率:除中油公司外,台糖、台電及台水公司111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均較109年度決算下降,另「總資產報酬率」部分,中油、台電及台水公司各年度變化甚大。綜上所述,經濟部應審酌所屬國營事業近年營運實績,核實評估111年度預算目標訂定妥適性,並強化國營事業經營效能,以提高競爭力。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八)111年度經濟部編列「行政規費收入-登記費」6億2,104萬7千元,包含礦業權設定、變更及移轉等礦業登記13萬3千元,暨公司設立、增減資、變更登記及動產擔保交易登記等工商登記6億2,091萬4千元。經濟部「行政規費收入-登記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108及109年度決算之實現率均未達八成,110年度迄8月底實現率尚未達四成,預算執行未如預期。「111年度全國公司增資總額預估4,418億2,400萬元,登記費收入為登記資本額4千分之一,計1億1,045萬6千元。」及「分公司設立及其他登記509,009件,平均每件1千元,計5億0,900萬9千元。」並未就公司或有限合夥組織別、新設、增資及電子方式申請等重要登記事項分別估列說明,預算籌編未盡周延,亦不利後續追蹤考核,應檢討並研謀改善。109年度「製造業」及「批發及零售業」新設家數縮減,開辦企業等國際評比仍居劣勢,法規鬆綁及行政簡化,仍待精進:查,比較「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金融保險業」、「不動產業」及「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等重要產業別新設公司情形,近3年度「製造業」新設公司家數呈縮減,設立資本額亦未見成長趨勢;109年度「批發及零售業」新設公司總設立資本額68.96億元為近3年度最低者;「營建工程業」、「不動產業」、「金融保險業」及「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尚呈增長趨勢,應審慎評估增減原因,以利我國各項產業布局規劃。另依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於2021年6月發布之2021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在64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我國於「新企業密度」及「開辦企業所需天數」等有關政府效能之評比分別為41名及33名,相對劣勢,較2020年40名及33名,未見提升,法規鬆綁及行政簡化,仍待精進。綜上所述,近2年度工商登記費收入均未達預期,另依2021年6月發布之2021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我國於「新企業密度」(第41名)及「開辦企業所需天數」(第33名)之國際評比相對劣勢,應審慎檢討各項公司登記事項未達預算目標原因,並於預算中載明編列基礎,以利後續追蹤考核,並賡續檢討法規鬆綁及開辦企業作業程序之簡化,俾利民眾投資創業,進而提高國家競爭力。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二十九)111年度經濟部編列「推動商業科技發展」5億6,586萬3千元,主要用以推動我國商業服務業政策、法規、產業管理及輔導等工作。應審慎評估疫情對商業服務業影響性,全面盤整檢討我國相關產業發展政策之完備性,以提升競爭力:國發會109年5月蒐集各方意見所研提之「後COVID-19臺灣經濟發展對策」即對商業服務業提出「透過虛實整合提供加值服務」之因應對策,建議政府研議提供相關輔導資源,以協助產業發展新商業模式。另臺灣經濟研究院110年4月「後疫情時代,台灣經濟三大創新成長機會」亦指出:服務流動方面,疫情改變購物模式、交通、工作與休閒行為,加速虛擬服務和遠距技術的接受度及規模化,擴大數位經濟與宅經濟的發展利基,台灣需要發展無接觸服務業,開拓境內及跨境商機。綜上所述,受疫情影響109年度零售業營業額年增率係近5年度最低,餐飲業則近5年來首度呈現負成長,惟帶動網路銷售、外送及宅配等服務需求,應審慎評估疫情對於商業服務業之影響,妥善規劃後疫情時代之新產業發展政策及相關輔導措施,俾利產業轉型升級,以提升競爭力。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三十)有鑑於近1、2年來因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關係,造成多數國人生活以及工作型態的改變,在家工作以及減少外出變成了常態,致使日常生活範圍大部份局限在社區住宅之中。是以,對於振興五倍券、振興及紓困4.0政策、藻礁與核四等政策,倘若政府還是按照以往的傳統方式宣導,這樣要傳達給民眾,讓「國人知的權益」之成效影響有限,其亦無法及時且全面的深入瞭解政策內涵,故經濟部之政策宣導應隨著國人生活方式的改變,適時地做滾動式調整,將公帑預算經費用在刀口上。綜上所述,經濟部應研議增加社區大樓住宅中之社區廣告,俾利提高政府政策宣傳之效益。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三十一)111年度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億4,881萬2千元及11項委辦計畫之「委辦費」1億6,945萬4千元,合共4億1,826萬6千元,用以推動或補助商業服務業之產業創新或優化。應審酌產業發展,滾動檢討各項輔導資源之配置及優先順序,並強化輔導或研發成果之分享擴散,以提高成效:1.比較「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及「住宿及餐飲業」等3大商業服務業107年度至110年7月底營運概況,營業家數尚呈逐年成長,惟受COVID-19疫情影響,110年迄7月底3大商業服務業就業人數318萬人,係自107年度以來最低者,其中「住宿及餐飲業」較109年度減少1.3萬人、減幅1.52%,影響最大。2.為降低疫情對商業服務業營運之衝擊,經濟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對於110年5月至7月間(3個月期間)營業額衰退五成以上之艱困事業,提供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參據經濟部提供資料,迄110年8月底已核定補貼21.95萬餘家業者,員工84.91萬人,已撥付補貼金額339.65億餘元,占3大商業服務業總營業家數兩成以上,受影響業者數甚鉅。111年度「推動商業科技發展」所編列辦理之各項商業服務業輔導計畫,多為延續性計畫,詢據經濟部配合後疫情產業發展之調整方向表示,如「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將協助餐飲業以「導入數位科技系統服務」、「改善場域服務體驗」及「數據驅動掌握顧客脈動」等3大構面進行輔導,並結合大數據分析,協助業者建立標準化及系統化營運管理模式;「網路購物環境健全發展計畫」則將協助業者以數位工具強化客戶關係管理,持續帶動營業額增長,並擴大舉辦主題式網路購物活動,輔導業者共同參與規劃主題,以提升活動銷售額。鑑於全球疫情尚未完全控制,應審酌疫情影響,滾動檢討各項輔導資源之配置及優先順序,以符產業實需;另我國商業服務業110年7月已逾90萬家,惟政府資源有限,每年輔導補助家數有限(如「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109及110年度實際補助75案及71案,111年度預計補助65案),應賡續強化輔導或研發成果之分享擴散,以利產業升級轉型,並提高成效。綜上所述,受疫情影響,110年5月至7月間逾20萬家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衰退五成以上,應審酌疫情變化及產業發展,滾動檢討111年度各項輔導資源之產業配置及優先順序,以符業者所需,並加強輔導或研發成果之分享擴散,以利產業升級轉型,並提高計畫執行成效。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三十二)111年度經濟部編列「礦業及土石科技發展」1,703萬元較110年度預算389萬4千元,增加1,313萬6千元,用以辦理砂石產業數位轉型及各項礦業科技發展研究計畫。109年度全國砂石需求增加,應賡續加強各區砂石供需之調查、調節暨資訊對外開放,俾利重大營建工程之規劃及推動:1.依據經濟部礦務局「109年度砂土石產銷調查報告」統計,109年度因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推動及科學園區廠商擴廠等營建工程需求,臺灣各區砂石成品需求量達7,106萬1千噸,較108年度增加962萬3千噸(增幅15.66%),並為近5年度最高者;另參據經濟部礦務局提供資料,預估110年度砂石需求量將達7,194萬噸,亦將持續成長,且近年政府砂石政策朝向自給自足,進口砂石量逐年減少,惟就109年度台灣各區砂石成品需求供應來源概況觀之,北部地區由區內砂石銷售供應僅達其需求之56.2%,逾三成需由它區或進口砂石供應。2.砂石資源為國家公共建設及民間營建之重要基礎原料,經濟部於108年3月訂定「砂石穩定供應推動方案」,規劃透過「落實砂石需求評估」、「健全砂石供需調節機制」及「開放砂石供需資訊」等策略以達砂石長期穩定供應。3.惟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具審核意見:「前瞻基礎建設增加國內砂石需求,部分區域砂石供需失衡,允宜因應市場需求變動及早規劃砂石料源,及研謀跨區域砂石調度供應方案,俾穩定砂石供應,支應公共建設正常推動。」經濟部應研謀加強各區砂石供需之調查、調節暨資訊對外開放等數位化及科技化之提升,有效掌握我國砂石供需趨勢,俾利各項營建工程之規劃及推動。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三十三)111年度經濟部賡續編列「促進投資-加速投資臺灣之服務計畫」2,453萬8千元(全數為委辦費),用以成立專案辦公室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單一窗口服務等事項。為因應美中貿易爭端,吸引優質臺商回臺投資,行政院自108年1月起推動「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辦理期程為108至110年;同年6月再核定「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合稱「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提供土地、水、電、稅務專屬服務等客製化單一窗口,精簡縮短審查時間於2週內完成,並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等提供融資優惠及補助銀行委辦手續費等措施,預計3年內新增投資1.5兆元及12.8萬個就業機會。另經濟部提供截至110年8月12日執行概況,已審核通過966家投資案件、預計投資金額1兆3,009.32億元(包含「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8,354.19億元、「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1,990.43億元、「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2,664.70億元),達預定目標1.5兆元之86.73%;惟已落實投資金額1兆449.38億元,占預計投資金額80.32%,尚有二成投資計畫尚未執行。應盤整辦理成效,並審酌未來業務量: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並提具審核意見:「經濟部配合行政院推動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中小企業加速投資等三大行動方案,惟尚有投資進度未如預期、網站資訊公開未盡適正,與審查通過未符合資格要件之廠商等情事,亟待研謀妥處。」經濟部應審慎盤整執行成效,並深入瞭解企業未依計畫進度投資之原因並提供必要協助,確切落實該三大投資方案之推動目的。綜上所述,經濟部用以成立專案辦公室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單一窗口及後追蹤控管事項,該方案將於110年底屆期,應依行政簡化及節約原則,以維政府資源之合理有效運用。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蘇治芬 (三十四)鑑於RCEP於民國111年元旦生效,該組織各會員國GDP合計26.2兆美元,占我國貿易總額約58%,為確保我國產業競爭力,避免遭邊緣化,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針對RCEP生效後,對我國製造業影響及因應作為,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三十五)依照「產業創新條例」第43條規定,開發產業園區需用國有地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依「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1辦理專案讓售。惟行政院於110年6月18日函釋,大面積國有地不辦理讓售,造成地方產業園區發展受限,扼殺地方發展,爰要求經濟部應持續與相關部會進行溝通研擬方案,並於1個月將該案結果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三十六)鑑於新南向政策推行多年,根據經濟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與新南向國家自106至109年貿易總額為1,105億美元、1,167億美元、1,117億美元、1,083億美元,又我國出口金額為671億美元、680億美元、631億美元、610億美元,顯見該政策並無成效,實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三十七)經查,我國109年度總登記公司72萬293家、實收資本額25.45兆元;新設立公司4萬6,014家,新設立資本2,583.05億元,尚呈逐年成長趨勢。惟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於2021年6月發布之2021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在64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我國於「新企業密度」及「開辦企業所需天數」等有關政府效能之評比分別為41名及33名,相對劣勢,較2020年40名及33名,未見提升,法規鬆綁及行政簡化,仍待精進。爰建請經濟部應審慎檢討各項公司登記事項未達預算目標原因,賡續檢討法規鬆綁及開辦企業作業程序之簡化,俾利民眾投資創業,進而提高國家競爭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三十八)經查,110年4月由經濟部預算補助之財團法人所技術移轉及投資的瀚薪公司解散清算後,疑似將技術及人才團隊移轉至中國,並成立同名同產品之公司。瀚薪公司為工研院轉投資之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投資750萬元,並於瀚薪公司占有一席董事。瀚薪公司因技術開發未如預期,致原先主要出資之集團撤資,瀚薪公司經營不善而於109年5月至7月將其自行研發專利及存貨等資產轉讓,以清償負債,其中109年5月轉讓36件專利給上海瀚薪公司。雖據工研院稱,瀚薪公司所移轉予上海瀚薪公司之專利為瀚薪公司其後延伸研發之專利,並非工研院最初所移轉之專利。然工研院既於該公司占有一席董事,依據「公司法」之規定,公司於處分公司重要資產時,需經過董事會同意,並於股東會中提出,然工研院並未於董事會及股東會中掌握上開情事,致使瀚薪公司得轉讓專利予上海瀚薪公司,縱因股份占比不高,如事先知悉瀚薪公司有此開移轉之情事,亦可事先評估或做防範。爰建請經濟部就其轉投資,或補助之財團法人所轉投資之公司,應追蹤後續營運情形,督促受補助財團法人對科專成果後續運用情形善盡調查義務,適時留意廠商以瞭解其營運及投資對岸情況;尤其科專成果相關技術如有再授權或移轉等情形,應主動評估有無外流之風險,及早提出因應策略,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三十九)經濟部地熱躉購電價審議並未考量因為地熱發電設備需使用大量電力,如採發用電相抵,扣除廠內用電後再以淨發電量售出,則將直接影響地熱電廠的經濟效益。地熱業者建議地熱電廠廠內用電應如同國內其他工廠,向台電申請用電並依現行電價支付工廠耗電電費。若採發用電相抵,扣除廠內用電後以淨發電量計算地熱躉購電價,將會影響業者投入地熱發電意願。爰建請經濟部應與能源局及台灣電力股份有公司就此爭議,於2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何欣純 (四十)為推動地熱能源,如何判斷鑽井位置是其關鍵;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前瞻計劃編列有4億元預算,此預算除了要將全國各單位的資料整理成可供公開使用的地熱地質資料庫外,目前僅選擇兩個重點區進行調查,請經濟部評估擴大區域調查的必要性,如要發展開發地熱應也要規劃在全國26個地熱潛能區製作地熱地質三維模型圖。三維模型圖不只可加速地熱綠電的開發,並可據以判斷鑽井的位置和規劃鑽井平台時,可向外延伸方圓1,500公尺的水平鑽井位置。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蔡易餘 連署人:何欣純 (四十一)經查,自109年起受COVID-19疫情之影響,各國紛紛採取邊境管制等防疫措施,我國於110年5月15日至7月26日間亦因疫情升溫提升警戒至第三級,限制民眾聚會、餐飲業禁止內用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並加強人流管制,對於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等內需型商業服務營運衝擊尤為顯鉅。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5月蒐集各方意見所研提之「後COVID-19臺灣經濟發展對策」即對商業服務業提出「透過虛實整合提供加值服務」之因應對策,建議政府研議提供相關輔導資源,以協助產業發展新商業模式。另臺灣經濟研究院110年4月「後疫情時代,台灣經濟三大創新成長機會」亦指出:服務流動方面,疫情改變購物模式、交通、工作與休閒行為,加速虛擬服務和遠距技術的接受度及規模化,擴大數位經濟與宅經濟的發展利基,台灣也需要積極發展無接觸服務業,開拓境內及跨境商機。綜上,受疫情影響109年度零售業營業額年增率係近5年度最低,餐飲業則近5年來首度呈現負成長,惟帶動網路銷售、外送及宅配等服務需求,爰建請經濟部應審慎評估疫情對於商業服務業之影響,妥善規劃後疫情時代之新產業發展政策及相關輔導措施,俾利產業轉型升級,以提升競爭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四十二)經查,據經濟部礦務局「109年度砂土石產銷調查報告」統計,109年度因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推動及科學園區廠商擴廠等營建工程需求,臺灣各區砂石成品需求量達7,106萬1千噸,較108年度增加962萬3千噸(增幅15.66%),並為近5年度最高者;另參據經濟部礦務局提供資料,預估110年度砂石需求量將達7,194萬噸,亦將持續成長,且近年政府砂石政策朝向自給自足,進口砂石量逐年減少,惟就109年度台灣各區砂石成品需求供應來源概況觀之,北部地區由區內砂石銷售供應僅達其需求之56.2%,逾三成需由它區或進口砂石供應。砂石資源為國家公共建設及民間營建之重要基礎原料,經濟部於108年3月訂定「砂石穩定供應推動方案」,規劃透過「落實砂石需求評估」、「健全砂石供需調節機制」及「開放砂石供需資訊」等策略以達砂石長期穩定供應;惟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具審核意見:「前瞻基礎建設增加國內砂石需求,部分區域砂石供需失衡,允宜因應市場需求變動及早規劃砂石料源,及研謀跨區域砂石調度供應方案,俾穩定砂石供應,支應公共建設正常推動。」爰建請經濟部應加強各區砂石供需之調查、調節暨資訊對外開放等數位化及科技化之提升,有效掌握我國砂石供需趨勢,俾利政府各項重大公共建設及民間營建工程之規劃及推動,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四十三)為利招商及投資一條鞭服務,行政院於107年7月成立投資臺灣事務所,結合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投資業務處及投審會運作機制,提供專案專責一條鞭之招商及攬才服務。然109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核准僑外來臺總投(增)資金額為近3年度最低者,110年迄8月亦較109年度同期減少逾三成,爰建請經濟部應審酌疫情對僑外來臺投資之影響,妥作因應,並參據過去招商實績,滾動檢討111年度各項促進投資計畫之辦理方式及所訂績效目標值之妥適性,以提高成效,俾以有效促進國際投資,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四十四)參照中央銀行國際收支統計,近年我國屬經常帳服務類之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購買金額雖較105年度之前下降,惟109年度向國外購買智慧財產權使用費金額,以及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貿易逆差仍分別達41.44億美元、24.35億美元,且均高於前3年度(106至108年度);凸顯我國高科技產業經營模式主要為國際大廠代工,部分關鍵技術仍仰賴進口,致國內技術供給缺口大而長期處於技術貿易逆差情況。復依2021台灣電子設備產業白皮書指出,2020年台灣半導體產業產值達新台幣3.2兆元,其中半導體設備為發展半導體產業之重要支柱,惟2019年台灣進口半導體設備與零組件達新台幣5,700億元,半導體設備自給率僅約4.4%,此重要關鍵設備產業九成以上為美、日、荷等國際大廠所掌控,恐影響我國產業長期發展。鑑於科技與創新係提升國家競爭力之重要關鍵,經濟部長期挹注龐鉅經費推動科技專案計畫,補捐助法人研究機構、業界及學界投入前瞻關鍵技術等領域研發工作,惟近年取得專利件數趨減,且取得專利數年尚未使用者增幅頗大;另我國產業研發與製程中所需相關技術仍多倚賴進口,109年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貿易逆差較前幾年增加,爰建請經濟部應研謀改善,確實掌握COVID-19後疫情時代產業發展趨勢,積極提升我國核心技術及關鍵零組件研發自給能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四十五)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因原料成本下降及營建房地銷售優於預期等,營業利益及本期淨利分別較預算增加10.29億元及17.29億元,營業利益增幅逾3倍之高。又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因受國際油價影響,108年度本期淨利較預算增加162.71億元,109年度則較預算減少186.96億元,並由預計盈餘轉成虧損。台灣電力股份有公司108及109年度分別因收回電價穩定準備為營業外收入,暨化石燃料及民營電廠購電價格較預算低等,本期淨利分別較預算增加130.6億元及220.33億元,增幅達4.3倍及10.68倍之高。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及109年度均預計虧損,108年度決算呈盈餘,109年度則因水情不佳,虧損增加3.46億元。據此,近2年度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預決算差異頗大,爰建請經濟部應審慎評估各國營事業預決算差異原因之合理性,檢討強化各國營事業111年度盈餘目標訂定之妥適性,俾利國家財政規劃及後續對於所屬國營事業績效考核之有效執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 (四十六)有鑑於經濟部水利署所屬各河川局於原住民族地區,辦理劃設行水區及河川區域;或是擬定水道治理計畫時,針對其水道治理計畫線及水道治理用地範圍線之劃設,常導致民眾其財產權遭致一定程度之剝奪與限制,請經濟部應責請所屬水利署及其各河川局於原住民族地區,於劃設行水區及河川區域;或是擬定水道治理計畫,檢討其水道治理計畫線及水道治理用地範圍線之劃設前,應辦理地方說明會議,事前與在地部落充分溝通,俾以維護部落族人之財產權。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呂玉玲 謝衣鳯 (四十七)為推動商業服務業智慧化、國際化及創新商業模式,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億4,811萬2千元,及11項委辦計畫之「委辦費」1億6,945萬4千元,合共4億1,756萬6千元,用以推動或補助商業服務業之產業創新或優化。我國商業服務業110年7月已逾90萬家,考量政府資源有限,每年僅能補助少數店家,如「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鼓勵業者投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創新研發,編列獎補助費7,712萬2千元,109、110年度實際補助75案、71案,111年度預計補助65案,考量商業服務業之創新模式可進行複製、示範,並帶動整體產業升級轉型,經濟部允宜強化輔導或研發成果之分享擴散,俾使其他廠商亦能受惠政府補助,以利獎助資源之有效運用。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鄭運鵬 (四十八)為因應中美貿易戰,吸引優質臺商回臺投資,行政院自108年起核定「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提供土地、水、電、稅務專屬服務等客製化單一窗口,精簡縮短審查時間於2週內完成,並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等提供融資優惠及補助銀行委辦手續費等措施,截至110年10月底,已吸引台商回台投資逾1兆3,400億元,創造11萬個工作機會。經查「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將於110年底屆期,111年度經濟部續編「加速投資台灣之服務計畫」經費2,453萬8千元,用於追蹤及輔助未完成投資廠商之投資計畫,惟依審計部109年度總決算報告之審核意見指出,109年底仍有12.48%(97家)廠商投資進度落後,經濟部允宜協助投資未如預期之廠商排除投資障礙,並評估未來是否延續辦理投資台灣三大方案,爰要求經濟部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參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鄭運鵬 (四十九)中國頻頻挖角我國半導體人才,110年3月,新北地檢署偵破中國半導體公司「比特大陸」(BITMAIN)涉嫌掩飾中資身分,未經許可在台灣成立「智鈊」、「芯道」兩家公司,3年內高薪挖角200多名台灣研發人才;110年5月,新竹地檢署偵破中資假借僑外資名義,於台元科技園區違法挖角我國半導體人才,已造成我國經濟及國安之威脅。近年來許多中資企業偽裝成外資、台資企業,規避投審會審查,111年度投審會編列「投資案件之審核及管理」301萬1千元,難以完整查緝中資滲透我國產業鏈之情況,爰要求經濟部與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單位加強合作,共同防堵中資惡意挖角我國半導體人才。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鄭運鵬 (五十)109年度經濟部法人科專之專利應用比率93.15%,雖較108年度之86.01%已有進步,然截至109年底,法人科專計畫已取得之專利超過6年尚未應用者7,407件,較105年度4,678件,4年間增加2,729件,增幅達58.34%,致各法人負擔研發成果之維護與確保費用,亦由105年度9,444萬9千元,攀升至109年度之1億3,322萬5千元,顯示政府補捐助各法人機構研發經費所產出之專利權,部分不僅未收成效,更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經濟部允宜審慎評估產業發展趨勢,積極與產業界溝通並調整科專補捐助方針,以提升我國科專研發成果之應用能力。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鄭運鵬 (五十一)110年國內出現多起鎖定客服人員的釣魚郵件攻擊事件,駭客假冒消費者客訴信,誘使客服人員點擊病毒信件,並植入木馬入侵系統,竊取客戶資料。經查台灣受中國網路攻擊威脅,每月平均有3億次的駭客掃描、3,000萬次的網路攻擊,其中九成來自中國,嚴重威脅我國經濟安全。111年度經濟部辦理「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編列8,331萬1千元,期能培訓網路資安人才、提升電商業者資安水準與應變能力,並強化經濟部轄管關鍵基礎設施之資安防護。網路攻擊除影響業者資訊安全,更造成消費者個資外流,致使詐騙案件防不勝防,經濟部允宜強化電商業者資安能力,以維護我國商業安全。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鄭運鵬 (五十二)111年度經濟部續辦「延攬海外科技人才」計畫,編列1,857萬2千元預算,其中1,700萬元係委辦「海外專業人才延攬暨網絡布建計畫」,維運Contact Taiwan攬才網站,與美、日、歐、東協等地區知名學府或科技社團建立攬才合作管道,及透過多元攬才活動等措施,協助企業延攬海外人才。我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案於110年10月25日正式施行,本次修法新增外國人才適用對象、放寬優秀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增加居留及依親友善規定,與提供社會保障及租稅優惠,期能增加我國攬才誘因,爰建請經濟部透過「延攬海外科技人才」相關計畫,加強向海外專業人才宣傳我國攬才專法修法措施,期能提升我國攬才成效,增進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鄭運鵬 (五十三)111年度經濟部於「科技專案」計畫下編列「政策研究與推動計畫」預算8億0,642萬8千元,其中包括「委辦費」科目4億2,691萬4千元,辦理包括科研成果價值創造推動與管理及成效追蹤與評鑑機制等,並配合法規修訂與政策推動需求調整評鑑重點,滾動檢討改善內部管理制度,以提升組織管理及智慧財產營運能力。惟據審計部查核,有被列為投審會公布陸資來台事業名錄之陸資企業,雖未符合補助計畫申請資格,然申請上開計畫時仍獲得補助,表示經濟部之相關風險管理機制未盡相符,其監督能力有待提升,允宜檢討。爰要求經濟部賡續研謀強化有關限制陸資企業申辦研發補助計畫之管控機制,俾利國家查緝陸資違法及評估其對台灣經濟安全與產業發展之影響,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林岱樺 連署人:邱臣遠 (五十四)111年度經濟部於「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營業基金盈餘繳庫」編列73億1,122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98億7,642萬7千元,減少25億6,520萬元,減幅達25.97%。經查,近2年「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預決算差異大,表示經濟部對所屬國營事業盈餘繳庫目標之訂定能力有待提升,允宜檢討。爰要求經濟部審酌業務發展,應妥訂盈餘目標,俾利國家財政規劃及後續對於所屬國營事業績效考核之執行,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林岱樺 連署人:邱臣遠 (五十五)自2020年3月施行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污染性違章工廠採分級管理,其中非屬低污染(即中高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應在2021年3月19日前,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申請核定輔導期限。經查,據經濟部提供之未登記工廠分類管理統計表,疑似中高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家數計有1,552家。迄2021年10月止,僅458家於期限內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亦即有 1,094家既有中高污染違章工廠拒不配合,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第1款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然2021年3月20日迄今,完成查處家數為634家,約占應查處家數之六成,其中違章工廠嚴重的彰化縣、台南縣、台中縣,查處比例卻最低,分別為18%、55%、60%,占未查處家數之大宗。為落實經濟部督導責任,降低污染性工廠潛在環境及公安危害,爰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盤點各地方政府是否有「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之3條第5項所指怠於執行之職務行為,研擬相關因應對策,對不作為之縣市政府採取減列、減撥或緩撥補助款措施,以加速查處拒不配合轉型、遷廠或關廠之既有中高污染違章工廠。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孔文吉 呂玉玲 (五十六)我國總統、行政院長已宣示2050淨零碳排,並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我國目前只有至2025年的能源配比路徑。又經濟部掌管工商業、能源部門,占總碳排一半以上,允宜研謀經濟部相關部門2050年淨零路徑圖。爰此,要求經濟部針對「去碳能源」及「產業及能源效率」工作圈淨零排放策略,於4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五十七)有鑑於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營業基金盈餘繳庫」編列73億1,122萬7千元,較110年度減少25億6,520萬元,減幅約26%。據查,原因為部分所屬國營事業111年營運績效衰退,以及國營事業預決算差異頗大。為此,請經濟部應審酌國營事業近年營運實績,核實評估111年度預算目標訂定之妥適性,以強化國營事業經營效能、提高競爭力,進而增加國庫收入。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呂玉玲 (五十八)有鑑於111年度經濟部編列「推動商業科技發展」5億6,586萬3千元,主要用以推動我國商業服務業政策、法規、產業管理及輔導工作。然經查,受新冠肺炎影響,109年度零售業營業額年增率係近5年最低,餐飲業則是近5年來首度呈現負成長,惟帶動網路銷售、外送及宅配服務等需求。為此,經濟部應審慎評估疫情對於商業服務業之影響,並妥善規劃後疫情時代之新產業發展政策及相關輔導措施,俾利產業轉型升級。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呂玉玲 (五十九)111年度經濟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億4,811萬2千元,及11項委辦計畫之「委辦費」共1億6,945萬4千元,合計共4億1,756萬6千元,用以推動或補助商業服務業之產業創新或優化。然受新冠肺炎影響,110年5月至7月間約有20萬家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衰退五成以上,顯見疫情對商業服務業之衝擊甚大。為此,經濟部應審酌產業發展,滾動檢討各項輔導資源配置及優先順序,並強化輔導或研發成果分享,以提高計畫執行成效。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六十)111年度經濟部編列「經濟行政管理-工商企業輔導與管理」1,680萬4千元,用以辦理工業行政管理、公司登記及決算書表查核作業等經費。然配合「公司法」修正應強制財簽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家數劇增,為修正前的1.48倍。另經濟部109年度對該等公司辦理抽查比率未及1%,且抽查公司中有約四成比例未符規定。為此,經濟部應加強法律遵循之宣導並檢討現行抽查機制之完備性,以有效落實「公司法」之規定,進而提升我國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之保障。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六十一)111年度經濟部編列「促進投資」1億7,574萬8千元,用以辦理對僑外商來臺與臺商回臺投資之服務及國際招商推動計畫等。然經查,109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核准僑外商來臺投資金額為近3年度最低,且110年迄8月亦較109年度同期減少約三成。為此,經濟部應審酌疫情對僑外來臺投資之影響,並參據過去招商實績滾動檢討111年度各項促進投資計畫之辦理方式及所訂績效目標值之妥適性,以有效促進國際投資。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六十二)111年度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下編列「政策研究與推動計畫」預算8億0,642萬8千元,用以辦理科研成果價值創造推動與管理、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之推動與審查等。然審計部查核竟發現A+淬鍊計畫各類型計畫補助企業中疑似有經投審會公布之陸資企業。另外,由工研院技術轉移投資之瀚薪科技公司,在解散清算後也疑似將技術與人才團隊移轉至中國,顯見經濟部宜加強對技術外流風險控管。為此,經濟部應加強科專計畫研發補助之審查,以及研發成果技轉後之追蹤控管機制。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六十三)為強化我國應用科技實力,引領產業結構優化,提升國家競爭力,經濟部技術處持續補助法人研究機構進行產業技術研發與創新。然據查,接受政府補助科技專案計畫經費較多之法人研究機構,如生技中心、資策會、工研院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分別為4.98%、10.54%、11.12%,均低於同期間整體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數11.8%。為此,經濟部應督促並研謀改善,以落實產業應用成效、提升法人財務績效。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六十四)111年度經濟部「科技專案」編列162億3,399萬3千元,用以辦理掌握後疫情時代產業發展趨勢,以提升我國核心關鍵技術研發自給能力。然近5年科專計畫取得專利件數遞減,經濟部技術處竟表示係因法人科專自105年起採「重質不重量」方式進行專利布局,才導致專利獲得數量減少。為此,經濟部應研謀改善我國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貿易逆差約24億美元之情形,讓政府捐補助各法人機構研發經費所產出之專利權,得以獲得應有效益。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六十五)110年遭逢三級疫情,產業界招人不易,本國人勞動力淨流出,110年第2季勞動部發出改善通知件數1114件,相較110年第1季增加,也與前2年第2季較第1季件數減少狀況不同,顯示110年產業狀況淡季不淡,但景氣好卻找不到適當勞動力補充,在本國企業移工人數在沒有增加狀況下,只因本國人勞動力流失造成此一現象,特請經濟部儘速了解此一狀況是否為疫情造成之短期現象,抑或台灣長期勞動力就業人數減少?尤其在移工與台灣本國勞動力不足的狀況下,能在春節前完成主動調查產業缺工狀況、分析是否因產業環境不佳造成求才困難,並偕同勞動部主動調整產業移工配比及上限,以利台灣產業整體發展。 提案人:何欣純 蔡易餘 鄭運鵬 (六十六)自2020年起,對於全世界而言,面臨最大威脅莫過於全球爆發的新型冠狀肺炎疫情(COVID-19),而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足以重創各國的經濟基礎,首當其衝的產業包括批發、零售、觀光及餐飲等產業。2020年疫情嚴峻之下,許多國家或地區採取管制政策、規範民眾聚集活動等限制。從宏觀層面來看,全球產業領域和型態重新調整及塑造整個產業鏈;從微觀層面來看,飲食習慣、生活型態、娛樂型態和消費行為同樣受到影響。然而,隨著臺灣疫情完善受到控制,許多產業有逐漸復甦的情勢,並且政府積極辦理各項補助及振興臺灣經濟,也正研議出111年產業轉型的計畫,以此因應後疫情時代的來臨。2021年5月臺灣疫情升溫至第三級警戒,對於批發、零售及餐飲等內需型商業服務營運衝擊尤為顯鉅,109年零售業營業額年增率為近5年最低,餐飲業則為近5年首度呈現負成長(-4.19%),且110年迄8月底比109年同期衰退10.04%。為了降低疫情對商業服務業營運之衝擊,經濟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提供110年5月至7月間營業衰退五成以上之資金補貼,110年8月底已核定補貼21.95萬餘家業者,另也於111年度「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各項商業服務業之輔導計畫。經濟部111年度「推動商業科技發展」編列「獎補助費」及「委辦費」經費4億1,756萬6千元,其主要推動或補助商業服務業之產業創新或優化。經查,經濟部辦理各項商業服務業輔導計畫配合後疫情調整產業發展方向,包括「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網路購物環境健全發展計畫」等計畫,將數位科技、大數據分析等數位工具強化營運與客戶管理,持續帶動營業額增長,並提升產業轉型。另外,該目之「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輔導補助商業服務業,以符合產業所需,查經濟部109年實際輔導75案,110年輔導70案,111年預計輔導65案。有鑑於全球疫情尚未明朗化,經濟部對於各項商業服務業仍需審慎規劃與檢討,對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應加強幾點項目之實施:1.盤整後疫情產業發展政策,且滾動調整因應對策。經濟部應視疫情情況,滾動調整各項商業服務業的產業轉型。例如,後疫情情況下,體驗經濟與服務經濟將是餐飲業、零售業等服務業增加客源和穩定營運之法,再透過數位經濟和虛擬服務之結合擴大產業發展,以利產業「虛實整合」發展之完備性。2.滾動調整輔導資源之分配,且加強輔導執行成效。臺灣商業服務業110年7月已逾90萬家,因政府資源有限,每年補助家數也有限。經濟部應視疫情情況,滾動調整輔導之資源配置與優先順序,並加強輔導產業升級,以利產業未來可因應環境變化且提升競爭力。綜上,後疫情時代來臨,對於企業而言,眾多產業紛紛提出數位轉型策略和藍圖規劃,以此因應變動快速的市場。對於政府而言,經濟部應妥善規劃「後疫情產業發展措施」的相關計畫,並且加強「輔導商業服務業之產業轉型」,以利幫助產業於疫情困境中減輕危機之衝擊。爰此,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後疫情下產業推動與強化輔導之對策」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六十七)政府為促進產業創新及帶動產業轉型,政府自109年起依照「產業創新條例」第9條之第1項規定:「為促進國營事業從事創新或研究發展,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預算應達其總支出預算之一定比例;其連續2年未達一定比例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該國營事業主管機關,建立檢討及調適機」,以及第2項規定:「前項研究發展預算占總支出預算之一定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國營事業之特性、規模,會商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惟查,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預算編列金額。108年度起,研發支出逐年呈成長趨勢,成長幅度較大為108年台電公司增編11.65億元及109年中油公司增編10.87億元。以109年度產業創新條例法定比例規定,國營事業研發支出預算編列皆逾億元。自109年產業創新條例法定比例規定,國營事業研究發展支出之目標比例皆有小幅度成長。為有效達到產業創新、節能減耗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國營事業研發支出應逐年增加,以此積極投入研發,並創造附加價值和經濟效益。此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預報顯示出2021年臺灣中南部頻繁出現「紅色警示」的空污狀況,為使國營事業重視空污排放量的問題,應將「減少空污排放量」納入「研究發展支出」一環,並且要求台電及中油公司將其占「總研究發展支出」至少0.5%以上的比例,且逐年增加比例,以此達到環境永續之理念和淨零碳排之目標。爰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提出「研發支出比例與項目調整報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減少空污排放量之中長期目標規劃與推動策略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六十八)2020年5月,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升溫,民眾在生活型態、消費習慣、消費行為等逐漸改變,並且在應用程式(APP)上使用、消費等行為逐漸依賴,也逐步成為未來趨勢。對於國營事業的應用程式,例如,台灣電力股份有公司於2017年推出「台電e櫃臺」APP,後續進行升級改版為「台灣電力APP」;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推出新版「中油pay APP」;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021年6月推出新版「台灣自來水」APP,這些應用程式主要用於即時資訊查詢、線上申辦及綁定支付等項目。然而,這些國營事業的應用程式過多,導致其占用手機空間、過於繁瑣且民眾不願使用等相關問題,而無法落實民眾的需求性。對此,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應可將台電、中油、台水公司等國營事業整合成一個完整的應用程式,以便於民眾查找資訊透明、輕鬆繳費等項目,以利於民眾不需下載多個應用程式即可輕鬆達成目的,故要求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之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六十九)經濟部工業局主責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推動相關能資源供應及循環利用中心設廠工作與執行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園區報編作業之經費所需。工業局自106年度先行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大林蒲遷村先期調查及評估作業,代辦事項如遷村先期評估及方案規劃、安置用地配置及抽籤作業、安置地公共設施以及安置住宅規劃設計等,然而委辦計畫至今尚未完竣。目前工業局與高雄市政府成立「遷村專案辦公室」推動大林蒲遷村計畫,並由高雄市政府提出遷村計畫書(草案),此計畫書仍須與大林蒲居民取得共識,內容除遷村規劃,也需顧及大林蒲地區沿海六里居民權益。而對於委辦計畫執行情形,工業局應確實掌握,並與代辦單位密切溝通辦理方向。綜上,按原定新經濟循環產業園區設計規劃,先期大林蒲地區民眾安置應於2023年底完成遷村作業,目前計畫期程已有所延宕,為確實保障居民權益,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落實遷村工作之各項計畫,爰要求經濟部應每2個月定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送交「大林蒲遷村進度工作書面報告」,報告內容須包括遷村案各項工作事項之最新辦理進度、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針對遷村案之相關會議紀錄以及遷村案追加預算之辦理進度及內容等。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七十)高雄大林蒲遷村案自2019年10月8日行政院核定迄今已逾2年多,行政院核定之計畫預計2023年要完成遷村作業,然相關遷村作業進度目前已推遲有待加速辦理,爰要求經濟部應積極主動督促及協助委託單位再多舉辦「遷村計畫書草案說明會」,並儘速核定遷村計畫書草案,以利遷村案進行。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鄭運鵬 (七十一)110年度經濟部編列「經濟作業基金」預算數14億1,000萬元,辦理全國循環園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並同步辦理高雄大林蒲遷村計畫。然查111年度經濟部預算,因大林蒲遷村計畫書(草案)尚未核定,110年度預算執行進度推遲,導致111年度預算暫緩編列,為保障大林蒲居民居住正義,請經濟部針對110年度經濟作業基金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14億1,000萬元款項辦理預算保留,待大林蒲遷村計畫書(草案)核定後即可執行使用。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七十二)高雄市近幾年積極招商引資,近期亦陸續傳出好消息,例如記憶體製造大廠華邦電,將投資3,000億元;封裝大廠日月光,將投資超過千億元;全球通訊晶片代工第一大廠穩懋宣布,投資高雄850億元;全球軟板大廠台郡也宣布,投資200億元設廠;再加上台積電董事會宣布投資高雄,生產7奈米與28奈米晶圓廠,所謂半導體S廊帶聚落逐漸成形,未來高雄高科技產業發展前景可期。而作為經濟部「科技專案」龍頭的法人科專-工研院和資策會,不僅匯聚國內眾多優秀產業研發人員,每年研發產量及成果亦是有目共睹,故經濟部應積極協調協助、媒介或促成該二法人單位與高雄高科技廠商進行各項產研合作(或委辦、委託)計畫,俾不斷提升高雄產業研發能量;其次,研議並支持協助工研院、資策會之光電及資通等相關單位(所、中心)來高雄設置專責單位,請經濟部就上述要求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可行之規劃報告和辦理進度。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七十三)臺灣半導體製造與封測產業居全球領先地位,臺灣亦被視為全世界半導體產業重鎮。2020年第4季至2021年第3季國內外半導體業處於供不應求的局面,而在此情況之下,更加突顯臺灣半導體業的國際高度競爭力。近年來,少子化問題嚴重影響臺灣重點產業的擴展,而且目前已居國際領先地位的高雄正面臨半導體封測與電子零組件產業之人才缺口問題,國立中山大學呼應行政院及教育部政策,申請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下設先進半導體封測研究所與精密電子零組件研究所,未來中山大學10年可培育960名相關產業所需人才。中山大學已將「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書」申請案送至教育部審查,根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審議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每屆任期四年,包括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及其他相關部會之政府代表、學者專家及產業代表。為期能讓學生的專業能力培育得以充分對接國家重點產業發展的需求,補足臺灣半導體產業人才缺口及永續其國際領先地位。同時,強化中山大學與在地企業產學合作的廣度與深度,進而提升國立中山大學的研究發展效益,創造國家、產業、學校及學生共贏局面。基此,爰建請經濟部全力協助促成。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七十四)有關「政府興建德基水庫而將136.938公頃原住民保留地劃入淹沒區與保護帶,衍生土地權利與地上物補償疑義」乙案,建請經濟部督促台灣電力股份有公司於111年2月就該案提出用地計畫,並依法研提相關補償方案,亦應於3個月內在梨山地區召開相關說明會,以聽取和平區民代表會及地方鄉親其就補償方案之反饋意見;倘鄉親請求「以地易地」方式,經濟部亦應協助會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本案,業經監察院立案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在案;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業曾就本案之歷史緣由進行討論,爰期請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公司及原住民族人共同完成和解,以促進原住民族土地轉型正義,落實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族權利,體現我國尊重及保障原住民族人權,以符合國際人權保障之普世內涵與潮流。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七十五)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數之內容有物流國際化與科技化、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提升服務業競爭力與高值化輔導、台灣餐飲國際化及科技化服務計畫、商工資訊創新服務與安全認證推動、商業發展科技研究能量建置及輔導、推動優質智慧商業等7項,而工作計畫內容有18項,本預算為商業司主管之科技研究發展,但長期以來各項子計畫卻多以委辦及獎補方式辦理,對商業司推動全國商業發展有多大助益令人疑竇,商業司應每年提供計畫執行績效評估,以利監督追蹤。近2年商業發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傳統商業模式嚴重受創,商業司應協助引導受創商家進入新的商業經營模式,而在111年度「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中應有相關計畫預算來推動。本目預算數雖較110年度預算數減少4,354萬9千元,但計畫執行仍多依循往年,創新性不足,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七十六)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2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編列8,331萬1千元。自109年起受Covid-19疫情之影響,雖國內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等內需型商業服務營運遭受衝擊,但同時帶動零售業網路銷售成長,餐飲業提供外送及宅配比率也提升。有鑑於近年來民眾消費習慣由實體轉向網路購物,尤其臉書、line等常有不實之一頁式網路購物,如何保障民眾網路購物安全、協助電子商務企業打造健全的資安防護、落實資安管理尤為重要。為督促經濟部就零售業網路銷售及電子購物持續成長,及餐飲業提供外送及宅配比率提升等產業發展趨勢,應如何監督業者落實法令遵循及內部管理,保護網路購物安全環境,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七十七)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03提升服務業競爭力與高值化輔導」編列2,032萬6千元。該計畫主要辦理協助傳統生活服務業、在地特色老店等,運用數位科技進行數位轉型,惟有鑑於傳統商家的數位科技運用落差,經濟部輔導協助傳統商家進行數位轉型時,不應僅限於網路、行動支付載具之架設,也應協助導入社群行銷、數據分析、虛擬體驗等,釐清商圈、店家的需求,針對商圈及店家的特色,規劃不同的數位技術應用方式,以具體提升傳統商家整體競爭力。為監督經濟部積極執行,並監督預算有效運用,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七十八)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臺灣餐飲國際化及科技化服務計畫」分支計畫,編列委辦費3,656萬5千元,係辦理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以升級轉型輔導餐飲業導入科技化應用服務(如排班系統、行動支付系統等),及協助餐飲業進行環境及品牌升級再造;進行國內外行銷,舉辦「臺灣美食」系列活動,邀集國際媒體來臺報導,參與國內外美食展會及海外商機媒合;引進國際餐飲發展趨勢,提升餐飲業經營效能等。有鑑於新冠肺炎全球疫情仍未趨緩,部分活動能否順利舉辦,存有疑慮,請經濟部評估後送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連署人:李貴敏 (七十九)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臺灣餐飲國際化及科技化服務-業務費-委辦費」共編列3,656萬5千元,維運「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及「科技化服務計畫」。鑑於全球疫情尚未完全控制,經濟部應審酌疫情影響實情,滾動檢討各項資源之配置與優先順序,以符產業實需。經查,因受疫情影響,110年5至7月間逾20萬家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衰退五成以上。另,受疫情管制政策影響,致餐飲業國外行銷之推廣及海外商機之媒合等皆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111年仍難謂為餐飲業國際化之推動時機。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詳細說明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之執行進程、預計之成效與其必要性。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林岱樺 連署人:邱臣遠 (八十)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項下「商業發展科技研究能量建置及輔導」分支計畫,編列委辦費1,540萬元,係辦理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為針對申請補助業者委請專家進行服務業創新研發個案計畫審查,制定服務業研發個案甄選規範,輔導獲補助業者計畫之執行及實地查核,並辦理計畫說明會及亮點個案相關廣宣、媒合及行銷活動等。有鑑於政府財政拮据,經濟部應重新檢討委辦內涵,並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連署人:李貴敏 (八十一)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科技專案」項下「06業學界科技專案計畫」編列54億0,656萬9千元。經查111年度「業學界科技專案計畫」較110年度大幅超過24億元,增幅高達80%。經濟部應積極落實各該計畫預期效益,審慎規劃計畫內容與經費配置。另外,每年皆補助大筆補助經費給予產學業界,經濟部應督促受補助研發機構與業者將研究成果,積極落實技轉實際運用,讓研究與產業能夠結合。為監督預算有效運用,請經濟部就各該計畫科技創新能力及後續研發成果之運用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八十二)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延攬海外科技人才」編列1,857萬2千元,旨在辦理延攬國際技術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需求、維運Contact Taiwan我國對外攬才單一網絡平台等相關業務,以強化國際競爭力。然經查:1.台灣人才失衡依舊嚴重,科技大廠董事長近日投書媒體,直指科技人才缺乏,已影響半導體產業發展。不止科技業,軍中、營造業、連公務員招考,都感受人才缺乏危機,不容忽視。且英國牛津經濟學公司4年前,曾用數學模組推估,台灣在2021年將面臨全球最嚴重人才慌,人才赤字達-1.5%,遠比日本-1.4%、南韓-0.9%、美國-0.8%、德國與新加坡-0.6%、澳洲-0.5%以及中國0%等來得嚴峻,而至今4年未見紓緩。2.104人力銀行發布2021年「半導體人才白皮書」,直言半導體缺才2.8萬人。2019年高等教育理工科系畢業生9.2萬人,比2016年大幅減少9,110人,人才斷層明顯。另近年高中畢業優秀學生,每年出國唸大學人數已達3,000人,學成後回國就業者少,人才外流嚴重。顯見我國人才供需失衡,已成國安危機。政府應積極規劃具遠見持續性之人口政策。除鼓勵國人生育,施以政策協助養育負擔,妥善規劃教育、職業訓練及就業輔導外,應另擴大開放引進外國中高階技術人才,改善國內人才供需失衡瓶頸,健全國家整體產業發展。請經濟部就科技產業人才嚴重短缺進行檢討改善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八十三)111年度經濟部於「延攬海外科技人才」編列1,857萬2千元,針對目前國內科技人才需求緊迫,而台灣薪資結構尚未改變,不夠優渥吸引大量人才,請經濟部提供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八十四)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投資審議智慧發展」項下編列「建置僑外來台投資全程線上化計畫」4,582萬元,旨在辦理透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深度學習及區塊鏈等新興科技,導入智慧審議服務,並藉由資料標準訂定,公文系統精進、文件檔案數位化等,介接政府T-Road骨幹,以解決民眾申辦業務繁瑣之問題,優化決策品質進行投資審核數位轉型。然經查:1.科技新聞通訊社110年5月10日報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為提升投資審議系統作業效率並因應相關投資法規或審查管理等環境變化,同時改善資訊環境因系統、設備老舊所可能衍生之資安風險。已於110年5月7日推動5,281萬元之「110年度投資審議系統整合再造升級」專案計畫。其專案110年執行目標(1)為提出「投資審議系統整合再造升級」之規劃分析:針對全球投資趨勢重新規劃建置系統架構,並蒐集改善現行系統已發現之問題,同時考量「僑外來臺投資全程線上申辦審議服務計畫」各年度工作重點及跨業務組及跨機關間的資料整合性,提出「投資審議系統」(含行政資訊系統)整合再造升級之規劃及分析。(2)規劃建置投資金額1,500萬元以下、投資人為自然人之僑外陸投資案件審議管理資訊系統雛型,以及公文管理系統之開發建置等工作項目。(3)建置智慧客服及大數據分析應用雛型。(4)強化資安防護管理體系,符合資通安全管理法要求。(5)建立並實作系統驗證與確認制度。且該專案範圍包括:設立專案辦公室,系統規劃與建置、資安及個資輔導、系統驗證與確認。2.於111年編列之「建置僑外來台投資全程線上化計畫」中未列上述專案,且計畫中又列有全球投資政策、審查機制及趨勢研究之委辦計畫580萬元。然110年8月底新竹地檢才偵結起訴,藏身於新竹縣「台元科技園區」違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以及從事研發與擴展業務等工作之中資假藉「僑外資」案件。顯見投審會對於紅色資本之審查機制須檢討之程度已達危及國家產業安全問題,且敏感資訊之處理意識嚴重不足。綜上所述,請經濟部提出110年度投資審議系統整合再造升級專案內容與上述各項計畫分析之執行效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八十五)110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國營事業管理」編列660萬3千元,經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0年6月因中油高雄大林煉油廠外海輸油蛇管破漏,導致約50公噸原油外洩,另110年5月全國發生了2起嚴重的停電危機,顯見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未善盡督導之責任,請經濟部工業局提供改善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八十六)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投資審議」764萬2千元,旨在有效爭取僑外人士來台投資、中資或技術合作、技術人才、研究成果之申請審查、分析國內外及中國投資環境相關法令政策等。經查:現行僑外資投資審查規範漏洞百出,資金來源中資和僑外資審查不一,港澳成為中資來台常採用的迂迴途徑。紅色資本披著僑外資外衣溜進台灣之漏洞,過去短短1年內,涉及台灣高科技機密之嘉里大榮案、高達數十億金流之蝦皮案、以及威脅台灣國家安全之疑似中國國務院控制高雄港碼頭案,多起中資繞道僑外資案件情事,顯見經濟部投資審議欠缺對投資人關係企業與其定義進行更審慎之規範審查。請經濟部就投審會和投資業務處合併之投資審查職權提升、投資之定義如其他機構,團體及私募基金等應納管、以及紅色資本是否包含港資,如何界定等評估與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八十七)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於「推動商業現代化」編列2億7,950萬8千元,其項下分支計畫包括連鎖加盟及餐飲鏈結發展計畫、廣告設計服務業加值計畫、商業行政資訊維護計畫、健全營運主體維護商業秩序等4項計畫,且為商業司主管負責之核心業務。「推動商業現代化」問題如下:1.依據行政院107年修頒之「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第伍、二、(一)點則要求,凡未合時宜或以前年度實施未見績效之計畫或預算,應檢討停辦、減辦、創新作法或引進民間參與等方式辦理;其中於創新作法中,例示委辦業務可改以自行辦理、多機關合併辦理活動、…業務檢討流程等方式,俾利撙節經費支出。檢視「推動商業現代化」所編列預算,委辦費占了整體預算的83.8%,為長期將業務委辦給民間辦理,恐喪失該局監督與管理之功能,以及其專業與技術之能力。對於「推動商業現代化」之高比例委辦費,應檢討施政方針,並提出具體成果與成效,以期提升該局自身業務專業能力。2.其次,「連鎖加盟及餐飲鏈結發展計畫」為協助連鎖加盟企業接軌國際市場,輔導企業透過國際輿情洞察、營運成本管控及國際行銷數位化等作法。「廣告設計服務業加值計畫」為鼓勵本地廣告業者整合技術優勢,發展跨域商業模式,擴大全球市場產值,並且協助業者數位創新,藉由承接海外廣告相關業務整合服務、異業合作等模式,促進產業國際化發展。然而,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情況莫測,經濟部商業司應多加以針對後疫情之國際發展與策略布局之下,協助企業與國際情勢接軌,並輔導連鎖企業優化營運、洞察市場分析、強化數位行銷等方向進行協助。為撙節政府支出,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八十八)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推動商業現代化」編列2億7,950萬8千元。近年來經濟部積極協助餐飲、零售業等內需服務業轉型,尤其近3年我國非店面零售業之平均營業額較10年前成長超過50%,顯見電子商務已成為重要的銷售管道。但經查經濟部111年度也在其他分支計畫辦理「連鎖加盟業能量厚植發展計畫」、「台灣餐飲國際化及科技化服務計畫」,雖各分支計畫內容有所不同,但主要規劃、預期目標大致一致,皆是以強化連鎖企業能量,發展品牌形象,擴張國際布局,為避免資源重複投資,提高政府辦理成效,經濟部應整合相關資源預算,才能有效協助台灣產業布局國際。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八十九)111年度經濟部預算案編列「貿易調查業務」244萬3千元,旨在辦理進口救濟案件、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案件之產業損害調查認定及進行行政救濟,與採行貿易救濟措施後設案產品進口市場變化之分析等相關業務。然經查:1.在貿易戰、疫情兩大衝擊下,國內產業飽受衝擊。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於110年9月13日公布,認定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等4國,傾銷貨物進口量逐年增加,110年第1季較同期增加高達61.3%,其貨物從台灣市場占有率,從2016年25.9%上升至2021年38.2%,相較於國產品則從58%下降至44.3%。該4國大舉傾銷台灣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將公告課徵反傾銷稅細則,有效積極展現保護國內產業與市場環境之作為。2.另「2021年進口威脅調查報告」顯示,逾八成受訪產業表示受到進口威脅。在228項受進口威脅之產品項目中,鋼鐵相關產品高達166項,比重高達72.8%,顯示美中貿易衝突與疫情導致低價鋼材四處流竄,對業者造成威脅。若依產品項目統計,除鋼鐵相關產品就占逾七成外,其次為玻璃及玻璃器、占7%。第3是石料、膠泥、水泥、石棉、雲母或類似材料的製品,占5.1%。而近六成受訪業者表示最大威脅來源國來自中國,其次依序為韓國、日本、印度、越南、泰國、印尼、 埃及和馬來西亞。綜上述,請經濟部就產業所提國內進口威脅產品項目進行評估檢討因應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蘇治芬 第2項 工業局95億5,204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111年度工業局歲出預算案第1目「工業技術升級輔導」編列87億5,518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孔文吉 謝衣鳯 呂玉玲  楊瓊瓔 何欣純 蔡壁如 陳超明  蔡易餘 林岱樺 邱志偉 邱議瑩 連署人:蘇治芬 陳亭妃 邱臣遠  (二)111年度工業局歲出預算案第3目「工業管理」編列4億4,885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謝衣鳯 呂玉玲 賴瑞隆  鄭運鵬 邱議瑩 楊瓊瓔 陳超明  蔡壁如 邱志偉 連署人:林岱樺 蔡易餘 何欣純 洪申翰  邱臣遠 (三)針對民眾反映「電視廣告充斥賭博機檯」,政府卻束手無策,依據遊戲軟體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訂定之「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該類遊戲軟體屬「牌類及益智娛樂類遊戲軟體」,係以模擬之麻將、撲克、骰子、鋼珠、跑馬、輪盤為內容或以小瑪琍、拉霸、水果盤之圖像連線遊戲為內容,目前電視上播出之滿貫大亨、金好運、星城online、宅神爺麻將等等皆是,經濟部工業局應輔導遊戲業者於廣告播放時自律標示妥適警語文字,以維護社會善良風俗。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四)鑑於台灣中小企業約154萬家,就業人口超過931萬人,但國際數據資訊(IDC)調查發現,全台有六成企業進行數位轉型,但中小企業啟動轉型比例僅13%,其中,傳統製造業又更為緩慢。經濟部工業局雖編列預算進行輔導,惟其成效仍有待改進,爰要求工業局於1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楊瓊瓔 (五)經查,為推動國內智慧電動機車產業發展,藉能源補充設施普及率之提升,以提高電動機車滲透率,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實現綠能應用商機,並透過物聯網之導入,連結低碳智慧城市發展。工業局持續推動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以強化國內電動機車產業發展基礎。原先規劃於109年應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全臺各地加油站累計設置1,000站能源補充設施,然預計至110年底僅累計可完成774站能源補充設施之建置,建置進度遠低於計畫預期目標。又宜蘭縣等9個縣市電動機車占比尚低於3%,遠低於6個直轄市之電動機車占比。鑑於能源補充設施普及率為民眾購買電動機車主要考量因素之一,爰建請工業局應研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補充設施建置落後計畫目標之情事,並衡酌各區域電動機車密度暨成長性,審慎擇址布建能源補充設施,以利提升各縣市電動機車之滲透率,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六)經查,經濟部工業局為兼顧產業發展和保護兒少的身心健康,於民國95年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授權制定「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讓電腦遊戲軟體納入分級規範,將國內遊戲產業導入正向發展。而近年手機遊戲日漸盛行,爰將該辦法修正為「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以期能全面管理各類遊戲軟體。然近年博奕類手機遊戲日漸盛行,其中更有不肖人士透過遊戲內玩家交易機制,藉此以現金收購遊戲幣,使玩家得以遊戲幣兌換現金,導致玩家沉迷博弈遊戲,規避我國刑法賭博罪之處罰。故為避免不肖人士透過博弈手機遊戲洗錢,遏止賭博歪風,爰建請工業局應加強此類遊戲之管控機制,研議是否禁止此類遊戲其遊戲內交易之功能,避免不肖人士得以應用,遏止歪風,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七)經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109年底中小企業家數計154萬8,835家,占全體企業156萬5,637家之98.93%,其中製造業14萬4,647家,占全體中小企業家數之9.34%,就業人數219萬人,占全體製造業就業人數之72.02%,出口額占中小企業出口總額之40.59%。工業局雖於107至109年度間陸續執行民生產業轉型輔導計畫及傳統產業數位創新輔導計畫,辦理組織數位轉型服務團提供中小企業諮詢診斷服務,以協助企業數位轉型;或結合法人能量組成數位轉型服務團共同輔導企業數位轉型。惟參照上述IDC之發現及經濟部技術處產業技術基磐研究與知識服務計畫109年調查結果,均顯示如欲提升我國製造業之附加價值及競爭力,當務之急應積極扭轉我國中小企業數位轉型比重偏低之現況。爰建請工業局應積極輔導並協助中小企業,加速其數位轉型,以提升產業競爭力,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八)經查,因應空氣污染日益嚴重,近年度政府政策上大幅度鼓勵國人淘汰二行程及老舊機車,給予換購電動機車者加碼購車補助;同時又補助電動機車業者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以強化國內電動機車產業發展基礎,遂近年度電動機車銷量漸增,電動機車年度登記輛數由106年度之11萬4,013輛成長至110年9月底之51萬734輛;106至110年9月底止,各年度電動機車登記輛數占整體機車登記輛數比率亦逐年提升。鑑於電動機車登記輛數數量及占比逐年上升,而多數現有機車行業者缺乏電動機車維修技術能力及相關設備,對傳統機車業主之輔導轉型截至110年7月底雖第一階段課程已培訓4,318家(人)、第二階段課程培訓633家(人),惟與1.1萬家非授權之一般機車行相較,仍有多數尚未能完成相關課程培訓;又受訪視車行仍期盼政府積極與電動機車原廠協商,協助機車行業者取得原廠維修料件、開放電裝維修項目與車輛診斷系統等,爰建請工業局應儘速落實傳統機車行轉型輔導方案,以補足未來新型環保油車與電動機車維修業之人才需求缺口,並協助傳統機車行掌握電動機車快速成長之維修商機,降低可能衝擊,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九)經查,工業局近年度持續挹注經費培訓產業創新人才,俾補充產業人才缺口,109年度工業局預計培訓資安、5G、智慧電子、機械、食品、紡織、醫材製藥及其他(含跨領域、資訊服務、印刷、離岸風電等)等產業創新人才,除5G人才實際培訓人數與預計目標持平外,餘各領域培訓人數均高出目標人數;又107及108年度各產業實際培訓人數亦多高於年度預計培訓數,惟工業局111年度培訓5G、智慧電子、機械、食品、紡織、醫材製藥及其他(含跨領域、資訊服務、印刷、離岸風電等)等產業創新人才預期目標人數,除智慧電子及醫材製藥與110年預計目標相同外,餘均低於110年預計目標,所設定之預計培訓目標人數欠缺挑戰性,似未能發揮激勵之效益。爰建請工業局應研議提高,以收激勵之效,有效提升我國專業人才人數,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十)截至110年7月底,「離岸風電產業政策」所定之產業發展項目於第2階段潛力場址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執行現況,有部分發展項目國內業者已無投資意願;及技術落地困難尚無能力產製,如風力機零組件齒輪箱及發電機(國內業者已與國外廠商洽談合作中);另海事工程廠商穩○港灣公司原與風場開發商沃旭簽定陣列海纜布纜合約,後因新建海纜鋪設船投資金額高且專業人員招募不及,遂與沃旭解約等情事,均待適時盤點國內相關業者之投資意願、製造及技術能量,並積極協助及輔導,以促進政策目標之達成。綜上,工業局配合離岸風力發電場址之建置,執行產業關聯方案以扶植離岸風力發電產業供應鏈在地化,已促成國內相關業者投資建廠並與國際開發商專業合作結盟,逐步培養在地化產業發展能量,相關產業供應鏈雖已略見雛形,惟尚有部分產業發展項目成效未如預期,爰建請工業局應衡酌我國風電產業發展狀況,因應創造發展優勢,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十一)111年度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業務計畫編列87億5,518萬1千元,辦理「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等64項政府科技發展年度計畫,其中為配合產業智慧化及數位轉型趨勢,並落實亞洲高階製造中心、6大核心戰略產業等政策方向,支持產業升級轉型,持續辦理5G、智慧電子、機械、食品、紡織、醫材製藥及其他(含跨領域、資訊服務、印刷、離岸風電等)等相關重點產業培訓課程,並建立產學研合作鏈結,期以多元培育模式推動跨領域人才養成,俾補充產業人才缺口,預計培育10,000人次(包含中小企業學員5,000人次)。惟111年度各人才類別預計培訓人數,大多低於110年度之預計人數,且107至109年度培訓產業創新人才實際成果多數高於年度預計目標。顯示111年度培訓產業創新人才各類別人才預計培訓人數設定偏低,欠缺挑戰性,允宜研議提高,以收激勵之效。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十二)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遲未定案,影響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期程。鑑於委託高雄市政府代辦事項中之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除涉及大林蒲地區(鳳鳴里等沿海六里)居民權益外,且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作業得否順利推展之關鍵事項,均有待經濟部、高雄市政府與相關利害關係者積極協調溝通,儘早獲致一致之共識後執行,由於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影響居民權益甚鉅,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會同高雄市政府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協調溝通達成共識,並儘速擬妥遷村安置專案計畫,以利後續計畫推動,以避免延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期程。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十三) 111年度工業局預算案編列「工業管理」項下規劃「產業行政與管理計畫」,辦理工業廢棄物管理與輔導業務,加強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其中包含爐碴之再利用。鑑於爐渣等事業廢棄物不當填埋或堆置的案例層出不窮,造成水源或農地嚴重污染,妨礙農作生產,損害國人健康。然爐碴係再利用粒料或廢棄物,涉及工業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地方政府環保局的檢測與認定,一旦作出認定,才能進行後續之裁罰、清理或輔導再利用。為避免不肖業者違法棄置有毒爐渣,造成污染,並強化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審查與管理。爰要求工業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近年檢驗爐渣屬再利用或廢棄物之比例,以及認定為可利用粒料之爐渣處置情形。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林岱樺 邱臣遠 (十四)工業局為推動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發展於107年公告「離岸風電產業政策」,為建構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產業供應鏈,搶攻亞太市場,於107至111年間辦理「綠能產業升級轉型推動計畫」等計畫,執行離岸風電產業輔導、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審查暨事後查核及計畫管考,相關計畫預算數合計3億8,930萬元。工業局配合離岸風力發電場址之建置,執行產業關聯方案以扶植離岸風力發電產業供應鏈在地化,已促成國內相關業者投資建廠並與國際開發商專業合作結盟,逐步培養在地化產業發展能量,相關產業供應鏈雖已略見雛形,惟尚有部分產業發展項目成效未如預期,例如第2階段潛力場址仍有部分開發商所提計畫與政策未盡相符,或是有部分發展項目國內業者已無投資意願,以及出現技術落地困難尚無能力產製之情形。為配合國家政策達到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之目標,工業局應持續推動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發展,爰要求工業局針對如何加速綠能產業升級轉型提出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十五)經濟部工業局推動「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編列「亞灣5G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5G+產業生態鏈推動計畫」以及「實體體感暨虛擬科技創新應用推廣計畫」,3項產業升級計畫合計5億7,257萬1千元,推動台灣5GAIoT產業升級,促成國內產業廠商垂直整合、培育高科技產業人才,並推動跨產業媒合,目前相關計畫推動與高雄市政府共同合作,將高雄亞洲新灣區打造5GAIoT示範場域,作為推動產業升級重要計畫,為持續掌握前述計畫推動進度,請經濟部工業局每季提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項計畫之辦理情形及執行進度,俾利追蹤計畫推動進度與相關成果進展。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十六)111年度經濟部工業局編列「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項下分支計畫「02策進傳統產業躍升與永續發展環境」,其中「智能電動車輛產業推動計畫」預算數編列1億5,600萬元,目標為推動我國電動機車發展,減少移動污染源。依據電動機車產業網提供資料,高雄市電動機車2019年補助20,826輛,2020年補助12,079輛次,推動成效降低,為持續推動高雄地區空污改善,降低移動污染源改善辦法,請工業局加強高雄電動車補助。此計畫補助傳統車行升級轉型,辦理傳統機車行進修,由修理傳統化油機車升級噴射行程與電動機車,經工業局資料顯示,國內非授權車行有1.1萬家,工業局補助通過第一階段進修僅4,318家,未達50%,車行轉型仍遙遙無期。國內推動機車轉型電動車是需長期規劃的產業,除電動車補助誘因,周邊充電站與換電站甚至維修廠商須配合建置與輔導轉型。綜上,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持續推動強化電動車產業布局,並將相關計畫經費挹注在空污指數較高地區或工業區所在周邊區域,以降低該區域空污,維護居民健康,請經濟部工業局於2個月內就上述要求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十七)111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管理」項下編列「智慧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普及計畫」,共4億3,910萬元,補助中油公司於既有營業場地建置電動機車充電換電站,查至110年9月止,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設置充換電站共774站,距離應建置1,000站仍有差距,又相關電力設備更換建設集中於六都,甚至有部分縣市未設置充換電站,對於民眾汰換機車選擇電動機車仍是考量條件。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於106年經行政院核定後,持續編列經費補助投入建置電動車使用友善環境,希望建置如加油站等便利充換電站,提供民眾選擇電動車考量,但建設成果低於預期。綜上,經濟部工業局應與補助對象中油公司共同檢討設置充換電站進度落後原因並予以改善,也須將目前進度落後部分持續補足,此請經濟部工業局上述問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其次,行政院核定之「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107-111年)」即將在111年執行結束,為持續推動我國電動機車產業發展,請經濟部工業局全面盤點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概況和相關問題後,賡續提出新的5年計畫,俾壯大電動機車產業,此請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十八)111年度工業局預算案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智能電動車量產業推動計畫」工作計畫項下編列1億5,600萬元,以供推動電動大客車、電動汽車及電動機車等電動車輛產業發展,同時推動機車行轉型,促使電動機車產業升級等工作所需經費,應儘速落實傳統機車行轉型輔導方案,以補足未來新型環保油車與電動機車維修業之人才需求缺口,並協助傳統機車行掌握電動機車快速成長之維修商機,降低可能衝擊,請工業局提供改善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九)111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預算案「工業技術升級輔導」編列87億5,518萬1千元。該計畫主要用於升級我國工業及各項產業、製造業,惟自105年起該預算每年皆編列70至80億元經費,111年更較110年增列超過10億元,雖該計畫用以提升我國工業製造能力與環境,但近年來中高階產業之工業升級與研發已具成效,反而中小企業轉型仍未見具體成果,當務之急應積極協助我國中小企業數位轉型,聚集資源協助我國中小企業啟動數位轉型計畫,以提升其競爭力。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相關工業升級輔導計畫應審慎其必要性與達成成果,適時調整計畫內容,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第3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24億8,000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111年度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1目「數位貿易」編列4,500萬元,凍結該預算3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謝衣鳯 楊瓊瓔 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陳亭妃 李貴敏 (二)111年度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國際貿易」編列19億1,633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孔文吉 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蔡壁如 何欣純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林岱樺 (三)111年度國際貿易局施政目標之一為「擴大爭取國際參與、強化對外經貿連結」,並以加入CPTPP為優先目標;我國已於110年9月22日申請加入,正式向CPTPP協定存放國紐西蘭遞交書面申請函。CPTPP協定涵蓋議題較WTO多邊貿易協定為廣,且相關規範增加,加入CPTPP將涉及多項產品市場開放,影響層面甚廣,除了評估其對各產業可能衝擊及利弊分析,並與國內相關產業之利害關係人充分說明及溝通、交換意見,如:市場開放部分之產品降稅安排、市場開放比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等議題,及尋求降低對產業衝擊之可能解決方案等,並加強與各相關主管機關之協調效率,充分考量我國產品進出口狀況、產業發展及競爭力評估,預擬雙邊及多邊諮商時之談判策略與方案,爭取對我國有利之市場開放條件,以降低對國內相關產業之影響。爰此,考量我國產品進出口狀況、產業發展及競爭力評估,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3個月內提出「雙邊及多邊諮商時之談判策略與方案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爭取對我國有利之市場開放條件,降低對國內相關產業之影響。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四)鑑於加入CPTPP可能涉及多項產品市場開放,影響層面甚廣,除妥為評估其對各產業可能衝擊及利弊分析,並與國內相關產業之利害關係人充分說明及溝通、交換意見,如:市場開放部分之產品降稅安排、市場開放比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等議題,及尋求降低對產業衝擊之可能解決方案等,並加強與各相關主管機關之協調效率,充分考量我國產品進出口狀況、產業發展及競爭力評估,預擬雙邊及多邊諮商時之談判策略與方案,爭取對我國有利之市場開放條件,以降低對國內相關產業之影響。爰建請國際貿易局應於職掌範圍內,積極與國內受衝擊產業溝通,並強化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效率,充分準備雙邊及多邊諮商時之協商應對,爭取對我國有利之市場開放條件,以維護產業利益,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五)111年度國際貿易局施政目標之一為「擴大爭取國際參與、強化對外經貿連結」,並以加入CPTPP為優先目標;我國已於110年9月22日申請加入,正式向CPTPP協定存放國紐西蘭遞交書面申請函;另英國及中國大陸已分別同年2月1日及9月16日申請加入。鑑於加入CPTPP可能涉及多項產品市場開放,影響層面甚廣,除妥為評估其對各產業可能衝擊及利弊分析,並與國內相關產業之利害關係人充分說明及溝通、交換意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於職掌範圍內,積極與國內受衝擊產業溝通,並強化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效率,充分準備雙邊及多邊諮商時之協商應對,爭取對我國有利之市場開放條件,以維護產業利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六)111年度國際貿易局施政目標之一為「擴大爭取國際參與、強化對外經貿連結」,並以加入CPTPP為優先目標;我國已於110年9月22日申請加入,正式向CPTPP協定存放國紐西蘭遞交書面申請函;另英國及中國大陸已分別同年2月1日及9月16日申請加入。加入區域經濟貿易整合為我國國際參與的重要環節,根據統計,我國與CPTPP成員國出口產品以中間財為主,我國產品尚有約25%出口金額需課徵關稅,若我國加入CPTPP,在成員國中取得關稅優惠,對我國產業將產生明顯效益,然而加入CPTPP涉及多種產品市場開放,影響層面非常廣,國貿局應該評估加入CPTPP對各產業可能衝擊及利弊分析,並與國內相關產業之利害關係人充分說明及溝通、交換意見,爰要求國際貿易局針對國內受衝擊產業分析及相關產業溝通進展提出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七)111年度國際貿易局預算案,編列「國外旅費」159萬6千元,然110年11月第1週新冠肺炎全球新增310萬例確診,歐洲就占63%,且超過了109年11月,創下了歐洲自大流行開始以來的單週新高紀錄。全球在此週因新冠死亡4.8萬人,有55%發生在歐洲,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的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內政部移民署已宣布109年3月21日(包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士,全面自動延長在台停留期限,這已是內政部移民署在疫情爆發後第17度宣布延期,顯見新冠肺炎國際疫情仍未獲得改善。請國際貿易局針對「國外旅費」之編列,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呂玉玲 孔文吉 (八)111年度國際貿易局預算案於「數位貿易」業務計畫項下「EXPO-TECH數位展覽領航計畫」編列4,500萬元,經查國貿局辦理「EXPO-TECH數位展覽領航計畫」以解決廠商國際拓銷困境、推動展覽產業數位轉型及厚植展覽產業數據應用能力為目標,惟會展業者目前尚未自展覽數位轉型之趨勢,獲取較多商機,其數位轉型能力亟待強化,另「EXPO-TECH數位展覽領航計畫」各年度執行細節,需待各期細部計畫書定案,為達成計畫目標,應審慎規劃執行方案,以利會展產業數位轉型,請國際貿易局提供改善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九)國際貿易局為賡續辦理「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計畫,111年度預算案於「國際貿易」項下「興建國家會展中心」編列「設備及投資」經費14億5,420萬元,供興建桃園會展中心計畫之工程費用及相關作業之需,經查國貿局辦理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計畫,興建臺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案之綜合規劃報告因營運利益分收比率,尚待與地方政府達成共識而延宕計畫期程,已動工之大臺南會展中心及桃園會展中心工程進度落後,應積極協調改善,請國際貿易局提供改善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十)111年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預算案於「國際貿易」項下「02展館及國際會議中心營運管理」編列4億3,440萬8千元。經查「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計畫總經費103億6,868萬元,包括興建大臺南會展中心20億0,246萬元、桃園會展中心41億1,411萬元及台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42億5,211萬元,其中桃園及台南已按照預定時程分別進行,惟台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因與台中市政府就土地提供方式與營運權利金分配比率仍未定案,造成後續期程規劃恐有延宕,有鑑於大台中地區未來確實有需要更有前瞻性、國際性及創意性之國際會展中心,經濟部國貿局應積極持續辦理後續作業,避免工程延宕延誤會展中心開館時程。為督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並積極辦理,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第4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24億2,443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111年度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1目「建立度量衡及標準檢測驗證」編列5億5,678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賴瑞隆 楊瓊瓔 邱志偉 邱議瑩 連署人:何欣純 林岱樺 蔡易餘 陳亭妃  李貴敏 邱臣遠 (二)111年度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編列5億5,065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謝衣鳯 陳超明 呂玉玲  賴瑞隆 楊瓊瓔 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蔡易餘  (三)標準檢驗局就不合格商品持續辦理前市場強化邊境查核、將不合格商品及業者列為重點監督對象、加強廠商輔導協助及配合輿情辦理專案市場購樣檢測計畫等市場監督強化作為。市場檢查或購樣檢驗後不合格商品於應回收或改正商品採分級管理,如商品涉有重大安全疑慮,則要求業者自消費者層面回收,後續皆實地監督查核。惟據標準局資料,部分不安全商品之回收成效仍未臻理想,回收比率偏低。爰建請標準檢驗局應持續宣導,加強市場監督外,並應積極督導相關業者召回措施之執行,以提升不安全商品之召回成效,確保消費者安全,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四)日前傳出知名家具商店販售含石綿之珪藻土相關商品。珪藻土商品常標榜吸水快乾,如杯墊、踏墊、地墊等,各大商店或網購平台皆有販售,常為熱銷商品,品質卻難以把關。商品中如有石綿混入其中,消費者難以察覺,經使用摩擦將產生粉塵,經人體吸入後可能造成肺部纖維化或致癌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8年公告國內全面禁用。經查,標準檢驗局仍尚未針對珪藻土製品訂定國家標準,亦非應施檢驗品目,雖每年實施市場檢查計畫,難保再次有含石綿之商品流入市面,影響消費者權益。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議訂定珪藻土相關商品之國家標準,或評估將其納入應施檢驗之品目之可行性,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超明 林岱樺 邱臣遠 (五)近年來台灣飼養寵物家庭數量日益增加,根據內政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估,2021年的台灣寵物總數可能達到創下新高的300萬隻,反映出寵物玩具等用品具有龐大商機,然而,消費者保護文教基金會曾於2016年進行寵物玩具檢測,該次標示調查檢測結果為,25件抽檢樣品中,僅有3件標示符合規定,合格率為12%,而2021年該會再次進行寵物玩具檢測,檢測結果顯示,26件抽檢樣品中,僅有10件標示合於規定,合格率為38.5%,兩次標示調查結果皆未達到五成以上合格率,顯示寵物玩具商品標示亂象持續多年而未獲顯著改善,政府相關單位應對於寵物玩具標示加強管理,以保障寵物與飼主的消費權益。目前玩具類商品依循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進行管理,但該標準的適用範圍僅限於人類的玩具,寵物玩具並不完全適用。根據該會新聞稿指出,檢測係採寵物玩具參考CNS 4797「玩具安全」與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在物理性試驗中,計有7件樣品在模擬是否有誤吞窒息的試驗中未能通過,1件樣品檢出過量塑化劑DINP,1件樣品檢出過量萘,不符合參考標準。綜上,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會同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研議制定寵物玩具之安全標準可行性。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六)111年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標準制定及正字標記管理2,075萬8千元,其中包含59萬2千元媒體宣導經費。經查,該筆經費用於正字標記形象宣傳,使民眾熟知正字標記之外觀及功能。然正字標記早已使用推廣數十年,民眾早已熟悉,為再強化正字標記之功效,請標準檢驗局加強各項宣導方式。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林岱樺 連署人:邱臣遠 (七)111年度標準檢驗局預算案編列「5G智慧杆檢測標準及驗證計畫」第1年經費4,200萬元,辦理制定5G智慧杆系統產品技術規範、推動5G智慧杆系統產品互通性檢測驗證能量及國際合作與產業生態系鏈結等工作,鑑於各國均係依其自身需求架構與發展各自5G智慧杆平台,又此領域產業變動迅速,具高度不確定性,計畫鏈結國際目標,應審慎衡酌期程之規劃並予深化,以利業者掌握市場商機,請標準檢驗局提供改善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八)111年度標準檢驗局預算案「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工作計畫項下「發展檢試驗暨技術服務」編列8,947萬2千元,經查標準局為達成「商品安全化」施政目標,每年進行國內市場監督措施,惟國內市場商品檢查(驗)之不合格率降幅有限,且不安全商品召回成效尚待加強,應持續強化相關作為,以進一步落實消費者安全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請標準檢驗局提供改善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第5項 智慧財產局原列15億0,987萬1千元,除第1目「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2億3,177萬1千元,保留,送院會處理外,其餘均照列,暫列為15億0,987萬1千元。 本項提案6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111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智慧財產服務效能推進計畫」分支計畫,編列教育訓練費206萬7千元,主要係赴歐美亞太地區等智財權相關機構訓練。有鑑於新冠肺炎全球疫情仍未趨緩,能否順利前往受訓,存有疑慮,爰提案全數減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連署人:李貴敏  (二)111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智慧財產服務效能推進計畫」分支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3,044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專利行政管理資訊暨線上審查系統管理維護、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及國內外專利資訊檢索系統等資訊操作維護費等,考量政府財政拮据,應撙節支出,依109年度資訊服務費執行率94%計算,爰提案減列182萬6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連署人:李貴敏  (三)111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智慧財產服務效能推進計畫」分支計畫,編列委辦費681萬元,主要係委託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經費,培訓課程有專利法、商標法等法規班、分析班、實務班等,為撙節支出,部分課程可規劃由智慧財產局人員擔任,爰提案減列2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連署人:李貴敏  (四)111年度智慧財產局辦理「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業務,編列7,843萬5千元,包括「專利布局與產業分析躍升計畫」與「服務行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經濟決策補助及智慧治理計畫-智權數位基磐計畫」,兩項計畫111年度編列共計5,271萬5千元。但近年來,由於高科技產業產品的知識含量不斷提升,高科技產業廠商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因此專利活動,包括研發、申請、管理、交易、訴訟等受到企業的重視。但企業在進行專利活動時,也面臨了兩難的局面,一是進行專利研發和獲得專利後,多數的專利不但無法帶來額外的收入,甚至連投入的成本也很難回收;但另一方面,如果不申請專利,企業可能面臨技術或產品被控侵權的風險,也欠缺在專利訴訟或與其他廠商進行策略聯盟談判的籌碼。因此,許多企業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仍會提供有限的預算進行專利活動。但又將面臨如何以有限的預算得到有效的專利?並且能將專利做最有效的運用?故政府協助產業專利關鍵技術的發展與專利布局,對於產業界有至關重大之深遠影響,故凍結該預算500萬元,請擬具更具體內容與規劃,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五)111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單位預算案,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名稱「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中「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經濟決策輔助及智慧治理計畫-智權數位基磐計畫」編列5,295萬3千元,經費凍結10%。 說明:為辦理國內新興科技創新智權應用、智權保護雲端行動服務、智權大數據系統等要務,強化國際連結,須強化智慧財產局之「專利商品化」施政目標,以智權數位基磐計畫設定目標為例,發展國際專利分類(IPC)自動分類作業,110年度指標設定值為準確率55%,仍有待加強。惟依該局106年度辦理「專利大數據知識領航計畫」執行「本國專利自動分類」服務,規劃透過機器學習與文字探勘技術,建立自動分類預測模組,針對智慧財產局專利說明書分析後,建議該說明書可能之IPC分類予相關人員參考使用,提昇專利分類正確性與精細化,以便於檢索促進資訊流通應用。是以,本計畫國際專利分類(IPC)自動分類作業110年度指標設定值準確率55%,距離114年度設定目標80%仍有段距離,與該局已建置之「本國專利自動分類」服務於106年度3階分類預測準確率已達79%相較,指標所訂設定值偏屬保守。該預算凍結1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謝衣鳯 陳超明  (六)111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分支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4,080萬元,主要係辦理專利線上審查系統功能增修、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及國內外專利資訊檢索系統開發、功能建置等費用,考量政府財政拮据,應撙節支出,依109年度資訊服務費執行率94%計算,爰提案減列244萬8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連署人:李貴敏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1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項下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90萬元。其中80萬元製播短片、廣告文案宣導著作權觀念。經查,智慧財產局Youtube頻道於110年度製播之宣導短片,點閱率最多數百次,最少更只有個位數,顯然宣傳效果不彰。請智慧財產局檢討過去的短片觸擊率不高的原因,避免製作主題重複、品質不佳的短片,浪費公帑。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陳超明 林岱樺 連署人:邱臣遠 第6項 水利署及所屬168億3,593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一)鑑於110年度發生大缺水情事,導致竹苗、台中及彰化等縣市分區供水,雖水利署隨即啟動清淤計畫提升水庫蓄水量,惟我國主要水庫超過四成使用逾50年,整體水庫淤積量仍有29.5%,為有效提高水庫使用程度,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針對各類型水庫擬具具體清淤計畫期程,以因應未來極端氣候。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二)參據水利署109年水利統計年報,105至108年度我國平均年總用水量166.61億立方公尺(含地面水及地下水),呈逐年上升之趨勢,惟較100年度172.18億立方公尺,略有減少,主要為農業用水減少;另以用水標的觀之,農業用水約占七成,尚無重大變化,工業用水量則呈逐年增加趨勢。為強化我國節水政策,水利法於105年5月修正增訂第84條之1第1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之用水人徵收耗水費;考量各標的用水規模不同、應採行之節水措施亦有別,該條文第3項規定:「…各標的用水耗水費之計算與徵收方式、徵收對象、繳納期限、節水措施、減徵範圍與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惟該規定實施已逾5年,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仍未完成相關徵收之規範,爰建請水利署依水利法規定儘速完成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強化用水大戶之管理,確切落實政府節水政策,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三)鑑於氣候變遷影響,近年短延時強降雨,屢屢超過各地防洪設施標準,致造成低窪地區積淹事件頻傳,水利署持續補助地方辦理路面淹水感測站及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等韌性防災措施,各地設置情形差異頗大,且自主防災社區配合水患啟動率呈下降趨勢,爰建請水利署應審酌氣候變遷影響,定期盤整各地防災監控及預警系統之有效性,滾動檢討對地方各項韌性防災措施補助計畫之辦理方式,並加強督導及考核,以維成效,進而提高各地防災應變能力,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四)經查,迄109年底國內已公告水庫共95座,目前總容量20.59億立方公尺,以分布區域觀之,近年政府雖然擴大辦理水庫清淤工程,109及110年迄8月底整體庫區清淤量分別達1,478萬立方公尺及1,511萬立方公尺(含陸挖、抽泥及水力排沙),係近5年來最高,惟仍不及整體水庫平均年淤量(約1,783萬立方公尺);致109年底我國整體水庫淤積率29.5%,並較104年底(29.2%)增加。為強化重要水庫之清淤延壽,水利署於105年8月訂定「水庫庫容有效維持綱要計畫」,針對主要供水且淤積率超過6%之13座水庫列為重點追蹤改善標的,並以長期(111至120年)達到水庫泥砂進出平衡為目標;比較該13座水庫改善情形,迄109年底最新測量資料,僅曾文、牡丹、烏山頭、白河、德基及澄清湖等6座水庫之淤積率較104年底(計畫推動前)下降,仍有4座水庫淤積率高逾四成(南化42.44%、烏山頭49.02%、霧社74.74%及白河53.23%),計畫實施成效尚待檢討強化。另統計水利署所列管40座主要水庫(庫容占所有水庫九成以上)之使用年期,共有32座已逾30年,其中18座(占比45%)甚已使用逾50年,如石門、明德及烏山頭等水庫分屬北、中、南部重要民生用水來源之水庫,使用年期均逾50年,爰建請水利署應審酌各水庫所遇問題,因地制宜研謀改善措施,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志偉 何欣純 (五)為強化我國節水政策,「水利法」於105年5月修正增訂第84條之1第1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之用水人徵收耗水費;考量各標的用水規模不同、應採行之節水措施亦有別,該條文第3項規定:「…各標的用水耗水費之計算與徵收方式、徵收對象、繳納期限、節水措施、減徵範圍與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惟該規定實施已逾5年,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仍未完成相關徵收之規範,詢據水利署表示:1.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尚在研議中,原則以推動大用水戶節約用水為目標,豐水期不徵收,實施節約用水、使用再生水得依「水利法」第84條之1第1項規定最高減徵60%。2.為降低開徵後對產業衝擊,已規劃於各地區辦理產業座談會,持續與各界溝通,以儘速完成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公告作業。水利署應依「水利法」規定儘速完成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強化用水大戶之管理,確切落實政府節水政策。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六)內政部自102年起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前瞻計畫亦編列「再生水工程推動計畫」,期加速我國再生水之運用,迄109年底因再生水價較高及用水契約協商困難等,僅完成鳳山再生水廠1座,每日供水4.5萬噸,高雄臨海污水處理廠(每日3.3萬噸)、臺南永康(每日0.8萬噸)及安平(每日1萬噸)等3座再生水廠興建中,分別預計110年或111年間可供水;與原規劃109年度6座處理示範案均得以供水,尚存相當差距。伏流水(每噸約14.42元)及烏溪鳥嘴潭人工湖(每噸約12.28元)等單位建造及營運成本尚低於近期所完成之湖山水庫每噸約15.7元,再生水則因各廠管線或水質要求等差異,約介於15至30.92元間,以海淡水每噸逾35元最高。鑑於新水庫興建不易,各地所面臨之氣候及用水需求不同,且各項水資源開發成本差異甚大,水利署允宜審酌過去推動所遇問題,定期盤點評估各項新水源開發計畫之成本效益及對環境之影響等,因地制宜檢討各地新興水源之開發方向及配套措施,並詳實對外說明,以達成效,俾維我國水資源有效利用。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七)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編列「水資源企劃及保育」6億7,216萬6千元,辦理水利政策與法規規劃,水資源保育及管理等事項。參據水利署2020年水利統計年報,2016至2019年我國年總用水量持續增加,工業用水回收率雖逐年提升,惟整體用水量仍呈增加。月用超過1萬度之用水大戶,用戶僅占萬分之一,卻用掉總體自來水量約20%,我國用水大戶之用水效率,顯惟我國用水管理之重要課題。有鑑於用水大戶水價,長期低於政府鉅額經費開發水資源成本,形同對大戶之不當補貼,爰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大戶水價合理化之推動策略及期程」為題,研謀用水大戶之水價合理化,以鼓勵使用再生水,並提升用水效率,確切落實政府節水政策,並催生節水產業,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林岱樺 孔文吉 (八)有鑑於111年度水利署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新增補助水資源作業基金辦理緊急抗旱水源應變計畫18億5,400萬元。經查,政府109及110年度投入緊急抗旱應變經費達63億2,100萬元,111年度並就水資源作業基金配合支應部分編列撥補18億5,400萬元。為此,請水利署就各區域抗旱設施建立完備之維護及控管機制,定期盤整查核,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並提高我國抗旱應變能力。 提案人: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呂玉玲 (九)為改善東螺溪水質,請經濟部水利署於豐水期(6至11月),協調集集管理中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由北岸聯絡渠道供水1cms,經八堡圳-內三排水路引水至東螺溪,另枯水期(12至5月)請經濟部水利署就所提3方案,並納入伏流水增源規劃,於111年度完成優選方案評估並落實推動。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陳超明 (十)政府109及110年度投入緊急抗旱應變經費達63億2,100萬元(包含抗旱1.0計畫14億元及2.0計畫49億2,100萬元),111年度並就水資源作業基金配合支應部分編列撥補18億5,400萬元,為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應就各區域抗旱設施建立完備之維護及控管機制,定期盤整查核,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並提高我國抗旱應變能力。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呂玉玲 (十一)111年度編列「水災智慧防災計畫(109-113年)」第3年度經費4億9,540萬元,鑑於本計畫補助地方辦理路面淹水感測站及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等韌性防災措施,各地設置情形差異頗大,且自主防災社區配合水患啟動率呈下降趨勢,應因應氣候變遷影響,定期盤整各地防災監控及預警系統之有效性,滾動檢討對地方各項韌性防災措施補助計畫之辦理方式,並加強督導及考核,以維成效,進而提高各地防災應變能力。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呂玉玲 (十二)111年度水利署歲入預算案「財產售價」項下「動產售價」編列5,000萬元,雖較前年度決算數3,145萬5千元增加1,854萬5千元,然而基於下列理由,該歲入預算案應可再予以增加:1.行政院編印之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第57頁提到「111年度總預算編列公共建設計畫經費1,466億元,較110年度增加230億元,約增18.6%……,如再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857億元,合共2,323億元,較110年度相同基礎增加46億元,約增2%。如連同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2,273億元,整體規模達4,596億元,對強固關鍵基礎建設、厚植國家經濟潛能及提升臺灣國際競爭力,著實有助益。」顯見111年公共建設力度仍大,對砂石等原物料需求依然孔急。2.其次,台灣經濟研究院2021年10月25日發布景氣動向調查新聞稿指出,「營建業方面,隨著國內疫情限制逐漸鬆綁,賞屋人數明顯回溫,加上低利、資金潮環境延續,有利於購屋需求成長,故9月六都建物買賣移轉件數較8月大幅成長,且在疫情趨緩下,房建投資動能恢復,建商先建後售的作法也使得住宅新建開工規模增加,加上各地大型廠辦陸續動土興建,有助於拉抬整廠投資金額,故營建業看好當月與未來半年景氣表現。根據本院調查結果,經過模型試算後,9月服務業與營建業營業氣候測驗點上揚」,顯示民間營建業未來景氣呈現上揚態勢。綜上,請經濟部水利署未雨綢謬,提早規劃因應,於河川枯水期間加強河川疏浚,以穩定提供公共建設及民間營建所需之原物料。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十三)水利署辦理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111年度預算數為1,069萬元。有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部分,其中「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用於舉辦與地方人士座談溝通之說明會或座談會外,因屬民生重大工程,對中部供水穩定與安全至為重要,請善用各種通路宣導,爭取民眾支持;其次,「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則似較難製作讓民眾明白或理解之文宣內容,水利署應多善用官網頁面及自媒體進行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例如:海巡署長室 Coast Guard((20+) 海巡署長室 Coast Guard | Facebook)、內政部((20+) 內政部 | Facebook)以及警政署等((20+) NPA 署長室 | Facebook),俾有效發揮政策宣導效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十四)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案編列第1目「水利資源科技發展」,然本目106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多個年度未達100%。111年度預算案在「委辦費」中有編列委託學術研究單位或專業技術機構辦理「尖端地層下陷防治技術之研發」,但在「獎補助費」中亦有編列補助公立大專院校辦理「尖端地層下陷防治技術之研發」等相關工作之預算2,400萬元,兩者研發內容是否重疊?其次,是否與水利署和科技部共同簽署「尖端地層下陷防治技術研發」合作協議有關?經濟部自民國84年起與相關部會即合作推動地層下陷防治,而為掌握地層下陷原因、發展前瞻防治科技,並針對地層下陷引致之災害,提出解決方案。經濟部期望透過深化與科技部地層下陷防治尖端技術的合作研發,讓地層下陷不再成為臺灣西南部的代名詞。綜上,請經濟部積極與相關部會合作,運用科技減緩地層下陷的災害。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十五)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於第3目「水利建設與保育管理」編列146億3,568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16億7,878萬4千元增加29億5,690萬元,相關問題如下:1.111年度預算數以「水資源開發及維護」、「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增加幅度為最大宗,但歷年來預算執行績效落差相當大,然賸餘數卻仍以這2個計畫為最多數,有待檢討改善。2.第3目第3節「水資源開發及維護」111年度預算數29億3,142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3億1,598萬9千元,大幅增加26億1,543萬6千元;第4節「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亦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3億0,455萬元。而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前述預算執行提出幾點預算評估意見如下,請經濟部水利署參考檢討改進:(1)「水資源開發及維護」:新增「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111-116年)」總經費高達114億元,較原計畫增加40億元,111年度編列4億5,300萬元,應力求節約,強化執行進度之控管暨落實對農業用水之維護,俾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2)「水資源開發及維護」:新增「曾文水庫放水渠道及擴大抽泥工程計畫(111-114年)」總經費19億8,100萬元,111年度編列3億3,100萬元,鑑於我國主要水庫逾四成使用逾50年,整體淤積率並高逾29%,多元減淤及維護延壽等問題,仍待深入檢討強化。(3)「水資源開發及維護」:109及110年度投入緊急抗旱應變經費達63億餘元,111年度編列18億5,400萬元,應就新購建之抗旱設備,建立完備之維護及管控機制,俾供後續抗旱運用,降低災害。(4)「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1年度編列第2年度經費102億5,51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及前期3項計畫108及109年度決算數增加,惟該計畫110年迄8月底實支數占預算數未及四成,且預計價購土地經費29億6,600萬元為近3年度最高,故水利署應審酌預算執行能量,並依節約及優先使用公有閒置土地等經費支用原則,審慎檢討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5)「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111年度編列「水災智慧防災計畫(109-113年)」第3年度經費4億9,540萬元,鑑於本計畫補助地方辦理路面淹水感測站及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等韌性防災措施,各地設置情形差異頗大,且自主防災社區配合水患啟動率呈下降趨勢,故水利署應審酌氣候變遷影響,定期盤整各地防災監控及預警系統之有效性,滾動檢討對地方各項韌性防災措施補助計畫之辦理方式,並加強督導及考核,以維成效,進而提高各地防災應變能力。綜上,請水利署撙節支出以有效運用治水預算。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鄭運鵬 邱志偉 (十六)111年度水利署編列「水資源企劃及保育」6億7,216萬6千元,辦理水利政策與法規規劃、水資源保育及管理等事項。根據水利署109年水利統計年報有關全國年總用水量之統計,105至108年度我國平均年總用水量166.61億立方公尺(含地面水及地下水),呈逐年上升之趨勢,較100年度172.18億立方公尺雖略有減少,然主要為農業用水減少,工業用水量則呈逐年增加趨勢。鑑於近年全國年總用水量及工業用水持續增加,工業用水回收率雖逐年提升,惟整體用水量仍呈增加,允宜賡續檢討強化工業用水回收政策之落實執行。又根據108及109年度各用水級距戶數及用水量,109年度每月用水量超過1萬度之用戶1,062戶,年度總用水量4.45億立方公尺,占整體用水量17.37%,較108年度(992戶、年度總用水4.39億立方公尺)增加,有關用水大戶之用水效率,應依「水利法」規定儘速完成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強化用水大戶之管理,確切落實政府節水政策。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十七)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於「水資源企劃及保育」工作計畫項下分支計畫「水資源保育及管理」編列6億1,060萬4千元業務費,全部用於辦理水環境教育策進計畫、水利事業保育與管理及自來水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查,近年全國年總用水量及工業用水持續增加,水利署應依「水利法」規定儘速完成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強化用水大戶之管理,確切落實政府節水政策。爰請水利署提送耗水費徵送辦法目前辦理進度說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謝衣鳯 陳超明楊瓊瓔 (十八)110年上半年,台灣遭逢46年最大旱,面臨嚴峻供水狀況,尤其中部地區更採民生限水措施,嚴重影響民眾生活與生計。由於台灣降雨時間及空間差異非常大,區域水源的適當調度為穩定供水重要解方,故水利署刻正規劃辦理「台中至雲林管線連通改善」案,包括水源調度台中支援彰化、雲林支援彰化及嘉義地區。另正興辦中部鯉魚潭北送苗栗幹管、大安大甲溪聯通管等工程計畫,亦同步辦理緊急抗旱水源應變計畫,上述各項規劃與計畫,皆需及早規劃定案並能興建完成,又全台備援調度17條管線,面對極端氣候影響,亦須全力趕辦完成,以提升未來台灣西部廊道供水管網串接及水源調度,並提高供水穩定、以利民生經濟。請水利署於1個月內提具南台中相關供水用水規劃工進狀況及精進管制具體作為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十九)110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曾文水庫放水渠道及擴大抽泥工程計畫」(111-114年),總經費19億8,100萬元(水利署公務預算負擔18億6,100萬元),111年度編列第1年度經費3億3,100萬元。然不單單曾文水庫淤積,全台仍有4座水庫淤積率高逾四成(南化42.44%、烏山頭49.02%、霧社74.74%及白河53.23%),鑑於現在極端氣候異常,不是下大雨,就是久不下雨,造成嚴重乾旱,我國主要水庫逾四成(其中18座)已使用逾50年,整體水庫淤積率仍高達29.5%,水利署應該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清淤措施,以因應未來大乾旱之情事發生。請水利署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謝衣鳯 陳超明 (二十)全球暖化,各地常常出現極端氣候,乾旱、暴雨常常隨著極端氣候而來,台灣亦不可倖免。從2020至2021年,面臨好長一段時間的嚴重乾旱,由於梅雨季降雨比正常量少,又無颱風,水庫蓄水量又不夠,以致供水不足,影響農業用水、民生用水,嚴重的話更影響工業用水,嚴重影響台灣民生、經濟。此次水利署編列補助水資源作業基金辦理緊急抗旱水源應變計畫18億5,400萬元,希冀新購建之抗旱設備,能建立完備之維護及管控機制,以備未來乾旱所需,請水利署於1個月內就如何有效運用、控管、維護,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謝衣鳯 陳超明 (二十一)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預算案,其中「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編列107億5,050萬元,係屬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然據查,該計畫111年度編列第2年度經費102億5,51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及前期3項計畫108及109年度決算數增加,且預計價購土地經費29億6,600萬元為近3年度最高,應檢討預算執行狀況。爰此,建請水利署應節約及優先使用公有閒置土地。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二十二)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預算案於「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項下「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中「01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編列107億5,050萬元。惟查近年極端氣候盛行,台灣時常面臨短時間大雨甚至暴雨,造成淹水甚繁,請水利署因應氣候變遷,透過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以工程手段結合非工程措施等策略,改善淹水問題。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謝衣鳯 陳超明楊瓊瓔 (二十三)面對極端降雨事件頻傳且隨著高度都市化及河川流域中上游地區土地開發,暴雨產生之地表逕流量已較過去更大且急迫,都市受淹水威脅與日俱增,部分河川水系及區域排水幹支線更須承受超過原規劃之排洪量,造成既有河川水系及區域排水系統負荷增加,加上地震、颱風豪雨及山坡崩塌範圍增加等因素,使得大量土砂及垃圾淤積阻塞河道,進而影響排水系統通洪能力,水利署辦理「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計畫總經費787億5,000萬元,111年度編列102億5,510萬元。另辦理「水災智慧防災計畫(109至113年)」,計畫總經費27億4,768萬元,111年度編列4億9,540萬元。為因應極端氣候造成流域環境變化並持續維護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一般性海堤安全,減輕洪災損失,須因應氣候及環境變化進行治理策略轉型之調整,故請水利署應盤點過去災害發生頻率較高之區域,優化各項智慧防災系統及各項預警措施之防呆機制、強化AI功能及數據正確性,並與各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分工協調。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邱志偉 (二十四)水利署自111年度起整合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至115年)」總經費822億元,水利署辦理部分787億5,000萬元,包含公務預算697億5,000萬元及水資源作業基金90億元,並於111年度「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第2年度經費102億5,510萬元,預計完成中央管河川整體改善24公里、中央管區排整體改善5公里、辦理海岸侵蝕補償及調適措施5公里、水門操作維修3,000座、生態友善及地景營造18公里,相較於110年預算數100億0,700萬元,增列2億4,810萬元。考量該計畫至110年8月底實支數占當年度預算未及四成;且111年預計價購土地經費29億6,600萬元為近3年最高,所需業務費13億1,000萬元亦較前期3項計畫108至109年度平均經費(11億5,400萬元)增加1億5,600萬元;又近年度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各地水利建設工程增加等因素,誠有衡酌各地水利建設預算執行能量,並依行政簡化節約及優先使用公有閒置土地等經費支用原則,審慎檢討所需經費規模,確保政府資源之合理有效運用之必要。爰請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二十五)鑑於全球都在面對極端氣候,近年來極端降雨頻繁,建立水災智慧防災計畫是有其必要性的。然大規模山崩、河川暴漲於部落時常可見,建請水利署積極建立一套完善的智慧防災系統、智慧防災應變能力升級、智慧防災輔助系統。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謝衣鳯 陳超明 (二十六)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預算案「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水災智慧防災計畫」編列4億9,540萬元。此計畫辦理智慧防災系統建構、應用推廣及各項防減災應變能力之升級等工作,並補助地方辦理路面淹水感測站及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等韌性防災措施,惟各地設置情形差異頗大,且自主防災社區配合水患啟動率呈下降趨勢。鑑於氣候變遷影響,近年短延時強降雨,屢屢超過各地防洪設施標準,致造成低窪地區積淹事件頻傳,水利署應定期盤整各地防災監控及預警系統等有效性,滾動檢討本計畫對地方各項韌性防災措施補助之規劃及評核方式等完備性,以維成效,進而提高各地防災應變能力。爰要求水利署於3個月內提出滾動檢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賴瑞隆 陳亭妃 (二十七)111年度水利署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水災智慧防災計畫」第3年度經費4億9,540萬元,辦理智慧防災系統建構、應用推廣及各項防減災應變能力升級等工作,相較於110年預算數4億6,195萬元,增列3,345萬元。然本計畫補助地方辦理路面淹水感測站及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等韌性防災措施,各地設置情形差異頗大,且自主防災社區配合水患啟動率呈下降趨勢,誠有衡酌氣候變遷影響,定期盤整各地防災監控及預警系統有效性,滾動檢討對地方各項韌性防災措施補助計畫之辦理情形,加強督導及考核之必要。故如何達成計畫目標,提高各地防災應變能力,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何欣純 三、111年度經濟部所屬單位預算未審竣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 報告事項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首長,就「開放日本核食對我國加入CPTPP之影響與因應之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吉仲、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及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報告後,委員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鄭運鵬、楊瓊瓔、孔文吉、蘇治芬、謝衣鳯、陳超明、賴瑞隆、何欣純、邱志偉、曾銘宗、鄭天財 Sra Kacaw、郭國文、陳椒華、呂玉玲、洪孟楷、王婉諭、鄭正鈐、蔡易餘、高虹安、張其祿、翁重鈞、廖國棟Sufin‧Siluko、廖婉汝、蔡壁如、吳怡玎及劉建國等29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陳吉仲、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及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1)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 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散會 1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