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12分至12時59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椒華 趙正宇 李昆澤 劉世芳 陳素月 許淑華 許智傑 魯明哲 林俊憲 蔡易餘 劉櫂豪 傅崐萁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陳歐珀 賴香伶 邱顯智 廖婉汝 蔡壁如 高虹安 洪申翰 邱志偉 邱臣遠 王美惠 莊競程 何欣純 孔文吉 楊瓊瓔 鄭天財Sra Kacaw 高嘉瑜 謝衣鳯 李德維 張其祿 翁重鈞         廖國棟Sufin.Siluko  羅明才 張廖萬堅    李貴敏  委員列席25人 列席官員: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政務次長 陳彥伯   路政司 司長 林福山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吳木富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政風處 處長 丁國耀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副局長 馮輝昇  公路總局 局長 陳文瑞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范孝倫 財政部國庫署 副組長 張意欣 經濟部工業局 組長 林華宇  能源局 組長 陳景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辦公室 專門委員 溫育勇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簡任技正 蘇意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翁燕雪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專門委員 林慈芳 主  席:林召集委員俊憲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43案: (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中「獎補助費」之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839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7,05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第7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五)第5目第1節「路政管理」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六)「路政管理」項下「業務費」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七)「一般路政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八)「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一)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二)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三)「一般行政」編列4億1,832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一)「委辦費」編列4,59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二)「業務費」項下「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7萬元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三)「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4億2,018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四)「一般行政」編列5億6,132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五)「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5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第2目「觀光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第2目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及所屬決議(五)「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37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六)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八)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一)第2目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四)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補助交通作業基金」預算凍結7,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五)第3目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六)第3目項下「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一)運輸研究所預算「委辦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二)「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4,666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三)「運輸研究業務」編列5,650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四)「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3,46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一)「委辦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二)「國外旅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三)「一般行政」編列49億2,466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五)「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三十)「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三十一)「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三十二)「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十九)「鐵道業務」編列86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二十)「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決定:第(一)案至第(四十三)案,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就「淨零碳排轉型之精神重新評估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使用之合理性及交通部推動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6案: (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道路交通安全」凍結 3,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82億0,689萬4千元凍結7億元書面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凍結4億元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三)「交通科技研究發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四)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九)第2目「觀光業務」預算凍結1,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四十)「觀光國際事務」編列7,347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二)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預算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三)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六)「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編列8,097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四)「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9億2,66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一)「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合計編列143萬4千元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二)「一般行政」編列12億4,683萬7千元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三)「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5,525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四)「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3億8,56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路政司司長林福山、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杜微及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吳木富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李昆澤、陳椒華、趙正宇、劉世芳、陳素月、許淑華、林俊憲、蔡易餘、魯明哲、洪申翰、葉毓蘭、高虹安、邱顯智、劉櫂豪、賴香伶、邱臣遠、許智傑、孔文吉及張其祿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蔡壁如、傅崐萁、邱臣遠及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六)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9項: 一、請交通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發展委員會依「淨零碳放」的節能減碳目標,擬訂綜合式的汽燃費徵收方案,並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規劃書面報告。 目前汽燃費徵收為隨車徵收,對於台灣總體的淨零碳排目標並未具備有引導交通運輸工具至節能減碳的綜效,因此請交通部會同相關部會提出以上評估規劃書面報告,做為未來施政之參考。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洪申翰 林俊憲 陳素月   二、國道7號為交通部重大開發案,為紓解高雄碼頭運輸的重大開發,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報告,規劃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專用道路連接新生高架道路進入國道1號總長約8.4公里預計2023年2月完工通車(可避免貨櫃車行駛台17線市區路段、沿海一路及中山四路),請評估是否可取代原本國道7號規劃之用途功能,又國道7號鄰近開發案多,請整理15年來,以開發單位提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7開發範圍10公里內,環評通過開發案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的致癌風險及非致癌風險的資料,並請加總計算所有風險,請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評估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洪孟楷 李昆澤 陳素月      三、近日Omicron疫情延燒至全國各地,臺鐵也不例外。經查肩負臺鐵列車監控和安排路線依時行駛,負責緊急調度、聯繫之調度所,為臺鐵運務核心,目前驚傳14名人員確診,在總人數僅100人之單位,其確診率近15%,人力緊縮可謂非常急迫。為避免調度出現嚴重缺口,建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2週內針對調度所疫情控制情形及端午疏運提出緊急人力調配之因應及改善方案,以確保行車運務順利。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劉世芳 陳素月  四、交通部汽燃費歲入近5年決算平均較預算高出50億元,佔預算金額逾一成,預算編列顯不符合實際徵收情形。目前超徵部分依規定需全數繳庫,交通部無法依實際收入分配道路養護經費給各道路主管機關,造成地方政府道路養護經費困窘,以台南市為例,每年因此減少之預算高達2億元,為確保道路品質安全無虞,故建議交通部對於汽燃費之歲入預算,應於112年度起以不得增加費率為原則核實編列,且針對延宕已久之汽燃費制度改革議題,應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以確保道路養護經費來源充裕,維護用路人安全。 提案人:林俊憲 劉世芳 趙正宇 陳素月  五、觀光產業一時受疫情衝擊,但產業必須永續發展,紓困、振興缺一不可,待疫情趨緩後,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持續擴大振興方案,為產業注入活水。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陳素月  六、溫泉及旅宿從業人員需第一線服務旅客,為保障旅客及員工之健康安全,建請交通部協調相關部會能夠儘快開放觀光產業專案造冊快篩試劑購買供員工定期篩檢。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陳素月   七、國內遊客量銳減,溫泉及旅宿產業業者入不敷出,稅賦壓力影響營運財政支出,建請交通部觀光局能夠苦民所苦,向相關部會爭取溫泉取用費及房屋稅、地價稅及向政府承租租金等土地各項稅賦及租金減免或展延。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陳素月   八、有鑑於去年實施三級警戒時業者無法營業,政府還提供員工薪資補貼;但如今疫情比去年嚴重,等於是「類三級」,營運場所除了沒有遊客外,更要支付員工薪水,可謂苦上加苦。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向行政院爭取經費,協助觀光產業申請紓困補助並補貼員工薪資,度過疫情難關,保障觀光產業量能。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陳素月   九、政府因疫情提出之政策性紓困「觀光產業融資貸款及利息補貼」,業者沒有收入還要繳納貸款本金及利息,壓力沉重。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向銀行爭取產業既有貸款本金展延償還期限及利息補貼,以緩解業者燃眉之急。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陳素月   散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