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 _GoBack]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bookmark: _Toc16004533][bookmark: _Toc31276691][bookmark: _Toc44418898][bookmark: _Toc44419282][bookmark: _Toc44419523][bookmark: _Toc63257183]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3月23日(星期三)9時6分至15時13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楊 曜 蘇巧慧 吳玉琴 洪申翰 蔡壁如 邱泰源 徐志榮 廖國棟 Sufin.Siluko 莊競程 張育美 林為洲 黃秀芳 陳 瑩 蔣萬安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洪孟楷 楊瓊瓔 邱臣遠 李貴敏 陳椒華 高虹安 呂玉玲 羅明才 蔡易餘 廖婉汝 張其祿 蘇治芬 高嘉瑜 江永昌 林奕華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部 長 陳時中 國民健康署 署 長 吳昭軍 法規會 參 事 陳信誠 保護服務司 副司長 郭彩榕 社會及家庭署 組 長 林資芮 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組長 陳振輝 食品及藥物管理署 副組長 張馨文 財政部國庫署 主任秘書 馬小惠 關務署 副組長 劉麗霞 賦稅署 專門委員 林美慧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任秘書 戴婉蓉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 司 長 鄭來長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專門委員 邱秋嬋 內政部民政司 專門委員 羅素娟 法務部 參 事 劉英秀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告事項 [bookmark: OLE_LINK1][bookmark: OLE_LINK2]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變更議程,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案【提案編號28074及28075】,共3案,業由院會交付本會審查,經會議主席徵詢在場委員同意後,決議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二(十)案至第二(十二)案。)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 (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編號28074】。 (十二) 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編號28075】。 (本次會議經委員蔡壁如【代表民眾黨黨團】、呂玉玲及賴惠員說明提案旨趣,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財政部國庫署主任秘書馬小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任秘書戴婉蓉及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鄭來長報告後,委員賴惠員、楊曜、蘇巧慧、吳玉琴、洪申翰、蔡壁如、邱泰源、徐志榮、廖國棟Sufin‧Siluko、莊競程、張育美、林為洲、洪孟楷、楊瓊瓔、葉毓蘭、黃秀芳、李貴敏、陳椒華、陳瑩、江永昌、呂玉玲、林奕華及邱臣遠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財政部國庫署主任秘書馬小惠及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鄭來長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蔣萬安及高虹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