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游毓蘭 陳歐珀 林思銘 陳以信 黃世杰 鄭運鵬江永昌 陳玉珍 柯建銘 劉建國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劉世芳 洪孟楷 陳椒華 邱臣遠 楊瓊瓔 張其祿 鍾佳濱 高嘉瑜 羅明才 邱顯智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呂文忠(檢察總長請假) 立法院法制局第三組組長 廖曼利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鄧巧羚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併案審查 (一)司法院函請審議「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大體討論完畢,進行逐條審查。 二、第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均照司法院提案通過。 三、第六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九條、第六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四、增訂第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及第五十三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五、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不予增訂。 六、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七、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