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2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3時12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玉珍 陳琬惠 李德維 羅美玲 張宏陸       鄭天財Sra Kacaw 莊瑞雄 黃世杰 王美惠 游毓蘭       賴品妤 林文瑞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邱議瑩 劉世芳 鍾佳濱 王婉諭 陳椒華 江啟臣       楊瓊瓔 林德福 賴香伶 李貴敏 徐志榮 張其祿       邱臣遠 高金素梅 何欣純 湯蕙禎 廖國棟 陳培瑜       羅明才 林為洲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人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楊長鎮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長陳邦畛暨相關人員 考試院考選處 簡任秘書 陳鳳櫻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民政司 副司長 鄭英弘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國庫署 簡任稽核 李杏芬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副司長 顏寶月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 檢察官 謝祐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副組長 張簡鴻儷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簡任技正 黃勝興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家庭支持組 組長 簡杏蓉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專門委員 廖倪妮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專門委員 王雅芬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 專門委員 陳銘泓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 專門委員 吳怡銘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處長 張玳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簡任視察 林淑齡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 專門委員 瑪勒芙勒芙‧杜妲利茂 Maljeveljeve‧tiudjalimaw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 副處長 胡培中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 簡任視察 孫承錦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李翊柔暨相關人員 主  席:游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研 究 員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專 員 謝禎鴻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 二、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三、審查委員徐志榮、林思銘、陳超明、游毓蘭、呂玉玲等23人擬具「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 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賴香伶等17人擬具「臺灣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湯蕙禎等20人擬具「臺灣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邱議瑩、時代力量黨團代表委員王婉諭、湯蕙禎、賴香伶說明提案要旨,客家委員會 主任委員楊長鎮報告,委員陳玉珍、張宏陸、李德維、羅美玲、鄭天財 Sra Kacaw、莊瑞雄、陳琬惠、黃世杰、王美惠、游毓蘭、賴品妤、林文瑞、鍾佳濱、賴香伶、江啟臣、楊瓊瓔、徐志榮、湯蕙禎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楊長鎮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培瑜、林為洲、王婉諭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壹、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5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9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60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576萬5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451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0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41億1,787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3項:    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11萬8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11萬8千元,客家委員會自111年起,將全國客家日從原先天穿日,改為12月28日還我母語運動日,宣示政府重視客家語言的決心。惟各界殷殷期盼的「客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經110年8至9月底舉辦10場次草案公民論壇後,於同年12月30日提報行政院審查至今,迄今無相關進度。客家委員會應積極爭取,讓各界期盼可以早日落實。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二)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11萬8千元,其中「客家族群主流化發展計畫」編列1億1,711萬8千元,係包含推動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各項客家事務諮詢、協調會議及加值客庄照顧服務,推展「國家級客家知識體系」、培育客家學術研究人才,及辦理海內外客家交流及推廣活動等。 經查,客家委員會為促進國內外各大學校院資源整合,鼓勵學者、專家、博士生或從事客家研究者,共同深化發展客家知識體系,提供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獎助金。惟自110年至今,全國大專院校申請及通過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之博士生人數不足,甚至無人請領。 為了深化客家知識體系、培育客家學術研究新生代,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針對學術研究獎補助方案及推廣方式,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1億3,591萬9千元,地方創生乃係國家安全戰略層級之國家政策,客家委員會亦推出「強化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客家浪漫臺3線計畫」等,希能整合跨界資源推動客庄產業創生,塑造客庄產業聚落。客家委員會為有效掌握補助執行成效,委外成立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督導團,實地訪視歷年補助計畫之後續維運管理情形。惟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督導團多年提送之訪視建議,客家委員會似均未積極處理,如補助建置之空間展場未依原定計畫使用,部分設施毀損或滅失等。爰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對訪視建議進行系統化整理,並訂定後續追蹤管考之標準程序,提升補助績效。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賴品妤 王美惠    三、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編列7億3,771萬8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編列7億3,771萬8千元,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其中打造校園客語學習環境是重要政策,讓學子從小有更多機會使用客語,將客語融入生活,全面提升客語使用率。如客家委員會「客家語言深植計畫」,從培育客語師資、辦理幼兒園、學校客語推廣等,希達成沈浸式客語學習方式。而許多客家子弟居住於都會區,生活中較缺乏使用客語的機會與環境,又根據學者研究,學子對於客語態度,如學習客語的語言競爭力,客語資源之經濟性或非經濟性價值等,均可能影響推動成效。 學子積極學習英文,除接軌世界也可能提升未來就業效果等,客家委員會擬定語言政策時,允應思考如何擴大學習客語之語言效益,俾利學子不僅提升客家文化認同的感性,亦能思考學習客語效益的理性,使客語能成為我國活用之國家語言之一。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針對擴大客語之語言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賴品妤 王美惠    (二)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編列7億3,771萬8千元,其中「客家語言深植計畫」編列7億3,771萬8千元,係包含辦理客語社會推廣、推動客家語文基礎建設、建設客家語料資料庫、客語推廣等。 查近3年客家委員會核定補助全國各縣市社區大學辦理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相關課程,學校數並無增加,且皆為北部之社區大學,客家委員會資源之挹注,有重北輕南之嫌。 為落實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營造母語社區環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就如何擴大推廣客家語言及文化,深入社區及公共領域,加強民間推廣之方式,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編列7億3,771萬8千元,預計辦理包括客語各級認證及推廣。客語能力認證考試111年度辦理情況,初級部分通過率僅54.18%,若以年齡觀察,30歲以下者通過率僅37%、15歲以下更僅33%。相較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A卷(基礎/初級)通過率65%、30歲以下者通過率59%、15歲以下通過率54%等數據相比,認證考試通過率不甚理想。宜檢討通過率過低之因素(例如題目難易度之適切性),並研議中長期提升方案,避免年輕族群客語能力流失,不利文化保存。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張宏陸    (四)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編列9,700萬元。客家委員會訂定之「客語為地方通行語實施辦法」載明115年內通行語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並訂有相關獎勵金以鼓勵地方之公教人員參與並取得客語能力認證,透過由政府先行以營造客語通行使用環境。依據客家委員會網站公開之資料,111年行政院各部會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除客家委員會外有14個部會通過比例低於1成;又地方政府部分,總通過率僅14.83%,為達115年設定之目標仍有相當大之提升空間,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進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張宏陸    四、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藝文傳播推展」編列14億7,268萬1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藝文傳播推展」編列14億7,268萬1千元,客家電視是傳播客家文化、學習客語的重要媒介,客家委員會於113年投入6億元預算,希能持續開創優質內容,讓視聽者產生更多客家文化共鳴。惟根據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委託之視聽調查,結果顯示客家電視台視聽者年齡分佈較高,如何拓展青壯年視聽興趣,增加收視率成為持續客家電視發展關鍵。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針對客家電視台如何深化內容,貼近觀眾,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賴品妤 王美惠    (二)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藝文傳播推展-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經費」編列9,204萬5千元,相較前2年均逐年大幅提高(112年預算數6,668萬8千元、111年決算數4,711萬1千元),用以辦理「客家藝文發展、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等工作,其中包括「客家藝文發展計畫」360萬元及「客家傳播行銷計畫」8,844萬5千元。考量112年係有辦理世界客家博覽會,113年並無特定大型活動而仍大幅提高宣傳經費;又預算說明表示係參考「英國威爾斯,期借鏡語言行銷翻轉文化」但實際如何應用、藉以翻轉年輕人心中形象之方法說明過於簡易,無法看出實際方向與案例。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張宏陸    (三)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藝文傳播推展-獎補助費」編列10億8,407萬9千元,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分別辦理客家電視台及講客廣播電台之經營。查近年2台之節目製播情況,節目自製率皆不到5成。又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決算短絀6,048萬5千元、113年預算書收支預計短絀1,616萬9千元,預算高度仰賴客家委員會補助但又連年短絀。客家委員會應審慎評估獎補助費用成效,規劃提高節目自製能力,且增進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之財源自籌能力。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張宏陸    (四)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藝文傳播推展」編列14億7,268萬1千元,其中「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第5年經費續編列11億4,679萬8千元,係包含提升大眾傳播媒體、辦理網路、新傳播科技媒體等通路整合行銷傳播、客家躍進主流文化多元內容產業合作推廣計畫等。 其中,為鼓勵影視產業製作融入客家語言及文化之跨語言節目內容,增加客家語言及文化於各大傳播媒體之能見度,客家委員會接續辦理客家傳播行銷計畫。另依據客家委員會公布之申請補助節目製播原則,包含節目內容須適度融入客家語言及文化等元素,自109年起,補助節目類型包含台語連續劇、綜藝節目、歌唱比賽節目等,查近2年受補助之節目數量均為6至7個,且某單一節目受補助金額近500萬元,惟客家委員會之補助應雨露均霑,增加補助之節目數量,以達多元推廣之目標。 為有效提升客語於商業媒體之能見度,及確保預算編列效益最大化,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就影視傳播內容補助之標準,及實質推廣客家文化及語言之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五、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4億5,211萬4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2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4億5,211萬4千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推展海外及在地客家研究,與國內外進行交流合作計畫等,希達成全球客家博物館及生態博物館之目標,如近年執行「客家-文化傳薪‧接軌國際亮點計畫」,厚積客家文化研究及典藏能量,讓各界有更多機會從各種角度增進對客家文化之理解,並向國際宣揚臺灣客家軸心地位,提高臺灣客家在國際間能見度。惟上述政策目標較為遠大,具體政策效益如何衡量並據以提出策進作為,如吸引外國友人來台參訪領略客家文化,或客家博物館品牌於世界是否執優勢地位等,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針對近年國際交流之政策效益及未來推動台灣客家國際化策略,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賴品妤 王美惠    (二)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厚植族群生態博物館文資蒐藏、典藏、研究與運用計畫」編列5,950萬元,辦理項目包括客庄文化資產普查等。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自94年起辦理客庄文化資源普查,就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截至112年8月底已完成60個全區普查,惟仍有10區尚未完成,為推廣客家文化並規劃政策,需透過文化普查藉以保存文化資源,且時程若有延宕也恐錯失保存時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普查時程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張宏陸    六、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編列7億3,771萬8千元,係以辦理客家委員會第4期中長程計畫之「客家語言深植計畫」,落實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結合地方政府、家庭、學校、社區、公共領域及網路環境,全面提升客語使用率,打造校園客語學習環境,發展學校在地特色校本課程,並營造母語社區環境,從民間加強推廣,期盼透過由下而上的自發性活動,讓社區成為客語重要復興基地。 根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其取得客語認證資格者,應予獎勵,並得列為陞任評分之項目。 惟據客家委員會網站公開的110及111年行政院各部會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情形,111年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17個部會中公務人員通過比例,以客家委員會(78.95%)、文化部(33.33%)及中央選舉委員會(20.00%)分居前3名,其餘14個部會通過比例皆低於1成,可看出中央機關公務人員在客語為通行語地區的客語能力有待加強。 客家委員會貴為推廣客家語言的首要機關,且為讓民眾可以服務更為完善。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提升各部會客語認證之人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賴品妤 莊瑞雄             七、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編列7億3,771萬8千元,係以辦理客家委員會第4期中長程計畫之「客家語言深植計畫」,落實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結合地方政府、家庭、學校、社區、公共領域及網路環境,全面提升客語使用率,打造校園客語學習環境,發展學校在地特色校本課程,並營造母語社區環境,從民間加強推廣,期盼透過由下而上的自發性活動,讓社區成為客語重要復興基地。 國家語言發展法公布後,客語、閩南語等本土語言已提升至國家語言地位為推動、傳承及復振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客家基本法」修正案也在107年1月31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明文規定客語為國家語言,成為國家兼容多元文化核心價值的重要里程碑。 據公開資訊所示,僅有教育部所委外製作「客家語拼音輸入法」,僅有電腦作業系統可以運作,而手機方面,也只能用於特定系統才能使用。 然客家委員會前副主委鍾孔炤在111年答詢時表示,客語輸入法確實有些字在手機、電腦很難運用,為提高輸寫的友善性和便利性,已做了3年的計畫案,包括語音、語彙資料庫都有整理,確定113年7月前輸入法會完成,惟迄今尚未有相關成品。 客家委員會貴為推廣客家語言的首要機關,及滿足民眾書寫客語字的需求,讓本土語言文字更流通、普及。請客家委員會針對手機輸入法納入客家語,提出時程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賴品妤 莊瑞雄     八、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編列7億3,771萬8千元,係以辦理客家委員會第4期中長程計畫之「客家語言深植計畫」,落實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結合地方政府、家庭、學校、社區、公共領域及網路環境,全面提升客語使用率,打造校園客語學習環境,發展學校在地特色校本課程,並營造母語社區環境,從民間加強推廣,期盼透過由下而上的自發性活動,讓社區成為客語重要復興基地。 根據「客家基本法」中對於客家人定義「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全國約有466.9萬人,約占我國2,356萬民眾的比率為19.8%。 惟據客家委員會所提供的111年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情形中,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之通過率分別為54.18%、73.83%,若從年齡層來分析,其中30歲以下初級認證考試之通過率介於27.44%至58.97%間,皆未達6成,顯示年輕族群客語能力仍有待提升。 客家委員會貴為推廣客家語言的重要機關,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提升年輕族群客語能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賴品妤 莊瑞雄     九、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藝文傳播推廣-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編列11億4,679萬8千元,係以辦理客家委員會第4期中長程計畫之「客家傳播行銷計畫」,推展客家廣電媒體合作及輔導製播優質影視節目,捐助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促進客家傳播產業發展,並推動客家躍進主流文化內容產業合作推廣計畫;辦理推動海內外客語聲望族群行銷之事件、戶外、新傳播科技媒體及平面、廣播、電視及網路等通路整合行銷、國內及國際新聞媒體之新聞聯繫與發布。 為建立永續發展之客家傳播體系,維護客家傳播權益,自92年7月及106年6月起公視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分別辦理客家電視台及講客廣播電臺之經營,該電視台任務係以讓客家精神成為電視台的養分,為客家文化和經濟產業服務和貢獻,讓客家文化與產業緊密連結,是客家電視應該實踐的工作。 經查,近年該2台節目製播情形報告中指出,110至112年8月底客家電視台節目以及講客廣播電臺在一般收視觀眾整體評價分數雖維持一定的水準,但自製率皆未達五成,且客家臺之製播節目新首播比率自106年之26.0%降為111年之22.0%,呈現下降趨勢。 客家電視台身為重要傳播角色之一,且為了讓客家人的聲音能讓外界聽得更清楚,並更貼近公眾近用媒體的權利,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提升客家電視台以及講客廣播電臺之節目自製率,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賴品妤 莊瑞雄     十、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於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厚植族群生態博物館文資蒐藏、典藏、研究與運用計畫」編列5,950萬元,且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238萬2千元。 經查,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自94年起辦理客庄文化資源普查工作,且根據該中心提供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客庄文化資源普查情形,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完成60個全區普查,尚有10個未完成。 為了保存客家文化資源,充實客家文化基礎資料,做為日後客家政策規劃之依據及各界學術研究參考,請客家委員會積極辦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11萬8千元,其中「客家族群主流化發展計畫」編列1億1,711萬8千元,係包含推動辦理客家知識體系各類獎補助計畫,促進客家學術研究蓬勃發展。 經查,112年度客家委員會補助27所學校開設34門客家課程;111年度補助24所學校、共37門客家課程;110年度補助23所學校、共28門課程。雖然補助學校校數,有逐年增加趨勢,惟全國大專校院校數共158所,客家課程顯不普及。 為了引導學子認識客家語言文化,促進跨族群文化交流,請客家委員會就如何增加國內大專院校開設客家語言及文化課程之誘因,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二、客家委員會為展現臺灣文化價值與軟實力,112年8月與桃園市政府合作共同舉辦國際級「世界客家博覽會」,作為世界各地推動客家成果與經驗的交流平臺。整體經費為15億元,其中12億元由客家委員會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籌編事宜。另臺灣館總策展經費約1億3,500萬元其中包含14縣市展區各500萬元。其中,110年5月由桃園市政府規劃,邀請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所在之11個縣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及臺東縣)參展;111年2月,規劃增加客家人口眾多的2個都會區(臺北市、新北市),另臺南市為最早有客家文獻紀錄之縣市,並主動爭取加入,經協調後於111年12月納入。 惟嘉義市逾2萬名客家人口,雖相比其他縣市,客家族群數不多,但中央應一視同仁,不能依族群人口數作為推廣的主軸區域,忽略人口較少的城鎮。 為了促進臺灣客家族群與其他族群共榮發展,推廣及傳承各地客家文化,請客家委員會就如何持續挹注嘉義市資源,協助保存嘉義市客家文化及傳統,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三、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1億3,591萬9千元,係包含辦理客庄產業創生推廣計畫、客庄特色產業及國際觀光行銷推廣、客庄創生環境營造之政策規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庄創生聚落之保存、環境營造及設施整備等相關計畫、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推廣等。 經查,「台灣客家特色商品網路商城暨行銷推廣計畫」自108年4月起,委外營運台灣客家等路大街數位商城,扮演媒合客家委員會輔導之廠商商品上架、線上通路之角色。惟近3年等路大街營收越趨減少,現有營運廠商也因為客家委員會未編列預算挹注,缺乏激勵營運之誘因。 為了提升客家特色商品品牌能見度,打造獨特台灣客家特色商品之通路,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委外經營模式、客家認同之品牌行銷,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表一、「客家等路大街」網站瀏覽人次及營收情形 年度 瀏覽人次 營收(千元) 109 1,850,439 1,910 110 1,747,797 1,852 111 1,787,626 1,834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四、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2億0,032萬9千元,查審計部審核111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客家委員會執行政策、業務宣導經費,有漏未按季彙送立法院備查、未按季於主計總處平台網站專區公布等缺失,應予改善。請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十五、客家委員會為客語傳承與發展,近年推動「客家基本法」修法,已正式公告「客語」為國家語言,並於各級學校與社會營造客語使用環境等。 惟依研究顯示,客家民眾客語能力每年約有1.1%自然流失率,則約40年後,客語人口恐全消失。為避免母語流失消亡,「客家基本法」於107年1月31日修正時,第3條第3項即規定:「客家語言發展事項,另以法律定之。」客家委員會允宜儘速推動「客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由法律明定客語保存及推廣等相關政策。請客家委員會針對推動制定客家語言發展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賴品妤 王美惠    十六、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11萬8千元,審計部審核111年決算,指出客家語言深植計畫屬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應有效益評估之機制,卻因客家委員會係每5年定期辦理「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基礎資料調查研究」,須有該調查研究始有評估之依據。復興客語為政府重要政策,除定期調查研究外,客家委員會似宜善用現有之統計數據或資料,作為「客家語言深植計畫」評估機制之依據,方更為妥適。請客家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客家語言深植計畫成效評估機制」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十七、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11萬8千元,其中「連結全球客家網路,推動全球客家資訊雲端傳遞及強化資安防護」編列460萬元。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圓滿落幕,經此活動,客家委員會與世界客家族群有密切互動,本次世界客家博覽會中所獲之成果,應於全球資訊網積極呈現,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游毓蘭     十八、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1億3,591萬9千元,主要辦理規劃輔導推動客家地區經濟發展、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與輔導地方政府營造客家聚落等。 宜蘭縣冬山鄉提出「冬山阿兼城、火燒城客庄生活故事廊帶三期規劃及工程案」,主要為整合二個客家聚落阿兼城(東城村)、火燒城(大興村)客家生活環境,以及早期客家先民拓墾建設之水圳系統及聚落文化地景空間,喚醒客家認同的環境教室、傳統生活習慣及精神。 爰此,請客家委員會應儘速進行後續作業,讓國人對於客家的歷史文化有更多認識,更願意去傳承客家文化,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李德維     十九、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1億3,591萬9千元,主要辦理規劃輔導推動客家地區經濟發展、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與輔導地方政府營造客家聚落等。 宜蘭縣「蘇澳鎮山海客家生活文化藍帶」規劃設計暨工程施作案,此計畫工作項目包含道路鋪面新作、店家招牌改善等。客家委員會應參考地方的歷史發展,塑造地方記憶,並輔導地方店家招牌相互搭配、基調一致,讓街道整體具有協調性。 爰此,請客家委員會應儘速進行後續作業,讓國人對於客家的歷史文化有更多認識,更願意去傳承客家文化,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李德維     二十、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1億3,591萬9千元,其中「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編列9億5,623萬9千元,係包含辦理客庄產業創生推廣計畫、客庄特色產業及國際觀光行銷推廣、客庄創生環境營造之政策規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庄創生聚落之保存、環境營造及設施整備等相關計畫等。 經查,110年至今,客家委員會皆無補助嘉義市政府及團體,辦理本目業務之客家文化產業發展。 為了協助地方型塑客庄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整合跨界資源推動客庄產業創生,請客家委員會針對補捐助嘉義市政府及民間團體之方案及推廣,積極協助嘉義市客家文化產業推廣。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廿一、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編列7億3,771萬8千元,據媒體報導,全國高中推行本土語言教育滿1年,竟傳出讓原住民學生被迫學閩南語之荒謬情形。究其原因,無論是客語或原住民語教師,均以教學支援人員為大宗,專職教師比例不低。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統計至111年3月止,有客語教學資格者,現職教師(具語言認證)2,003人,教學支援工作人員1,665人,可見支援人力比例甚高。既以教學支援人力為政策執行主幹,則各校學生學習需求、各校可開職缺、各地教學人力3者,須適切緊密配合,才能讓本土語言政策推行順遂。就此,客家委員會應盡力掌握各縣市學習需求、各校職缺、教學人力3者配合情形,以利客語之母語傳承。請客家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廿二、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語言發展」編列7億3,771萬8千元,有鑑於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惟查,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111年各縣市客家人口比例與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比例,仍有11個縣市低於10%。請客家委員會就如何執行「客家基本法」所要求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比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廿三、113年度客家委員會及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1億3,591萬9千元,鑑於世界客家博覽會創造參觀逾1,100萬人次、超過209場活動展演等成果。而據客家委員會預算報告(112年3月7日客會產字第1126600128號函),10個主副場館中有5個場館(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永安海螺文化體驗園區、1895乙未保臺紀念公園、坪林文化園區、北區客家會館),有具體規劃後續作為每年定期與客家相關展覽之用途--不過一方面,不是所有場館均規劃為客家相關展覽,另一方面有規劃者,每年舉辦月份數似可思考延長。另據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2年10月5日考察會議紀錄,桃園市政府刻正評估展覽資料數位化,以供未來透過網路繼續傳播,就此,客家委員會亦宜積極協助相關事宜。請客家委員會就「世界客家博覽會場館保留延續之精進優化規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貳、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    (一)總收入:2億2,710萬元,照列。    (二)總支出:2億4,326萬9千元,照列。    (三)本期短絀:1,616萬9千元,照列。   三、通過決議2項:    (一)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新媒體與數位傳播計畫」編列2,150萬元,主要為運用新媒體與數位傳播,傳遞客家文化精神內涵及活力,增進大眾參與、體驗、學習與互動,以擴散客家語言、音樂、文化等面向在網路社群平臺之能見度。 截至112年8月底止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講客電臺、靛花官方網站累計瀏覽數計約336.1萬次,鑑於民眾近來對客家公共傳播議題之關注程度頗高,允宜積極充實官網相關圖資、數據及資料,善用新媒體與數位平台,加強推廣使用,爰此,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就「新媒體與數位傳播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客傳1]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李德維     (二)根據110年度講客廣播電臺收聽行為研究調查研究報告,客家地區有77.6%的廣播聽眾沒有聽說過講客電臺,研究建議未來應加強提高知名度,進而提高收聽率。為此,講客廣播電台推出較貼近民眾生活如分享美食、旅遊等軟性節目,也於不同媒介如Podcast等推出節目,希能增進收聽興趣,如多數民眾每日均會接觸新聞或新知需求,若能透過「聽新聞學客家語」此類Podcast節目定期更新,吸收新聞又增進客語能力,惟更新頻率似不如預期。爰請客家傳播公共基金會針對定期更新Podcast節目,並提升講客電台知名度進而提升收聽率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客傳2]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賴品妤 王美惠 參、討論事項第三至七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條文均尚未宣讀) 肆、其他事項 主席宣告:113年度有關客家委員會各單位之預算處理,作以下三點宣告:  一、有關各位委員之提案,為使討論聚焦,依預算科目編排,歲入部分,以「項」為單位,歲出部分,援例處理到「目」之科目為原則。  二、提案委員如有提出凍結相關預算者,除有委員特別聲明異議外,解凍條件均依例改為向本(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處理預算提案時,如提案委員不在場,依召委會議共識,該提案不再處理,惟如該案協商前,相關部會已跟提案委員溝通完成;並將書面送至本委員會即依該溝通結果處理。 伍、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陸、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游召集委員毓蘭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散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