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16分 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 9時2分至11時40分 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 9時1分至10時48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吳斯懷 林昶佐 趙天麟 羅致政 林靜儀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邱臣遠 馬文君 王定宇 何志偉 蔡適應(出席委員14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曾銘宗 陳椒華 李貴敏 李德維 楊瓊瓔 張其祿 李昆澤(列席委員8人) 列席人員:(11月13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經濟部人事處專門委員鄧慧儀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郭玲如 交通部觀光署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主任翁慧敏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科長李佳儒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核能安全委員會綜合規劃組簡任技正賴弘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專門委員葛映濤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代理科長祝瑞霜 農業部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科長賴怡汝 國際事務司科長粘立慈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視察危泰焌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科長林翠芬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處科長葛得生 (11月15及16日)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主 席:廖召集委員婉汝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11月13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處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0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71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2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36億6,726萬3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證照費」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6億6,826萬3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3,070萬6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5萬6千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6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4億2,239萬5千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726萬1千元,照列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36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9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282億5,863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7項: (一)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776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6,523萬5千元增加。查臺北賓館所需之維護費用較往年增加,經詢未能說明預算增列之原因,難以確認預算編列之必要與覈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林昶佐林靜儀 蔡適應 陳以信 馬文君 (二)外交部為利北投檔案大樓順利啟用,113年度預算案除持續編列預算辦理公文歸檔、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檔案管理工作外,另新增編列北投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遷計畫預算,然迄今檔案未清查比率高逾六成,且其中不乏有未依檔案法規定辦理回溯編目建檔者;另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完成機密檔案重新核定之比率達94.45%,應積極辦理,並加速清理已屆滿保存期限之檔案,俾減省檔案空間及儲存成本,提升北投檔案大樓運用效能。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805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劉世芳羅致政 江啟臣 (三)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041萬5千元,為113年度所新增編列,使用用途為外交部新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遷計畫等。審視雜項設備之使用,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四)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5,586萬3千元,主要係新增北投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遷計畫等預算1,976萬5千元,並持續編列2,870萬9千元辦理公文歸檔、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檔案管理工作。惟截至112年8月底止,未完成清查之檔案尚逾六成,此外,92年度以前之機密檔案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重新核定者高逾九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趙天麟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吳斯懷馬文君 (五)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8,592萬5千元,相較112年度增加1,177萬7千元,經查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且駐在國電信服務處於相對高風險之資安環境,惟外交部未依規定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健診,又部分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容有資安疑慮等情形,恐不利重點館處資安防護,不應放任增加預算數額,卻無積極檢討改善規劃,恐有無法建構安全資訊環境之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江啟臣 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蔡適應 王定宇 羅致政 (六)113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11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63萬7千元,其中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編列經費辦理,然其採委辦性質,對加強我與東協國家產、官、學界交流之實施成果難以評估,再者,其委託研究案諸多與新南向政策議題無關,與預算目的不符,淪為消化執行預算之嫌,外交部應列入追蹤及檢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林昶佐林靜儀 蔡適應 陳以信 江啟臣 (七)112年10月30日加拿大政府國庫委員會主席阿南德(Anita Anand)宣布,自即日起所有由聯邦政府機構提供的手機禁止使用微信(WeChat),以避免政府信息被洩漏,我國自108年度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後,為強化外交部及駐外館處網路安全環境,每年度持續編列預算進行駭侵監控防衛系統維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稽核驗證及採購相關資訊軟、硬體等資安防護作業,然部分駐外館處有未依規定頻率辦理資安健檢,及使用資通訊設備存在諸多資安疑慮等情形,如安裝未奉核之軟體、公務電腦連接私人裝置(含手機)、未安裝防毒軟體及電腦存在高風險程式,為防止機密外交資料外洩,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允待積極提升。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0,498萬6千元,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林昶佐 (八)113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億5,557萬3千元。較112年度編列28億2,417萬2千元增加,然112年又失一邦交國,所需預算不減反增之原因,應予說明;另外交部連年歲出經費賸餘數位列各機關前位,以111年度為例決算歲出經費賸餘36億5,700萬元,占預算數比率12.16%,相關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趙天麟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九)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預算編列1億4,258萬元,相較112年度增加1,106萬2千元,其預算用途主要用於推動與歐盟及英、法、德及中東歐等歐洲國家之重要智庫合作,在預算書中並未完整揭露,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外交部官方網站應公開辦理計畫成果及特色訊息揭露,以利國人與國會共同審議及監督,再者「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其支用率偏低,工作執行未如預期,恐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1,118萬元,較112年度683萬7千元,增加434萬3千元,經查第8次臺日漁業委員會於112年3月在日本東京舉行,我方針對國內漁民最關切的「八重山以南及沖之鳥海域作業問題」,向日方重申適用海域外的重疊經濟海域作業規則協議,日方仍不願協商,造成臺灣漁民不能安心捕魚。另近年我國對日本貿易逆差逐年增加,111年度已達210億美元,日本為臺灣最大之貿易逆差國,顯示外交部辦理「臺日經貿經濟貿易會議」成效未如預期,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一)外交部連年編列預算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入會(108年度編列1,500萬元、109年度編列1,500萬元、110年度編列1,500萬元、111年度編列1,430萬元、112年度編列1,304萬元),卻遲至110年9月方遞件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入會,至今尚未成立工作小組,未能展開任何談判,自108年度起已投入7,234萬元,113年度續編列1,200萬元,執行策略及期望達成目標為何,應有具體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預算編列1,20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二)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億2,310萬4千元,經查政府近年提出「非洲計畫」,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負責執行非洲經貿活動交流,盼深入連結非洲經貿,強化臺商布局,但從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觀之,占我國與全球貿易總額比率僅0.6%,經貿推廣成效未如預期,112年9月底止相較同期我國對非洲經貿呈現負成長(-43.5%),顯示外交部在經貿交流活動資源挹注上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三)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5億2,985萬元,較112年度增加近2,735萬9千元,其中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主要業務包含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鑑於日本政府於二戰期間對慰安婦所造成之名譽及身心損害賠償問題,一直不願正視,南韓及東南亞等國家皆陸續爭取日方就慰安婦受害之道歉補償,反觀我方對日方爭取臺籍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仍停滯不前,近年外交部對所有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毫無進展,孰料臺灣最後1位倖存的二戰日軍性奴隸慰安婦阿嬤已於112年5月辭世,等不到日方道歉,殊為遺憾。外交部應進行調查蒐證,並協助舉辦慰安婦相關議題之人權活動,並藉由出席各項國際會議及活動持續發聲,提升國際社會對於慰安婦議題的關注,以展現政府對日本索償決心,撫慰慰安婦其家屬之缺憾。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四)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億7,890萬9千元,較112年度預算9億9,106萬1千元增加。查本預算科目包涵10項業務,經詢外交部表示「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執行技術合作計畫,整體業務執行情形大致按照規劃進行」,未能具體說明預算執行成果,預算增列是否允當,不無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五)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億7,890萬9千元,相較112年度增加3,159萬8千元,經查105至111年度「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占外交部年度歲出預算規模皆逾四成,其預算編列數概呈增加趨勢,然110及111年度預算執行結果,預算實現比率未及四成,逾六成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及繳庫,應待檢討策進,俾提升預算執行效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十六)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預算編列48億6,857萬4千元,較112年度預算編列49億6,399萬7千元略微縮減。查宏都拉斯因斷交終止計畫,海地因政局不穩,相關計畫長期延宕,但113年度預算規模僅略微縮減,預算編列是否覈實,相關執行計畫之具體合作對象及成效,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吳斯懷 (十七)宏都拉斯112年3月與我國斷交後,轉投中國懷抱,中國還承諾要買當地白蝦,如今似乎成了芭樂票。宏都拉斯全國水產養殖協會(Andah)發布最新統計,112年前3季出口白蝦數量為6085.36萬磅(2.76萬噸),其中33%賣到臺灣。當地蝦農強調,臺灣開價比中國高,即使未來要付關稅,也要賣到臺灣。惟宏國不信守政治承諾,仍執意與臺灣斷交。外交部應協同經濟部及農業部輔導臺灣向其他與臺灣具有相同價值之民主國家購買相關替代產品。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預算編列48億6,857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十八)臺灣於中美洲開發銀行(CABEI)總認股金額達7億7,625萬美元,實際已繳付之股款約新台幣18億元,持股比例11.42%,為最大持股成員國。然而,CABEI這幾年卻發生資助獨裁者,且有資訊不透明之狀況。2021年CABEI 9個會員國就曾發出聯名抗議信給CABEI,此外,美國戰略及國際研究中心(CSIS)也針對CABEI總裁Mossi資助涉違人類罪、打壓民主的尼加拉瓜奧蒂嘉(Daniel Ortega)獨裁政權提出過抗議,並呼籲臺灣、韓國、歐盟必須重視CABEI資訊不透明、資助獨裁政權的問題。我國做為CABEI最大股東,每年度編列經費參與並資助CABEI,鑑於各界對CABEI之疑慮,對於如何監督相關經費流向,必須有具體作為。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07億0,718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林昶佐林靜儀 蔡適應 (十九)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2億1,345萬9千元。經查援外計畫分為「雙邊援助」與「多邊援助」,其中多邊援助架構係國際或區域援外組織對於援助計畫之評估與執行之評核等規範較為嚴謹,且具公信力,有助爭取國人對援外工作之支持。然揆諸外交部107至109年度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援外計畫之項數及金額皆較偏低,其計畫項數占整體援外計畫項數比率均未及一成;而援外金額除110年度達22.58%外,餘亦均未及一成,顯示我國援外工作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鑑於援外政策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並採雙邊援贈方式,由邦交國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惟為提升援外成效,允宜賡續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同時拓展我國際空間,彰顯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之貢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羅致政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列援外134億1,790萬2千元,然其中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目前我國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並採雙邊援贈方式,由邦交國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惟為提升援外成效,同時也應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拓展我國際空間,以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我國擴大援外工作多邊架構之具體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趙天麟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一)外交部於107年7月3日首次將外交部原「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修訂簡化為「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將駐舊金山辦事處等5處列為優先辦理購建之館處後,每2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經檢視外交部提供之上開清單,外交部雖滾動檢討優先名單,以推動駐外館舍購建計畫,惟部分駐外館舍列為優先推動名單後,歷經10餘年仍無具體進展,如駐波士頓辦事處館舍於92年即因產權登記無虞、享有免稅待遇、租期可配合,及購置館舍具經濟效益等因素,列入優先推動名單,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購建,而自前揭購建館舍清單107年度首度修正至111年度第3次修正為止,駐波士頓辦事處預估購建計畫總經費漲幅60.69%,已高逾其年租金漲幅40.23%甚多,在全球住宅房價趨漲情勢下,實加重未來館舍購建之財務負擔。鑑於駐外館舍購建為政府既定政策方向,在全球住宅房價長期多呈增長趨勢下,允宜評估館舍建購成本效益並積極辦理,俾達提高駐外館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之預期效益。爰針對113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4億3,636萬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何志偉 廖婉汝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王定宇 林靜儀 林昶佐 蔡適應 (二十二)經查外交部為解決該部新進學員與具駐外資歷之調外交部單身同仁於國內短期居住及檔庫存放空間不足之問題,推動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並於113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預算編列1億0,194萬3千元。惟依審計部決算審計報告,外交部111年度工作計畫編列預算5,922萬元,應付保留數達5,912萬4千元,實現數僅9萬6千元,實現比率0.16%。復查109至110年度預算實現數甚微,應付保留數比率則皆逾九成,保留數高達2.7億餘元,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而影響預算執行。本案111年度已請外交部加強改善,並加速工程進行,俾利如期完成啟用,有效發揮計畫執行效能,惟外交部迄今仍無具體改善進度,卻持續編列經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二十三)外交部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至今仍未完成新版之發布,鑑於「援外政策白皮書」對於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具有相當重要性,其公開發布應法制化,使行政單位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強化援外工作及外交關係之連動,並符合國際規範以提升援助效益,請外交部參照國防法中針對「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之發布規定,應於每任總統就職後10個月內向立法院公開提出相關之立法例,將「援外政策白皮書」之發布法制化,明確規定於國際合作發展法中。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四)外交部為利外交部及其他機關駐外機構處理會計事務有所依循,於92年7月30日函頒(112年9月22日第一次修正)「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然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結報仍有未依規定辦理情形,近年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核結賸餘多未能依規定期限於次年3月15日前結報,致有鉅額賸餘經費長期滯留駐外館處現象,難謂妥適;112年9月外交部始完成第2次核結,得出賸餘數計78萬1,375.8美元、9萬7,336.81澳幣及20萬4,322.72歐元,惟截至112年10月6日止尚未完成繳庫;另亦有部分尚待核結之賸餘款,俟核結完成後,預計於112年12月辦理繳庫,與「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中,「每年12月份經常性經費報銷,得展延至次年3月20日前結報,外交部則應於次年6月20日前完成當年度駐外機構經費之核結及賸餘經費之繳庫。」所規定嚴重不符,外交部應避免駐外館處因未依規定核結繳庫,致使鉅額賸餘款長期滯留外館,使政府經費未能有效利用,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之解決方案。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蔡適應 (二十五)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以下簡稱松鶴公司)係我國在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依規定由外交部主管。松鶴公司係政府於68年以1,080萬美元購入,同年於美國加州登記並在夏威夷州註冊正式成立,負責經管文化廣場相關業務。經洽據外交部說明,考量文化廣場自63年落成迄112年已逾40年,相關建物及軟硬體設備老舊,基礎設施修繕所需金額龐大,未來甚可能要求政府編列修繕所需相關預算,爰經董事會同意後將其100年度以後之稅後淨所得轉列特別公積金,作為「保留重大修繕工程資本支出」,以進行必要整建工程,優化該廣場現況,爰未再派發股利解繳國庫。然近3年(109至111年度)該文化廣場營運結果皆產生虧損,分別為26.17萬美元、2.79萬美元及14.39萬美元,財務狀況恐趨於弱化。據外交部提供資料,松鶴公司經管之文化廣場共12棟建物,占地17萬3,100平方呎,可供出租面積經111年度調整後為14萬7,298平方呎,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出租面積9萬3,462平方呎,出租率為63.45%,較106年度71.57%減少8.12個百分點,概呈下降趨勢,招租結果未盡理想。實有待外交部研謀善策,改善出租率及營運成果,俾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六)113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公開部分,以下同)編列282億5,863萬元,近年外交部歲出預算概呈增加趨勢,然預算執行量能容待提升。經查外交部近年(106至111年度)歲出預算規模高逾200億元,且概呈增加趨勢,然觀諸其執行結果,各年度歲出預算未及於當年度執行之金額逐年增加,111年度所編歲出預算於當年度支用者僅五成餘,執行量能不足。其中各年度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金額偏高並逐年攀升,111年度應付保留數86億9,352萬6千元,占歲出預算數31.50%,保留金額及比率均高於前5個年度;至112年度歲出預算289億5,209萬8千元截至7月底止之實現數比率亦僅31.32%,未及四成。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為妥善運用外交資源,允檢討近年預算保留及賸餘金額偏高且概呈攀升趨勢之情形,並妥依相關規定覈實編列預算,俾提升預算執行量能。 提案人: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七)為因應國際局勢發展及外在環境演變,外交部於98年5月發布我國第1本「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茲因2019年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全球經濟受疫情影響嚴重衰退,衝擊全球援外政策,各國紛紛調整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預算或重新思索援外工作與外交關係之連動,審計部於審核外交部11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表示意見略以,「我國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在特殊國際環境下,透過執行援外計畫,進行各項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基礎建設。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各國區域政經勢力之消長,允宜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國家SDGs之推展進度等。」嗣外交部於110年底委託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擬撰「國際發展合作政策白皮書」,並預計於111年9月發布,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經洽據外交部表示,近來國際地緣政治快速變化,該部將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後,於適當時機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 提案人:王定宇 何志偉 林靜儀 (二十八)據外交部112年1月調查駐外館處公用資通訊設備或使用電信服務情形,其中使用資通訊設備有行政院認定存在資安疑慮廠牌者,包括駐奧克蘭辦事處等 14 個外館;另電信服務由有資安疑慮業者提供者,為駐西班牙代表處等 19 個外館;同時符合上揭 2 項情事者,為駐西班牙及駐智利代表處;且其中不乏屬資安A級之重點館處,請外交部加強駐外館處之資安稽查。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二十九)外交部為加強駐外館處資通安全防護,每年皆派團赴駐外館處進行資安督考,督考內容包含執行資安防護強化計畫(資安健診)、資安技協、資安官教育訓練等;督考方式係擇定資安 A 級重點館處,以每2至3年執行1次資安健診為原則,資安技協則視駐外館處需求與資安防護之必要性,派員協助排除資訊作業環境之疑難障礙,並執行資安稽核及防護等工作。然近年外交部赴駐外館處督考情形,在資安健診方面,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自108年至112年8月底止該部22個A級重點館處,除駐加拿大代表處執行2次外,駐美國代表處等6個館處均執行1至3次,而駐韓國代表處等部分亞太館處則因疫情3年未執行資安稽查,占A級重點館處總數不到二成,恐成為整體資安防護缺口,外交部執掌國家外交事務,應落實資安防護及稽查,避免成為資安破口。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三十)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將政府與公民社會夥伴關係之合作框架納入其國際發展政策中,以營造公民社會參與國際發展合作之有利環境。然而我國非政府組織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時由各目的主管機關依其職掌各自籌劃進行,並未依國家整體策略方向擬定上位指導方針,亦未訂有整體性策略供NGOs遵循,顯不利於增強我國對外之公眾外交及軟實力,外交部作為我國外交事務主管機關,應積極作為,並妥適資源分配,以利增進我國公眾外交能力。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三十一)愛沙尼亞公共廣播公司英語服務ERR News於112年11月3日報導,愛沙尼亞政府已同意,允許臺灣以「台北」名稱,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Tallinn)開設經濟或文化代表處。愛國外長並表示:「支持臺灣參與涉及全球利益領域的國際事務,例如對抗大流行病,以及臺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重振與臺灣的關係並不違反一中政策。」我國外交部於112年11月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雙方都肯定設處對於強化雙邊交流具有重要意義,但目前雙方尚未達成共識。外交部感謝愛沙尼亞政府願意持續與我們討論,外交部對此保持開放態度。有學者分析如果在愛沙尼亞設處,經濟層面雙方在電動車,科技領域能有更多交流,政治方面則可以顯示立陶宛效應並沒有因為中國威脅而停止。爰建請外交部盡速研議於愛沙尼亞開設代表處事宜,並適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何志偉 (三十二)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自2009年後未有更新,因應世界局勢變動甚鉅,我國需有符合局勢變動之援外指南,以利推動我國公私部門與國際合作之援外政策,且新版白皮書已經多次討論並延期發布,外交部應儘速出版新版白皮書。 提案人: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三十三)我國駐外館處依駐在國生活條件區分等級,依等級不同影響駐館同仁待遇,根據外交部駐外人員輪調作業要點第5條:駐館依駐在國(地)工作環境及生活條件區分為A至E級,又以A級所處工作環境及生活條件最優。惟近年國際局勢劇烈變化,尤其受新冠疫情及俄烏戰爭影響,導致全球物價高漲,現有館處分級恐需重新調整,各分級相對之待遇是否符合現實情況,也應重新檢視,爰要求外交部持續爭取提升駐外人員待遇福利,以照顧駐外人員生活所需,並於3個月內重新檢視駐外館處分級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江啟臣陳以信 (三十四)我國於111年與斯洛伐克簽署「臺斯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首創與歐盟國家民商事司法合作,樂見兩國未來深化交流。而臺斯兩地的留學生及學者也將成為兩國間最佳的溝通橋樑。為了解且持續協助扶持兩地學術交流。爰請外交部針對兩國學者交流以及我國在斯洛伐克之留學生以及在臺之斯洛伐克留學生之留學現況深入了解,並研議後續精進作為以提升兩地學術交流。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三十五)經查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係我國於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依國有財產法規定由外交部主管,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經管之文化廣場共12棟建物,占地17萬300平方,可供出租面積為14萬7,298平方呎。惟建物落成迄今已逾40年,相關建物及軟硬體設備老舊,基礎設施修繕所需金額龐大,未來甚可能要求政府編列修繕所需相關預算,爰經董事會同意後將其100年度以後之稅後淨所得轉列特別公積金,作為「保留重大修繕工程資本支出」,以行必要整建工程,優化該廣場現況。鑑於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經管文化廣場出租率呈下降趨勢,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出租面積9萬3,462平方呎,出租率為63.45%,較106年度減少8.2%個百分點;且近3年來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營運狀況不佳,分別虧損為26.17萬美元、2.79萬美元及14.39萬美元,財狀況恐趨於弱化。未能逐年產生稅後所得轉列特別公積金以供未來文化廣場老舊建物修繕所需。請外交部研謀善策,改善出租率及營運成果,俾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爰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六)鑑於外交部投入政府開發援助金額及占國民所得毛額比率未見成長,與聯合國建議占國民所得(GNI)0.7%之標準存有極大差距。以2021年為例,我國投入ODA金額約占GNI的0.039%,甚至較2020年之 0.073%更少。爰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我國投入政府開發援助之情形與推進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七)113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新增援助烏克蘭戰後重建等計畫,編列預算金額新台幣6億元。鑑於烏俄戰火仍持續延燒,經費之投入宜詳細評估優先順序及當地居民的急迫需求。爰請外交部針對「烏克蘭戰後重建計畫」提出經費投入之初步規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八)外交部推動駐外館舍購置計畫,但目前駐外館舍自有率僅15.32%,考量全球房地產價格及租金具有易漲抗跌屬性,且推動駐外館舍購建為既定政策方向,外交部責無旁貸,應有完善之規劃,以有效提升館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爰請外交部針對推動駐外館舍購置計畫進展提出改進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三十九)外交部匯撥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執行後產生賸餘繳回國庫之金額,由107年度1億4,756萬1千元,增加至110年度2億6,561萬9千元,呈現逐年增加趨勢;另賸餘款繳回未及於當年度沖減經費支出,而於次年度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科目繳庫者年逾五成。依「外交部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經常性經費應於次月20日前結報;至每年12月份經常性經費得展延至次年3月結報。另查外交部駐外館處會計事務作業,係於每年10月間洽請外館處預估截至年底之經費需求,如預估有賸餘者,則約於11月收回;俟12月完成經費核結後,若仍有經費賸餘,則於次年度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科目辦理繳庫。惟實際作業多未能依上開規定辦理,經查111年度經常性經費賸餘,部分駐外館處依規定於112年3月15日前結報,外交部完成核結後於6月繳解國庫共6,208萬6千元,餘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結報者,由外交部於112年9月完成第2次核結後,得出賸餘數計78萬1,375.8美元、9萬7,336.81澳幣及20萬4,322.72歐元,惟截至112年10月6日止尚未完成繳庫;另亦有部分尚待核結之賸餘款,則俟核結完成後,預計於112年12月始辦理繳庫。與上開注意事項第9點,應於次年4月30日前完成當年度駐外機構經費之核結及賸餘經費繳庫之規定顯有未符。為如期辦理年度經費核結及賸餘經費繳庫事宜,避免鉅額賸餘經費長期滯留駐外館處,爰請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對策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四十)外交部為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訂定資料開放行動方案,作為指導綱領及實施依據,惟執行仍有未盡妥適之處,允宜檢討落實行動方案,並加強檢視已上架開放資料之內容及其連結有效性,以進行資料品質檢測,俾確保資料正確性與完整性,優化開放資料品質。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一)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且駐在國電信服務處於相對高風險之資安環境,囿於疫情外交部未按過往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健診,且部分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容有資安疑慮等情形,恐不利重點館處資安防護,允加強規劃資安稽查。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二)為因應國際局勢發展及外在環境演變,外交部於98年5月發布我國第1本「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審計部於審核外交部11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表示意見略以「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各國區域政經勢力之消長,允宜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國家SDGs之推展進度等。」距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國際情勢已有變化,外交部應積極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適時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三)外交部於107年7月3日訂定「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將駐舊金山辦事處等5處列為優先辦理購建之館處後,每2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外交部對推動駐外館舍購罝計畫進展,應予檢討。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四)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CABEI簽署之中美洲區域咖啡銹病貸款專案計畫至111年12月底屆期,歷時5年,迄無實際合作子計畫,4,000萬美元貸款全數未動撥,無法發揮計畫效益及資金運用效能,外交部應督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謀檢討改善,以發揮資金運用效能及投(融)資計畫效益。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五)近年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數呈增加趨勢,但賸餘款項多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繳庫,預算結報程序皆容待強化。外交部為利外交部及其他機關駐外機構處理會計事務有所依循,於92年7月30日函頒「各機關駐外機構會計作業注意事項」,然外交部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結報仍有未依規定辦理情形。另107至111年度外交部匯撥駐外館處經常性賸餘及收回繳庫情形執行不佳、111年度經常性經費賸餘款截至112年8月底止尚未全數完成繳庫。爰建請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上述相關業務之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六)我國與美國夥伴關係多元快速發展,美國行政部門持續以具體行動挺臺、美國國會亦採取各項具體行動助我,國會議員不分黨派支持臺灣,其中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臺美會)主責聯繫美國在台協會,代表我政府簽署臺美間協定或會議文件、協助辦理我派美員眷以及中央政府機關人員因公訪問或過境美國簽證、協辦及承轉涉美事務公文書等,多數屬於事務性質,其職掌應比照外交部亞太司、亞非司、歐洲司及拉美司等單位管轄國之方法,改由外交部北美司直接聯繫美國在台協會,臺美會實質存在必要值得商榷,爰建議外交部檢討該會業務與未來發展,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七)近年我國與歐洲國家關係快速發展,雙邊合作領域增加,支持臺海安全更成為歐洲多國政府政策,包含德國聯邦教育暨研究部長(Bettina Stark-Watzinger)、英國前首相特拉斯(Liz Truss)、捷克眾議長艾達莫娃(Markéta Pekarová Adamová)、法國參議院友台小組主席李察(Alain Richard)、法國外交暨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卡迪克(Olivier Cadic)、比利時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范荷芙(Els Van Hoof)、英國對臺貿易特使福克納勛爵(Lord Faulkner)等人相繼來臺訪問。另英國、葡萄牙、比利時、瑞典、義大利、波蘭、歐洲議會、愛爾蘭和波羅的海3國等國國會友台小組,以及歐洲議會、法國與波蘭參議院之外交委員會亦組團訪臺。惟歐洲部分國家並未在我國設代表處,甫成立不久的立陶宛代表處亦未具備領務功能,爰建請外交部適時就相關進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八)外交部於98年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惟首次援外政策白皮書發布迄今已逾14年,儘管外交部確有撰擬新版白皮書,但卻表示國際地緣政治快速變化,外交部將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後,於適當時機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爰此,外交部應儘速出版新版白皮書內容並對外發布之。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十九)「釣魚台列嶼」在谷歌地圖(Google Map)分別有中華民國所稱的「釣魚台列嶼」、中國大陸慣用的「釣魚島群島」,及日本的「尖閣諸島」。但日本近期卻要求Google移除釣魚台字樣,僅保留尖閣諸島(Senkaku Islands)。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宜蘭縣頭城鎮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在世界地緣政治危亂之際挑動敏感神經,製造區域不穩定,要求Google公司移除Google地圖所列的「釣魚台列嶼」及「釣魚島群島」,妄圖篡改歷史,侵占我釣魚台的行徑昭然若揭。基此,外交部應基於保護中華民國主權及領土完整原則,即刻訓令我駐日本代表處向日本外務省提出嚴正抗議,聲明我國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立場及事實不容侵犯,絕不允許任何片面主張及改變主權事實,呼籲日方理性自制,並捍衛維護我國漁民權益。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五十)113年度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在政黨補助款預算編列3,000萬元,用途為政黨進行國會外交及民主交流業務。根據「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6條第3款,基金會業務範圍為支援國內各政黨從事國會外交及國際民主交流活動。然經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12年度補助民主進步黨:性平小學堂36萬元、民主影像資料庫250萬元、新世代座談會30萬元、台灣客家峰會62萬元、政治幕僚營80萬元、兩岸兵推營100萬元與青年對話行動100萬元,共計658萬元。以上活動雖仍符合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章程第18條第2款「政黨申請民主人權相關活動之用」,爰提案要求外交部提出書面說明報告研議加強監管作為。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江啟臣 (五十一)為貫徹政府援外工作專業、方向及政策思維,爰要求外交部應於每屆總統就職1年內,整合相關部會之援外資料,向國人提出「援外政策白皮書」,並應包含歷年之政府開發援助及透過非政府組織執行援外工作情形、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對話機制、援助經費與成效及未來援外方向。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陳以信 (五十二)外交部提供之非洲計畫執行成效,觀之主要為史瓦帝尼和索馬利蘭2國有簽訂協議、備忘錄。雖然臺非雙邊貿易額從107至111年成長率67.2% (增加31億元)、成立非洲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和急難救助協會,其他國家卻未有相關提升雙邊關係之作為。況且從這2年外交部的公務預算來看,非洲計畫都編列在一般性計畫內,而非專案計畫,且蔡總統112年9月出訪非洲友邦史瓦帝尼時表示,回國後要精進「非洲計畫」。為使國人了解後續相關進度,爰要求外交部於3週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精進「非洲計畫」相關規劃。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五十三)113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325萬元,其中編列國外旅費用於外交部派員赴外督導各駐外館處之經費。受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影響,自108至112年8月底止執行外交部22個A級重點館處之資安健診工作,除駐加拿大代表處執行2次外,駐美國代表處等6個館處均執行1至3次,部分亞太地區館處則因疫情3年未執行,恐不利館處資安防護,易成整體資安缺口。如何有效執行資安防護工作,精進相關作為,應有具體之說明,或增補資安人力及經費編列,以提升資安稽查,強化駐外館處資安防護。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四)113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8,398萬9千元;另於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77萬元,用於強化外交部資通安全防護,然外交部資安健診發現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存有資安疑慮廠牌等情事,宜按過往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健診。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爰請外交部加強外館資安稽查。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劉世芳何志偉 (五十五)外交部業務多屬機敏性質,且駐在國電信服務處於相對高風險之資安環境,應按相關規定及頻率辦理重點館處資安督考;另部分駐外館處使用資通訊設備容有資安疑慮等情形,爰請外交部加強外館資安稽查,以建構安全資訊環境。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六)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2億2,279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800萬2千元,111年度增加3,236萬1千元,又以對外之捐助擴編預算幅度最大,未來應於預算書等資料中提供更為詳盡之說明,以利評估其效益。另外,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案與僑務委員會推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均為行政院「華語教育2025計畫對美學術工作重點;相關部會當持續強化校對校合作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資源交流,以擴大政府資源運用之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五十七)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係我國在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由外交部主管。然近3年度(109至111年度)該文化廣場營運結果皆產生虧損,分別為26.17萬美元、2.79萬美元及14.39萬美元,財務狀況恐趨於弱化。復據外交部提供資料,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經營之文化廣場共12棟建物,占地17萬3,100平方呎,可供出租面積經111年度調整後為14萬7,298平方呎,據松鶴國際企業公司統計,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出租面積9萬3,462平方呎,出租率為63.45%,較106年度71.57%減少8.12個百分點,概呈下降趨勢,招租結果未盡理想。外交部應配合美國檀香山華埠改善計畫,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併附松鶴國際企業公司近5年度收支情形。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江啟臣陳以信 (五十八)依財團法人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所做「從永續發展目標看夥伴關係:臺灣非政府組織國際發展合作面面觀」研究指出略以,相較於日本與韓國等政府與NGOs就發展合作進行對話,我國政府與公民社會組織在國際發展合作中之合作較少具策略性、系統性規劃,與公民社會組織合作之影響力恐未能進一步擴展。經以我國與美、日、韓、澳等各國援外專門機構籌劃國際援外事務之方式加以比較結果,美、日、韓、澳等各國之援外專門機構均以其所制定之上位指導方針,作為與NGOs共同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原則。以美國為例,由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依計畫設計、招標、審核及撥款程序,在計畫設計階段,由USAID公開徵詢有興趣之公民團體或非政府組織提出計畫,整體評估後進行整合,制訂計畫招標準則與審核標準,使非政府組織據於招標階段提出計畫申請案,USAID則於審核後選出符合資格者,透過其執行各項發展計畫。相較之下,我國政府透過非政府組織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係由各機關依其職掌各自籌劃進行,未依國家整體策略方向擬定上位指導方針,所欲達成之整體效益恐難彰顯。綜上,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將政府與公民社會夥伴關係之合作框架納入其國際發展政策中,以營造公民社會參與國際發展合作之有利環境。我國政府補助或委託非政府組織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時,應以國際重要組織經營,發展及合作重要目標,及早擬定與全球階段性議題接軌之計畫方向,供合作組織參採,允待外交部研謀善策,俾增強我國在外之公眾外交及軟實力。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五十九)鑑於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相關事件,或因不熟悉當地語言、環境,復以性別暴力難以言說之特殊性,特別需要臺灣當地機構給予協助。而我國駐外單位,時常是海外國人第一時間求助的對象,其性別意識更為重要。駐外單位之作為,應符合我國已通過之國際公約及性平相關法規,給予性別暴力被害人最大協助,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且杜絕縱容性騷擾的文化。爰此,外交部應強化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之協處作為,加強駐館單位及外交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例如定期檢視性騷擾協處作為、性別事件處理機制、對員工之性別平等意識培力是否足夠,以給予國人最大支持,亦維護臺灣國際形象。為使外交部加速推動上述措施,要求外交部針對上述措施提出具體精進作為,於113年1月31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劉世芳 蔡適應 范 雲 (六十)外交部原規劃於112年春季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惟相關進度一再延宕。鑑於我國上一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過去14年,國際及外交環境更已大幅更迭,援外政策白皮書做為我國長期援外政策之重大方針,外交部應儘速進行調整並儘速出版,以符合時代變遷及國人期待,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出版進度及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吳斯懷江啟臣 馬文君 (六十一)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編列1億8,835萬6千元,相較111年度增加985萬6千元,112年度增加100萬元,經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每年循預算程序編列新台幣1億5,000萬元,惟外交部捐助預算逐年增加,113年度已超出每年度循預算程序編列3,835萬6千元,其未來可依據「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向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爭取捐助為宜。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六十二)113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較112年度增加1億2,722萬3千元,成長11.3%,惟未說明增編原因;另查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將政府與公民社會夥伴關係之合作框架,納入國際發展政策,中,美、日、韓、澳等各國之援外專門機構均以其所制定之上位指導方針,作為NGOs共同執行國際合作發展計畫原則,惟我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未建立對等夥伴關係,恐弱化補助或委託計畫之預期效益。外交部應賡續積極作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強化我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對等夥伴關係。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六十三)113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中「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較112年度增加,然112年又失1邦交國,所需預算不減反增,外交部應評估館舍購建成本效益並積極辦理,俾達提高駐外館舍自有率及節省巨額租金支出之預期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六十四)為因應國際局勢發展及外在環境演變,外交部於98年5月發布我國第1本「援外政策白皮書」,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以符國際規範並提升援助效益。茲因2019年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全球經濟受疫情影響嚴重衰退,衝擊全球援外政策,各國紛紛調整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預算或重新思索援外工作與外交關係之連動,審計部於審核外交部11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表示意見略以,「我國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在特殊國際環境下,透過執行援外計畫,進行各項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基礎建設。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各區域政經力之消長,允宜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家SDGs推展進度等。」外交部於110年底委託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擬撰「國際發展合作政策白皮書」,並預計於111年9月發布,然至112年8月底仍未完成。經洽據外交部表示,近來國際地緣政治快速變化,外交部將研議我國援外資源布局及策略後,於適當時機發布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綜上,我國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國際情勢已有變化,加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全球援助工作,亟待配合國際援助潮流現況研酌調整白皮書內容,外交部允積極辦理,以強化援外政策與執行之成效。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廖婉汝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 (六十五)索馬利蘭官員日前訪台,於112年7月和經濟部簽署首份「台索促進商業及貿易關係瞭解備忘錄」。經濟部表示,索馬利蘭具漁礦業優勢,雙方業者已有實際合作,希望透過簽署MOU持續挹注雙向經貿動能,開拓更多商機。索國係我國於非洲地區重要外交夥伴且經貿合作不僅限外交部業務,尤其跨部會協調困難,進度延宕,影響有意參與的廠商意願及權益,外交部應建立跨部會合作推動專案,持續協助我國與索國發展各式關係,以利我國推展非洲外交關係。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六十六)113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預算編列1億0,194萬3千元。查截至112年9月底,累積預算編列5億6,918萬2千元,支用2億8,619萬1千元,支用率偏低,請外交部加強改善,並加速工程進行,俾利如期完成啟用,有效發揮計畫執行效能。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七)外交部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歷14年,國際情勢已有變化,加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街擊全球援助工作,亟待配合國際援助潮流現況研酌調整白皮書內容,外交部2022年指稱最新版資料預計2022年9月會推出並公布,惟迄今未見新板「援外政策白皮書」,外交部允宜積極辦理儘速出版,以強化援外政策與執行之成效。 提案人:何志偉 林靜儀 羅致政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8億9,841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459萬9千元,其中包括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救助指南APP及LINE官方網站之改版費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期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及精進旅外安全服務措施,該官方帳號雖年年維護並不定期更新版本,並自101年2月29日起提供民眾免費下載,然截至112年8月底止,經民眾下載次數累計共40萬4,176次,新增下載數卻逐年遞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宜強化操作功能,以符合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期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等政策目標。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供國人出國旅遊遇有海外發生急難事件時,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查獲必要之資訊,然新增下載次數自106年度起逐年下降,且民眾滿意度偏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宜強化APP操作功能,俾利及時提供旅外國人所需之協助。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廖婉汝 (三)外交部駐外館處單位及人員,對於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維護國人海外旅遊、就學自身安全,惟不少國人赴海外遭遇危難時,第一時間不知可撥打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專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加強推廣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資訊,爰建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3個月內將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提供國人旅外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於100年度建置「旅外救助指南」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APP,並自101年2月29日起提供民眾免費下載,截至112年8月底止,經民眾下載次數累計共40萬4,176次,自106年度起,其年度新增下載次數逐年下降。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協助旅外國人得以隨時隨地瀏覽查閱,獲得必要資訊,惟民眾使用後滿意度偏低,允待深究原因。未來隨國境逐漸解封,國人出國旅遊人數將大幅回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宜強化軟體操作功能,研提精進檢討報告及作法,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規劃建構APP之構想書面報告,以提供民眾便捷之行動服務,俾利及時提供旅外國人所需之協助。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陳以信 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何志偉 邱臣遠 (五)近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108年度因推動「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於「領事事務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科目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764萬元,用以支應系統軟體開發費用,該科目原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執行結果未及執行申請保留者計1,655萬元,逾第二預備金核定數2倍餘;109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實施邊境管制,出國旅客人數驟減,致歲出預算實現數大幅減少,110至111年度雖因疫情尚未緩解而逐年降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規模,惟執行結果實現數占歲出規模比率分別為64.54%及82.06%,仍屬偏低;至112年因疫情緩解,增加歲出預算至11億6,387萬3千元,然因護照申辦量較預期增加,原編列預算數不敷支應製作成本所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爰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9億2,450萬1千元,占當年度歲出預算數79.4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多有落差。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業務係以護照、簽證核發及各項領務工作為主,近年預算因疫情影響致執行結果與預算編列數間多有落差,未來仍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依以往執行結果,並考量未來國內、外環境影響因素後覈實編列歲出預算,俾提升政府有限資源之運用效益。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陳以信 (六)國境解封已屆滿周年,民眾瘋出國,目前換發護照日期較長,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顯示,更換護照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10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11個工作天。然相關申請時間對於民眾而言,恐有改善加強之空間,為增進服務民眾之效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視情況進行滾動檢討,適時縮短相關護照辦理之時間,以提供更加便民之服務。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劉世芳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9,837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預算悉數用以辦理訓練業務,113年度預算編列9,837萬2千元,較112年度8,320萬元,增加1,517萬2千元(增幅18.2%),預估參訓量及容訓率分別為5萬980人天及76.34%;惟與109年度歲出預算7,215萬8千元、參訓量6萬3,696人天及容訓率82.32%相較,預算數大幅增加,參訓量及容訓率反而下降,允持續精進,提高訓練績效,並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廖婉汝 何志偉劉世芳 林昶佐 林靜儀 蔡適應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陳以信王定宇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婉汝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五、11月15日繼續開會。 11月15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壹、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僅詢答) 貳、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僅詢答)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本次會議採報告及詢答「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報告,委員林昶佐、江啟臣、羅致政、吳斯懷、劉世芳、邱臣遠、王定宇、林靜儀、楊瓊瓔、何志偉及廖婉汝等11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林寶惜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以信、蔡適應及趙天麟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以上2案11月16日繼續審查。 11月16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處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3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8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0項 僑務委員會858萬3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9項 僑務委員會62萬5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bookmark: _GoBack]第21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17億3,494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1項: (一)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47萬6千元。僑務委員會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110、111年度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112年度預算編列592萬元,重新開辦甄選64位學員前往4個地區參訪見習。113年度規劃招募60位學員前往5個地區見習,所需經費高達747萬6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二)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預算編列3,992萬4千元,較112年度編列3,048萬5千元大幅增加。經詢113年度執行計畫與112年度相差無幾,然預算大幅增加,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林昶佐蔡適應 林靜儀 (三)僑務委員會自107年提出非洲計畫以來,受到諸多關注與期待,然觀諸該計畫自提出以來成效亦備受質疑。總統蔡英文112年9月出訪史瓦帝尼亦表示將修改非洲計畫。該計畫為強化僑社聯繫服務,傳達政府施政理念,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與非洲僑民合作,提升史瓦帝尼及索馬利蘭之外國家發展,提出相關精進計畫,以周知國人。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預算編列2億1,439萬3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僑務委員會為輔助僑教發展,有購贈海外僑校中小學優良參考圖書預算之編列,係為增進僑校學生閱讀能力及強化與中華民國之連結,洽國內優良出版廠商購買圖書(含繪本、兒童文學及青少年文學等),亦向出版社募集免費且適合海外僑界閱讀之一般圖書,以充實僑校圖書資源。經查僑務委員會贈與海外僑校之圖書量逐年降低,據資料顯示,民國108年尚有946冊,反觀112年僅捐贈21冊書籍,購贈圖書美意大打折扣,僑務委員會協輔僑(華)校學習正體字華語文,應積極推廣國內優良出版圖書出版品觸及海外僑校,以提升閱讀正體字華語文書籍率,然卻每下愈況,綜觀該工作計畫應予審視檢討為宜。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95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五)僑務委員會逐年增編預算用以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然執行成效多未如預期,且部分績效衡量指標目標值之設定容顯保守,111年度計畫所訂22項關鍵績效指標,僅6項達成目標值,16項成效未如預期,其中2項無人參加,1項取消參訪;目前在海外設立66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部分學習中心招生人數未如預期,僑務委員會為達成設立所數目標值,恐淪為數量競逐,缺乏學習中心實質性之品質控管,應予檢討改善。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億2,341萬2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劉世芳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邱臣遠 廖婉汝 趙天麟 王定宇 林昶佐蔡適應 (六)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3,809萬9千元,較112年度編列3,118萬5千元大幅增加。僑務委員會配合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政策,輔導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112學年度開設結果,順利成班數為18校57班,未達核定數26校79班之目標,招生作業有待加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廖婉汝 (七)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08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432萬3千元,成長三成。本計畫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訓活動,培植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為僑務委員會長年重要業務,惟長年累積具體成果為何、有無掌握實際成效、是否對各活動進行滾動檢討,又113年度預算增加之用途及效益評估為何,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馬文君 吳斯懷 (八)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40萬元。僑務委員會連年舉辦「青商潛力之星選拔賽」,111年之選拔賽,計有69位青商報名,30位獲獎,112年61位青商報名,評選30位獲獎,獲獎率極高,後續商業媒合措施成果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九)僑務委員會為配合中央政策彌補臺灣產業人才缺口,持續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但計畫執行招收僑生人數及留臺工作學生人數仍未達目標,僑務委員會應審視開辦科系是否符合僑生實際需求,重新檢討資源配置,評估達成合理成效。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5億8,587萬1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何志偉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王定宇 羅致政 劉世芳 邱臣遠 (十)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68萬5千元,相較112年度增加320萬5千元,漲幅37.7%。經查近年僑生技職專班招生結果,招收人數雖概呈增長,惟越南及馬來西亞生源大幅下降,以馬來西亞入學人數卻由107學年度89人下降至111學年度42人,降幅達52.81%;另越南僑生入學人數由107學年度1,068人減少至111學年度之 697人,減幅亦達34.73%。綜上,僑務委員會應就近年生源人數差異癥結原因妥為研析,並依潛在生源國區域特性因地制宜擬定招生策略,持續強化招生推廣作為,俾利擴增僑外生之生源量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羅致政 何志偉 林靜儀 劉世芳 (十一)僑務委員會112年社群網站營運及行銷推廣,並分別以2項標案(112年度僑務委員會Twitter、Instagram營運及行銷、112年度僑務委員會Facebook、LINE社群營運及推廣)公開招標,然觀察僑務委員會之Twitter及Facebook,可發現除特定節慶貼文,一般推廣文宣「貼文按讚數」多侷限於數十至百,雖較111年精進,仍需提升以利政策推廣。僑務委員會113年度亦有公告「113年度僑務委員會X、Instagram營運及行銷」採購案,112年度之成效是否需要檢討?並提出精進計畫?爰針對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299萬2千元,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江啟臣邱臣遠 羅致政 劉世芳 林靜儀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十二)僑務委員會為智能僑務服務,開闢智能化新服務管道,推動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期建置僑務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分析系統,以實現僑務資料數位轉型,並提供更精準化之全球僑胞服務,計畫期程為111至114年度,計畫工作項目包括建置高價值資料庫、導入i僑卡、建立掌握服務對象機制、規劃僑務智能客服動態整合服務系統等,惟系統存管跨國海外臺灣僑胞個資,僑務委員會允宜審慎評估機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及核心資通系統,除研謀強化資安防護及管控措施外,更要定期進行資安健檢,以及同仁之資安教育,以確保資通安全。 提案人:羅致政 林靜儀 劉世芳 何志偉 (十三)僑務委員會自103年實施「評點制」,有助於優秀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惟查雇主及僑外生多反映評點制申請程序繁複(繳交文件很多、文件需認證)、雇主資格限制嚴格須達一定規模(資本額500萬元、營業額1,000萬元)、工作類別限制多(僅為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餐飲旅館服務類科有限制),申請過程遭遇許多困難,相較於聘僱本國人無須申請,影響雇主聘僱及僑生留臺意願甚大,鑑於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有助於滿足企業用人需求,為留用所培育之人才,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與相關部會協調,並提出鼓勵僑生留臺工作輔導辦理情形與精進方案,以擴大留用僑生。 提案人:趙天麟 何志偉 林靜儀 (十四)僑務委員會配合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政策,輔導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於110年8月邀集已承辦產攜僑生專班學校及有意開辦學校召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開班類科轉型會議」,鼓勵學校自111學年度起開設國內產業發展所需之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長照)、農業及電子商務等5大類科,並緩辦開班科別需求調查,爰服務業類科開班占比降至34.09%,112學年度則全面停止服務類科申請開班。111學年度招生結果所需5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占比偏低,其中營造業類科尚無學校開設,而照顧服務類科僅開設1班;112學年度開設結果,順利成班數為18校57班,較核定數26校79班仍未如期,允研謀善策,俾達擴大培育及留用專業技術人才之計畫目標。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十五)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海華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案總收入與總支出同額編列1,426萬5千元(無短絀或賸餘),較112年度1,361萬9千元增加64萬6千元,增幅4.74%。海華基金會近年營運支出結構容待檢討。經查截至112年8月底止,海華基金會人員之組成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長各1名,其中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為無給職,另有組長及組員各2名。復揆其人事費支用情形,決算數自108年度起逐年增加,113年度預算案編列550萬3千元,係108年度決算數234萬9千元之2.34倍,惟海華基金會業務推動量能漸趨弱化,人事費占比卻逐年上升。111年度總支出767萬5千元中,用以支付人事費者計53.49%,已逾半,且海華基金會復於113年度預計增置副執行長及辦公室主任各1名,妥適性容待商確。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十六)僑務委員會為強化對新南向國家僑臺商之金融支援,協助赴新南向國家投資之我商及當地僑臺商順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擬定「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擴大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規模,總經費20億元,計畫期間自106至108年度,共為期3年,其中12億元由政府撥補,餘8億元則由國內銀行捐助分別為公股銀行4億5,000萬元及非公股銀行3億5,000萬元。截至112年8月底止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共募得資金為13億4,505萬元,占計畫原訂目標67.25%,其中由政府、公股銀行及非公股銀行挹注經費分別共8億805萬元、4億5,000萬元及8,700萬元,目標達成率分別為67.34%、100%及24.86%,非公股銀行募款金額與捐助目標3億5,000萬元間尚有大幅差距,成效欠佳。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研謀對策,提升對銀行之募款能力,使所需資金儘速到位,俾達成擴增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對海外臺商融資服務能量之政策目的。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靜儀 (十七)有關僑務委員會派駐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發生之性騷事件,雖經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多次澄清說明,惟被害者仍透過在野黨立委表示自身因事件遭到降職、減薪等不當處分;據僑務委員會112年10月27日之新聞澄清稿,於112年10月2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後,僑務委員會已積極成立5人調查小組,其中包括3位會外委員,即啟動申訴調查程序,並訂於112年11月7日召開第1次申訴調查會議,被害者亦通知將委託律師到場申訴說明;上述處置足見僑務委員會已充分行動,然而網路搜尋相關新聞仍以在野黨記者會內容為標題,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澄清則僅在內文呈現,致社會大眾仍有諸多誤解。綜上,爰請僑務委員會於性騷擾申訴調查會議結束後,應將調查結果在不涉及當事人隱私之前提下公開。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靜儀 (十八)查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非洲計畫」以「非洲僑民鏈結經費」預算編列,預算係以「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路」、「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文化交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僑臺商」等四大主軸。非洲計畫已推動多年,且蔡總統112年9月率團訪問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宣布將提非洲計畫2.0,僑務委員會應滾動檢討各項活動之成效,妥為規劃 113 年度非洲計畫預算之用途,協輔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十九)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爭取歐美地區華語文學習市場,主打正體字及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以有別於中國的孔子學院,惟查目前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招生等文宣,辨識度不高,無法突顯臺灣形象及品牌特色,建議僑務委員會在文宣行銷方面應通盤規劃,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形象,提升臺灣於國際社會之能見度。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二十)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於美國鳳凰城設廠,將有數千位國人長期移居當地。因應當地僑務工作增加,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積極研議僑務秘書之人力規劃以及未來辦事處之設置等計畫。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二十一)陳委員以信關心僑務委員會於義大利米蘭新設辦事處,惟僑務委員會因人力不足,不只義大利米蘭無法設置僑務秘書,連義大利羅馬辦事處亦由外交部之外交人員代理僑務秘書,爰要求僑務委員會積極爭取派駐僑務秘書,最大運用新設辦事處之用意。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邱臣遠 (二十二)鑑於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相關事件,或因不熟悉當地語言、環境,復以性別暴力難以言說之特殊性,特別需要臺灣當地機構給予協助。而我國駐外、僑務單位,時常是海外國人第一時間求助的對象,其性別意識更為重要。上述單位之作為,應符合我國已通過之國際公約及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給予性別暴力被害人最大協助,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且杜絕縱容性騷擾的文化。爰此,僑務委員會應強化國人於海外遭遇性騷擾之協處作為,加強駐館單位及僑務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例如定期檢視性騷擾協處作為、性別事件處理機制、對員工之性別平等意識培力是否足夠,以給予國人最大支持,亦維護臺灣國際形象。為使僑務委員會加速推動上述措施,爰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上述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劉世芳 蔡適應 范 雲 (二十三)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08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432萬3千元。本計畫係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訓活動,培植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僑務委員會應針對113年度預算增加之用途及效益評估妥為規劃,並掌握長年具體成果,進行各項活動之滾動檢討。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四)查112年各國均已解除防範新冠肺炎疫情管制措施,僑務委員會應研議鼓勵僑胞返國參加慶典活動方案,並運用獎補助措施,吸引僑胞返國觀光,藉此宣傳臺灣景點,積極行銷臺灣,促進經濟活絡。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五)查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非洲計畫」以「非洲僑民鏈結經費」預算編列,預算係以「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路」、「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文化交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僑臺商」等四大主軸。非洲計畫已推動多年,且蔡總統112年9月率國訪問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宣布將提非洲計畫2.0,僑務委員會應滾動檢討各項活動之成效,妥為規劃113年度非洲計畫預算之用途,協輔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六)因應我國目前人口結構老化危機,僑務委員會積極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人才,強化我國國際競爭力,包含輔導技術型高中調整開設類科。惟111學年度招生結果所需5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占比偏低,其中營造業類科尚無學校開設,而照顧服務類科僅開設1班;112學年度開設結果,成班數為18校57班,較核定數26校79班仍未如期。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二十七)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每年皆邀集學校組團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家辦理僑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近年招收人數雖呈增長,但越南及馬來西亞生源卻大幅下降,僑務委員會應就人數差異癥結原因進一步研析。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二十八)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爭取歐美地區華語文學習市場,主打正體字及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以有別於中國的孔子學院,惟查目前各學習中心相關招生等文宣,辨識度不高,無法突顯臺灣形象及品牌特色,亦無法成功快速達成取代孔子學院之目標,建議僑務委員會在文宣行銷方面應通盤規劃,以國家層次出發,打造臺灣品牌形象,提升臺灣於國際社會之能見度。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羅致政 江啟臣 (二十九)據僑務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顯示,迄至111年9月12日發行i僑卡,第1代僑胞卡發行量共10萬8,588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208萬4千人之5.21%,然第2代i僑卡截至112年8月底止共核發4萬2,789張,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亦僅2.05%,第2代i僑卡發行量顯有偏低,應予檢討。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目前僑務委員會於全球設置16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查過去104、105年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增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翻閱歷年預算書窺知,105年已設18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區、橙縣、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西雅圖、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菲律賓馬尼拉、泰國曼谷、澳洲雪梨、布里斯本、巴西聖保羅等地),並預定增設法國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然107年縮減僅餘16處至今。外交部近年持續增設駐外館處服務旅外國人,僑務委員會為服務全球僑胞,應檢討增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一)為增進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風險承擔能力,提升其保證能量,僑務委員會擬定「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以擴大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規模,然該計畫執行以來,向銀行募得款項逐年減少,致影響增資進度,應提出檢討精進之具體措施。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二)僑務委員會為加強與全球僑胞聯繫與服務,辦理「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將導入二代僑胞卡i僑卡智能機制,採僑胞申辦需身分認證文件網路上傳審核,僑務委員會擬委外採購大數據資料庫建置,分析僑民專長、僑生資料,精準切合僑胞需求。然截至112年11月中旬i僑卡已發卡數量5萬1,246張,近第1代僑胞卡發行量五成(比率47%),占海外僑胞總數2.46%,i僑卡發行之核發數量偏低,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推展,提高發卡量,俾達成計畫目標。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三)113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辦理返國僑胞慶典聯歡活動」預算,係配合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輪流於各縣市舉辦「國慶晚會」,共同分攤活動經費。惟經查近2年國慶晚會在戶外場地舉行,且遇晚會當天氣侯不佳,僑胞反應晚會活動雨天備案應再完善。僑務委員會作為「國慶晚會」協辦單位之一並分攤相關經費,建請與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妥為規劃雨天備案,俾讓僑胞舒適觀賞晚會表演。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四)經查11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消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校長及主任來臺參訪團,另學生來臺參與青年研習的111及112年辦理情形也不盡理想。112年起疫情已緩解,為利業務推展及提升實行效益,僑務委員會應以為鑑,全盤審視相關工作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三十五)僑務委員會協輔歐美地區僑校發展,特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逐年增編預算擴大辦理規模,加強於歐美主流社會推廣宣傳我優質華語文教學之推動,相關執行應予加強,以達訂定之目標。另除歐美地區之外,傳統僑校如泰北僑區僑教工作布局重要性亦不容忽視,值此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長程計畫,挹注大量預算加強推展相關地區僑教及招生工作,僑務委員會應針對泰北地區強化僑教工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三十六)僑務委員會為協助全球青商與臺灣連結,協助全球青商事業發展,從110年起首度辦理「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拔及輔導活動,經查111年度獲獎之30位海外青商中,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僅一半青商得獎者,另有15名獲獎者並未親自出席。112年亦有8位獲獎者並未回臺參與「2023年僑務委員會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邀訪團」,恐對於僑務委員會「透過舉辦青商選拔輔導、經驗分享交流、回臺參訪觀摩等多元措施,強化青商與臺灣之連結,增益青商與臺灣優勢資源對接」之美意大打折扣,實際執行成效允宜積極研議精進。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三十七)111學年度僑生技職專班開設結果,所需5大類科實際招收人數未如預期,112學年度成班數亦低於核定班數。觀諸產攜僑生專班改型後各類科開班情形,整體招生結果未達計畫目標。至112學年度全面停止服務類科申請開班後,核定技高端26校71班,順利成班數共18校57班,占核定比率分別為69.23%及80.28%,開設結果仍未如期。建議僑務委員會開設專班應與國內產業及人才需用政策結合,加強開設照服類科或能源類科等,並鼓勵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俾利挹注國內所需人才量能。爰請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劉世芳 羅致政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三十八)僑務委員會為增進僑胞瞭解政府施政及海外僑情,提供國內重要訊息與最新僑社新聞,透過「僑務電子報」作為主要強化僑社文宣之管道。經查僑務委員會於電子報網站維運採購需求說明書上,要求廠商應負責網站每日正常營運,以及依照使用者及管理者需求,提供友善之操作環境,然所訂相關指標之目標值未具挑戰性,實不利維運品質提升,僑務委員會允宜參酌過往實際達成值,滾動檢討,俾透過績效目標管理,發揮資源更大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三十九)僑務委員會為留用政府培育優秀僑生人才,協助提升企業及國家競爭力,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及畢業僑生留臺覓職相關經費近5年增逾1倍,然就業相關規定及媒合平臺運用之推廣成效容待檢討。僑務委員會應持續加強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之推廣運用,俾協助僑生瞭解產業趨勢及順利就業發揮所長,並協助國內企業及僑臺商洽覓優秀僑生人才,提升我國產業及僑臺商之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四十)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每年皆邀集學校組團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家辦理僑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另亦協同教育部等相關機關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以利海外僑界瞭解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友善學習環境、最新升學資訊及政府照顧僑生措施等。近年辨理僑生技職專班入學人數雖有成長,然部分國家生源呈不穩定情況。鑑於3+4僑生技職專班潛在生源主要源自東南亞各國,僑務委員會應就近年生源人數差異癥結原因妥為研析,並依潛在生源國區域特性因地制宜擬定招生策略,持續強化招生推廣作為,俾利擴增僑外生之生源量能。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四十一)臺灣醫療服務具有高品質、高科技的競爭力,讓臺灣醫療實力深獲國際肯定。疫情期間,中醫系統在治療確診患者有顯著效果與協助疫情控制,為照顧海外僑胞,推廣臺灣國際醫療實力,建請僑務委員會持續推廣臺灣中醫系統。 提案人:何志偉 邱臣遠 林靜儀 廖婉汝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婉汝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貳、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處理)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決議: 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審查結果: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萬5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3萬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5千元,照列。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02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706萬8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4萬6千元,照列。 三、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婉汝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