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1分、下午2時34分至6時24分 10月26日(星期四)上午 9時7分至12時5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臣遠 劉世芳 陳以信 羅致政 林靜儀 王定宇 林昶佐 何志偉 廖婉汝 蔡適應 江啟臣 馬文君 趙天麟(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林德福 陳椒華 李貴敏 游毓蘭 鍾佳濱 林思銘 楊瓊瓔 李德維 鄭正鈐 張其祿 羅明才(列席委員12人) 請假委員:吳斯懷 列席人員: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戴群芳 主 席:何召集委員志偉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10月25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處理) 貳、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處理)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三)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決議:以上2案112年10月26日繼續審查。 10月26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處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國防部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3項 國防部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4萬5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7項 國防部60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11億8,374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一)「國防安全研究院」成立乃是做為國防部智庫,其法定的宗旨係增進國防安全研究與分析、提供專業政策資訊與諮詢、拓展國防事務交流與合作暨促進國際戰略溝通與對話。然國防安全研究院成立以來,發生學者涉及政治、政黨或選舉議題之言論;特定學者缺乏國防專業、服務政治風向之表態;國防安全研究院提出為政治服務之民調,使「國防安全研究院」成為「政治安全研究院」。軍隊國家化及軍人保持行政中立,為民主國家重要指標。上開行為國防部應積極督考,使其回歸設立宗旨、保持行政中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6,9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二)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2,427萬元,用於辦理產業合作發展會報、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及獎勵作業所需,然經產業合作發展會報認證之合格廠商仍發生多起所承製之軍品不符合單位需求之情事發生,另列管軍品級別認證制度推展多年,民間廠商參與意願仍低,亦未見顯著成效,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381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三)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000萬元,用於辦理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作為研發(提升)軍品(製程)之用,然通過列管軍品合格廠商數量極少,相關補助方式、金額及未來成效不明?另3,000萬元是否為未來獎補助之上限?亦未見說明,恐不利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希結合民間力量以發展國防產業目的之達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根據112年10月13日媒體報導,「反制共機不斷挑釁,空軍一度欠下總計300億餘元後勤維保款項,經緊急調度,仍欠3、40餘億元款項。對此,國防部證實,空軍近年零附件採購需求遽增,確有遞延付款情事,已調整管制預算及增列分年預算支應。」經查詢此係國防部分配空軍預算不足所致,雖已調整管制預算並增列分年預算支應,然對第一線空軍官兵士氣影響甚鉅,國防資源管理有待精進。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6,571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江啟臣陳以信 馬文君 吳斯懷 羅致政蔡適應 何志偉 劉世芳 (五)根據國防部近5年之統計資料顯示,111年即有高達143人因酒駕而被汰除,幾乎等於1個加強連的兵力;近5年因酒駕遭汰除的人數則高達1,072人,代表1個陸軍聯合兵種營的戰力直接被酒駕殲滅。現役軍人酒駕刑責比一般公務員、警察嚴重,動輒汰除。雖然凡違犯者,以「依法究辦、重懲快罰」原則,檢討汰除,能維部隊純正風氣。然志願役人數年年下降,人力資源珍貴,國防部理應提高法律意識宣導,預防重於嚴懲,以降低汰除人數。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律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29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六)112年發生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肉類供應不足、槍械遺失遭掉包成模型槍、金門二膽島上兵失聯,造成國軍「螺絲掉滿地」、軍紀嚴重敗壞現象,影響國防戰力,督察作業應積極檢討改善方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785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羅致政蔡適應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七)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變化狀況,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之16萬4,884人後,111年底人數降為15萬9,392人(較110年底減少5,492人,減幅3.33%),而112年6月底志願役人數更降至15萬5,218人(較111年底減少4,174人,減幅2.62%),除為107年度以來新低外,亦有眾多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均恐不利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部隊操作人力之培訓與長留久用。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預算編列4億0,173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林昶佐 羅致政 (八)11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第一預備金」預算編列28億元,較112年度增加20億元。按國防部於2023年5月15日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增列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已逾預算編列時程之新增迫切性建案。但考量軍事投資計畫多為跨年期計畫且所需經費龐大,其新增計畫之內容及預算額度若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逕具迫切性新增建案即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妥適性有待商榷。爰建請國防部已經由立法院審查同意之持續案,若需擴增預算額度,除應經行政院核定並報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外;若為非經預算計畫審議案項,應完備建案程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九)依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自103年迄今,文職人員進用狀況均與法定要求有所落差,以112年8月統計為例,依規定最低應進用人數為191員,實際進用人數僅167員,落差達24員(12.56%),且近3年薦送中高階文職人員參加戰略在職班與指參在職班訓額人數共12員,實際薦送並獲錄取人數僅1員,國防部人事室應就相關狀況進行研擬,並將成果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十)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進行採購,倘若非軍需品有特殊之需求,應注意其要求之採購規格是否符合市場供應之常態。另因民間普遍反應國防部及所屬單位相關撥款流程過於冗長,宜檢討精進,以縮短相關期程,促進民間參與國軍相關採購之意願。 提案人:林靜儀 何志偉 劉世芳 (十一)關於義務兵役年限,於2024年起,恢復1年期的義務役。關於具專業技能之義務役役男,目前國防部及所屬機關已有相關規範,使具有專業技能之役男得以其專業之技能服役。然服1年義務之役男,於退伍後雖非為現役軍人,然其仍具有後備軍人之身分且對國防部於必要時之動員具有一定重要性。爰要求國防部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屆退義務役役男辦理就業媒合活動,俾利退伍後銜接社會職場。 提案人:林靜儀 蔡適應 趙天麟 (十二)鑑於軍人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軍保保險項目僅有「死亡、身心障礙、退伍、育嬰留職停薪及眷屬喪葬五項。」未致死亡或身心障礙的傷病意外不在保險給付範圍之中,然而訓練傷病意外,是平時國軍官兵最可能遭遇的狀況,若能有保險機制予以保障,可協助減輕因傷病意外造成的經濟壓力。目前坊間已有提供國軍官兵自費型的團體意外保險商品,換言之,以保險方式給予國軍官兵傷病意外保障,並非不可行。給國軍官兵最基本的照顧是國家的責任,爰建請國防部研議修訂軍人保險條例,將傷病意外納為保險給付項目。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十三)兵役法第44條規定國民為國服兵役時,享有之權利,第44-1條規定「現役軍人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所享有之傷亡慰問金、團體意外保險及其他依法令所享有之獎金、津貼等權利;其發給之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相關事項之法令,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國防部、內政部分別擬訂,報行政院核定。」國防部據此頒訂「國軍團體意外保險作業實施規定」,然該實施規定僅以意外致死亡或意外致失能為保險給付條件,對於國軍官兵一般之傷病意外保障,顯有不足之處。查坊間有自費型之團體意外保險商品可供選擇,顯見一般傷病意外為國軍官兵訓練時最可能遭遇之情形,有必要以保險機制給予一定程度的保障。爰建請國防部研議修訂國軍團體意外保險項目,將一般訓練傷病意外納入國軍團體意外保險給付,給予國軍官兵最基本的照顧與保障。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十四)鑑於政府為因應兩岸情勢緊張,防衛作戰兵力需求,國防部除於111年12月29日公告,94年次以後出生役男自113年起將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外,並分別提出多項役期調整配套措施,包括義務役薪資調整、義務役退休金提撥制度、大學彈性修業、增加訓練部隊及整備、結合專長分發運用、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及後勤整備工作等。其中就義務役服役期間之退休金提撥制度訂定專法,國防部參謀本部113年度並於「軍事人員」業務計畫之「薪餉-退休離職儲金」分支計畫中,就義務役服役人員提繳退休金編列1億4,692萬8千元,惟目前專法仍尚未經立法院完成審查及三讀,國防部相關準備工作有延宕情形。爰請國防部加速推動相關準備作業,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義務役恢復1年徵集作業配套措施準備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十五)國防部於112年5月15日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增列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已逾預算編列時程之新增迫切性建案,其適切性恐有待商榷。依預算法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始得依程序動支第一預備金。經查國軍各軍投建案,於年度總預算(公開部分)已經編列「一般裝備」科目及工作計畫,機密部分亦編列「武器裝備與設施」科目及工作計畫,其新增建案自得依程序動支第一預備金,殆無疑問,新增規定反增添外界誤解。爰請國防部爾後已經立法院審查同意之預算案項,需擴增預算總額度時,應經行政院核定報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依法應先送立法院備查);若為非經預算計畫審議案項,應完備建案程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一預備金,以使程序更具完備。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十六)國防部自89年進行機場航空噪音補助,針對全國12個飛行基地周圍受影響村里進行噪音補助。然噪音補助第一輪補助卻僅龍潭、屏東、花蓮、歸仁4個基地完成補助。依照目前預算編列期程,其他8個基地要完成第一輪補助需等待十幾至數十年才能完成。爰請國防部自114年度起於公務預算編列中,逐年調增噪音補助預算,俾符合公平性原則,減少民怨。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十七)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5,971萬1千元,用於辦理所屬營區辦公房舍所需之水電費,113年度增列2,770萬6千元,係配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電費調漲17%政策;雖因應全球溫室效應及氣候變異持續加劇,請國防部仍應落實節約水電各項管制作為,以為節能減碳之表率。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十八)國軍軍事投資預算近年屢創新高,美方復以PDA、FMF等多元手段軍援我國。國防部應與美政府充分溝通,有效整合美方多元軍事援助及我國防預算,籌建符合我聯合戰力規劃之武器裝備。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十九)模式模擬工具管理、維護與分析,係運用模式模擬系統,執行國軍聯合作戰模擬評估,具高度專業性,應遵循預算精神覈實編列,不得浮編,以確保國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國防部各單位編列因公派員出國計畫預算,應確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國軍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規定」等相關規範,覈實編列,不得浮編。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一)國防部113年度為辦理「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及「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作業」分別編列委辦費預算1,000萬元及700萬元。對列管軍品之級別認證評鑑,係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各項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期望民間廠商加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共同發展國防產業。然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6月18日施行,截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二十二)國防部113年度為辦理「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研發(提升)軍品(製程)」,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00萬元。對列管軍品之級別認證評鑑、合格廠商獎勵及補助,係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各項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期望民間廠商加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共同發展國防產業。然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6月18日施行,截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另「資金、技術投資或授權」既係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明定得獎勵措施之一,國防部仍宜儘早完備其授權子法之訂頒,俾利提高廠商申請級別認證意願。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二十三)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實行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請國防部持續積極推動,期能快速建立國防產業供應鏈,提升國防廠商整體科技水準。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四)國防部113年度為辦理「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研發(提升)軍品(製程)」,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000萬元。對列管軍品之級別認證評鑑、合格廠商獎勵及補助,係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之各項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期望民間廠商加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共同發展國防產業。然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自110年6月18日施行,截至112年7月24日,國防部公告列管軍品清單717項中,迄仍有逾八成品項尚未有廠商提出申請,廠商參與評鑑意願有待設法提高;另「資金、技術投資或授權」既係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2項明定得獎勵措施之一,國防部仍宜儘早完備其授權子法之訂頒,俾利提高廠商申請級別認證意願。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五)為應對共軍威脅,確保國軍防衛戰力,我國全民國防兵力結構經重新調整後,義務役士兵薪資亦配合調整,惟義務役士兵薪資待遇調高後,志願役官兵待遇卻未一併檢討,考量志願役官兵平時訓練及任務皆較為嚴苛,戰時將擔任主戰部隊,無論平、戰都較義務役士兵承擔較高風險、壓力及責任,且現行志願役加給從士兵至上將皆為1萬元,有失公平,若無重新檢討,提出較優渥及公平之待遇,恐不利部隊攬才留才。爰建請國防部研議調增各項加給及志願役加給調高增加1萬元起,並爭取行政院同意,以照顧國軍官兵,吸引優質人才投身軍旅及留營成效。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歲入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3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5億5,198萬5千元,減列第2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5,098萬5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4項 國防部所屬157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45億2,767萬6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國防部所屬15億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18億0,760萬7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3,974億6,963萬4千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37億7,098萬2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75項: (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883萬3千元,用於辦理常備兵現役與軍事訓練人員結訓及補充兵還(返)鄉所需國內旅費,經查113年度與112年度預算編列相同,然113年將徵集1年期的義務役,與112年總徵集人數一定不同,請陸軍司令部說明該預算如何編列及依據標準為何。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6,61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羅致政蔡適應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二)113年1月1日後義務役士兵二兵薪資將調整,待遇由每月6,510元調高至2萬6,307元,國軍志願役士兵仍維持每月3萬5,320元,為利於部隊攬才留才,允宜研議提升志願役士兵待遇及配套福利,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96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三)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所編列辦理各類軍事學術期刊撰(審)稿費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11萬元,無端較112年度之210萬2千元大幅成長95%。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事書籍編印」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411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吳斯懷 (四)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學校校務及學生事務工作等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771萬3千元,其中辦理學校學生退學賠款委請律師執行訴訟、 性別平權工作聘請學者、專家出席相關會議並提供專業諮詢意見、聘請講師授課、邀請學者、專家參加校內學術研討會、教師專門著作委外審查、校刊編撰、各班隊考試作業校內刊物審查、社團活動評鑑裁判及演出等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612萬3千元,無端較112年度之357萬2千元大幅成長71%。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771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項下「人事費」預算編列3億5,649萬5千元,用於辦理教育及勤務召集所需法定編制人員待遇及主副食費用,經查113年度法定編制人員待遇較112年度編列所需費用減少7,508萬1千元,其原因為何?若為教育及勤務召集人數減少所致,那主副食費編列數為何與112年度相同,亦未敘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663萬1千元,較112年度1,297萬元增加366萬1千元,其辦理戰備整備文具用品所需物品,卻增加近百萬花費,宜撙節開支,節省資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蔡適應 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江啟臣 吳斯懷  (七)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110萬6千元,用於辦理營區警監系統、各項戰備演訓、整備等作戰業務所需雜項設備費,經查較112年度編列300萬元增列810萬6千元,其增列原因未見說明,且營區警監系統多已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建置之智慧型警監系統取代,陸軍司令部應說明尚有多少營區警監系統為老舊系統,需自行維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八)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4億3,258萬6千元,用於辦理赴國內公、私立機構參加研習訓練、取得專業證照及軍事交流訓練等所需教育訓練費,經查112年度編列93萬4千元,增加4億3,165萬2千元,增幅高達463倍,請陸軍司令部說明預算暴增原因;另赴國內公、私立機構參加研習訓練或取得專業證照之人員,如何管制運用,亦應敘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九)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966萬5千元,用於辦理「1089靶機租貸」、各項訓練、操演任務佈靶及準則發展業務租用之各式車輛、機具設備、器材等所需租金,經查演訓所需「1089靶機」費用,陸軍、海軍編列於「其他業務租金」項下,空軍則編列於「軍事裝備及設施」項下,應說明編列不同科子目之原因,另陸軍司令部113年度首度編列該筆費用,其編列標準為何亦應敘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趙天麟何志偉 蔡適應 (十)根據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顯示,陸軍司令部將斥資新台幣3億7,200萬元,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執行24萬枚「引信M204A2式手榴彈MK2式」採購案,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得標,預計113年1月1日起至117年11月30日執行,換算每枚單價1,550元。MK2型手榴彈為1918年研製,雖此批新造選用之M204A2引信為1950年代所設計之產品,然主要使用時期為1918年起至1960年代末,相較現代化軍隊的需求,此一戰時期之軍事裝備是否符合21世紀國防需求耐人尋味。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MK2手榴彈(M204A2引信)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編列1億1,20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何志偉 馬文君 林昶佐 羅致政 (十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業務費項下說明:2.水、空運輸作業: (1)「外離島人員物資水運委商等2項(開口式契約)」採購案,預算編列8,550萬元: <1>「臺中至烏坵人員委商包船(開口式契約)」採購案,計需4,800萬元,納入113年度執行。 <2>「高雄至烏坵物資(含人員)委商運輸包船(開口式契約)」採購案,計需6,750萬元,納入112至113年度執行,以前年度已編列3,000萬元,113年度編列3,750萬元。 (2)「國軍運補本(外)島地區物資裝備往返運輸保險(開口式契約)」採購案。經查委商包船以油費增加為由要求調整運價,軍方拒絕之後竟不履約,導致烏坵運補次數減少,外島駐防官兵物資不足。有關113年度烏坵人員運補及物資運補航運預算,因航運費用逐年調漲,為免中斷或減少烏坵航運服務,建請國防部依商情檢討逐年航運預算,以維烏坵軍民權益。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億1,087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十二)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業務」中「設備及投資」項下一六、辦理「陸軍後勤資訊系統整合案」採購、年度防(救)災整備、新式武器裝備後續擴充後勤支援等作業系統或套裝軟體、資料庫系統購置、電腦資訊設備及周邊設施、軟體改版、升級及應用系統開發規劃設計等所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計需9,598萬2千元。經查陸軍為有效管理戰甲砲車任務派遣,提升行政作業效率,由陸軍後勤指揮部(下稱陸勤部)自行開發建置戰甲砲車資訊系統,提供部隊執行任務前、後於系統登錄戰甲砲車使用相關資訊,包括預計使用起迄時間、車輛品名型式、駕駛人資料、任務名稱及車號、實際行駛里程數、耗油數、駕駛時數、射擊發數等,以掌握及管制即時動態資訊,達到人裝派遣管理透明與資訊化之目的。經審計部抽查陸軍裝甲第584旅、機械化步兵第234旅、關渡地區指揮部(下稱關指部)等單位使用該資訊系統情形,核有:1.部分車輛系統登錄里程數與其實際里程數不符;2.系統產製之戰甲砲車久未派遣稽核表,與系統內行駛里程數統計表紀錄配賦車輛無法相互勾稽;3.部分車輛使用後於系統完成歸詢資訊(行駛里程、油耗、駕駛時數、射擊發數等)登錄,惟系統之裝備里程數統計表各該車輛之里程數皆無異動;4.關指部未確實填寫紙本車輛檢查紀錄表,致無法核對系統相關資訊之正確性;5.系統建置之初,未規劃駕駛駕照種類(戰、甲、砲車)欄位,致派車時無法統由系統依其駕照類別選派駕駛,仍須仰賴紙本駕駛名冊派車;6.戰甲車駕駛取得合格證照後登錄至資訊系統作業程序冗長,影響相關人員駕駛任務派遣等情事,陸軍司令部後勤部應檢討改善。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0,161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三)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項下說明:6.各式戰、甲、砲車單位維保、地區及基地備料零附件購製:(13)「戰材零附件二號訂單」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705萬6,997元,折合新臺幣2億1,630萬4千元(匯率1:30.651)。 (14)「兵、戰材零附件二號訂單」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794萬7,538元,折合新臺幣2億4,360萬元 (匯率1:30.651)。 (15)「兵、戰材零附件(開口式契約)」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189萬6,480元,折合新臺幣5,812萬9千元(匯率1:30.651)。 (16)「車、兵、戰材零附件(開口式契約)」軍購案,113年度計需外匯美金768萬4,284元,折合新臺幣2億3,553萬1千元(匯率1:30.651),三案軍品外購合計5億3,726萬元。經查陸軍後勤指揮部未注意管控飛勤廠25MM光放管軍購案獲得狀況,致該料件自102至108年均未來料,未及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遲至109年5月始啟動尋求多元獲料管道,迄今歷時10年仍未籌獲該項夜視鏡關鍵零附件,影響修護作業遂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2億6,067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四)國軍油料預算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編列,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科目中,就國軍戰、演訓、專案戰備整備任務及災害防救等所需主要油品採購編列108億6,652萬1千元,較112年度之70億9,762萬3千元增加37億6,889萬8千元(增幅53.1%)。根據媒體報導,近年共機艦擾臺頻次加劇,戰備油料提升及油價浮動調整等因素影響,國軍主要油品採購預算已連續3(109至111)年度不敷支用。112年度採購預算雖提高至70.97億元,然截至112年8月底執行率已達95.54%,112年度預算恐仍有不足,雖國防部考量實需並於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案持續增編主要油品採購預算,仍宜督導各軍種加強油料經費管控事宜。爰針對113年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32億3,497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五)國防部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的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案進度落後,國防部曾坦承,進度延遲原因包括陸製品疑慮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檢討因110年5月採購案招標時,實機功能測試階段,拆機查有陸製零組件,致廢標後重新招標,原定111年度應完成營區,仍有2處完工尚待驗收、12處施作中,且112年度仍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74億6,362萬5千元,凍結2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林昶佐 羅致政 (十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國際市場提供諸多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優良之解決方案,售價不到預算數之50%,功能亦遠較國防部所提方案為佳。未免浪費公帑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並未具備能量僅作轉承包之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2億8,325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十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訊,國防部陸軍及空軍司令部「微型無人機」籌獲單架成本不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計畫籌購「微型無人機」320架,不含採購作業費之籌購成本為2億7,288萬4千元,平均單架成本約85萬3千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籌獲315架之成本為2億8,476萬3千元,平均單架成本約90萬4千元,兩軍籌獲單架成本已有所差異,令人質疑同型無人機價差之原因為何。為利國會及立法委員就本計畫預算合理性進行審議,國防部宜於預算書中適度揭露全民防衛動員署採購數量及計畫經費。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編列2億7,288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97至106年度編列「新型攻擊直昇機」,截至112年8月底仍有在途物資待沖銷金額折合新臺幣約69.87億餘元。另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辦理輕重型狙擊槍,本案至111年底屆滿,卻仍有八成預算辦理保留。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74億6,362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何志偉 (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製對象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飛彈模擬器研究製造相關專業,設備成果不符TRL認證等級9以上之層級,與現有技術商品及技術有差距,若採取可由使用方(陸軍)自由設定參數的訓練模組,既不涉及機敏資料外洩問題,更可獲得性價比高的產品。本案為訓練設備建案,不涉及作戰,不應僅考慮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拆小包、改案名,先收50%的管理費後再分包)。國防部所編列預算亦明顯較市場詳情為高,無法充分發揮預算直接使用之原則,淪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代為轉發包之酬庸,應重新檢討建案計價之合理性以及需求,重新編列。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新型雙聯裝刺針飛彈系統訓練模擬器」預算編列8,931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二十)無人機反制系統國際市場提供技術成熟之解決方案,且已於各項重要場合如APEC、G7多國會議舉辦地得到驗證,國際公開報價遠低於國防部所提之預算一半以上。未免浪費公帑,國防部應重新檢討尋商機制及預算價格。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4億5,697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二十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高登、亮島碼頭及工事整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8,016萬1千元,全案5億2,381萬6千元,執行期程110至113年度。據馬祖日報112年10月7日報導指出:位於北竿行政區的高登及亮島是馬祖的最前線,長期以來以橋仔為運補母港,但因現有2島碼頭設施簡陋,軍民船都不好靠泊,必須配合海象及潮水,對島上官兵而言1座設施完善安全的碼頭極其重要。國防部希望全面改善離島部隊戰備任務及運補作業實需,提供戰力運補任務及戰力整備目的,可配合小艇運補車輛、人員、裝備運輸、彈藥補給,提高港口作戰防護能力,也可配合海軍小艇針對高登、亮島進行計畫性運補。查112年度編列1億2,554萬5千元,原訂辦理招(決)標、訂約及施工;然112年7月20日公告招標,無法決標;10月4日再次辦理,10月18日截止投標,根據招標公告,履約期限為「設計60日曆天+施工300工作天」,計畫期程僅餘1年,是否可完成工程施作且可如期如質完成碼頭整建工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提出具體管制規劃以說明預算執行之可效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二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預計111至114年度辦理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全案計需9億0,1778萬千元,原訂113年度需4億4,971萬9千元,現修訂為20萬元,請陸軍司令部說明大幅調整年度預算需求,是否代表該項工程建案進度嚴重落後?若然其落後原因為何?改進方法為何?是否會影響戰甲車戰力保存作為?因應作法又為何?應一併敘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預算編列20萬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三)為因應美國售臺108輛M1A2T戰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規劃實施坑子口新型戰車訓練場整建工程,但工程進度卻落後延到115年始能完成,首批38輛新式戰車113年交運抵臺在即,如此恐影響後續新式戰車換裝接訓,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7,641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二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預計111至114年度辦理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全案計需4億5,072萬7千元,原訂113年度需2億2,158萬9千元,現修訂為1億1,266萬7千元,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說明大幅調整年度預算需求,是否代表該項工程整建進度嚴重落後?若然其落後原因為何?全案執行年度是否會延長?又該訓練場整建之目的是為配合新式武器接裝,擴充既有訓練場功能效益,現進度嚴重落後,是否會影響新式武器接裝訓練?應一併敘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1,266萬7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陳以信 (二十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1,266萬7千元及1億7,641萬3千元。然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此2案原訂皆於112年度完工,但因計畫修訂變更,完工期程分別延後至114及115年度,恐不利於已陸續交裝M1A2T新型戰車之後續訓練任務,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妥善規劃。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6億2,546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何志偉 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二十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9,122萬8千元,全案9億1,225萬3千元;陸軍司令部編列2億3,223萬4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本案依據: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417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計畫籌購民用型車輛。113年度預算書改為: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2年8月24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234875號令修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225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採購之車輛款式同步修正。綜上可知,本案於112年8月24日行政院院會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日,方正式核定修正整體獲得規劃書,並於113年度預算書上重新表列預算金額及需求車輛,顯然111年通過之整體獲得規劃書存有難以克服之問題;進一步可知,112年度預算未能執行招標採購、交貨付款等工項,是否影響後續年度之執行進度,甚而延宕國軍裝備取得,應予說明、檢討並提出精進改善作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二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人事行政所需資訊設備維護所需資訊服務費,經查111年度支用率不及50%,112年度支用情形有待核實,113年度編列運用規劃尚待說明,以免有浮編情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80萬1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接連發現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遺失45手槍,並以仿真手槍偽充;陸戰九九旅T91步槍槍機數量短少2個、陸戰六六旅T75班用機槍備用槍管短少1支等情事,顯示軍械管理機制未臻周延。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280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二十九)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154萬6千元,較112年度編列263萬元,增加2,891萬6千元,其說明特別標註辦理「中海軍艦基礎維護與現況調查計畫」,新增近3,000萬元,宜清楚說明計畫內容。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蔡適應 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陳以信 (三十)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政戰綜合作業所需一般事務費,新增近200萬元,因對施政需求、預期效益尚有疑慮,應由海軍司令部說明需求原因、預期效益,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義。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801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羅致政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三十一)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N2遠航訓練」之「業務費」預算編列7,155萬5千元,較112年度編列4,329萬8千元大幅增加2,825萬7千元。查海軍司令部實施遠航訓練過去區分拉美友邦及太平洋友邦兩個地區輪流執行,因距離遠近不同,預算書表之編列亦有差異。以107年度為例,當年敦睦艦隊訪問馬紹爾群島、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宏都拉斯、瓜地馬拉與多明尼加等友邦國家,編列預算5,313萬4千元。108年度訪問帛琉、馬紹爾、索羅門3友邦,預算編列3,672萬6千元。110年受全球疫情影響,未辦理遠航訓練,111年恢復訓練但未靠泊邦交國,112年恢復任務執行,訪問太平洋友邦帛琉、馬紹爾群島,預算編列4,329萬8千元。查113年度預算,有關遠航訓練所需業務費編列高達7,155萬5千元,各科子目除國外旅費外,各項業務費用多與112年度相同或略微減少,然國外旅費卻自112年度之1,176萬9千元大幅增加至4,110萬4千元。目前友邦數量已較107年減少許多,若為赴拉美地區現勘,應不高於107年度之預算;若為赴太平洋島國現勘,應不高於112年度之預算,故有關113年度預算之使用規劃及編列依據需求,應有具體之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三十二)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N1部隊訓練業務」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559萬9千元,較112年度編列1,078萬7千元大幅增加。查本預算為辦理「艦艇精準彈藥實彈射擊訓練」、各項操演演習執行靶勤業務、採購靶(耗)材、基地軍事設施養護、修建及材料購置(如參觀臺、軍事宿營地、實彈場軍事工事及軍事建築)、主要武器射擊場等軍事訓練設施養護、新建及材料購置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然112年度預算至112年9月30日止執行率不佳,未達國防部部頒標準90%,預算執行率為何偏低,應予說明;113年度預算又大幅增加,是否能如數執行?對此,海軍司令部應提出分配規劃,說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且具執行能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吳斯懷 邱臣遠 林昶佐 劉世芳羅致政 (三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接連發現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遺失45手槍,並以仿真手槍偽充;陸戰九九旅T91步槍槍機數量短少2個、陸戰六六旅T75班用機槍備用槍管短少1支等情事,顯示基層各級管理人員法紀觀念淡薄,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6,811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馬文君吳斯懷 廖婉汝 (三十四)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2,204萬3千元,然112年度僅編列1,833萬8千元,增加370萬5千元,其作業內容皆與112年度相同,宜撙節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蔡適應 王定宇 (三十五)國防部積極整建職務宿舍提高招募誘因,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對相關營舍用地情況掌握不佳,相關估價費用高於市場行情,預算編列多為大項目恐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23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三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不涉機敏的教育訓練事項,應考量國防自主之精神,不應以原廠認證(如神鷹飛行訓練模擬器委修)為例,委製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亦非原廠。具備該能力國家應該輔導進軍國際市場(不涉及攻擊性武器限制)為國家爭取外匯以彰顯國防自主。而非獨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拆解委修案,再以不同案名分拆,限制其他優秀廠商進入教育訓練模擬此一領域。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42億4,866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三十七)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項下說明N3庫儲補給與管理作業(勞務承攬)預算編列業務費1億9,191萬1千元。經查海軍編裝或配賦表內主要裝備之料帳、保管、處理,係分別運用海軍武器系統檔及後勤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管理,並以人工方式擷取、統計,按月將增減結存資料,登載於後次室建置之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帳籍資訊管理系統,再由後勤參謀次長室每月統計編製軍品及軍用器材增減結存表於次月10日前送國防部主計局帳務中心辦理帳籍登載作業,計入軍品及軍用器材備查帳。經國防部抽查111年9月海軍武器系統檔及後勤管理資訊系統兩者資訊,與後勤參謀次長室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帳籍資訊管理系統登載軍品數量與金額存在差異,嗣經海軍司令部於111年10月擴大清查調整後,部分品項現有存量較原帳列數增加計56萬1,763件,增加金額1,416億6,298萬1,300元,較原帳列數減少計42萬7,192件,減少金額878億9,594萬5,229.92元,惟均以「帳籍校正」為由,修正相關軍品帳列數,未依照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第6點(一)規定查明差異原因及責任,且國防部對於該司令部每月呈報軍品及軍用器材帳籍增減表,亦未能有效驗證帳籍正確性,適時覺察督促查明改正,國防部應確實檢討問題癥結,加強相關管控機制,以降低軍品管理作業風險。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7,174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三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113年度新增陸用偵察型無人機案,規劃利用無人機搜索並辨識目標提供制海飛彈車組目標情資。考量海軍司令部現有聯成與迅安指管系統可分別經由地面網路、(中、長程)無線數據鏈路與國軍各指管中心、艦艇、飛彈車整合連接提供海空情共同畫面,另有銳鳶中長程無人機、空軍P3C反潛海洋巡邏機、E2K預警機及未來高空長程無人機可執行目標識別與鑑別。現規劃以商規無人機實施目標鑑別以結合機動飛彈車攻擊目標。因對此商規無人機如何於複雜電磁環境下生存操作、如何與機動飛彈指管車結合操作、如何於現有海空情共同畫面與現有指揮鏈下,就指揮官下達對特定、某區域攻擊時,不致干擾、混淆飛彈操作人員對目標認定,產生誤擊、重複射擊的狀況,如何於現有飛彈車組架構下攜行、操作相關裝備及無人機運作時程是否可符合原作戰需求等,尚有疑問。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用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3億0,120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三十九)依國防部提供立法院預算中心各款軍用商規無人機主導廠商所提供原型機截至112年9月23日測試驗證結果,「微型無人機」及「目獲型無人機」遴選廠商交付之原型機均已通過測試驗證。「監偵型無人機」、「艦載型監偵無人機」及「陸用監偵型無人機」則仍有部分廠商原型機尚待「依約改進並於10月底前辦理複驗作業」。目前複驗作業結果如何,國防部應該適時公布,以利國會審查。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艦載型監偵無人機」預算編列1億0,585萬1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辦理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案,現正辦理設施整建等有關作業,因媒體報導對相關土木建築工程能否如期完成尚有疑慮。另就海軍現有目標海情訊息、指管系統是否須與本案飛彈系統整合,海軍現有觀通系統是否須與本案雷達車整合,及目前執行進度,皆有疑慮。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預算編列49億3,139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無人機反制系統」應考量國際現貨市場之能量及籌獲成本,考量反制及防禦功能合為一體之作為,方能發揮預算之成果綜效。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3,8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二)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且相關未達標之狀況,年年持續,無明顯改善。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提升相關罰則,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7億5,916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四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業務,為執行國軍聯合國土防衛作戰、濱海城鎮戰場情資掌握,辦理國軍監偵型無人機案統籌購置,因對此商規無人機如何於複雜電磁環境下生存操作、如何於濱海地區風力限制因素下達成作戰要求、相關系統運作時程是否可符合作戰規劃、相關系統裝備架構是否影響個人或部隊機動運作等,皆有疑慮。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9,951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四)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雖全案仍預劃於114年度結束,但付款高峰期卻從原本的112到113年,改為113到114年度,這可能代表交貨時間由原本的113年度,延後到114年度。但在俄烏戰爭結束仍遙遙無期,美國又要優先支援烏克蘭與北約主要盟國的情況下,是否又導致交貨期程再度延後,應予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18億3,427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四十五)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業務,統籌辦理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自109年度起執行6年,考量113年度為本案原規劃期程之最後第2年,經審查國軍參與建案單位進度均嚴重落後,大多將分配預算集中於最後1年,顯見本案恐已遭遇極大問題,致相關分年預算不合理分配,執行成效存疑,已嚴重傷害國軍戰力。海軍應與合約商共同評估,現行風險因素能否克服、轉移,是否足以危害全案執行,而須改變執行策略,修訂全案專案計畫,另行研擬可行方案,或待技術成熟後再重新建案,皆應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編列3,658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四十六)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4,461萬元,用於辦理「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所需業務費。惟112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於「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分年預算中,原計畫113年度「一般設施整建工程」編列2億8,814萬元,兩者相差近半,原因不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四十七)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案113年度預算凍結,依據112年海軍司令部對外公開徵求之資料,該項金額係以採購相關訓練設備及軟體系統為主。然三地容納設施是否已設計完成,而這些系統設備採購後可否相容於114至115年所要建造之硬體建築設施,是否會因提前採購影響保固年限,皆應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預算編列3,0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馬文君 (四十八)審計部111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列有海軍司令部辦理水上特種作戰訓場建置案,原訂期程為108年至110年度,惟計畫後續反覆調整內容,執行進度不如預期,目前已展延至113年度。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水上特種作戰訓場建置」預算編列1億4,191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林靜儀 劉世芳羅致政 林昶佐 王定宇 何志偉 (四十九)為反制共機擾臺挑釁,使得我空軍後勤維持預算年年成長,空軍司令部一度欠下總計300億餘元後勤維保款項,經緊急調度,仍欠3、40餘億元款項。空軍司令部近年零附件採購需求遽增,確有遞延付款情事,應該務實針對戰備需求,調整管制預算及增列分年預算支應。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944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羅致政何志偉 林昶佐 劉世芳 蔡適應 (五十)勇鷹高教機地面模擬系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金額較國際市場行情高,且大部分組件採分包下包方式進行。以2023臺北國防展為例,民間商售完整的硬體成品,為具備六軸平台之擬真效果,國際市場亦有同類商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僅需負責軟體參數投入即可,總造價不到全預算4億5,000萬元的三分之一,且建案期程不到2年,可快速達到建軍需求,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提出更好的訪商結果(國內及國際市場)後再以重新編列。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78億3,959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陳以信 (五十一)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較112年度增加約733萬元,因對新增「各單位械彈房資訊管理系統維護案」費用需求、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786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二)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且相關未達標之狀況,年年持續,無明顯改善。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提升相關罰則,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7億5,528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五十三)112年度建案所實施35處營區,預算3,400萬元執行成效為何?而113年度僅4處營區建置設備預算高達7億7,000萬元,建案成本考量編列依據又為何?國際市場已有成熟且兼具防禦及反制功能之整合系統,單價低且功能皆強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許多,由2022年金門離島無人機侵擾事件,顯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的系統有其不足之處,且單價明顯高於國際市場成熟系統成品。請空軍司令部說明後再予以執行。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7億7,377萬7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五十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鑑於自身情報分析能力(薄弱)、現有偵搜裝備老舊,無法因應未來高科技作戰,(不具備)使敵方部隊動態無所遁形(之能力)。現配合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微型無人機案採購,計畫於113年度購置微型無人機315架(90萬4千元/架)。考量無人機國家隊前由經濟部統合評選。本案無人機獲選廠商之相關產品能力如何與空軍各類地面部隊任務相配合、目前評鑑檢測與缺改狀況、該等型商用無人機如何於複雜電磁環境下具備存活操作能力、空軍部隊選用微型之原因、後續整體後勤支援規劃等相關問題尚未能澄清。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編列2億8,476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五)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清泉崗基地防護機庫構建」預算編列1億4,447萬8千元。空軍為配合「一機一庫」政策,自109年度預算納編「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計畫經費,期建構高抗炸係數防護機庫。按該計畫執行迄112年8月底進度,統包工程已因無商投標,故於111年度重新修訂可行性評估報告,在不增加預算前提下,將機堡庫數量調降為24座,惟此建構數量與該軍原規劃作戰需求之36座已有相當差距,空軍允宜妥思對策。本案「專案管記暨監造技術服務案」已於109年6月22日完成決標,統包工程標案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按本案截至112年度累計編列預算7,796萬6千元,截至112年6月底實支數1,329萬元,另2,804萬7千元繳庫,尚餘112年度經費3,662萬9千元。次查修訂計畫後統包工程標案雖於112年7月20日移送國防採購室,惟截至同年8月底仍尚未決標 。鑑於年底將至,招標後必發生預算保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趲趕工進及減量後之作戰需求規劃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劉世芳羅致政 蔡適應 趙天麟 林靜儀何志偉 吳斯懷 馬文君  (五十六)「臺中清泉崗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及其禁建限建範圍,明定管制事項「為確保機場飛航安全,於禁、限建範圍內從事開發、建築等行為,須先徵得設管單位隸屬作戰區同意後、再依相關法規辦理。」換言之,未徵得國防部同意前,不能逕行環境影嚮評估、都市計畫審議、水土保持等申請開發行為。然過去竟傳出有相關開發案,意圖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並開發機場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週圍之土地。並且繞過國防部,直接由臺中市市政府進行環境影嚮評估。雖該案件後來因為開發案書件逾期未完成補正,臺中市市政府依法退回申請案。但為避免相關狀況再度重演,國防部應有更積極作為。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5億9,83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五十七)鑑於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 之「物品」預算編列1,554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約600萬元,相關作業需求均與歷年相同,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八)鑑於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284萬9千元,較112年度增加240萬元,相關作業需求新增「各項訓練講習」及「競賽裁判」外餘均與歷年相同,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五十九)鑑於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有關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3項」採購計6,810萬1千元,相關品項與數量不明,無法確認此項編列是否有誤。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280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國際市場上具備有反制及防禦功能的系統,且單套金額不超過1,000萬台幣,應透過技轉及輸出許可的取得,來降低不必要成本的支出。委製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成本預估及計算及所編列預算明顯不合理國際行情,更無助於國防自主之目標及需求。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1億6,607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六十一)鑑於113年度憲兵指揮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較112年度增加74萬元,相關作業需求漸少「辦理下水道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設計及監造等)」、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2萬8千元,凍結9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二)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內「公開資訊管理系統維護」預算編列4,107萬8千元,相關系統維護內容與範圍不明,恐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情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7,161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三)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人事費」預算編列2,695萬8千元,辦理評價聘雇人員薪酬及相關人事費用。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四)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所編列委製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明顯高於國際市場行情及其他軍種。費用太高脫離市場行情,功能與國際現貨市場之方案相比有以超跑價格購買三輪車浪費公帑之嫌,應重新考量現貨市場及邀請國際大廠來台臺做POC驗證之可能。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2億3,053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六十五)鑑於112年9月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陸戰隊99旅鄭姓中尉排長於營區內自殺,而該單位近年已發生第3起自殺事件,另112年9月2日三軍總醫院亦發生1位中尉女醫官輕生不治,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與震驚。近年來國軍軍士官屢屢傳出在營區輕生事件,包括陸軍機械化步兵第二六九旅也在1年內爆發3起自殺案,引發社會揣測與疑問,而國防部對於輕生事件卻提不出有效改善對策,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主管軍中心輔業務應負最大責任。目前軍中具備「心理諮商師」或「社工師」的職業軍人只有71名,甚至於空軍、憲兵、資通電軍、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等分別只有9、2、0、2人具備相關證照,同時國防部基層單位未設立專職心輔人員,多由輔導長擔任,然輔導長職司文宣、軍紀、保防、民事等相關工作及代理主管業務,易造成官兵在心理輔導服務及部隊管理角色之間混淆與矛盾;同時又非輔導相關科系畢業之輔導長,在輔導職能上是否足夠擔任?為健全軍中心輔系統,提升國軍心理健康及堅強意志,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4億3,507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六十六)按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說明,國防部為提供我軍第一類型守備旅(各步兵旅、陸戰新訓旅、戰車群及機步群等14個單位),戰場夜間監偵等作為,藉以提升部隊戰場情監偵能力及戰場參數效益性,供各級指揮官下達決心之依據,規劃籌購步機槍夜視鏡及頭戴式夜視鏡等2項裝備,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8月24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214215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17億5,990萬元,執行期程112年度)。然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401廠備料未臻順利,致裝備交貨延宕,原訂112年度全數獲得,現僅能部分交貨,餘數待113年度方能交裝,相關預算須辦理保留付款。國軍夜視鏡裝備,係為第一類型守備旅戰場夜間監偵運用,113年1月1日後,將陸續徵集1年役期之義務役役男入營服役,相關裝備無法順利到位,生產單位責無旁貸,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8,682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六十七)鑑於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較112年度增加110萬元,相關作業需求均與歷年相同,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716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趙天麟何志偉 蔡適應 (六十八)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000萬1千元,辦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建置計畫捐助。因對新增費用需求原因、用途、預期目標,編列方式仍有疑慮,為避免浮濫,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六十九)國防部軍備局辦理一般裝備之偵搜戰術戰車研製案,經查其需求、總預算及各分年預算數均未曾調整異動,然112年度部分重大執行項目延後至113年度執行,另依原計畫113年度為最後執行年度。因對其執行成效、預算支用情形及能否如期、如質、如預算達成本案建案目標,尚有疑義。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偵搜戰術輪車研製案」預算編列1億2,976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國防部軍備局辦理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112年度原規劃執行154項,聚焦無人載具、飛彈及材料光電,然依業務報告說明僅執行140項,其餘項目未執行原因,迄未揭露說明。另依國防部113年度將執行商規軍用無人機採購,其研發需求尚須協調其他科研單位支應或國防部另以其他基金6,000萬元,支應研發需求,顯見國防部軍備局規劃先進科技研究計畫與國防建設實際需求嚴重脫節,且歷年相關研發成果迄未協調實施專案報告,以瞭解各案成果與增進國防自主科技研發、支援軍備採購之實際效益,依說明113年度提列129項聚焦戰機、艦船及AI智能,囿於預算審查時效,其相對應預期目標與國軍未來10年建軍構想如何結合,未能清楚說明。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預算編列9億9,400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一)國防部軍備局辦理一般科學研究,前於109至112年度執行肌耐力增強型動力外骨骼系統研製及驗證。另於113至116年度規劃辦理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113年度編列3,500萬元規劃辦理研製及開發。然112年度業務報告中之重要國防施政與112年度上半年國防施政成效內容,均未提及動力外骨骼系統目前執行概況,致無法瞭解軍備局推動動力外骨骼系統執行情形及目標與結果間之差異,與未來預化推動之目標、效益及與前案之關連性。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預算編列3,5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二)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11億1,400萬3千元,辦理「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9億9,400萬3千元)、「功率電子射頻產業應用發展計畫」(5,200萬元)、「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3,500萬元)。惟月前民代測試疑似國軍之抗彈板,引發若干討論。鑑於抗彈板係基本之戰鬥個裝,亦為保護官士兵重要之裝備,惟經民代測試,結果遭受質疑,連帶影響國人對於國軍裝備之信心。根據國防部軍備局提供之資料,2022年啟動研究抗彈板功能提升評估作業,預將「複合材料」、「高科技塗裝」及「貼合技術」納入研發新式抗彈板。惟尚不見相關之研發、量產期程,國防部軍備局應盡速提出規劃,以提昇並確保官兵戰場防護。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11億1,400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廖婉汝吳斯懷 陳以信  (七十三)國軍醫院辦理醫療衛材及裝備採購,間有驗收不實,浮報採購金額,或為規格綁標等情事,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8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王定宇林昶佐 (七十四)113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404萬4千元,用於辦理「動員業務考察」、「全民防衛業務考察」及「後備會談」等出國案所需國外旅費,經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於112年度規劃至美國、歐洲地區,考察其他國家動員制度及觀摩國民兵訓練,編列104萬1千元,現113年度也規劃至美國及歐洲地區考察、觀摩類似項目,其預算則編列299萬1千元,增列195萬元,其原因為何?未見說明,另113年度新增列至美國實施「後備會談」,預計7天派遣6員,經費計需105萬3千元,其前往原因為何?預期成效為何?皆未說明,且國防預算編列不易,該會談是否需要單獨成行,而不併入「動員業務考察」行程,有待商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七十五)鑑於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係我國的情報主力,加以近期以巴衝突,更顯事前情蒐之重要,陳委員以信一貫主張「軍紀」為要,近期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發生遭法務部調查局帶搜索票進入之情事,顯有加強軍紀之必要。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3,674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六)鑑於截至111年底,我國未運用之工業合作點數 仍有31億點。依國防部99年令頒「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採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向外採購軍事投資計畫案應執行工業合作;國軍相關單位,在不影響計畫執行進度下,須俟經濟部與外商簽妥工業合作協議書後,再辦理發價書簽署,然按近年度仍有部分軍事投資計畫,國防部於經濟部與外商簽妥工業合作協議書前即先簽署發價書,恐不利我國爭取工業合作實需。另監察院曾於105年度針對「國防採購案工業合作執行成效檢討」進行專案調查並指陳:「我國軍售案辦理工業合作,實務上係『事後工合』,詎『事後工合』之談判彈性,反遭評淪為配合美商沖銷之用,…。」、「…,致使85%之案件均採『事後工合』,衍生國外承商配合度低等情。」按各軍售案於109至111年度簽署工業合作協議書狀況,仍有多項軍售案工業合作協議書係以「事後工合」模式進行,如空軍「高高空無人機系統」等計畫,恐均不利我方掌握談判先機並爭取工業合作實需。另查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3年度提出「S-70C反潛直昇機性能提升案」,並於104年7月7日循商售管道與美國廠商簽約,惟該商購案已於109年度結案,工業合作協議書卻遲至110年11月15日始完成簽署,應檢討改進。為提升國防工業合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3億8,791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七十七)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第3目「教育訓練業」預算編列93億8,307萬6千,較112年度之84億7,063萬元增加9億1,244萬6千元;經查增列項目之一,係增列組織編裝調整費6,841萬5千元,預算書說明欄無述明組織編裝調整之單位、人員及依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91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八)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620億3,542萬7千元,較112年度減列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經費84億8,059萬5千元。經查國防部辦理主要武器裝備(系統)軍事投資建案,為維持裝備(系統)使用初期妥善,訂定精實新一代武器系統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下稱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國軍零附件籌補作業指導等相關規定,據以籌補新式武器裝備成軍之日起,至執行第一次後續零附件採購獲補期間保修所需零附件。經查國防部所屬辦理國軍主要武器裝備初次備份件籌補及使用管理情形,核有:1.海軍、空軍未依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規定,於後勤資訊系統建立初次備份件之管理機制,致接收之初次備份件以一般料件進帳,未能經由資訊系統專案檔案管理初次備份件耗用情形,不利於後續增購同型武器裝備物料採購需求項量及預算之編列;另海軍彙整三軍及資通電軍指揮部(下稱資電部)需求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下稱中科院)研製第二代國軍衛星通信系統,其中陸軍與資電部自中科院完成初次備份件清點移交作業後,將初次備份件代屯至中科院存管,以因應緊急維修需求,惟僅以紙本方式管制,未依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納入後勤資訊系統管理,致系統缺乏相關料件耗用資訊,又海軍於接收初次備份件後,延遲1年始按當時既有庫存數量完成建檔,致入帳與接收數量不合;2.各軍種新式武器裝備購置之初次備份件,部分料件係考量其屬於關鍵性零附件,失效會造成系統故障,或屬長前置期,或緊急戰備需求用,或屬需求不易獲得品項等因素,而購置非屬武器裝備成軍後至執行第一次後續零附件採購獲補期間保修所需零附件,惟現行初次備份件籌補作業原則、國軍零附件籌補作業指導尚乏相關零附件納入初次備份件採購相關規定等情事亟待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七十九)113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183億8,590萬8千元,其中有關服裝(補給品)購製費用辦理國軍各服裝補給單位運用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民間經營契約(制式服裝)、國軍服裝供售站(制式及非制式服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非制式服裝)等辦理服裝籌補相關事宜。經查相關業務辦理情形,核有:1.國防大學未依服裝補給計畫所訂籌補方式辦理服裝籌補作業,自購非屬三軍所訂品項樣式之服式,又未依服裝補給管理作業手冊按實需辦理服裝籌購,肇致龐鉅服裝品項閒置,且未依規定就賸餘服裝妥為庫儲管理;2.陸、海、空軍軍官學校及國防大學未依規定將學生服裝領用紀錄納入國軍服裝管理系統資料庫,影響服裝補給、管理作業效率;3.陸、海、空軍、憲兵指揮部及國防大學等單位未妥適運用國軍服裝管理系統執行收繳貸與性服裝,致舊品未繳回,且未依規定辦理遺損核賠作業;4.陸、海、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於106至111年8月底止籌購軍事訓練運動衫未覈實評估需求量,致有過量採購等情事,請國防部督促檢討妥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八十)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軍、海軍及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就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分別編列12億0,201萬1千元、7億5,923萬8千元、7億5,551萬4千元及343萬2千元合計,27億1,939萬7千元。預算書P.44說明<4>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計畫總經費126億6,996萬6千元,109至114年度執行,以前年度已編列59億5,250萬元,113年度編列27億1,939萬7千元。經查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執行情形連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並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707億2,062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八十一)鑑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辦理「輕重型狙擊槍」案執行期程已於111年底屆滿,惟仍有部分品項尚未籌獲,恐不利國軍狙擊能力之整備。根據審計部統計,本案各軍種已預算編列9億7,636萬1千元,截至111年底仍有保留預算8億6,467萬2千元 (占比88.56%),經洽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表示,手栓式輕型狙擊槍165挺已於111年5月10日驗收合格;半自動輕型狙擊槍則因無法通過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測試,而規劃延至112年度分4批次進行解繳。其中重型狙擊槍經洽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說明測評結果為「判定不合格 」,並由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實施改善,預計於112年度第2季或第3季實施初期作戰測評複測,並需俟戰測合格後再下達量產,爰需求軍種籌獲期程仍無法預估。為加速第一線戰鬥部隊輕重狙擊槍汰換速度,爰針對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707億2,062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國軍輕重狙擊槍採購進度及換裝配發規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八十二)位於臺南市歸仁區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長年造成當地噪音及限建問題,現更影響高鐵交通安全與高科技廊道經濟發展。爰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交研議遷移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八十三)臺南市永康區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砲校)遷建計畫執行至今已10餘年,但進度仍落後,為督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積極追趕搬遷進度,爰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交後續作為以及研議後續砲校原址的活化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八十四)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緊急救護訓練、預防保健及軍事醫療作業等相關事務機具及設備購置所需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80萬5千元,僅較112年度使用用途增加緊急救護訓練一項,但經費卻較112年度所編列之99萬元大幅成長284%,不符合比例原則。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增加部分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教育行政及學校教學工作暨微軟教職員用戶端國外合法軟體及圖書館資訊網路等資訊周邊設備、維修、耗材保養所需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共計101萬元,僅較112年度使用用途增加微軟費用,但經費卻較112年度之364萬4千元倍增近3倍,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增加部分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新增辦理官校「運動科學系教學設備」採購所需雜項設備費,高達624萬元。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此項提出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七)海軍左營港口自日據時期即已建設,現為艦隊主要基地,海軍於95至121年度辦理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以有效支援艦艇作戰並確保戰力,在先期規劃完成後,已納入考量並辦理「援中港放租土地收回補償」及「援中港漁船筏補償」,開工迄今卻屢遭陳抗,欲以「擴建未溝通先發包」名義癱瘓軍港,影響戰備實為關鍵。現今兩岸兵凶戰危,國家安全至上,爰要求國防部堅持公權力,對任何可能影響戰備之抗爭,除理性溝通,亦應堅持戰備為先立場,不可因陳抗而讓步。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八十八)潛艦國造是我國極為重要的國防政策。原型艦籌建一艘之計畫,編列於108至114年度預算執行,共需493億6,170萬9千元。原型艦「海鯤號」已於2023年9月28日舉行下水暨命名典禮,然後續第2至8艘潛艦之籌建,並未編列於國防部海軍司令部113年度之公務預算。113年度之預算共計39億3,263萬1千元,除原型艦籌建費用外,另敘明「辦理原型艦先期優化作業(包含工程分析、模擬及評估)」。但仍未見後續艦之規劃。鑑於臺灣需8艘新型潛艦,加上既有2艘經性能提升的劍龍級潛艦,以10艘潛艦編組潛艦艦隊,方能因應臺海軍事威脅。潛艦原型艦已進泊港測試階段,爰建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盡速提出後續艦籌建規劃。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八十九)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有關「郭睦遠航訓練」出國案預算編列預算4,110萬4千元,較112年度同計畫預算1,176萬9千元增加2,933萬5千元,爰要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增加部分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十)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有關「空軍基地聯合考核暨督察交流」預算編列預算86萬9千元,較112年度同計畫預算49萬5千元增加37萬4千元,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加強相關差訓人員督管,並落實撙節年度預算支應,以發揮有限預算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十一)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主辦之2023年TADTE臺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國防部亦受邀參展。2024(113)年是何展覽?TADTE每2年舉辦1次,下一次應該為2025年,國防部花費近2千萬元是參加何時何地展覽?標的績效為何?應一併說明。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九十二)11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各項加給」項下預算編列志願役勤務加給193億3,668萬元。經查國防部2023 年預算書顯示,志願役官士兵「預算員額」17 萬1,422 人,明(113)年度「預算員額」則降為16 萬6,235人,比112年度遽減5,187人,形同減少近10個營的志願役人力。且減少之員額中,99%是基層士官長、士官與士兵,其中士官長從112年度的1萬4,600人,降為1萬4,300 人,減少300人;士官從7萬5,201人,降為7萬3,600人,減少1,601人;士兵更從4萬4,911人,降到4萬1,670 人,減少高達3,241人,合計減少5,142人;人力減少不排除113年度國軍主戰部隊可用人力大幅下滑,對戰力造成影響。針對國軍在近3年間國軍志願役兵力急遽下降,面臨「招募困難」、「人員退損補充不及」與「編現比偏低逐漸擴大」等人力補充之困境。國軍除檢討人力招募政策與執行的問題之外,就目前我國少子化、高齡化及人口負成長問題。更應從「開發人力來源」、「留住優秀、可用人力」,積極規劃長期人力政策計畫,著力在中程策略與短期執行及應變作為,建構完善人力資源體系,確保兵力與組織結構完整。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三)國防部所屬陸、海、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政治作戰局、全民防衛動員署等113年度預算「軍事人員」項下「薪餉」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編列留營慰助金,分別為3億1,531萬8千元、1億0,810萬元、8,993萬4千元、1,628萬6千元、2,022萬2千元、150萬2千元、1,385萬6千元,較112年度編列3億4,457萬8千、1億2,100萬元、7,725萬8千元、2,478萬4千元、1,880萬7千元、122萬5千元、1,231萬8千元增加28萬8千元。經查國防部訂有國軍留營成效獎勵作業要點,近年留營績效評比為國軍人力招募重點工作計畫。根據國防部111年度施政績效報告:統計至111年12月31日止全軍預備役役期屆滿人數為3萬1,977員,官士兵志願留營人數為2萬5,024員,留營成效達78.3%,超越國防部年度計畫目標(76%)。1.志願役軍官役期屆滿人數2,001員,留營人數1,667員,留營率88.3%。2.志願役士官役期屆滿人數1萬3,834員,留營人數1萬1,069員,留營率80.0%。3.志願役士兵役期屆滿人數1萬6,142員,留營人數1萬2,288員,留營率76.1%。另113年度國防部預算書顯示,截至112年6月30日全軍預備役役期屆滿人數為1萬5,126員,官士兵志願留營人數為1萬1,748員,留營成效達77.7%,較111年度全年留營績效降低0.6%。113年度留營績效獎金編列5億6,410萬3千元較112年度6億0,138萬5千元減少3,728萬2千元,顯見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應強化國軍志願留營工作,持續爭取優秀國軍官兵續服現役意願,以降低軍事訓練投資成本,保持國軍之穩定戰力。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四)鑑於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目前所產製的國產防彈板,遭外界質疑國軍配備無法防護共軍步槍之射擊。國防部雖澄清國產抗彈版「符合標準」並於2023年7月19日邀請媒體到宜蘭大福營區公開實測,以美國司法協會(NIJ)規範標準之3級抗彈板抗彈能力;結果顯示6發子彈均未貫穿抗彈版,顯示國產抗彈版品質及防護力符合該測試規範標準。王委員定宇等認為,面對中國人民解放軍使用5.8厘米口徑彈藥的機槍及狙擊槍,國軍現行的公發抗彈板抵無法有效防護國軍,而在距離100公尺內面對14.5吋槍管的突擊步槍,有很大的機率也是抵擋不住。美軍於伊拉克及阿富汗戰場戰鬥個裝防彈背心之防護力早已提升至NIJ4級抗彈或美軍ESAPI等級,建議國防部應盡速參考美軍採購標準ESAPI抗彈等級,發展國軍所需個裝之防護裝具,提升國軍戰鬥個裝抗彈能力。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五)113年度國防部第2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中「軍官士官未服滿年限退伍賠償」預算編列8,136萬4千元,較112年度增加3,078萬4千元。根據國防部志願士兵不適服原因分析及策進作法書面報告,有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不足八成,更嚴重的是,提前退伍的士官兵持續增加,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提交志願役不適服原因檢討報告與提高留營率的後續精進作為,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十六)根據國防法第31條,為提升國防預算之審查效率,國防部每年應編撰中共軍力報告書、中華民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與總預算書併同送交立法院;然國防部112、113年提交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書」所提及之整建計畫未能與國防部作戰構想相符,為維持施政一致性及國軍軍力務實強化,建請國防部在不揭露機敏資訊前提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報告書」內容應與國防部作戰構想相結合,以利立法院預算審查。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九十七)國防部112年8月31日送交至立法院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指出,提升「遠距、精準、機動、無人化及智慧(AI)」之不對稱防衛戰力為首要目標。其中智慧(AI)項目為何,業務報告、預算書表中,鮮少提及,僅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編列93萬元委辦費,委託國內研究機構或學術單位,辦理執行評估運用人工智慧(AI)協助輿情分析、假訊息判讀及反制可行研究。然如何運用智慧(AI)科技達到不對稱防衛戰力之目標,有待國防部進一步釐清。112年8月,美國國防部宣布成立AI工作小組,這個工作小組由國防部副部長希克斯(Kathleen Hicks)親自主持。近年臺美關係堅若磐石,軍事情報交流、武器裝備採購更盛以往,若智慧(AI)之運用為達到不對稱作戰目標之關鍵技術之一,則更具合作開發之必要與價值。爰建請國防部積極盤點我國智慧(AI)科技之國防能量,建立我國智慧(AI)科技發展能量,以遂行不對稱防衛戰力之目標。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九十八)鑑於兩岸情勢緊張,共機擾我空域頻率、密度不斷提升,其中西南空域侵擾已形成常態化,如果國防部能運用空中加油機可延伸空軍打擊能力,能夠大幅擴大防禦範圍,利於迅速或持續投射可用兵力於西南空域。以往討論臺灣經由軍購取得空中加油機難度較高,若採以租代購則相對簡單;111年傳出以「濕租(wet lease)」方案(租用民間業者的空中加油機)取得相關能力,國防部應依我方建軍備戰需求,將各種可行方案列入評估考量,以強化臺海防衛作戰能力,確保臺澎金馬全體國民安全。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九十九)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中,續就「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以下簡稱長安營區訓場工程)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以下簡稱坑子口訓場工程)編列1億1,266萬7千元及1億7,641萬3千元。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規劃向美國政府採購M1A2T新型戰車108輛及各項附屬裝備,並於108年12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其中M1A2T戰車預計將自113年度起分年陸續交裝,然陸軍配合新型戰車接裝而規劃原應於112年度完成之長安營區訓場工程及坑子口訓場工程,均因計畫經費不足而採減項辦理,完工期程亦將分別延後至114及115年度,恐不利戰車接裝後訓練任務之遂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預計自113年度起陸續交裝M1A2T新型戰車,然其原規劃應於112年度完成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除辦理期程均有延後狀況外,部分工程整建項目亦因經費不足而暫緩辦理,恐不利新型戰車接裝後人員及部隊訓練任務之遂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允宜儘早妥思因應對策。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營建工程」項下「高登、亮島碼頭及工事整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8,016萬1千元,全案5億2,381萬6千元,執行期程110至113年度。 據馬祖日報112年10月7日報導指出:位於北竿行政區的高登及亮島是馬祖的最前線,長期以來以橋仔為運補母港,但因現有兩島碼頭設施簡陋,軍民船都不好靠泊,必須配合海象及潮水,對島上官兵而言一座設施完善安全的碼頭極其重要。國防部希望全面改善離島部隊戰備任務及運補作業實需,提供戰力運補任務及戰力整備目的,可配合小艇運補車輛、人員、裝備運輸、彈藥補給,提高港口作戰防護能力,也可配合海軍小艇針對高登、亮島進行計畫性運補。查112年度預算編列1億2,554萬5千元,原訂辦理招(決)標、訂約及施工;然112年7月20日公告招標,無法決標;10月4日再次辦理,10月18日截止投標,根據招標公告,履約期限為「設計60日曆天+施工300工作天」,計畫期程僅餘1年,是否可以完成工程施作且可如期如質完成碼頭整建工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提出具體管制規劃,以說明預算執行之可效性。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國軍「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9,122萬8千元,全案9億1,225萬3千元;陸軍司令部編列2億3,223萬4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本案依據: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417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計畫籌購民用型車輛。113年度預算書改為: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10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699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2年8月24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234875號令修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9億1,225萬3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6年度),採購之車輛款式同步修正。綜上,本案於112年8月24日行政院院會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日,方正式核定修正整體獲得規劃書,並於113年度預算書上重新表列預算金額及需求車輛,顯然111年度通過之整體規劃書存有難以克服之問題;進一步可知,112年度預算未能執行招標採購、交貨付款等工項,是否影響後續年度之執行進度,甚而延宕國軍裝備取得,應予說明、檢討並提出精進改善作為。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二)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國軍消除裝備整備」預算編列1億0,843萬元,全案2億4,612萬元;陸軍司令部編列1億5,273萬5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4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0年4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100078130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1年8月8日國略建字第1110199957號令修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1億3,737萬2千元,執行期程112-113年度),計畫籌購背負式消毒器及氣體消毒機等2項裝備。惟112年度採購執行未臻順利,奉國防部112年6月30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176747號令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調整全案預算至2億4,612萬元,延長執行期程至114年度。112年度原編列6,038萬元,因未能於當年度完成招標採購、交貨付款,規劃報繳6,018萬元,雖已調整全案預算金額,惟後續採購作業能否順遂,不無疑義;再者,如何精進預算編製作業,精準掌握商情,陸軍應予檢討,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112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國軍後備部隊兵器類裝備整備」預算編列4億6,611萬5千元,全案5億2,109萬5千元,執行期程112年度。國防部為因應新增編國軍後備動員部隊缺裝補實,籌購榴彈發射器、手槍及榴彈機槍等3項武器,藉其射速快、高精準度及操作便利性之特性,提升後備動員部隊火力,達成國土防衛目的。查本案遲至112年7月方與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簽署委製協議書,加以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值搬遷之際,產能縮減,致裝備繳交期程延後,部分裝備需延至113年方能取得,相應預算理將辦理保留,待獲裝後付款。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搬遷案已籌劃多年非一時之策,然陸軍司令部建案採購獲裝未能充分考量供應方之量能致裝備獲得未能如期、預算必須辦理保留緩付,應予檢討,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四)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0,201萬1千元,全案126億7,387萬5千元;陸軍編列71億7,364萬2千元,執行期程109至114年度。查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1年度績效評鑑報告顯示,本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截至112年8月底,111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12處施作中,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19處尚未進場施作,工程執行進度與計畫進度不相符合,預算支付連年辦理保留,無法於當年支用完畢(109年度保留21億4,258萬2千元、報繳4,000萬元;110年度保留1億3,659萬元;111年度保留3億4,200萬1千元),針對無法於年度內完成計畫建置工項,陸軍司令部應提出檢討及精進作為,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五)民國113年為黃埔建軍100週年,陸軍軍官學校自112年起即有相關之慶祝活動,113年度編列預算3,144萬6千元擴大辦理,慶祝活動包括百人植樹活動、學術研討會、大專盃橄欖球賽、黃埔音樂會暨煙火與無人機展演、閱兵分列暨校慶典禮、100周年數位特展…等。其中無人機展演活動為近年熱門之展演方式,藉由無人機在空中變換隊形,為各項活動增添精彩話題。然無人機展演過去並非毫無爭議,飛行過程也非必定成功,例如111年故宮南院國慶無人機秀以陸製無人機飛行,109年臺灣燈會無人機表演排練遭不明訊號干擾,48架的衛星定位訊號消失而墜地;112年國慶煙火,原定無人機搭載煙火表演,但因現場有超過20架空拍機侵擾,干擾訊號導致演出取消。規劃無人機展演活動,除天候因素外,人為因素係最大干擾亦最不可控之變數,雖目前廠商多配備干擾設備,但在無法特定干擾對象的情況下,當有侵擾事件發生時,難以在第一時間加以排除,尤其陸軍軍官學校鄰近高雄市鳳山區,活動當日民眾踴躍參與,可預判將有各式電子訊號干擾之情形,能否順利排除演出,應審慎考量及規劃。黃埔建軍百年有其特殊之歷史意義,傳承黃埔精神,保留歷史記憶應為百年慶祝之核心理念,除短時間之空中展演外,書籍、影片、人物訪談,邀請海內外黃埔校友共襄盛舉等,皆是非常有意義性且具凝聚力之活動。爰建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審慎規劃慶祝活動內容,如何彰顯正統黃埔精神,讓黃埔精神得藉由百年大慶以各種方式傳承於世。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籌購後備輕型消毒器,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8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204017號令核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214,059千元,執行期程112年度),計畫籌購輕型消毒器乙項裝備。本案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委製方式獲得,原規劃今(112)年應全數獲裝,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屢以疫情及俄烏戰爭為由,要求辦理委製展延及修訂委製協議書,延宕今年之交貨期程,預料113年第4季方能獲裝,全案預算將辦理保留。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自111年開始減緩,全球航運逐步恢復,各國重新開放邊境,俄烏戰爭則已進行1年有餘,各界應已備有相應之調整措施,且相較其他委製案並未因此受影響,故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此二事作為交貨延宕之理由,似有未當,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嚴加督導,避免無理拖延,致延宕部隊獲裝。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七)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新式港勤拖船購置」預算編列0元,全案9億6,800萬2千元,執行期程109至114年度。查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08年5月30日國略建軍字第1080000793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0年6月25日國略建軍字第1100135629號令修訂,計畫購置3,200匹(含)以上馬力拖船7艘,計需9億6,800萬2千元,納入109至114年度編列。查近年原物料價格調漲,原訪查商情與原列之預算規模無法順利招商,致111年度歷經2次開標均流標。112年度海軍僅編列38萬6千元之採購作業費,規劃辦理建案文件修訂,113年度未編列預算。由於海軍各港口勤務支援拖船均屆壽限,為確保艦艇任務執行及拖船人員作業安全,購置新式港勤拖船,確保港勤作業順遂及人員安全有其必要,爰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檢討規劃作業,精進建案流程,儘速完成建案文件修訂,俾利早日取得所需裝備,完備國防戰力。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八)民國88年我國決定以新成立的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換防東沙島及太平島的海軍陸戰隊,希望能夠降低區域緊張情勢,日媒《共同社》在109年5月披露,中國解放軍訂於109年8月在南海軍演,模擬奪取臺灣控制的東沙島,當時國防部以「移地訓練」的名義,派遣海軍陸戰隊進駐東沙島加強戰備,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自113年度起,正式編列東沙地區海軍駐防人員委商空運費用,明確宣告海軍進駐東沙地區。南沙太平島區域,近年美「中」角力未歇,菲律賓與中國大陸之衝突日漸升溫,雙方海上對峙、破壞的行為不斷,太平島駐守之海巡人員,近年積極加強戰備,更新武器裝備,是否同東沙島派遣海軍陸戰隊偕同駐守衛將,捍衛領土主權,國防部應積極檢討。爰請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九)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1億7,603萬9千元,全案7億0,238萬5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查本案規劃籌購74輛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陸軍12輛、空軍55輛、海軍7輛),並於112年度法定預算書載明編列依據: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07年3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07000034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1年7月15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76916號令修訂(由空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6億4,331萬4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計畫籌購輪型(航空)油罐車,納入108至113年度編列。惟113年度預算書將依據修改為「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07年3月12日國略建軍字第1070000346號令核定,另奉國防部112年7月6日國略建軍字第1120183134號令修訂(由空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7億0,238萬5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全案執行已屆最後1年度,108年度簽署發價書時即知曉每輛籌購單價,並加計相關費用後編列預算,若有不足,應於次年度修訂建案文件,調整全案預算金額,鮮少於最後年度方修訂文件增列預算。空軍司令部應具體說明實際需求及預算增列之原因,俾利國會審查預算。為避免類此案例再生,空軍司令部應加強內部建案管制程序,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113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網管數位錄放音機」預算編列19萬5千元,全案2億6,526萬5千元,執行期程112至113年度。據112年度法定預算書顯示,本案全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8月5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98402號令核定,計畫採購網管數位錄放音機63套,分年預算為112年度:計畫辦理籌獲「網管數位錄放音機」30套,預算1億2,635萬8千元;113年度:持續辦理籌獲「網管數位錄放音機」33套,預算1億3,890萬7千元。查本案112年度執行採購計畫,決標金額1億2,368萬1千451元,與原建案需求相差1億4,158萬4千元,112年度報繳標餘款,保留113年度執行工項所需之裝備款,113年度僅需編列採購作業費執行裝備解繳工項。採購金額與建案需求相差近1倍,顯見商情訪查未臻確實,導致預算大額浮編,為避免類此案例再發生,空軍應加強內部建案管制程序,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一)113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345萬9千元,其中為辦理憲兵指揮部暨各級部隊警衛勤務人員、憲兵隊勤務人員所需勤務裝備(捕捉槍、電擊槍及干擾槍)等裝備,新增267萬9千元。查干擾槍之用途在於干擾不明空中無人機,迫使其降落或返航,維護國軍營區安全,其設計原理為電磁訊號阻斷,一旦使用,目標物可能受到影響,鄰近之電子產品、各式空中飛行航空器(例:民航機)皆可能受到影響,使用時應注意四周環境並遵守相關規範,倘不慎干擾民航機恐生飛安事件。目前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尚在立法院等待審查,通過後使國軍為管理營區安全實施必要手段具備法律依據,相關配套子法,例如使用捕捉槍、電擊槍、干擾槍之時機、要件、程序,相關單位應及早研議,避免肇生不當之危害。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二)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為籌購「機動指揮車」(含附屬裝備),規劃於112年度編列預算,獲得所需裝備,整體獲得規劃書奉國防部111年5月2日國略建軍字第1110110401號令核定,計畫計需1億3,675萬4千元。然本案112年6月完成採購,預計113年度第3季交貨,顯然採購進度延宕,無法於112年度內完成計畫執行,如期如質取得所需裝備,年度預算將辦理保留付款。預算執行及規劃能力有待檢討,如何精進後續管制及作為,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予說明。爰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三)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112年6月發生人員傷亡意外,然單位未於第一時間保全相關證據,紀錄影像之記憶卡持續使用、紀錄,終因容量不足,覆蓋事發當時之影像紀錄。事發1個月半後,由第三方協助調查時,因檔案已遭覆蓋,無法讀取,事件真相已難釐清,相關人員之法治教育、證據保全之觀念有待加強。查113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6,434萬4千元,其中涵蓋推展法治教育等相關工作,如何精進現行作為,強化人員法治觀念,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應有具體之檢討與說明。爰請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四)國防部各單位計畫於113年派員赴美國辦理各項接裝與訓練案,其中以「新型戰車接裝訓練」、「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接裝訓練」、「BH-1900模擬機訓練案」、「F-16戰機後續訓練案」受人矚目,擬派人數及預計天數亦較為可觀。儘管行政院訂頒「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但該表最近1次修正日期為111年12月20日,綜觀近期國外物價上漲迅速,上開數額表明顯無法跟上物價上漲趨勢。國防部除應確保所有因公奉派出國同仁之生活費日支數額至少符合「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外,鑑於接裝與訓練案之性質特殊,官士兵在外國停留期間較長,辛勞程度更為顯著,與一般之出差有異,建請國防部應考量官兵受訓類別及地點,評估現行受訓人員生活補助費支給額度,協請行政院辦理調整,以確保個人權益,從而提升國軍效能。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一五)查審計部於109及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國防部具有多項施政計畫涉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通知其上級長官機關,並報告監察院者分有「海軍司令部辦理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等6件及「國防部陸海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辦理化生放核威脅預測與防護預警系統使用管理」等7件。111年度審計部續查報該類案件共40件,其中屬國防部主管者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所屬辦理水溪靶場綜合大樓新建工程」等7件,為該年度該類查報案件所涉主管部會中最多者。國防部歷年均編列暨執行鉅額國防預算,113年度逾4,405億元之預算案數為歷年來新高,惟國防部近年施政計畫執行亦迭經審計部查報涉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111年度部分財務(物)、採購作業內部審核及管理,亦經審計部指陳有欠嚴謹。國防部於所配賦年度預算創高之際,允宜引以為鑑,切實檢討相關缺失。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一六)查國防部於112年5月15日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略以:「若新增迫切建案,於完備建案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以預備金支應。」並於112年8月31日送至立法院之國防部「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載明「調增第一預備金裕度,俾利軍事投資迫切性建案,得於完備建案程序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及大院備查後動支」,爰113年度國防部主計局編列第一預備金28億元,較112年度增加20億元,引發各界對國防部意圖規避國會審查之疑慮。為兼顧國防戰力籌獲及國會監督職權,有關預備金制度及運用程序,有釐清之必要。另財政紀律乃國之根本,國家預算之編列、審議及執行,必須有所規範及依據。查閱預算法相關規定,預算編製源於行政院訂定施政方針;中央主計機關遵照施政方針,擬訂下年度預算編製辦法;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預算法第28條至第32條)中央主計機關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連同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總預算案,呈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預算法第45條)。預算法第 22 條規定,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探其緣由,預算屬預先算定之財政支出,因人類預見將來的能力有限,不免有失算之時,此時可能係某一科目所編列之金額不足,亦可能係事先編列之科目無法因應需求,故以不列特定支出目的的預備金制度加以因應 。有關預備金之動支程序,原則性之規範於預算法第22條第2項、第3項可查,另有第64條、第70條分別針對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之動支程序加以規範。按臺大法律系蔡茂寅教授之分析,第一預備金主要在濟單位預算機關其他歲出科目金額不足之窮;第二預備金尚涉及到原編製科目之鬆綁,而具有執行上因時制宜之重大意義 ,也由於溢脫原施政計畫,鬆綁原編製科目,故核准權責提升至為行政院,並須送請立法院審議,落實國會對預算監督之職責。更進一步來說,兩項預備金動用之時機與要件,按立法體制解釋,有其差異存在,第一預備金應該著重於已經過立法院審查之施政計畫與事業計畫;第二預備金應運用於預算法所揭示之3項目的:(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2)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3)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綜上,選擇動支第一預備金或第二預備金,應視建案性質決定,非以數字「一」或「二」單純決定動支順序之先後。按國防部修訂之「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規範「新增迫切建案,於完備建案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以預備金支應」,此應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要件-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應按程序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調整其歸屬科目金額,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屬已通過立法院審議之持續型軍事投資建案,若遇急迫性事項,可依預算法第22條及第64條之規定申請支應。爰建請國防部應依法行政,視急迫性軍投建案為持續性建案或新增建案,審慎評估使用第一及第二預備金,行政院於收到國防部申請需求時,應本於權責依法審查,確保動支預備金符合預算法規範。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七)目前全國共有23間醫學中心,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1,醫學中心全日平均護病比應在9人以下。復綜觀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署「全日平均護病比資訊公開」網頁,三軍總醫院最新統計數字為7.9,在23間醫學中心並列第16位。此外,經查國防醫學院112學年度大學部招生 Q&A,以醫學系、牙醫學系為例,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專業證書者,畢業後先接受2年一般醫學訓練(PGY),再分發至部隊服務2年,2年部隊服務期滿後再分發至國軍醫院接受專科醫師訓練,事後亦有第3年之補服隊勤制度設計,為實務上許多醫師在部隊服役期間,需經手相當多與醫務無關之業務,儘管這些業務均與其軍職人員身分有關,但考量近期我國傳出包含醫師人力短缺狀況,建請國防部針對其所屬醫療院所之醫事從業人員提出人員招募及留用規劃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一八)國防部為提高軍醫教育辦學、研究績效及促進校務發展,規劃自113年起設置「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基金設置初期,收入來源主要仍以公務預算撥補,自籌收入為輔。查113年度國防部軍醫局於公務預算之各工作計畫、分支計畫羅列各式補助基金之預算科目,然翻閱基金預算,已按基金預算編製規定及會計科目臚列相關收支,惟2種預算制度相關科目無法相呼應,實不利審查,若重複刪減或凍結,可能導致基金預算無法運作。國防部以公務預算撥補基金運作,非無例可循,國防部軍備局設工作計畫-「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編號-810400,自110年度挹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執行「資安園區」中長程計畫。爰此,為利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運作正常執行,建請國防部檢討預算編製形式,勿使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產生扞格,難窺全貌,不利國會監督與審查。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一九)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112年6月發生人員傷亡事件,調查事故原因,救護人員平時訓練強度是否足夠,與一般消防員相較,其缺乏之實際救護經驗如何充實,皆應檢討;再者,國軍救護車配備是否老舊,行車記錄器影像儲存能量有限,在籌獲新型車輛前,應如何提升車內裝備質量等,國防部應積極檢討改進。為避免憾事再次發生,建請國防部積極分析、檢討此次事故之原因,改正彌補現行制度下之缺失,以維護國軍官兵之權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二○)從日前烏俄戰爭至現今以色列與哈瑪斯之以巴武裝衝突。在在顯示區域間衝突日漸嚴重。國防部於112年公布新版全民國防手冊。但目前相關宣傳仍有進步空間。為提升全民國防意識,國防部應研議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辦法,積極宣傳全民國防手冊,以利提升全民國防意識。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二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條即明文要求國立大學校院應設校務基金,復依大學法第4條第1項,「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以下簡稱公立)及私立」。我國軍事院校中,過去皆為設立校務基金,直至113年度始設立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殊值肯定,惟軍事院校尚有諸多院校未成立校務基金,為使相關規範符合大學法之要求,建請國防部評估其餘軍事院校成立校務基金之可行性,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二)經統計近5年國軍招募班隊成效,軍官及士兵獲得率均為105.3%,但士官獲得率僅80.8%,具有明顯落差,造成許多基層單位士官幹部人力不足問題。且國防部於提交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業務報告中指出,各階級招募階段達成率,軍官班隊為102.7%、士官班隊為105%、士兵班隊為100.2%,整體留營率則為77.4%(目標值為76%),不論是招募或留營皆有達到標準,但113年度志願役預算員額卻為近5年新低,顯見人力規劃上應有審慎評估必要。爰建請國防部將相關人力需求及招募、留用,以及義務役官兵運用方式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三)國防部為推動多元人力招募管道,包含與各大專院校開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ROTC)及國防學士班,前者自107至112年8月底以來獲得率達89.64%,共計獲得3,910員,但同時應賠退訓人數亦達1,369員,比例約占35%,相當值得關注。此外,國防學士班部分108和109年度招獲率分別為90%及100%,在110年度擴大辦理後招獲率隨即降至32.5%,112年度招獲率更未達17%,國防部應通盤檢討原因,將資源投入更具有效益之招募領域,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靜儀 趙天麟 (一二四)依國防部112年8月31日檢送立法院「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內容,其就「五年兵力結構調整說明」略以:「…國軍兵力結構組成,將以志願役與義務役雙軌併行之戰力組成,志願役維持現行規模,並視敵情威脅及防衛任務實需檢討員額,擔任國軍主要作戰任務,並持續依新式武器獲得,加強現代化、實戰化作戰訓練…。」容顯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規模需求亦不因恢復義務役徵集而有所降低。惟觀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變化狀況,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之16萬4,884人後,111年底人數降為15萬9,392人(較110年底減少5,492人,減幅3.33%),而112年6月底志願役人數更降至15萬5,218人(較111年底減少4,174人,減幅2.62%),除為107年度以來新低外,亦有眾多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均恐不利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部隊操作人力之培訓與長流久用。惟近年國軍志願役人力人數卻逐漸降低,112年6月底人數更為107年度以來新低,且仍有眾多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國防部雖規劃自113年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惟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國防部於編列高額軍事投資預算之際,國防部宜就志願役人力不足現況妥思因應對策。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二五)面對中國軍機艦擾臺或侵入我防空識別區活動次數逐漸增加,我方需派遣艦艇或空中巡邏兵力應對、進行廣播驅離與防空飛彈追蹤監控。而為因應海、空軍頻繁之應處作為,國防部近年不斷提高主要油品採購預算,113年度預算案數108億6,652萬1千元已為109年度法定預算數47億1,149萬6千元之2.31倍。雖國軍主要油品採購預算已逐年增加,然按109至111年度決算數仍均高於預算數,各年度預算不敷數分別為2億6,830萬2千元、8億5,138萬元及29億5,826萬5千元(各年度超支比率分別為5.69%、15.37%及49.95%),超支金額及比率均有逐年擴大現象。而依國防部提供之資料,112年度截至8月底國軍主要油品採購分配預算55億元,執行數67億8,074萬2千元,不足數12億8,074萬2千元,受中共擾臺行為不斷,戰備油料提升及油價浮動調整等因素影響,國軍109至111年度主要油品採購預算均有不敷支用狀況,112年度主要油品採購預算雖已較111年度增列11.75億元,然截至112年8月底預算執行率已達95.54%,112年度採購預算恐仍將有不足現況;給予國軍安全值勤環境應是國防部職責與義務,國防部應妥適編列各項油品採購預算。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二六)國防大學及陸、海、空軍軍官學校鐘點費核發情形,經審計部查核有部分教師於同校內授課時數鐘點費及跨校間併計之授課時數鐘點費有違軍事學校軍文職教師軍職教官兼超課鐘點費支給之情事,國防部允宜遵守相關規定。 提案人:何志偉 蔡適應 趙天麟 (一二七)鑑於國軍反潛直升機成軍已逾22年以上,包括S70C及500MD皆已面臨機齡老舊及性能提升等問題,並發生多起嚴重事故,面對中共潛艦技術不斷在進步,我國反潛聯合戰力亟需提升,以防止中共潛艦切斷我海上運補。國防部早在2014年起即規劃採購新型的反潛直升機,美方亦強烈推薦MH-60R反潛直升機,自110年度核定納入國防預算內採購,惟國防部因預算考量現況結案,至今仍未更新。爰請國防部克服困難,積極爭取新式反潛直升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二八)鑑於抗彈板是士兵戰鬥個裝中,最重要的裝備之一,但隨著共軍不斷升級子彈威力,現役抗彈板可能已不符合實際作戰需求,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亦於111年5月啟動研究,全面分析國際抗彈板技術及發展趨勢,亦於112年改為參考美軍ESAPI軍規標準而非司法部門標準,鑑於中華民國台灣作為亞洲區域熱點,應儘速導入能有效防護國軍安全之裝備,以減少可能衝突中對官兵的傷害。爰請國防部提供相關研發期程,說明未來換裝計劃、生產時間表以及測試方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二九)鑑於全民國防是我國國防政策重要方向,但至今國內靶場稀少且停留在奧運項目練習層次,絕大多數的人只有於服役時才有機會接觸到槍械,而射擊能力是需要頻繁的練習才會進步的一項技術。另考量112年國防部舉辦後備軍人步槍射擊訓練營,民眾報名意願不佳的情形;國防部應配合主管機關研議,評估設置開放式步槍靶場的可行性,以維持後備軍人最基本的步槍操作能力,達成全民國防目標。爰請國防部評估實施的可能性及相關配套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三○)鑑於兩岸情勢緊張,在共軍士兵穿戴單兵防彈裝備的情況,美軍計畫將一線部隊步槍更換為6.8公釐口徑的子彈,更換子彈口徑不僅能提高貫穿力,還能保持步兵單位的彈藥攜帶量。目前國軍使用的是北約制式的5.56公釐子彈武器,然面對共軍提升的防護裝備,有可能無法穿透,且由於美台軍事合作日益密切,國軍必須思考應對美軍轉換為6.8公釐子彈可能帶來之影響和挑戰。爰請國防部評估目前XT112步槍測評、實際作戰需求以及專家建議,針對國軍後續是否進行更換為6.8公釐子彈進行評估作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一三一)為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13年度於「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70萬元,以辦理國軍鏈結民間輔導資源實施計畫。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官兵適應部隊生活,防範自我傷害等案件之發生,然現行三級輔導體系中,基層單位心輔工作係由領導幹部兼任,而第二級「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第三級「地區心衛中心」之心輔人員中,取具相關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有限,雖國防部已編列預算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然仍宜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依國防部提供之資料,截至112年6月底,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地區心衛中心之編制人數為460人,實際人數390人,取具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等專業證照人數僅66人,占比16.92%,取具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不高;復從心輔人力身分別觀之,以約聘雇人員取得證照比率66.67%最高、軍官18.46%次之,而士官103人則均未取得專業證照。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一三二)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主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218萬4千元,較112年度123萬9千元,增加94萬5千元;「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29萬6千元,較112年度233萬1千元,增加96萬5千元,辦理內部審核頻次調整及理財宣教有關座談會等,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就增加部分妥善規劃運用,以利主財作業有效推動。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三三)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5,864萬1千元,較112年度6億5,203萬6千元,增加1億0,660萬5千元,辦理各級單位以領據具領定額業務費、編列中校以上主官、副主官因職務執行公務事務性支出之「行政費」等,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就增加部分按計畫妥善規劃運用,以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三四)國防部自2016年起將「零自傷」政策設為重大施政目標,強化心輔機制,協助國軍官兵排解情緒壓力,然而國軍弟兄自殺案件依舊頻傳,根據統計,自2017年至2021年間,80名國軍弟兄自殺身亡,今(112)年亦發生多起自傷案件,令人不捨。依據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現行國軍心理輔導體系,依有效輔導分工原則,並與國軍精神醫療體系結合,建立「初級發掘預防」、「二級專業輔導」、「三級醫療處遇」三級防處架構,以促進官兵心理健康及防範自我傷害之情事發生。然而此乃後端問題發覺層次,肇使官兵心理情緒不穩之原因為何,國防部已累積多年之防處經驗,應加以分析,探其根本,方能有助於官兵心理壓力之排解與釋放,降低自傷案件。爰建請國防部與衛生福利部、專業醫療機構合作,運用多年心輔工作經驗,研析部隊人員可能產生之心理情緒及後續衍生行為,提出有效之應處作為,期減少部隊自傷案件。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五)巴西進口蛋流向不明,進口豬改標事件不斷,如何確保國軍官兵食的安全,國防部責無旁貸。巴西蛋事件中,雖國防部表示,國軍吃的蛋僅限台澎金馬生產,國防部亦嚴格監控副食供應站與福利站簽約廠商供貨的品質,然經查國軍副食品加工站蛋的供應廠商,部分生產者都是進口巴西蛋之業者,國防部是否可確實掌握食品來源履歷流向,不無疑義。改標事件不斷發生,如何確保官兵食安,建請國防部應建立有效之查處機制,事前採購可確認廠商供貨來源,供貨期間隨時查廠,若有違反食安法令,即刻解約,確實保障國軍飲食安全。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六)國防部與多所國立大學合作辦理「國防學士班」,學生在學4年期間,比照ROTC學生發給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畢業後以少尉任官,服役期間為5年。108至112年度計有清華大學等多所學校陸續開辦,然而112年多所學校陸續停招,政策目的不達,國防部應通盤檢討其原因,提出精進改善之對策。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七)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逐漸降低,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留營率76%,勉強達標,雖恢復徵集1年期義務役役男,但其任務為守備部隊,與具專業專長,需長時間訓練養成之戰鬥部隊,難相比擬。近年各軍招募費用不斷提升,但成效有限,離退人員亦不在少數,如何增加志願役招募人數,提高留營率,使人才長留久用,國防部應積極檢討,研謀有效之對策。爰請國防部針對人才招募及長留久用之策,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八)國防部113年度為配合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新增民防任務訓練,相關預算大幅增加,然未說明規劃課程及內容、遴聘師資來源、能否有效執行,另增進役男民防知能,應有具體檢核之標準。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一三九)113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5,782萬元,已考量教召部隊訓練需求,從原在營區報到及操課,並安排實施相關現地戰術等課程,改為全程各連戰術位置報到、編成及施訓。另秉處處皆戰場原則,縝密偵察責任地區重要地形,應將廢校之閒置校舍納入教召場址或訓場評估,並於召集訓練中戰術課程,透過行軍路線狀況處置、戰鬥教練與集結、宿營等,有效實施國土防衛作戰演練,達成強化教育召訓目的。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四○)根據民間人士反應,國防部空軍雷達站針對周邊環境清潔、雜草拔除之「設施林綠化維護案」人力,採公開招標方式、統包委由廠商辦理。然因雷達站營區多位於地形特殊、隱蔽之區域,需要藉由當地民眾協助,進行環境清潔、雜草拔除之工作,除可減少成本開銷,俾可敦睦周邊社區,使維護案較完整辦理。爰建議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針對「設施林綠化維護案」人力,委由廠商辦理時,得要求廠商聘雇當地民力,以進行設施林綠化維護工作。 提案人: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 (一四一)國防部為吸引高素質研發人才加入國軍行列,108年起由國防部與清華大學合作辦理「國防學士班」,108、109年度招獲分為90%、100%,110年擴大辦理後,招獲率降至33%,112年度僅達17%,以臺灣大學為例,國防學士班自110學年開辦以來,每年只招到1位學生,相當值得關注。經國防部與各校審慎評估後,113年合作招生學校僅清華、中興、成功大學等3所,媒體復於10月14日報導,臺灣大學、政治大學與中央大學113學年起,停辦國防學士班招生。為吸引頂尖人才加入國軍,應通盤檢討原因,提出優化方略,將資源投入更具效益之招募領域,以穩定招募來源,維持基層部隊戰力。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四二)依113年度國防部預算所屬單位預算書表內容,採購案件履約訴訟相關税捐及聘請律師費用有所增加,主因係往年訴訟案所需,爰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強化履約管理,並持衡推動採購廉能教育,以有效預防爭端發生,維護國軍權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四三)113年為陸軍軍官學校建校一百週年,近年外有中共從各方面與我國爭奪黃埔「正統」話語權問題,內部更有政治人物以本土化等問題貶抑此活動,影響我國國軍士氣,且現今物價高漲,此為國家、社會重視活動,陸軍應合理編列經費,俾周延全般慶祝活動規劃。黃埔軍校隨政府遷臺於鳳山復校,而中共近年對我進行認知作戰,屢次藉黃埔之名行統戰之實。113年適逢黃埔百年校慶,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廣邀海內外校友來台參加,共唱校歌,以正視聽,並證明陸軍正統與黃埔精神。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四四)為防範無人機入侵,針對基地(港口)、機場,建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另外離島、獨立營區、高山站臺、飛彈陣地等重要機敏營區依營區範圍,對入侵營區之無人機實施偵搜、干擾,提升基(陣)地、飛航安全維護及戰時防衛作戰能力,但干擾距離僅為2至5公里,現今鏡頭技術大幅提升,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審慎評估防禦系統運用規劃情形,以符戰備需求。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一四五)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編列辦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暨金質獎」參加單位所需設備添購、各單位文卷檔案室及檔案庫房空調、防火門、消防及移動櫃汰換等所需雜項設備費523萬元,使用用途僅較112年度多了金質獎,但經費卻比112年度之339萬5千元大幅成長5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詳實檢討預算編列,俾利國軍文檔作業環境提升與存管設備精進。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一四六)113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部隊特別補助」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261萬5千元,較112年度之1億0,781萬3千元,增加3,480萬2千元,辦理本軍推展各項業務表現績優單位及強化領導統御等團體獎勵,爰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針對增加部分,妥善規劃運用,並加強管控獎勵及慰問之發放,以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馬文君 (一四七)113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7億1,545萬6千元,面對以色列1天內動員30萬名後備軍人,檢視目前我國後備動員能力,國軍均已完成相關動員計畫,從接到動員令後,各階段程序都有相關規範。請國防部妥善規劃,除平時教育召集訓練於戰術地點施訓外;另配合年度演習逐次增加人、物力動員參演規模,演練戰時各階段動員處置程序等作為,以縮短動員時程,達成「就地動員、就地訓練、就地備戰」之目標。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四八)首艘由臺灣自主研發、建造的海軍新型萬噸級兩棲船塢運輸艦「玉山級船塢運輸艦」,111年9月30日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交艦給海軍後,112年6月19日成軍,於9月1日配合保固工程入塢執行左、右大軸軸套間隙量測,間隙值均已超(屆)限;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確依技術手冊查明肇因,要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依合約及建造規範採購新製之軸套完成更換,並按標準工法完成軸套安裝、測試及檢驗;另為有效管制及執行肇因驗證,應要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於完成新品更換後,重新展延大軸與軸套工程保固期2年,以維裝備妥善。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四九)國防部海軍司令為因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自108年起規範,政府機關使用商用遙控無人機需取得合格操作證;並符合執行一般、重大、專案演訓任務暨陸戰隊隊慶、儀隊競賽等重大活動空中畫面紀實需求,於近年均編列無人機操作訓練所需教育訓練費。雖國防部海軍司令現有商用遙控無人機共5台,惟考量裝備數量並無新增,僅逐年編列預算提升人員受訓量能導致運用效益未如預期。為確保人員完訓能學以致用於所屬崗位,國防部海軍司令應在送訓前積極掌握人員專長與個人軍旅發展規劃,精實挑選適員,訓後對獲取證照者造冊列管供單位即時派遣運用,有效掌握空拍攝影人員作業成效,並據此推算後續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防止投資浪費。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面對中共近年不斷擴大針對性軍事活動,使我國防安全受到嚴重挑戰,維持海軍之主戰裝備妥善至關重要,為肆應嚴峻之敵情威脅,請海軍配合整體後勤規劃,在海、空運輸有限制條件之下,考量航道限制及緊急戰備任務需求,確實掌握軍品籌補交運進度,發揮運能最大效益,俾如期如質籌獲各項裝備零附件,以維裝備妥善狀態,發揮不對稱作戰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一)接獲民眾陳情海軍之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針對同一個案多次發回重新處分,當事官兵仍持續收到同樣處分,來回多次,機關與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意見相左,未能發揮權保之意義,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確依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審議要點第23點:「權保會委員會議之決議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單位)之效力」、「原管理措施或處置經決議撤銷後須重為處理者,原管理措施或處置機關應依決議之時限及決議意旨為之,並將處理情形以書面告知受理案件之權保會」等規範,強化權保審議作業,並監督所屬各機關確依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決議為適法處理,落實官兵權益維護。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一五二)因應近期俄烏戰爭及以哈關係緊張,國防部為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使其支援我國自衛自救、城鄉守衛等防衛作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教育訓練業務之訓練綜合作業113年度新增1,400餘萬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用以針對入伍訓結訓人員實施相關課程教授,另民防課程所需授課教官應遴選公家機關具相關專長證照人員為主,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就外聘教官遴選與授課方式,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國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110至112年度原需求52億8,959萬9千元,實際執行編列僅36億9,245萬元。現依約辦理後續擴充,契約預估上限35億2,639萬9,400元,113年度需求編列11億6,512萬8千元,114年度預算應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以撙節國防預算。擴充合約供售品項應以原契約規範之「制式軍服」、「消耗性衣物」、「鞋類」、「運動服」、「服裝另配件」等類為主,不得新增類別,且服務對象依約應以志願役現員(定額服裝費每人9,860元)及新進人員(每人2萬7,504元)服裝初補為限;另秉持照顧官兵生活政策,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確依契約規範落實履約督導及驗收程序,維護官兵權益,發揮預算效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四)因應近期俄烏戰爭及以哈關係緊張,國防部為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使其支援我國自衛自救、城鄉守衛等防衛作戰,空軍辦理教育訓練業務之訓練綜合作業113年度新增700餘萬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用以針對入伍訓結訓人員實施相關課程教授,進而支援地方家園執行災害搶救、防空疏散、災民安置、大量傷患救護及支援重要軍事與民間設施防護等任務;另民防課程所需授課教官應遴選公家機關具相關專長證照人員為優先,由該軍結合專業及實務,確保戰、災時均能維持社會持續運作韌性。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五)國防部各單位編列因公派員出國計畫預算,應確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各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國軍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規定」等相關規範,覈實編列,不得浮編。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六)鑑於國防部辦理「載人公務車輛籌補」案,所屬各單位113年度原規劃籌購需求數量與行政院核定採購之數量產生落差,為滿足各部隊運勤任務,國防部後續應於符合「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所定公務車輛購置原則前提下,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增加籌購數量,以如期汰除老舊車輛,確維官兵行車安全。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五七)陸軍軍官學校明(113)年適逢建校百年校慶,百年來無數青年才俊,在國家的號召下獻身黃埔,以莫大的犧牲與奉獻,開創當前的自由與民主,國防部應主動協助校慶活動推展,使國人重新了解「犧牲、團結、負責」之黃埔精神意涵與價值;為能慶賀建校百年,請積極號召國內、外校友及眷屬參與校慶活動,以回娘家辦喜事的精神,彰顯鳳山陸軍軍官學校一脈相承的正統歷史定位,以掌握黃埔百年話語權,確保國軍精神戰力的核心價值。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五八)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近年常態性之計畫,包括「社群平臺涉軍爭議或錯假訊息研判,並製作圖卡及時澄清、闢謠」、「保防講習」、「保密講習」、「辦理認知作戰成效檢討會議」等。此亦為近年常態性之計畫,但以112年2月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預告為例,議題爭議高峰時,國防部各官方社群平臺皆無發文澄清,遑論圖卡;唯一一張圖卡,係預告期結束當日(3月6日)才於臉書發布貼文及圖卡。再者,所謂保防、保密乃至於堅定官兵信念,姑且不論若干疑涉國家安全法之軍士官兵,甚至曾發生上校遭退役軍官吸收,簽署投降承諾書等情事,凸顯政戰作為亟待加強。建請國防部落實假訊息反制及保防具體作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強化政戰專業核心工作。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林昶佐 (一五九)陸軍航空第601旅謝姓中校涉犯國家安全法乙案,近年中方吸收手法不斷進化,防不勝防,國防部應針對相關案件,進行歸納、整理分析,並針對高風險官兵進行輔導,避免相關情況再次發生。建請國防部落實安全管控及深化保密宣教作為,以及將違法人員援引審判法源及量刑基準,提供檢察機關審處,據以從重量刑,強化官兵安全警能及防制效能。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六○)為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113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70萬元以辦理國軍鏈結民間輔導資源實施計畫。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官兵適應部隊生活,防範自我傷害等案件之發生,按現行三級輔導體系中,基層單位心輔工作係由領導幹部兼任,而第二級「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第三級「地區心衛中心」之心輔人員中,取具相關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有限,雖國防部已編列預算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然仍宜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提高證照考取率,並藉由實務增加徵候敏感度及危安應處能力,使國軍官兵心理照護及輔導上更臻周延。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六一)鑑於國防部國防大學於兼職兼差及軍職教師肇案調職等規範尚有不足,應將不得兼職兼差態樣及軍職教師肇案後之調任流程具體納入校內規定研修,以利後續類案辦理一致遵循,避免再生程序相左之情事。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何志偉 (一六二)112年度國防部軍備局「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億1,405萬9千元,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並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輕型消毒器,惟高壓馬達等關鍵主件採購,復經多次流標,且原廠產能受疫情及俄烏戰爭影響等情,關鍵主件供應未如預期,需延長交期達12個月,致消毒器無法於112年度完成交貨。為使消毒器儘速獲得,除可平時支援地方政府天然災害環境消毒等工作,並能因應戰時化生放核危害,請國防部軍備局及陸軍司令部依其分工,針對全案製繳相關管制作為及期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六三)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為釋出小港光中營區精華地供高雄市政府開發,規劃分遷至林園、大樹北及光復營區。囿於國內無火藥線建置能量廠商而火藥線為該廠核心能量,考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各項作業具運作彈性及效率,爰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包建置,惟該廠113年起相關產線陸續執行復線建置,請國防部將相關產線履約籌建之進度管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六四)國軍辦理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因陸、海、空軍新制服裝供應作業首次得標廠商依合約將於112年結束,113年起將依新合約由得標廠商執行,經查各單位執行方案不同,有原合約擴充、有1次5年合約,考量113年起國軍將恢復1年期義務役制度,另國軍新興兵力陸續成軍,考量國軍官兵服裝供應方式、獲得之良寙,是維持國軍士氣的基本因素。請國防部業管參酌前次經驗律定作業通則及現有合約執行對象、類別,以使各主辦單位遵循,俾使國軍能獲得量好、質精、補充快速、服務良好之合約廠商。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五)面對中共持續加大對臺灣威脅,機艦擾臺或入侵我防空識別區活動次數逐漸增加,我方須派遣艦艇或空中巡邏兵力應對,國防部雖不斷提高主要油品採購預算,惟年度仍不敷使用,考量敵情威脅持續加劇,故國防部應允編列足夠油料預算,以支援三軍頻繁之應處作為。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六)近年來因兩岸情勢緊張,共軍擾台不斷,致使國軍海空在航兵力須持續警戒共軍動態以保衛台灣安全。參酌媒體報導,空軍因共軍機擾台,後勤維保消耗龐大,致後勤補保作業發生高額「遞延付款」的情況,現需逐年攤還欠款。考量空軍戰機為國軍重要前線兵火力單位,相關後勤維保需求為維持戰力之基本因素。國防部應審酌兩岸情勢變化,協助空軍司令部妥適編列足夠預算,以滿足其平日作業、戰備任務之使用需求。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七)國軍1年期義務役制度將於113年開始執行,已不到3個月時間。依國防部對外說明手榴彈投擲及新式肩射武器射擊均將納入相關訓練課程,經查陸軍坑子口訓場及各地抗壓館整、新建工程,相關執行狀況,如遇窒礙如何因應,國防部應落實管制建案推展事宜,為管制執行狀況,請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六八)民營正聲廣播電台之大股東為財團法人漢儒文化教育基金會與財團法人華儒青年關懷基金會2基金會,過去係由軍方出資成立,國防部近年要求2基金會修改章程承認由政府捐助成立,不過財團法人漢儒文化教育基金回覆國防部歉難照辦,軍方表明維護國產的立場,必要時將採取法律作為。查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之「捐助章程」與「幹事會組織章程」等規定,不論是幹事會或董事會之組成均明文規定由國防部推薦超過二分之一以上人數擔任之,換言之,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係屬於「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物或業務」之財團法人。面對均屬於國產的不同單位,國防部卻有迴異的立場,不論是審計部或銓敘部多次函詢國防部,要求承認對其有實質掌控權,後續將由國防部持續與相關單位就有關法規與事證實施說明,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林昶佐 蔡適應 (一六九)國防部曾表示,為提升武器效能及效益,世界各國對於各式武器整合功能都會優先考量,國軍也不例外,從過去的大成、迅安及寰網系統整合,也未曾間斷過,採購各新式武器,優先就是要考量整合作業。然國軍對美新購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HIMARS)及岸置魚叉飛彈(RGM-84L-U)射控系統(含雷達系統),無法與國軍現行自製、外購指管(雷情)系統整合,國防部業管聯參如何持續要求各建案單位在初期納入構想、執行過程協調原廠配合執行,並於結案後如何納入重大演訓驗證成果。為強化國軍指管系統,提升各軍指揮管制效能,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相關精進作為。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一七○)113年度國防部所屬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編列93億8,307萬6千元,較112年度編列84億7,063萬元增加9億1,244萬6千元。國軍112年派遣部隊與美軍實施聯合軍演,並請立法院同意「教育訓練業務」動支第一預備金計新臺幣3億1,534萬1,404元。建請國防部分別以機密方式說明112年9月前我與美軍實施聯合軍演成效、113年度編列出國之友邦及與何邦交國實施軍事交流合作訓練,俾強化我軍國際交流。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一七一)T-34C初教機服役至今已逾30餘年,預計將於2033年起陸續屆期除役,國防部應針對初教機研製案提出具體方向,以確立初教機未來發展之方向,並確立國防自主,完善我國空軍發展。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依機隊壽期、訓練需求、國內外商情及整體可用資源優序等因素,綜合評析研擬最適方案,並遵循「國機國造」政策指導,完成籌獲策略擬定,循序推動後續建案。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林昶佐 (一七二)針對國防部以第一預備金支應「迫切性新增建案」,決議建立督管機制如下:1.已經立法院審查同意之持續案,若需擴增額度,應經行政院同意並報立法院備查後,始得動支。2.未經預算審議之計畫案項,應完備建案程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蔡適應 陳以信吳斯懷 江啟臣 趙天麟 林靜儀 (一七三)近年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每年舉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推廣愛國歌曲傳唱,希冀帶動青年學子支持國防熱情,惟舉辦多年除參與人數、新聞報導次數及新聞點閱次數等資訊外,活動實質成效並不被各界所了解,建請國防部運用各類文宣社群平臺,強化活動宣傳廣度及效度,以提升全民國防教育宣傳成效。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林靜儀 (一七四)國防部自108年與國內數間國立大學合作開辦國防學士班卻已是連年招生慘澹。以臺灣大學為例,國防學士班自110學年開辦以來,每年都只招到1位學生,不少學校科系甚至無人註冊。考量招生效益,臺灣大學、政治大學與中央大學均表示,113學年起,停辦國防學士班招生。國防部應通盤檢討原因(國防學士班及ROTC),提出精進改善之對策。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一七五)113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潛艦國造-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有關後續測試作業依海軍司令部說明113年將陸續展開,相關測試規劃及項目攸關後續潛艦能否發揮原規劃戰力及維護官兵生命之關鍵,惟考量IDS潛艦為台灣自行設計,相關測試風險項目,亦應提出對應方案,另對IDS規劃執行優化項目亦須說明原因,執行方式是否影響後續測試之執行。爰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就上述關切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實施機密專案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廖婉汝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何召集委員志偉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貳、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處理)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三)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決議: 壹、審查結果 國防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92億5,149萬5千元,增列: (1)生產事業─「業務收入」項下「銷貨收入」600萬元及「業務外收入」項下「財務收入」之「利息收入」50萬元。 (2)服務事業─「業務收入」項下「勞務收入」之「服務收入」50萬元。 以上共計增列7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2億5,849萬5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379億6,973萬元,減列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200萬元(含「銷貨成本」項下「印刷出版品銷貨成本」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79億6,773萬元。 3.本期賸餘:原列12億8,176萬5千元,增列900萬元,改列為12億9,076萬5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15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7億1,719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14項: 1.11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海軍四海一家近年餐廳營收不如預期,住房率更連續多年低於五成,宜積極改善餐廳、住宿行銷,結合周邊景點,創造獨特吸引力,以發揮資產效益。爰針對11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2,346萬6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蔡適應 2.鑑於國軍醫院年初爆發集體貪汙,包括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主任林上校、同院醫療部主任賴上校,及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骨科部主任郭中校,藉X光機採購案向醫材廠信興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回扣,檢調還在林上校住處搜出2,000萬元現金、點鈔機,認定不明財產4,500多萬元,檢方近期再追加依貪汙一共起訴25人。為端正國軍醫院政風,爰針對11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42億5,403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軍醫體系政風精進方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廖婉汝 3.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第205廠113年度收支餘絀預計表所載,該年度製成品銷貨收入48億5,713萬1千元,雖較112年度之16億9,898萬3千元增加31億5,814萬8千元(增幅185.88%)。經查生產事業第205廠受託研製輕重型狙擊槍案之辦理期程已於111年底屆滿,惟截至112年9月底仍有部分半自動輕型狙擊槍尚未解繳,重型狙擊槍亦延至112年8月2日始完成作戰測評複測,均顯示需求軍種未能依原規劃期程於111年度前籌獲所需軍品。鑑於生產事業所屬各工廠為國軍各項武器及裝備之重要生產單位,對滿足國軍戰備需求具相當重要地位,嗣後宜就受託研製品項加強進度管控。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4.11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預計產製兵工類產品1,180項、測量及製圖類產品2,708項、經理類產品11項,合計3,899項。考量112年度預計產製兵工類產品755項、測量及製圖類產品1,284項、經理類產品22項,合計2,061項。各類產製品項預計生產數量差異頗大,鑑於國軍各生產工廠年度產能有限,生產不足或過剩可能影響國軍備戰軍品整備或基金營運成效,爰要求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之事業應積極與各軍種協商,切實依戰備任務迫切性,配合各生產工廠產能,妥適安排產製計畫。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5.11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第205廠受託研製輕重型狙擊槍案之辦理期程已於111年底屆滿,惟截至112年9月底仍有部分半自動輕型狙擊槍尚未解繳,重型狙擊槍亦延至112年8月2日始完成作戰測評複測,均顯示需求軍種未能依原規劃期程於111年度前籌獲所需軍品。鑑於生產事業所屬各工廠為國軍各項武器及裝備之重要生產單位,對滿足國軍戰備需求具相當重要地位,嗣後宜就受託研製品項加強進度管控。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6.11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醫療事業原規劃於109年1月至113年12月建置「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計畫,113年度為計畫執行最後1年,迄今卻尚未決標,113年度亦未編列此計畫預算,計畫確定未能如期完成執行,預算書表說明本案辦理計畫修正中,可見本案在提供國軍官兵先進醫療服務上仍有其必要性,屬重大投資項目,爰要求國防部就本案未來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7.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基金醫療事業近年門診病患醫療單位成本逐年攀升,從108年度之1,521.9元,逐漸提高至111年度之1,855.16元,4年度間每單位成本共增加333.26元,增幅21.90%;112及113年度預算案雖預估平均單位成本分別為1,716.95元及1,849.77元,然112年度截至8月底之實際單位成本已達1,958.54元,113年度在「門診醫療服務」業務方面,預計辦理613萬7,762人次,門診醫療成本113億5,346萬5千元,預估平均單位成本為1,849.77元,較112年度之1,716.95元增加132.82元(增幅7.74%)。如何有效控制成本,避免持續攀升,應有積極對策。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8.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醫療事業「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辦理期程將於113年底屆滿,惟截至112年8月底統包工程尚未決標,審計部亦指陳其投資效益分析有未盡覈實情事,允宜儘速檢討繼續推動之可行性。「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統包案業流標多次,本案累計已編列預算8億4,584萬2千元,截至112年8月底僅執行672萬4千元,執行率0.79%。因此112至113年度皆未編列繼續預算。該基金醫療事業於110年度提出「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專案計畫,規劃於三軍總醫院興建「質子放射治療中心」,並購置「質子放射治療系統」一套,辦理期程為109至113年度,投資總經費25億元,均由自有營運資金支應。按本案技術服務標雖於109年9月8日決標,然「質子設備(含工程)統包案採購計畫」於110至111年度已開標5次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案經醫療事業說明對策略以:「…無法決標原因適逢嚴重Covid疫情,市場缺工缺料,以致物料及人工皆大幅調漲所導致,因應措施為『建築物量體縮小及設備減項至最低標準』,並刻正辦理相關計畫修正…。」另查審計部於「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就該基金醫療事業「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投資計畫提出審核意見略以:「…,其中內附財務計畫效益評估載以,以每年最多治療人數上限500人估計收入,估算每年營運效益3,768萬元。按108年三軍總醫院現有放射治療設備,…病人數僅146人,復據111年7月三軍總醫院評估本案啟用時,以全臺共有22間質子治療室量能,估算該院質子治療病人量僅達191至230人,…。惟據三軍總醫院111年4月修訂擴充計畫,仍以寬估潛在病人需求數470人估算每年營運利益,顯示其投資效益分析未盡覈實。…函請國防部通盤檢討本案成本效益分析採用之各項參數依據是否符合實況及未來發展趨勢,重新檢視計畫可行性,以確保投資效益。據復:…該部於 111 年12月5日召開國軍醫院醫療事業基金重大投資計畫建案管制會議決議以現況結案,並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於112 年4月27日專案陳報行政院審查中。」綜上,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專案計畫之統包工程截至112年8月底仍尚未決標;另審計部於111年度審核報告中亦指陳該投資計畫有寬估潛在病人需求數,投資效益分析未盡覈實之情事。爰請國防部軍醫局儘速檢討本案繼續推動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林昶佐 江啟臣 9.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中,海軍四海一家客房住宿近年因受市場競爭及疫情等因素影響,年平均住房率已多年不及五成,經營績效不佳,如何有效提升住房數或研議轉型經營,國防部應有對策。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10.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服務事業113年度「用人費用彙計表」所載,113年度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進用聘雇人力148人,並編列預算7,800萬6千元,其中有3人(用人費用預算212萬8千元)係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規劃進用人力。按該中心106至112年度實際進用之聘雇人力均為3名,然各年度以「服務費用」支應之用人費用除109年度外,餘各年度決算數均有逾預算數之狀況,且111年度超支比率已達65.97%;鑑於該營運中心原經管之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已於106年底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基地活化事宜,在經管業務量已有所縮減下,聘雇人力配置人數似有通盤檢討之必要。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11.查巴西進口蛋流向不明,進口豬改標事件不斷,國防部雖表示,國軍吃的蛋僅限台澎金馬生產,國防部也嚴格監控副食供應站與福利站簽約廠商供貨的品質,然經查國軍副食品加工站蛋的供應廠商,部分生產者都是進口巴西蛋之業者。另根據資料顯示,國軍福利站之雞蛋來源,部分亦來自巴西蛋進口商,由於國軍福利站除提供國軍官兵採購外,亦開放軍眷、榮民、榮眷購買,食安把關及溯源,應有同等標準,嚴格要求。爰請國防部檢討現行食安把關及溯源機制,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12.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113年度預計辦理住院病患醫療183萬8,000人次,僅較112年度略為增加966人次,惟預計住院醫療成本139億9,289萬3千元,卻較112年度增加達10億5,421萬6千元,預估平均單位成本亦較112年度增加569.87元,應積極檢討並加強相關成本之管控,爰要求國防部應落實住院醫療成本管控作為,提升經營管理成效。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陳以信 13.近年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事業已裁撤部分營運不佳福利站,然109年至111年度收支連續短絀之福利站仍有13處,宜檢討經營策略並加強改善,以提升業務績效。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致政 劉世芳 何志偉 林昶佐蔡適應 14.有關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統包工程辦理期程為109至113年度,截至112年8月底仍尚未決標,預算執行率僅0.79%,且審計部指出「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投資計畫有寬估潛在病人需求數之狀況,投資效益分析未盡覈實,爰要求國防部應依計畫實需妥適執行。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何志偉 蔡適應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5,434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億6,013萬4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9,421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五)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六)通過決議3項: 1.國防部為落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有關眷村文化保存之立法意旨,制定並公告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計畫評選及開辦費補助作業要點等相關子法。然以行政命令作為保存國軍老舊眷村文化非長遠之計,雖國防部持續研議眷村文化保存專法之立法可行性,然至今尚未提出,不利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之推展。爰請國防部儘速完成相關草案之制訂,送至立法院與各相關提案併案審查,使眷村文化保存得以更加完善。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2.依監察院108年11月22日公布國調0026號調查案,就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國安局)列管之部分眷村未一體納入改建之情事進行調查,鑑於該案仍存有得否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辦理改建之爭議,爰監察院請國家安全局、財政部及國防部等機關妥為處理後續相關事宜,以兼顧眷戶「適足居住權」之保障。為解決前揭爭議,本院委員曾先後提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且國防部因應國家安全會議及國安局列管臺北市群治新村、居安新村及光復新村等處眷村規劃納入改建乙事,亦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第5條及第5條之1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為因應未來修法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以下簡稱眷改計畫)之工作期程之影響,國防部已於111年7月15日將眷改計畫報請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業於112年2月3日函復同意原應於111年度完成之原眷戶輔購宅款結報作業,可遞延至116年完成,爰允宜妥適研議修法作業,以杜爭議。請國防部於1個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科目項下就支應土地處理作業費不足款之所需編列預算2億2,700萬元。有關近年就尚未活化運用之列管眷地、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分回房產所需清潔巡查、維管費均逐年增加情事。近年國防部為妥善管理尚未活化運用之眷地、房產定期頒定計畫,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並編列土地處理作業費執行維管工作,惟該作業費支應項目中包括環境清潔維護與巡查、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分回房屋維管費等有逐年增加趨勢,允宜加速列管空置眷地與相關房產之活化作業,俾減輕基金財務負擔。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三、作業基金—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億0,589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7億3,916萬7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3,327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億4,877萬8千元,照列。 (五)國庫增撥基金額:3億6,859萬9千元,照列。 (六)通過決議1項: 1.113年度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預算編列業務收入6億5,634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6億9,330萬元、業務外收入4,954萬6千元及業務外費用4,586萬7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3,327萬5千元。按該校自籌收入3億5,042萬4千元,未達總收入7億0,589萬2千元之五成,經查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113年度始正式設置,有關以前年度決算收入,據該基金提供國防醫學院108至111年度公務決算中屬本基金範圍之收入決算情形,該校108至111年度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除109年度外均未達五成,實屬偏低;另基金設置首年,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7億0,589萬2千元,其中自籌收入3億5,042萬4千元,政府補助收入3億5,546萬8千元,爰自籌比率49.64%近50%,尚難達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原則,且本期預計短絀3,327萬5千元,宜積極研謀開源節流措施,以增裕自籌收入,穩健基金財務收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四、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180億2,252萬4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原列326億4,892萬元,減列「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1,000萬元、「資安園區專案計畫」500萬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00萬元,共計減列2,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26億2,392萬元。 3.本期短絀:原列146億2,639萬6千元,減列2,500萬元,改列為146億0,139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1,267萬1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4項: 1.113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146億2,639萬6千元,較112年度增加短絀129億9,101萬6千元,增幅達7.94倍。近年營改基金收支餘絀之預、決算數多有大幅差異,經查該基金106至111年度營改基金收支餘絀預、決算數差異介於6億7,532萬3千元至125億4,958萬6千元,其中以107年度預、決算數差異最大(差異為125億4,958萬6千元,以下同),其次依序為109年度(87億8,754萬2千元)及108年度(25億7,718萬6千元),且除106年度外,差異數均超逾10億元以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應確實掌握可運用之財務資源,規劃運用於推動各項業務所需,並使各項營舍整建工程不致因財源短絀而中輟,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允宜審慎評估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流入時程,在可用資金範圍及期程內,妥為規劃辦理各項營舍設施工程,並按計畫執行進度覈實編列年度預算,俾利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務健全發展及業務順利推動。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2.113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預算編列18億1,956萬5千元,查近年該計畫預算執行多未臻理想,連年產生鉅額保留款,而遷建進度延宕亦影響武器裝備之產製效能,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原訂112年度取得之裝備已受影響,須待113年方能交裝。第205廠遷建計畫已執行多年,長年未能完成,甚至影響國軍裝備產製,國防部應積極檢討並研謀改善之道。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3.113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146億2,639萬6千元,較112年度增加短絀129億9,101萬6千元,增幅達7.94倍。近年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餘絀之預、決算數多有大幅差異,除凸顯預算編列未盡核實外,亦不利基金業務執行,為確保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有適足資金可推動各項營舍工程,應預先規劃各項作業辦理期程,並按計畫執行進度,覈實編列預算。舉例:106至111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餘絀預、決算數差異介於6億7,532萬3千元至125億4,958萬6千元,其中以107年度預、決算數差異最大(差異為125億4,958萬6千元,以下同),其次依序為109年度(87億8,754萬2千元)及108年度(25億7,718萬6千元),且除106年度外,差異數均超逾10億元以上。營改基金成立宗旨係以「變產置產」方式,運用不適用營地處分收入為財源,辦理國軍營舍整建業務,為期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得以確實掌握可運用之財務資源,規劃運用於推動各項業務所需,並使各項營舍整建工程不致因財源短絀而中輟,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允宜審慎評估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流入時程,在可用資金範圍及期程內,妥為規劃辦理各項營舍設施工程,並按計畫執行進度覈實編列年度預算,俾利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務健全發展及業務順利推動。請國防部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廖婉汝 馬文君 4.113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用途」項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編列285億8,241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案數184億4,177萬元增加101億4,064萬1千元(增幅54.99%),主要係「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興安專案部分工程進入高峰期,工程經費需求大幅增加等所致;惟「興安專案」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周妥,多項工程同時進入施工高峰,致部分案件有無法於目標期限完工之風險,說明如下:國防部推動興安專案,辦理國軍老舊營舍整建工程計103案,專案期程為106至116年,預計第1階段目標為112年底前完成32案,第2階段目標為113年5月底前完成58案,第3階段目標為116年底前完成其餘13案;惟截至112年8月底止,第1階段需完成之32案,僅有14案完工,18案施工中;第2階段需完成之58案均已施工中;第3階段需完成之13案,已有10案施工中,3案尚未施工,審計部於112年度查核時發現,部分案件存有未能於目標期限完工之風險,亟待加速研謀因應對策,以避免影響國軍兵力結構調整規劃。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貳、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何召集委員志偉出席說明。 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PAGE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