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 _GoBack]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31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李彥秀 賴士葆 郭國文 王世堅 顏寬恒 羅明才 李坤城 黃珊珊 王鴻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 黃國昌 洪孟楷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葛如鈞 羅智強 黃 捷 張雅琳 謝衣鳯 王正旭 張智倫 蘇清泉 邱志偉 楊瓊瓔 謝龍介 吳宗憲 蔡易餘  委員列席17人 請假委員 陳玉珍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法制處          代理處長  黃惠玲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   黃厚銘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專門委員  王齡儀       社會及家庭署       科長    蔡叔真       國民健康署        科長    胡怡君      內政部地政司        專門委員  何圳達       國土管理署        專門委員  張渝欣      法務部           參事    林豐文 主  席 羅召集委員明才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ㄧ、審查「所得稅法」12案: (一)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魯明哲等23人、委員謝龍介等20人、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21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8人、委員王正旭等17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1案。 二、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4案: (ㄧ)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黃捷等17人、委員吳宗憲等18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 (討論事項各案合併詢答,經委員賴士葆、林德福(兼國民黨黨團代表)、楊瓊瓔、王正旭、黃捷、吳宗憲、羅明才、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黃珊珊委員說明提案要旨,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分別就行政院提案報告及回應黨團、委員法律提案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李彥秀、王世堅、顏寬恒、羅明才、李坤城、黃珊珊、伍麗華、黃國昌、洪孟楷、鄭天財、楊瓊瓔、張雅琳、鍾佳濱、張智倫、蔡易餘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黃厚銘、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專門委員王齡儀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王鴻薇、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討論事項各案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依據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總值在完稅價格2萬元以下免稅。惟2萬元入境免稅額度乃於78年訂定,考量35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成長,並參考鄰近國家日本的入境免稅額度規定為20萬日圓,爰要求財政部研議檢討入境免稅額調整至4萬2千元,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明才 賴士葆 林德福 黃珊珊 李彥秀 二、有鑑於403大地震撼動全台,繼921地震之後25年來規模最大的地震,震後至今超過700起餘震,除花蓮災區外,全國各地皆有房屋、工廠受損,財政部提出減稅方案,包含9大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减免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幫助受災民眾減輕生活負擔。又,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由財政部各區國稅局書面審核。經查,此項規定為87年制定,至今已然26年未經調整。爰要求財政部研議將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書面審核金額提高至30萬元,於2週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將完整及簡化後報備程序公開至財政部官網,以便民眾申請。 提案人:顏寬恒 李彥秀 林德福 羅明才      黃珊珊 賴士葆 伍麗華 鄭天財 三、鑑於台灣通貨膨脹率已連年突破2%的警戒線,且112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2.5%,為15年次高,113年2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亦達到3.08%,為19個月最高;另據民間數據中心統計:有高達九成民眾有感近期物價上漲加劇、七成民眾認為物價上漲已嚴重影響生活,而113年4月又再調漲電價,對民眾的日常生活無異是雪上加霜。再考量外界多有質疑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抽樣失真,台灣真實的通貨膨脹率恐怕更高,爰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研議「對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等,降低需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之門檻,並提高調整金額單位」以增加調整頻率及免稅額度,體恤民眾生活之不易。 提案人:王世堅  連署人:賴惠員 郭國文 羅明才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