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 _GoBack]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星期三)9時1分至13時14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李彥秀 王鴻薇 王世堅 李坤城 黃珊珊 賴惠員 郭國文 顏寬恒 陳玉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羅明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林楚茵 洪孟楷 黃國昌 鍾佳濱 麥玉珍 王定宇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葛如鈞 陳培瑜 游 顥 何欣純 鄭正鈐 吳春城 徐欣瑩 邱志偉 蔡易餘 張嘉郡 陳亭妃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魏江霖                    (董事長沈榮津請假)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施瑪莉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娟娟                    總經理   何英明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戴燈山                    總經理   謝富華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雷仲達                    總經理   蕭玉美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胡光華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邱月琴                    總經理   陳芬蘭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李嘉祥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雲鵬                    總經理   李耀卿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黃俊智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瑞斌                    總經理   陳美足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衍茂                    總經理   蘇佐政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總經理   周朝崇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佩真                    總經理   張志堅      經濟部           政務次長  陳正祺       商業發展署        署長    蘇文玲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處長    鍾瑞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      法務部檢察司        副司長   簡美慧 主  席 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莊部長翠雲、經濟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如何改善我國融資公司因缺乏監管所衍生之社會亂象,以穩定金融市場並保障消費者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列席備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財政部部長莊翠雲、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鍾瑞蘭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王鴻薇、黃珊珊、賴惠員、李坤城、李彥秀、王世堅、顏寬恒、陳培瑜、陳玉珍、羅明才、林楚茵、洪孟楷、黃國昌、鄭天財、伍麗華、鍾佳濱、吳春城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財政部部長莊翠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鍾瑞蘭、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邱月琴、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桔誠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亭妃、王定宇、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