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35分 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5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柯志恩 洪孟楷 羅廷瑋 葛如鈞 陳秀寳      林宜瑾 張雅琳 陳培瑜 郭昱晴 吳春城 范 雲      葉元之 吳沛憶 林倩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顏寬恒 蘇清泉 麥玉珍 楊瓊瓔 陳菁徽 蘇巧慧      黃珊珊 鍾佳濱 謝龍介 林楚茵 吳思瑤 高金素梅      徐欣瑩 張智倫 王育敏 何欣純 蔡易餘 張嘉郡      鄭正鈐 謝衣鳯 賴士葆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列席25人 列席人員:(5月22日)      文化部部長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5月23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誠文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子菡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5月22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萬美玲、柯志恩、洪孟楷、羅廷瑋、葛如鈞、陳秀寳、林宜瑾、張雅琳、陳培瑜、郭昱晴、吳春城、范雲、葉元之、吳沛憶、蘇巧慧、楊瓊瓔、麥玉珍、高金素梅、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智倫、林倩綺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冠廷、林楚茵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據悉,文化部預計從2023至2027年執行文化幣政策,迄今已投入近22億元,鼓勵16至22歲的青年體驗藝文生活,未來更預計降低領取年齡至13歲,以引導資金挹注於工藝、音樂、圖書、台灣電影及表演藝術等產業。政策立意良善,卻時有所聞各地表演藝術團隊因不清楚全台各縣市文化幣使用情形,而難以評估每一表演場次是否應規劃青年席次及其數額之窘況;再者,因各縣市藝文事業及人口分布特性,文化幣亦有集中於六都消費之現象,不利於推動文化平權。爰此,為促進資訊揭露、規劃文化平權推動方針,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規劃「每季提出並公告文化幣之重點使用報告」,內容應包括全國及各縣市已領取人數及年齡及比例、已使用金額及比例、使用場域與項目分布年齡及金額及比例、藝文消費點分布數量及比例、其他有利藝文通路及團體及工作者設計相關行銷方案或促進文化平權之資料數據,以發揮文化幣累計消費數據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陳培瑜 林宜瑾 連署人:郭昱晴 陳秀寳 范 雲 吳沛憶 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於112年5月修正通過,其中特別因應社會事件以及產業變化通過了「打擊黃牛」以及「投資內容產業應享有租稅優惠」的相關條文。其中本法有關打擊黃牛之立法條文第10條之1已於112年6月2日施行,請貴機關說明該法案施行後之執行情形,並針對執行情形提出評估。同時,有關投資內容產業應享有租稅優惠之相關條文,文化部也已於12月1日已完成發布「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個人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所得額減除辦法」及「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或所得額減除之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請貴部提出,此法案通過後之施行狀況並針對「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之現行申請狀况進行申請類別之分析。 提案人:陳秀寳 林宜瑾 陳培瑜 張雅琳     范 雲 蘇巧慧 三、行政院於2021年8月核定「國家兒童未來館興建計畫」座落在新板特專三文化設施用地,興建經費更由原先近130億元增至約165億元,中央政府全額出資新建,文化部更經徵選,邀請張瑪龍陳玉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日本伊東豊雄建築設計事務所參與國家兒童未來館之設計。國家兒童未來館將成為國家級之廠館,樂觀其成,建請文化部督促如期發包,於2026年動工興建,並於兼顧品質之下加速完工。 提案人:陳培瑜 陳秀寳 林宜瑾 張雅琳     范 雲 蘇巧慧 張宏陸 四、有鑑於113年元月、案號113教正0002監察院糾正指出,文化部有關公共藝術設置,往往以「行政代辦」之名行「全部委辦」之實,少數代辦甚至索取回扣、與得標公司有重大異常關聯,成為利益集團統籌與利益分配者。文化部始終以未接獲陳情檢舉為由,對特定代辦壟斷四成以上案件態樣視若無睹。文化部專家學者資料庫中委員僅366人,專業層面分布不均且多年未新增。對此,文化部稱已著手重新檢視、調整與擴展;而有不肖業者以不正手法取得標案、壟斷市場等違法行為,文化部稱已要求代辦公司揭露。文化部更回應指稱將展開最大規模公共藝術修法。基於該糾正案件至今尚未結案,文化部應針對糾正內容詳實列出已具體改善成效、未完成項目預定完成時間表以及有關大幅修法之草案與進度,並於1個月內完整回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倩綺 洪孟楷 羅廷瑋 (5月23日) 報 告 事 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7案。 一、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 議,檢送該會決議(三)「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七十)「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決議(一)「園區業務推展」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決議(一)「園區業務推展」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決議(一)「園區業務推展」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柯志恩、洪孟楷、葛如鈞、郭昱晴、萬美玲、林倩綺、陳秀寳、張雅琳、吳沛憶、林宜瑾、吳春城、葉元之、羅廷瑋、陳培瑜、賴士葆、范雲、蔡易餘、楊瓊瓔、何欣純、邱志偉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 解凍案7案,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項:   有鑑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跟科技辦公室緊急要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儘速提出「113年臺灣可信任生成式AI大語言模型精進與素養能力推動計畫」,並安排審查會議,該計畫執行期間僅數月、編列近億元,並趕在主委交接前匆促分配定案完成。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對於該計畫始末流程進行檢視,並於1個月內回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倩綺 柯志恩 洪孟楷 散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