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43分 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5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培瑜 葉元之 羅廷瑋 吳沛憶 林倩綺 萬美玲 吳春城 郭昱晴 張雅琳 林宜瑾 范 雲      陳秀寳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柯志恩 葛如鈞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牛煦庭 楊瓊瓔 羅美玲 徐巧芯 林德福      林楚茵 鄭正鈐 黃國昌 張嘉郡 徐欣瑩 謝龍介      羅明才 蔡易餘 陳冠廷 吳思瑤 顏寬恒 高金素梅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人員:(3月11日)      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率同有關人員 (3月14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政忠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3月11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列席就「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如何協助運動選手,提升參加國際競賽成績之具體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洪孟楷、陳培瑜、萬美玲、葉元之、吳沛憶、楊瓊瓔、郭昱晴、羅廷瑋、張雅琳、林宜瑾、范雲、羅美玲、牛煦庭、吳春城、徐巧芯、黃國昌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柯志恩、林倩綺、葛如鈞、陳秀寳、陳冠廷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成立目地主要為運動員提供更多系統化、科學化的體能訓練、運動防護、物理治療、運動心理及運動營養等支援,讓運動員的訓練過程更為精準又安全。運動員為了追求比賽成果及創造佳績,除了大量體能消耗以外,也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所以建立良好的心理素質及支持機制,對於運動員比賽表現、長期身心健康都有所助益。運科中心尚未成立前,作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運科處,負責「運動心理諮詢」領域的專業人員只有5名。過去亦有報導指出,全台只有54名具備資格的運動心理諮詢老師,其中不到二成的人能在體育界有全職服務機會。運動心理諮商需要長期密切追蹤選手狀態、因選手及運動項目「量身量心」打造。然而,實務上只有有望得獎的項目及選手能分配到心理師,或是只有在選手備賽期間才得以獲得短期的諮商輔導服務。比起選手身體狀況可依靠儀器檢查,由檢查結果和數字來證明;選手的心理健康、對運動員的成長和成績影響都難以被具象化,往往被忽略、不受重視。儘管近年國際頂尖選手現身說法,倡議後,運動員的「幸福感」逐漸被關注,但當專業人員不到位,選手心理健康需求更難被看見。近年許多運動員的親身經歷及專家研究都指出,運動員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及連動運動表現的影響,對運動員的長期生涯發展有所幫助(包含退役後轉職出路及心理狀態)。爰要求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加強培育運動心理師,儘速提升運動心理師員額及勞動條件,進而完備運動員的心理支持制度。 提案人:洪孟楷 羅廷瑋 吳春城 范 雲     萬美玲 林宜瑾 吳沛憶 陳培瑜 二、陳委員培瑜、牛委員煦庭、吳委員沛憶、黃委員健豪於113年2月27日共同主辦「足球青年聯賽精進辦理座談會」,本擬透過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與台灣基層足球家長與俱樂部之交流,共同討論青年聯賽如何得以永續辦理的可能性。然該場座談會中,中華足協卻拒絕體育署邀請缺席本次座談會,顯見體育署對於足協協會之監理輔導不足。而無論是足球協會改選後對於青年聯賽態度消極,然體育署卻又執意補助中華足協辦理該賽事、目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組成缺乏民主機制與溝通,以及青年聯賽對於台灣足球基層發展之重要性與永續經營可能等面向,均為與會家長、教練與球員們關注方向。爰此,請體育署於4月底前針對青年聯賽的永續辦理可能,無論是朝向委辦或是開放申請補助的形式,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讓關心此議題的足球參與者了解教育部體育署對本議題之正面回應。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郭昱晴 范 雲 吳沛憶 林宜瑾 洪孟楷 吳春城 黃健豪 牛煦庭 (3月14日) 報 告 事 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萬美玲、洪孟楷、郭昱晴、吳沛憶、葉元之、張雅琳、羅廷瑋、陳培瑜、林宜瑾、吳春城、范雲、吳思瑤、林倩綺、邱志偉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柯志恩、葛如鈞、陳秀寳、高金素梅、林倩綺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3項: 1、 有鑑於近幾年生成式人工智慧(AI)技術發展一日千里,影響遍佈全球產官學研各界。其生成創作內容在提供生活上娛樂便利與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也引發著作權爭議,以及大量現有職業被取代的焦慮。在將來生成式AI勢必進一步結合產業應用的同時,應先就AI對就業市場潛在的衝擊進行評估,並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以預防人類工作被大量取代所引發之社會動盪。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針對生成式AI於就業市場可能產生的衝擊範圍,深度進行評估,提出立法規範建議或參考指引,並於3個月內就其進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萬美玲 林宜瑾 二、有鑑於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在高齡議題上,多數以高齡長者、銀髮族群的醫療及安全需求作為研究導向,實際上有關壯世代族群在食衣住行育樂等相關需求之研究寥寥無幾,上述情形顯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在高齡科技產業發展上,存在高齡需求數據嚴重不足之問題,進而在缺乏對壯世代需求的理解下,因目標市場模糊和不合理難以有顯著成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同經濟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規劃高齡科技產業的市場需求調查,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春城 萬美玲 洪孟楷 三、有鑑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推動「高齡科技產業行動計畫」,預計4年內投入95億元經費,並整合經濟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教育部、內政部、文化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8大部會。然而台灣過去社會環境或是政府的高齡化對策都以「養生、養老、養病」作為思考點,高齡科技多侷限於醫療保健等生理需求問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會同經濟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基於高齡科技相關計畫之研究基礎,探討科技與設計在50歲以上人口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並就上述議題精進高齡科技產業相關計畫及提出專責市場需求系統性研究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春城 萬美玲 洪孟楷 散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