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2時58分      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4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沛祥 黃健豪 廖先翔 徐富癸 魯明哲 林國成 邱若華 林俊憲 何欣純 陳素月 游 顥 陳雪生 蔡其昌 許智傑 李昆澤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謝衣鳯 張智倫 王鴻薇 葛如鈞 鍾佳濱 顏寬恒 陳亭妃 呂玉玲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林楚茵 蔡易餘 鄭正鈐 麥玉珍 邱志偉 陳俊宇 馬文君 王美惠 謝龍介 蘇清泉 高金素梅 萬美玲 張啓楷 牛煦庭 莊瑞雄 徐欣瑩 林月琴 徐巧芯 張嘉郡 李柏毅 陳冠廷 賴瑞隆 林憶君 傅崐萁 劉建國 羅智強 林思銘 賴士葆 黃珊珊 李坤城 蘇巧慧 翁曉玲    委員列席44人 列席官員:3月4日(星期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澤成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副主任委員 葉哲良 主任秘書 羅天健 企劃處 處 長 徐肇晞 技術處 處 長 曾鈞敏 工程管理處 處 長 黃順昌 秘書處 處 長 邵治綺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執行秘書 陳韻石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執行秘書 林耀淦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執行秘書 何育興 法規會 執行秘書 張明珠 資訊推動小組 簡任技正 蔡明勳 人事室 主 任 李璁娀 主計室 主 任 孫 慧 3月6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及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航政司 司長 韓振華   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 司長 陳進生   綜合規劃司 司長 張垂龍 交通科技及資訊司 司長 黃新薰 秘書處 處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政風處 處長 劉廣基   人事處 處長 陳焜元   法制處 處長 許宏達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鐵道局 局長 楊正君  公路局 局長 陳文瑞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觀光署 署長 周永暉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民用航空局 局長 何淑萍  中央氣象署 署長 程家平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杜 微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賢義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宏謀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偉甫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耀宗 資深副總經理 顏昭立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世謙 總經理 高星潢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鄭貞茂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水義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局長 邱文亮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陳景池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鄭智銘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廖振遠 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處長 張應當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副局長 熊萬銀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處長 呂獎慧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吳嘉昌 3月7日(星期四) 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 鳳   數位策略司 司長 蔡壽洤   韌性建設司 司長 鄭明宗   資源管理司 司長 牛信仁   數位政府司 司長 王誠明   民主網絡司 副司長 張兆琦   多元創新司 司長 莊明芬   主計處 處長 李錫東   秘書處 處長 陳仲山   資訊處 處長 吳英俊   人事處 處長 莫永榮   政風處 副處長 陳春杏   法制處 處長 張學文  數位產業署 署長 呂正華  資通安全署 署長 謝翠娟  行政法人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院長 何全德 主  席:李召集委員昆澤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專  員 劉芳賢 3月4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報告後,計有委員林沛祥、黃健豪、廖先翔、徐富癸、林國成、林俊憲、魯明哲、何欣純、陳素月、邱若華、游顥、李昆澤、蔡其昌、許智傑、陳俊宇及邱志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3月6日(星期三)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林國成、廖先翔、黃健豪、林沛祥、陳素月、何欣純、林俊憲、魯明哲、游顥、萬美玲、邱若華、蔡其昌、徐富癸、許智傑、洪孟楷、鍾佳濱、謝衣鳯、高金素梅、王鴻薇、李柏毅、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牛煦庭、羅智強、陳冠廷及林月琴等2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秀寳、蘇清泉、王鴻薇、劉建國及陳俊宇等5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茲因電信詐騙頻傳,MVNO(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廠商若有涉入詐騙案件,可能導致個資外流。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檢視近5年內MVNO合作廠商,確認合作廠商是否均符合契約要求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相關規範。MVNO若有違反規定,造成個資外洩,應擬具相關補償措施。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黃健豪 廖先翔 林沛祥 徐巧芯 葛如鈞 洪孟楷  二、交通部鐵道局於汐止舉辦基隆捷運公聽會時,諸多地方民眾都建議樟樹灣往南港方向應該要評估以板南線延伸替代,而樟樹灣往基隆方向則儘速推動以維護基隆市民權益,鐵道局當時承諾會將民眾的建議納入基隆捷運的綜合規劃報告,無奈該報告先射箭再畫靶,引用錯誤的資訊與不符合常理推斷的預測做出錯誤的結論,後又有民眾登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在案,並於短時間內快速達成連署,足以代表汐止民眾對於板南線延伸的期待。 爰此,請交通部責成相關單位於1個月之內啟動「臺北捷運板南線延伸汐止」之可行性評估,以回應民意,便利民眾通勤生活密集往來,並滿足地方政府都市發展需求。 提案人:廖先翔 林沛祥 邱若華 魯明哲 黃健豪 林國成     三、據桃園機場捷運公司預估,直至民國120年,桃園機場捷運單日運量將從112年的12萬人,提升至單日21萬人,8年間單日旅客成長數預估近兩倍之多。且依據專業評估,當前車次於尖峰時段每15分鐘,僅能提供一直達車一普通車次,運能每小時僅能容納3,552人次,但112年度尖峰時刻的運量便已高達4,210人次,直至120年更會高達每小時7,318人次,已然遠超當前實際運能的兩倍之多。 基此,桃園機場捷運預估尚須9列直達車、6列普通車才能符合未來機捷營運需求。爰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應於2個月內,儘速與桃園市政府積極協議,以利未來桃園機場捷運永續發展,並提升旅客服務量能。 提案人:魯明哲 邱若華 黃健豪 林沛祥 廖先翔 牛煦庭 洪孟楷    四、大貨車靠行現象有其歷史緣由,但近年來常有貨運車行將貨車抵押貸款以致糾紛頻傳。為有效解決此產權疑慮,建請交通部、公路局參考土地法第79條之1規定,要求大貨車靠行契約及相關貸款行為應送至監理機關註記,次日通知契約車主,以保障車主權益,於1個月內完成作業流程規劃。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五、新北林口地區人口數逐年成長,與桃園龜山地區可視為共同生活圈,而112年因1200定期票上路並納入機捷後,搭乘運量大幅增加,民眾搭乘意願升高,據數據統計林口龜山地區輕軌運量密度已逼近「優先」路線門檻,實有必要啟動可行性評估,加速推動。 王國材部長112年年中在交通委員會考察時更對於「林口-龜山輕軌鐵道系統」講出全力支持的承諾,能夠連結大林口龜山地區且串接桃捷,讓民眾使用大眾運輸轉乘服務更加方便,有效提升運量、減少私人運具碳排。 爰此,在中央地方共同建設之前提下,要求交通部2個月內邀集新北、桃園市政府提出「林口龜山輕軌建設」可行性評估計畫,作為整體計畫的開展,並回覆提案委員該建設計畫粗估時間表,展現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大眾運輸之積極態度。 提案人:林沛祥 林國成 黃健豪 廖先翔 洪孟楷 牛煦庭     六、鑑於南投縣縣長許淑華時任第10屆立委時推動的「南投縣軌道系統整體路網評估計畫」,南投縣政府已於113年2月6日上午召開工作計畫書審查,擬提出臺中捷運橘線從霧峰延伸到南投市、名間濁水車站;以及鐵路集集支線濁水站延伸到南投市的規劃。查目前臺中市政府規劃橘線(臺中機場捷運線)南端最後一站為霧峰省議會紀念園區附近,未來臺中市政府如有延伸至南投之規劃,相關用地經費亦希望中央併同補助,臺中捷運藍線延伸到南投縣為南投縣民期盼之重大交通建設,亦為總統大選各陣營之重要主張,然中捷藍線審議通過,卻未延伸至南投,要求行政院及交通部協助臺中捷運橘線延伸南投,以及鐵道集集支線濁水站延伸至南投市區,形成南投路網系統,向中央表達爭取捷運建設的決心。爰此,行政院及交通部應儘速協助並早日核定臺中捷運延伸至南投,於南投縣政府提出「南投縣軌道系統整體路網評估計畫」後中央儘速核定並經費協助,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提出規劃期程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完善南投臺中軌道交通,弭平城鄉差距,促進南投產業發展。 提案人:游 顥 邱若華 魯明哲 許宇甄 黃建賓 萬美玲 張智倫 傅崐萁  3月7日(星期四) 一、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二、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就「112年度出國預算辦理成效及113年度預計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報告後,計有委員徐富癸、林國成、許智傑、葛如鈞、黃健豪、魯明哲、李昆澤、陳素月、林俊憲、邱若華、蔡其昌、廖先翔、謝衣鳯、游顥、林沛祥、何欣純、徐巧芯、羅智強、李坤城、陳冠廷、黃珊珊、翁曉玲及洪孟楷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劉建國、楊瓊瓔及牛煦庭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數位發展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