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2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沈發惠 黃國昌 鍾佳濱 林思銘 莊瑞雄 陳俊宇 吳思瑤 羅智強 吳宗憲 翁曉玲 傅崐萁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葛如鈞 鄭天財Sra Kacaw 何欣純 楊瓊瓔 鄭正鈐 謝衣鳯 王育敏 徐富癸 張雅琳 林月琴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李釱任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科長 潘英美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副處長 吳宜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規制度組組長 劉萬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蔡志儒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 斯儀仙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涂權吉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王世堅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沈發惠、陳俊宇、莊瑞雄、羅智強、林思銘、翁曉玲、洪孟楷、黃國昌、鍾佳濱、吳思瑤提出質詢;委員傅崐萁、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2、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等16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3、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