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月8日(星期三)9時2分至12時29分 114年1月9日(星期四)9時1分至15時29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陳亭妃 張嘉郡 張啓楷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林岱樺 鄭正鈐 楊瓊瓔 呂玉玲 賴瑞隆 邱志偉 蔡易餘 陳超明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羅智強 王義川 鍾佳濱 黃國昌 何欣純  黃健豪 翁曉玲 賴士葆 葉元之 謝龍介 陳菁徽 涂權吉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人員: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科長 王珮珊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余俊緯 科  員 費添錦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1、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明昌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方振仁報告後,委員邱議瑩、陳亭妃、張嘉郡、張啓楷、鄭天財、謝衣鳯、林岱樺、楊瓊瓔、呂玉玲、鄭正鈐、賴瑞隆、洪孟楷、黃健豪、邱志偉、黃國昌、蔡易餘及葉元之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郭智輝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羅智強、陳超明及翁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2、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詢答結束,114年1月9日星期四繼續審查。 114年1月9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1、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決議: 乙、經濟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經濟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87億0,066萬3千元,增列1,000萬元(含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業務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土地租金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7億1,066萬3千元。【2、3】 2.業務總支出:76億4,533萬1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10億5,533萬2千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10億6,533萬2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2,718萬6千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8億0,757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資產變賣1億3,881萬3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26項: 1.114年度經濟作業基金預算案「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11億4,963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楊瓊瓔  2.114年度經濟作業基金預算案「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服務成本-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2,626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2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3.114年度經濟作業基金之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管理成本-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3億0,842萬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4.114年度經濟作業基金之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5億1,982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5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9】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5.114年度經濟作業基金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編列38億7,965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2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12】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 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6.114年度經濟作業基金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業務成本與費用-投融資業務成本」編列16億4,056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7.根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提供資料,111年度至113年7月底止,3座污水處理廠之平均利用率最高紀錄僅59.3%,其中以潭子科技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之平均利用率未達三成為最低;屏東污水處理廠平均利用率自111年度53%,降至113年1至7月底之42.1%,致污水處理收入尚不敷支應相關支出,營運仍呈短絀狀態,要求加強控管成本費用支出,以提升污水處理利用率暨營運績效。【16】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8.114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編列土地改良物1,263萬7千元,新增辦理「仁武科技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仁武科技產業園區預估滿載時,年產值可達55.06億元,預計19家廠商進駐,引進約1,925人就業員工數,未來將吸引更多衍生性活動人口及就業機會,帶動周圍相關經濟活動,新增4.07公頃產業用地,引進半導體上下游產業、相關設備材料製造、電子產品和機械設備製造業、智慧醫療創新研發等相關創新領域,形塑創新產業聚落。惟該計畫總經費逾17億元,自償率79.32%,鑑於該計畫仍未完全自償,且涉及多項跨部會及地方協調事務,允宜妥善規劃各項配套措施並強化進度控管,以利推動。【17】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9.有鑑於工業廢水如未經處理即直接放流,將嚴重污染鄰近河川、土壤及地下水,為維護土壤、河川、地下水等水體水質安全及生態,目前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下轄潭子科技產業園區、臺中港科技產業園區及屏東科技產業園區設置污水處理廠,並以委外操作維護方式營運,惟此3座污水處理廠近年營運實績偏低且未達目標,為保護環境,避免河川、土壤和地下水遭廢水污染,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應研謀對策,以提升污水處理利用率暨營運績效。【18】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10.114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高雄軟體園區第二園區第一棟大樓興建計畫」編列10億3,772萬2千元,本計畫目的為對接亞洲.矽谷5G創新應用計畫、亞洲新灣區5G AIoT創新園區等政策目標,擴大高雄軟體園區之產業發展腹地,打造5G AIoT產業聚落,供產、學、研進駐,發揮群聚效應。高雄軟體園區擴區(二期)臨高雄港側約4,506平方公尺建築基地上,規劃興建1棟地上11層、地下3層之產業辦公大樓,大樓設計總樓地板面積約34,523平方公尺。計畫期間自112年1月起至117年12月止,共計6年。114及115年度為本計畫高預算年度,代表進入興建高峰時期,經濟部應強化監督管理,確實掌握本案工進及工安,俾利如期如質完成;其次,亦應儘速推動招商,爰要求經濟部將最新工程進度及招商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追蹤。【19】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11.全球半導體封裝測試及相關設備生產重鎮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因土地使用已達飽和,區內廠商反映擴廠用地不足,需於園區附近適當基地開發新園區,以滿足區內廠商及周邊相關產業擴廠需求。基此,政府利用永達技術學校退場之仁武校區校地及建物,活化轉型設置為科技產業園區,開發面積 7.36 公頃,規劃引進重點產業為半導體上下游設備、材料相關產業、智慧醫療及創新研發及電腦、電子產品製造業,強化既有產業聚落,提升在地就業機會。本計畫目的為對接亞洲.矽谷5G創新應用計畫、亞洲新灣區5G AIoT創新園區等政策目標,擴大高雄軟體園區之產業發展腹地,打造5G AIoT產業聚落,供產、學、研進駐,發揮群聚效應。高軟園區擴區(二期)臨高雄港側約4,506平方公尺建築基地上,規劃興建1棟地上11層、地下3層之產業辦公大樓,大樓設計總樓地板面積約34,523平方公尺。計畫期間自112年1月起至117年12月止,共計6年。114及115年度為本計畫高預算年度,代表進入興建高峰時期,經濟部應強化監督管理,確實掌握本案工進及工安,俾利如期如質完成;其次,亦應儘速推動招商,爰要求經濟部將最新工程進度及招商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追蹤。【20】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12.根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提供資料,截至113年8月底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部分產業園區尚有73.92公頃待租售土地,已租售之產業用地尚有23.56公頃閒置,以及開發中產業園區部分廠商租購地後遲未建廠使用者153.37公頃,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要求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儘速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產業園區閒置用地,以促成企業投資並提高土地使用效益。【21】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13.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44座污水處理廠,112年度收支短絀3億5,879萬2千元,113年度截至8月底亦短絀1億5,540萬7千元。經查,該基金所轄污水處理廠112年度平均設備利用率僅45.09%,113年度截至8月底雖略升至47.03%,仍屬偏低;又112年度每立方公尺營運成本22.89元,遠高於收入14.33元,顯示營運效能不彰。另113年截至8月底稽查4,261家次,不合格率達5.49%,較112年度之4.63%為高,且稽查家次有逐年下降之趨勢。允宜全面檢討污水處理費率結構,強化污水處理設施之營運管理,並提高廠商稽查頻率,以改善營運績效,確保基金永續經營。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22】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4.經濟部推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112年12月修正計畫總經費由1,045.69億元增加至1,518.66億元,其中大林蒲遷村經費增加至800億元。惟查該計畫截至113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僅5億5,922萬5千元,占已編列預算數之1.73%,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又113年10月環境部要求重新辦理環評公開作業,計畫涉及中央、地方政府與大林蒲居民權益等多項配套措施。雖113年2月已公告遷村安置計畫書,意願調查回收率約85%,其中93%民眾同意遷村,然為利計畫順利推動,允宜加強園區申設相關法定程序之說明會及環評說明會等地方溝通工作,妥善處理在地居民關切事項。爰此,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強化地方溝通及加速計畫推動之具體改善方案。【23】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5.經查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租金及權利金收入」編列土地租金收入1億0,947萬1千元,較113年度預算及112年度決算分別減少1,062萬4千元及1,938萬8千元。經查截至113年8月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轄管66個產業園區中,尚有73.92公頃土地未租售,其中以彰濱產業園區56.38公頃最多。另開發中產業園區已租售土地中,仍有153.37公頃(58家廠商)迄未建廠,其中彰化濱海產業園區占94.73公頃(38家)最多,且該園區有2家廠商租售土地逾3年仍未建廠。此外,截至113年8月底尚有15處產業園區存在閒置用地,總面積達23.56公頃,其中以屏南、中壢及彰化濱海產業園區閒置面積最大。綜上,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園區待租售土地、閒置用地及已租售但遲未建廠使用等情形,顯示土地使用效率有待提升。爰此,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產業園區閒置用地,並研擬具體改善方案。【24】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6.經查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編列勞務收入18億5,271萬3千元,勞務成本38億7,965萬4千元,預計勞務收支短絀20億2,694萬1千元,較113年度預算短絀數增加1億0,608萬9千元。該基金109至112年度各區所轄管理機構勞務收支決算短絀數介於14億7,976萬6千元至18億8,408萬9千元之間,113年組改後截至8月底止,短絀數已達8億4,739萬9千元。尤以112年度美崙、彰濱、雲科及南科等4處服務中心勞務收支短絀均逾5,000萬元,其中彰濱服務中心短絀數最高達2億6,687萬元。113年度截至8月底,彰濱、雲科及南科等3處服務中心勞務收支短絀亦已逾5,000萬元。主要原因包括:現行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調整未能反映實際成本、因應環保法規之環境品質監測致專業服務費增加、老舊產業園區公共設施更新與污水處理功能提升之折舊費用增加,以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費用逐年提高等。爰此,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強化服務中心營運績效及檢討收支費率結構之具體改善方案,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積極改善長期短絀情形。【25】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7.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預計平衡表」編列催收款項淨額1億9,842萬9千元。經查截至113年度8月底,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帳上「催收款項」餘額達9,059萬4,315元,主要來源包括彰濱產業園區因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006688措施)導致的租金欠款、污水廠權利金、罰款及遲延利息,以及屏南、中壢等園區的維護費、污水費和損害賠償金等未收款項。其中,大部分已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或取得債權憑證但尚未註銷,僅屏南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費用因法條限制無法強制執行,須以函文催繳方式處理。為提高催收效率,各園區管理機構訂有「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及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徵(催)收標準作業流程」,執行逾期欠款的催繳與執行程序。然而,因部分廠商經營困難導致停工倒閉,債務人財產或所得難以追查,截至113年8月底已沖銷呆帳金額達3,540萬8千元,占年度業務收入(55億6,462萬4千元)比率為0.64%,較112年0.02%顯著上升。此外,呆帳回收進展緩慢,112年度僅收回132萬1千元,113年度截至8月底尚無收回紀錄。基於上述情況,建議持續追查債務人財產與所得,並在發現可執行資產時依法追償,同時加強債權順位管理,以提升收回比率,維護基金權益。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催收現況與改善建議」報告。【26】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8.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編列1億4,047萬4千元,係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大林浦地區居民遷村相關費用,包括高雄市政府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營運(含人力進用)、地方民意溝通、人民陳情意見處理、差旅費及其他遷村有關事項及行政作業費用7,200萬元及大林蒲遷村方案調查、安置地區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土地徵收公益性必要性評估、徵收/跨區區段徵收計畫書及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第一期)申請設置作業之各項書件研擬,與辦理法定作業等相關費用6,847萬4千元,係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遷村之相關行政事宜及園區申設相關費用。為發展循環經濟,達成我國能資源整合鏈結,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賡續編列1億4,047萬4千元,係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大林浦地區居民遷村相關經費,惟該計畫112年12月修正調增總經費472.97億元,計畫總經費擴增達1,518.66億元,並已於113年2月公告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鑑於本計畫涉及中央、地方及大林蒲居民權益等多項配套措施,允宜加強地方溝通說明,以利計畫推動。【27】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9.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資料,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66個產業園區,截至113年8月底,已公告租售土地中,尚有73.92公頃未出租售土地,此外,部分開發中產業園區土地租售後,尚有153.37公頃迄未建廠,顯見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應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產業園區閒置用地,俾利促成企業投資與就業機會。【28】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20.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所轄污水處理廠共44座,其中29座為自行操作營運,其餘15座以公辦民營方式委外辦理,負責將園區生活污水與工業廢水的淨化處理,透過區域性水污染防治,避免造成環境、水質污染,然而因部分園區廠商有意繞流偷排廢水及污泥,以致污水處理廠設備利用率偏低,爰此,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應加強稽查及採樣頻率,並強化污水處理設施之營運管理,降低營運成本,落實保護環境。【29】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21.詢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資料略以,截至113年8月底轄管66個產業園區已公告租售土地中,尚有73.92公頃未出租售土地,包括彰濱產業園區56.38公頃(占該產業園區已公告可供租售面積比率2.68%)、臺南科技產業園區5.09公頃(占該產業園區已公告可供租售面積比率1.68%)、花蓮和平產業園區0.61公頃(占該產業園區已公告可供租售面積比率0.33%)及依行政院核定之「中南部產業園區方案」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台糖公司農場土地設置產業園區第一階段短期優先開發之中埔、水上、新市及北高雄區等4個產業園區均已完成園區核定設置,已公告招租面積合共81.16公頃,未租售面積11.84公頃,占已公告招租面積比率14.59%,允宜積極招商,以提升設置產業用地效益。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0】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22.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編列「新材料循環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有關土地取得費用」專案融資金額212億4,888萬7千元,為協助大林蒲遷村計畫所留預算。目前,新材料循環園區已完成環評公開說明,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優先辦理大林蒲居民遷村計畫,並研議於114上半年度啟動遷村選區登記作業,如有區域人數過多,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優先啟動協調,加速後續遷村作業順利進行,並讓大林蒲居民能看見政府遷村決心,安心遷村。【31】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23.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業務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土地租金收入」編列1億0,947萬1千元。截至113年8月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轄66個產業園區已公告租售土地中,尚有73.92公頃未出租售土地,應積極招商,以提升設置產業用地效益及促進土地活化。【2】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24.114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預算15億1,982萬2千元,係屬辦理高雄軟體園區第二園區第一棟大樓興建計畫、仁武科技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楠梓科技產業園區新作業單位服務大樓工程等。然據查,截至113年8月底止,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現況容積率為253.85%,僅達法定容積率300%的84.62%,顯示該園區土地使用效能尚有強化空間。爰此,鑑於園區土地使用效能尚有強化空間,允宜通盤考量園區土地使用現況,以提升園區土地利用率。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25.114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之分年性項目賡續編列房屋及建築7,994萬元,辦理「楠梓科技產業園區新作業單位服務大樓計畫工程案」。依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說明,本計畫係為增加園區土地利用率,新建環保大樓占地面積742平方公尺,舊環保大樓占地942.72平方公尺,舊環保大樓拆遷騰空後之土地,於結合周邊緊鄰廠商歸還之土地後,除部分規劃供興建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再生水處理廠用地外,尚餘約0.1619公頃土地可供事業建廠使用,預估可增加園區廠商年度營業額6.92億元,進而提升園區管理費及土地租金等相關收入。惟另據該局提供資料,截至113年8月底止,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現況容積率為253.85%,僅達法定容積率300%的84.62%,顯示該園區土地使用效能尚有強化空間。爰此,本案相關規劃,允宜通盤考量園區土地使用現況,強化提升土地使用率之規劃,俾提升園區土地使用效能。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26.114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編列預算3億8,919萬5千元,於「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共計4億9,549萬5千元,係屬辦理相關水電費用、旅運費、印刷裝訂及公告費用。然據查,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截至113年度8月底止尚有「催收款項」餘額逾9,000萬元,且沖銷呆帳占業務收入之比率為0.64%,恐影響基金權益。爰此,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積極辦理稽催作業。【15】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二、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95億9,354萬1千元,增列「業務收入-銷貨收入-土石銷貨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5億9,854萬1千元。【32】 2.業務總支出:114億3,195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原列18億3,841萬8千元,減列500萬元,改列為18億3,341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2億8,949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1億3,467萬8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22項: 1.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業務成本與費用-銷貨成本」編列83億2,504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44】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 張嘉郡陳超明 鄭天財 張啓楷 鄭正鈐 連署人:蔡易餘 呂玉玲 楊瓊瓔 2.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分別編列「給水銷貨收入」22億1,987萬5千元及「給水銷貨成本」52億1,558萬7千元,給水業務收支短絀達29億9,571萬2千元,為近5年最高,應檢討各區水資源分署營運績效,強化成本控管機制,並依各區水資源發展差異,增加開源節流措施,以維基金永續發展。【52】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3.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編列「耗水費收入」3億6,000萬元,鑑於112年度符合用水回收率、或因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或投資水資源開發等減徵項目之業者家數共101家,未達耗水費徵收家數一成,應定期盤查產業用水變化趨勢,滾動檢討耗水費徵繳方式,以提升用水大戶採取積極性節約用水措施。【53】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4.依據「水利法」第84條之1第1項規定:「為水資源有效及永續利用,中央主管機關得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之用水人徵收耗水費。但已落實執行節約用水措施者,得於百分之六十範圍內,酌予減徵。」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耗水費收入」編列3億6,000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數5億元減少1億4,000萬元。鑑於112年度符合用水回收率、或因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或投資水資源開發等減徵項目之業者家數共101家,未達耗水費徵收家數一成,允宜定期盤查產業用水變化趨勢,滾動檢討耗水費徵繳方式,俾提升用水大戶採取積極性節約用水措施。【54】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5.為辦理水庫清淤作業,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分別於「給水銷貨成本」及「土石銷貨成本」編列14億2,333萬7千元及4億6,570萬9千元,合共18億8,904萬6千元,預計清淤量1,561萬立方公尺。經查,水資源作業基金110至112年度實際清淤情形,僅110年度超過預計量,其餘年度清淤量均未如預期,詢據經濟部水利署說明略以,主要係需配合水庫水位及土石出料規劃調整清淤期程,另因抽泥船設備故障,亦導致抽泥量不足。為此,請水資源作業基金檢討強化清淤前置作業,並研謀對策改善土砂淤積情形,俾維護水庫永續經營。【55】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6.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耗水費費用」編列2億7,486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數3億9,479萬6千元減少1億1,993萬2千元,減幅30.38%。鑑於近年氣候變遷加劇造成澇旱不均,農田配合水資源調度休耕事件頻仍,又各地區用水回收率符合優惠費率及減徵項目之業者仍少,允宜妥善規劃運用耗水費費用。為此,請水資源作業基金加強再生水及其他節水措施之推動,俾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及提高產業水資源利用效率。【56】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7.由於雲林縣水資源長期不足,加上農業用水需求,只能抽取地下水,然而在湖山水庫完工後,縣民始得享受優質民生用水,並供應農業用水,由於減抽地下水,減緩地層下陷已有成效,而先前全台面臨缺水困境,湖山水庫更擔負起穩定彰雲嘉地區民生用水的角色,然而台積電落腳嘉義科學園區設封裝廠,政府規劃擬從雲林及台南區域調度支援,由於晶圓先進製程需仰賴大量的水源、極端氣候影響降雨,如再支援工業用水,恐將排擠雲林縣民生、農業用水需求,爰此,針對湖山水庫水源調撥策略應優先考慮民生用水,並加速發展農業回歸水暨餘水及工業再生水再利用,以利區域水資源之整體規劃運用。【57】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8.為延長水庫壽命,增加蓄水能力,政府擴大清淤政策,水資源作業基金近年清淤相關預算數逐年增加,預計清淤量亦隨同成長,然而實際清淤量卻未如預期,係受部分水庫水位、氣候、抽泥船設備故障等原因所致,由於利用水力排沙耗水量大,機械清淤易受外在條件影響,經濟部水利署除應檢討強化清淤前置作業外,並應積極引進國外水庫清淤新技術,俾利加速清淤執行進度。【58】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9.為辦理水庫清淤作業,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分別於「給水銷貨成本」及「土石銷貨成本」編列14億2,333萬7千元及4億6,570萬9千元,合共18億8,904萬6千元,預計清淤量1,561萬立方公尺。惟現行清淤種類深受水庫或河道水位及氣候影響,嘉義八掌溪中下游淤積嚴重,113年7月底強颱「凱米」來襲時釀成嚴重水患,縱貫鐵路路基慘遭洪水淘空,致交通中斷。經濟部水利署允宜於枯水期前完備各種清淤前置作業,以配合氣候或水位條件即時進行清淤,並與水庫集水區治理相關單位協商及研謀對策改善土石淤積情形,俾維護水庫永續經營。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9】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0.近年因氣候變遷影響,南部集水區6至9月降雨量逐年降低,豐枯水期降雨比例高達9比1,傳統水源供應系統無法完全應對極端水文變化,此外,嘉義地區隨著嘉義科學園區設立及台積電CoWoS先進封裝廠進駐設廠,使南部地區用水需求快速增加,現有供水系統面臨壓力。根據環境影響說明書,嘉義海淡廠設置最大產水規模為每日10萬噸,最大取水量每日25萬噸、最大排放水量每日15萬噸。目前經濟部規劃於113年底啟動環評,並預計2032年完工後可提供每日10萬噸用水,紓解南部供水壓力。經濟部允宜持續推動嘉義海水淡化廠的設立,使南部公共給水系統有重要支撐,符合產業及居民對穩定供水的需求。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0】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1.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耗水費費用」編列2億7,486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數3億9,479萬6千元減少1億1,993萬2千元,減幅30.38%。鑑於近年氣候變遷加劇造成澇旱不均,農田配合水資源調度休耕事件頻仍,又各地區用水回收率符合優惠費率及減徵項目之業者仍少,經濟部應妥善規劃運用耗水費費用,並加強再生水及其他節水措施之推動,俾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及提高產業水資源利用效率。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1】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12.114年度溫泉事業發展基金編列業務收入730萬7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715萬2千元、業務外收入14萬元,收支相抵後賸餘為29萬5千元,較113年度減少33萬元。根據基金(110至114年度)的收支數據,業務收入在110及111年度較預算數有所增加,主要因台北市及宜蘭縣政府溫泉取用費收入增長,但112至114年度收入預算均維持730萬7千元,且因收費與前一年溫泉取用量相關,收入預測精準度有限。業務成本方面,110至112年度因計畫節餘及撙節開支,成本低於預算,但近年成本逐漸上升,114年度預計達715萬2千元,較113年度增加40萬元,主因為「專業服務費」的增編與物價調整。整體而言,收入未見顯著提升,而成本卻持續增加,導致收支賸餘逐年減少,114年度預計僅29萬5千元,為近5年最低,較112年度決算數減少342萬2千元,顯示成本控管需加強。此外,「溫泉法」第31條第2項規定要求既有業者於102年7月1日前完成合法登記,但截至112年底,距改善期限已超過10年,仍有8家業者未取得開發許可。主要原因包括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未獲管理處同意(4家)、開發許可逾期(1家)、涉及原住民保留地及需辦理環評(2家)、以及都市計畫保護區限制(1家)。相關業者已受裁罰,並由地方政府持續輔導與協調。鑑於改善進度緩慢,應進一步強化縣(市)政府督導輔導機制,加速推動溫泉業者合法化,以促進溫泉產業永續發展。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溫泉事業發展基金運用與業者輔導機制說明」書面報告。【34】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3.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重大水資源規劃作業計畫」編列1億1,685萬元(包含給水銷貨成本1億0,485萬元、管理及總務費用1,200萬元),主要辦理委託研究調查各項水資源計畫。該計畫於109至114年度執行,涵蓋「開源節流」、「調度備援」、「精進管理」及「旗艦擘劃」4大面向。截至113年8月底,累計編列預算7億9,266萬5千元,執行數達4億3,466萬1千元,完成多項重要成果,包括鳳山溪及頭前溪新增水源運用方案評估、屏東平原伏流水與地下水永續利用規劃、牡丹水庫加高工程可行性規劃及推動再生水發展計畫等。114年度為該計畫最後執行年度,編列預算1億1,685萬元,計畫辦理赤蘭溪水源運用工程可行性規劃、高屏珍珠串供水方案工程調查規劃等關鍵項目。隨著該計畫即將於114年度屆期,為確保穩定供水,應全面盤整各區未來用水趨勢並滾動檢討後續水資源開發規劃。依據行政院核定的「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已將水資源經理目標延至125年度,並推估至125年每日供水缺口約67.59萬噸,除東部及離島外,多數地區均面臨缺水風險。然而,審計部112年度報告指出,經濟部水利署推估的產業用水需求與實際存有差異,難以因應產業園區增加用水需求。考量近年氣候變遷加劇澇旱不均及社會經濟環境快速變化,建議檢討「重大水資源規劃作業計畫」與「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的執行成效,進一步優化產業用水策略,持續滾動檢討及調整水資源經營策略。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重大水資源規劃作業計畫與未來水資源經營之展望」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14.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銷貨成本-給水銷貨成本-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3,600萬6千元。鑑於國內核三廠一、二號機均(將)陸續停機,加以再生能源發展進度不如預期,電力提供吃緊,改以火力發電,製造大量排碳,嚴重影響國人健康,公私部均應全力推動節能措施,以減輕電力負擔,撙節水電費用並加強建置小水力及太陽光電,以落實綠電發展。【39】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15.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銷貨成本-給水銷貨成本-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21億6,742萬5千元。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分別編列「給水銷貨收入」22億1,987萬5千元及「給水銷貨成本」52億1,558萬7千元,給水業務收支短絀達29億9,571萬2千元,且近年各區水資源分署給水銷貨成本持續上升,經濟部水利署應檢討營運績效,強化成本控管機制。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16.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銷貨成本-給水銷貨成本-一般服務費」編列3億2,244萬6千元。114年度預計清淤量達1,561萬立方公尺,惟111及112年度受水庫水位或氣候影響致清淤量未如預期,又石門及曾文水庫淤積率仍逾30%,經濟部水利署應加強清淤作業,研議改善土砂淤積情形。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41】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17.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銷貨成本-土石銷貨成本-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1,826萬元。行政院於113年12月23日舉行「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為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另因通過版本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且依法律義務支出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經費,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爰此,政府各部門均應檢討撙節費用減少非必要支出。【44】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18.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819萬元,係辦理保育與回饋業務所需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査詢、委託調查研究、相關資訊網站維護之電腦軟體服務等項業務。行政院於113年12月23日舉行「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為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另因通過版本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且依法律義務支出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經費,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爰此,政府各部門均應檢討撙節費用減少非必要支出。【45】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19.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耗水費費用」編列2億7,486萬4千元,鑑於近年氣候變遷加劇造成澇旱不均,農田配合水資源調度休耕事件頻仍,又各地區用水回收率符合優惠費率及減徵項目之業者仍少,允宜妥善規劃運用耗水費費用,並加強再生水及其他節水措施之推動,俾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及提高產業水資源利用效率。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7】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20.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耗水費費用」編列2億7,486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數3億9,479萬6千元減少1億1,993萬2千元,減幅30.38%。檢視近年水資源調配及再生水推動情形,前者109至113年度因農田休耕停灌補償共3次,主要係調度水源支應家用及公共給水與工業用水,其發生年度及水資源作業基金補償決算數分別為109年度6.92億元、110年度13.45億元及112年度6.79億元,均較114年度預計耗水費收入3.6億元為高;112年度各地區耗水費徵收對象中再生水及海淡水使用情形,13家全數位於南部地區,惟分別占南部地區徵收家數及總徵收家數比率僅3.33%及0.95%,又各地區符合用水回收率之業者家數僅中部及南部占其地區徵收家數比率超過5%,另投資水資源開發項目之業者仍為少數。考慮近年氣候變遷加劇造成澇旱不均,農田配合水資源調度休耕事件頻仍,又各地區用水回收率符合優惠費率及減徵項目之業者仍少,允宜妥善規劃運用耗水費費用,並加強再生水及其他節水措施之推動。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48】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21.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業務費用-耗水費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4,727萬5千元。行政院於113年12月23日舉行「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為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另因通過版本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且依法律義務支出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經費,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請經濟部水利署撙節費用支出。【49】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22.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預算32億8,949萬5千元,包含14項分年性計畫22億7,382萬6千元及一次性項目10億1,566萬9千元,其中分年性項目較113年度預算增加19億4,881萬6千元,增幅達6倍。查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辦理「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等8項延續性計畫,截至113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數為21億4,174萬3千元,迄113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為18億7,011萬2千元,預算執行率達87.32%,執行率未達七成之計畫計有4項,包含:(1)「石門水庫桃園大圳進水口閘門更新」施工期間發現桃圳進水口結構與設計圖未符及後池堰沖刷道底框下方底板結構體厚度不足,因需再辦理變更設計,致進度未如預期;(2)「新竹海水淡化廠工程計畫」及「臺南海水淡化廠工程計畫(第一期)」為113年度新興計畫,尚於前期設計等階段;(3)「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二期」因部分補充調查作業尚未執行,致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強化工程執行進度之控管,俾利計畫如期如質完工。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三、特別收入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315億2,506萬2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293億4,793萬7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21億7,712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41項: 1.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編列59億7,367萬元,凍結該預算1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2-74】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 呂玉玲陳超明 楊瓊瓔 邱議瑩 賴瑞隆張嘉郡 鄭天財 謝衣鳯 鄭正鈐  連署人:蔡易餘  2.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編列5億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5-77】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邱志偉賴瑞隆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邱議瑩  3.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編列43億6,640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8-89】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楊瓊瓔呂玉玲 陳超明 張嘉郡 邱志偉賴瑞隆 陳亭妃 林岱樺 邱議瑩謝衣鳯 連署人:蔡易餘  4.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科技計畫」編列17億5,308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0-92】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邱志偉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賴瑞隆 5.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石油基金預算案「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編列149億5,336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1,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3-99】 提案人:蔡易餘 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謝衣鳯 鄭正鈐 陳亭妃 邱志偉林岱樺 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6.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石油基金預算案「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110億6,317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0-106】 提案人:陳超明 邱志偉 謝衣鳯 楊瓊瓔鄭正鈐 邱議瑩  連署人:呂玉玲 陳亭妃 蔡易餘 賴瑞隆 7.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再生能源推廣計畫」編列6億7,867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8-112】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張嘉郡陳超明 蔡易餘 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陳亭妃  8.114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中小企業發展計畫」編列33億0,554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7-123】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蔡易餘張嘉郡 陳超明 邱志偉 謝衣鳯楊瓊瓔 呂玉玲 陳亭妃 林岱樺 連署人:邱議瑩 9.114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59億7,367萬元,我國已於2021年9月間正式向CPTPP協定存放國紐西蘭遞交申請函,應於職掌範圍內持續運用各項資源積極推動加入,以利多元經貿布局及加強國際連結,並協同相關部會協助我國業者因應可能產業衝擊及貿易自由化之挑戰。【126】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10.114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59億7,367萬元,113 年1至9月隨國際景氣平穩擴張、人工智慧商機快速成長及基期偏低等因素下,我國累計出口年增率達10.2%,出口集中於部分國家,出口貨品復甦尚非全面,應持續強化我國出口貿易動能,並加強輔導出口業者積極開拓國際新市場。【127】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11.114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59億7,367萬元,其實施內容包含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順應國際貿易情勢及產業發展趨勢,擬定出口拓銷策略,辦理實體及線上拓銷活動,協助我國企業布局全球、行銷全世界等。然據查,近年電子零組件、資通與視聽產品之銷售流向隨全球供應鏈重組、部分廠商擴大在臺生產等出現結構性轉變,兩者併計出口占比由111年之55.2%增長至113年1至9月累計之64.6%,為自104年以來最高;其餘傳產貨類產品出口相較偏弱,除紡織品外,113年1至9月累計均較112年同期呈負成長,出口貨品復甦尚非全面。為此,請推廣貿易基金強化我國出口貿易動能,並加強輔導出口業者積極開拓國際新市場。【128】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12.推廣貿易基金為協助我國進出口業者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對外出口競爭力,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59億7,367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案58億1,318萬2千元,增加1億6,048萬8千元(增幅2.76%),其實施內容包含持續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及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強化我國與亞太地區各會員體合作關係等。查我國已於2021年9月間正式向CPTPP協定存放國紐西蘭遞交申請函,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應於職掌範圍內持續運用各項資源積極推動加入,俾利多元經貿布局及加強國際連結,並協同相關部會協助我國業者因應可能產業衝擊及貿易自由化之挑戰。爰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29】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13.為有效維護公共建築以及其他公共財,使人民生活便捷,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繳交現行公共財產維護狀況比例。【130】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14.為推廣我國拓展貿易,及支援民間團體、企業及各部會推廣貿易順暢,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繳交現行推廣貿易基金使用概況及比例。【131】 提案人: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  15.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服務業能源查核與能源管理輔導推廣計畫」8,164萬5千元,經查近年部分能源用戶節電率仍有強化空間,應加強節電策略,並依前期執行成果周妥規劃未來節能目標,促使產業提升節電成效。【132】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16.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賡續編列「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計畫」5,000萬元,經查近年預算執行未如預期且節能實績概呈下降趨勢,應加強執行策略,以增進廠商參與誘因及提升計畫辦理效益。【133】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17.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服務業能源查核與能源管理輔導推廣計畫」8,164萬5千元。經查:(1)本計畫為營造有助節能減碳之發展環境,達成國家節能減碳目標,辦理非生產性質行業(主要為服務業)能源用戶之能源查核,由自願性規範切入,視相關利害關係人因應能力,逐步演化制訂並執行強制性產品或管理規範,另透過輔導方式,協助廠商導入最佳可行技術;據經濟部能源署規劃每年提供400家能源用戶節能技術服務,並辦理實地查核,以協助能源用戶達成節電目標。(2)近年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用戶,年平均用電量及節電率未達1%之用戶占比皆概呈增加趨勢,顯示節電成效仍待加強。綜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依據經濟部「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辦理「服務業能源查核與能源管理輔導推廣計畫」,惟近年部分能源用戶節電率仍有強化空間,允宜研謀加強節電策略,並依前期執行成果周妥規劃未來節能目標,促使產業提升節電成效。【134】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18.114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賡續編列「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6億7,800萬元,惟迄113年7月底電動機車普及率尚未及4%,應加強提升普及率推動策略,並檢討加強輔導傳統機車行升級轉型,以建構未來電動機車維修保養之產業服務能量,增進計畫推動成效。【135】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19.為提升我國能源科技之研究及發展,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分別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賡續編列「業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節能減碳領域」9,000萬元,以及石油基金「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賡續編列「業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2億7,003萬5千元。然經查,近年石油基金預算執行率介於兩成至四成間,執行率偏低,允宜妥慎規劃執行方案及策略,以提升補助效益。為此,請石油基金應訂定合理研發技術達成指標,追蹤研發成果產業化之程度,俾利評估計畫執行成果。【136】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20.為達成淨零排放目標,政府提出「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其中「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行動計畫」設定2040年達到電動小客車/電動機車市售比100%之目標。石油基金自112年起,賡續編列預算辦理「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用以補助民眾購置電動機車及設置能源補充設施,惟經分析機動車輛新車領牌數及登記數,發現108年起,至113年7月底止,電動汽車新車領牌數占比增幅雖有明顯增加,然對照車輛登記數占比卻發現成長有限;再看電動機車新車領牌數占比幾無變化,於整體機車登記數亦無明顯成長,電動機車普及率尚未及4%,可見運具電動化遇瓶頸,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應積極研謀改進之道,以提升計畫推動成效。【137】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21.114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賡續編列「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6億7,800萬元。經查:(1)計畫係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3月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規劃推動,計畫內容包括: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補助業者建置能源補充設施、輔導機車行升級轉型、補助機車行購置試乘車及維修診斷工具。預定期程自112至115年度(共計4年)、總經費58.85億元。(2)截至113年7月底預計補助購置電動機車及輔導傳統機車行升級轉型之目標達成率偏低,且全國電動機車普及率尚未及4%,允宜滾動檢討研謀加強推動策略。另據交通部統計,截至113年7月底全國機車總數量為2,326萬6,550輛,其中電動機車總數74萬0,898輛,占機車總數之比率3.18%,與「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所規劃之階段目標2030年電動機車市售比35%尚有明顯差距,綜上,114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賡續編列「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6億7,800萬元,惟迄113年7月底電動機車普及率尚未及4%,允宜研謀加強提升普及率推動策略,並檢討加強輔導傳統機車行升級轉型,俾建構未來電動機車維修保養之產業服務能量,增進計畫推動成效。【138】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22.114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基金用途編列149億5,528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數99億9,202萬9千元,增加49億6,325萬1千元,約49.67%,主要係新增住宅家電效率升級計畫及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經費所致。對於能源轉型的急迫性,石油基金增加經費用於「住宅家電效率升級計畫」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經濟部能源署對於以上計畫請敘明施行和宣傳規劃策略,是否平均分布各縣市申請,並請多加宣傳給予民眾知曉以促汰換或設置,增加預算有效效益,進一步儘速看到淨零成效。基此,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39】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23.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賡續編列收取「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7,944萬元及辦理「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7,500萬元,惟迄113年7月底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作業未及且委託帳務費用協商未果等,尚未完成公積金之徵繳作業,要加強辦理,以利「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之推動。【140】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24.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賡續編列「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2,000萬元。然經查,該計畫自109年開辦以來,截至113年7月底共計核定12件補助件數,其中9件集中於109及110年,111至113年7月底僅3件,且各年度因實際補助案件不高,預算執行率偏低,如各年度預算執行率最高者為109年度10.39%,其餘年度介於0.94%至9.65%間。為此,請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應持續加強宣導及協助原鄉地區公所瞭解獎勵規範,以增進其參與意願,並提升計畫推動成效。【141】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25.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編列預算辦理「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其經費來源係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之1規定,由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合漁業經營設置者,依法繳納之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並依據「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第6點第1項規定,用於降低環境影響、改善整體漁業養殖環境及其他經討論後同意納入得辦理之工作事項。由於漁電共生對在地居民、環境生態及養殖漁業都可能帶來影響,為有效發揮公積金功能,經濟部能源署應積極鼓勵相關部會提出申請,並結合地方政府辦理漁電共生案場鄰近區域調適及教育推廣等工作,確保養殖漁業與綠能真正結合,避免損及農民權益。【142】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26.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徵收收入」科目編列10億8,185萬6千元,其中包含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之1規定,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結合漁業經營設置者,對其售電或發電度數收取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之收入7,944萬元。經查:112年度未完成公積金之收繳作業,致未及執行「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據經濟部能源署提供資料,為辦理公積金收取事宜,該署自112年起即規劃各年度費率,完成已取得設備登記及電業執照之漁電共生設置者清查作業,並委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積金收取事項,惟該公司因辦理進度延宕,截至112年底仍在作業中,致112年度公積金收入無實現數;另截至113年7月底,台電公司已完成業者代扣繳作業,因帳務處理耗時,亦尚未有公積金收入實現數。綜上,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賡續編列收取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7,944萬元,惟迄113年7月底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作業未及且委託帳務費用協商未果等,尚未完成公積金之徵繳作業,允宜研謀加強辦理,以利「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之推動。【143】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27.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編列「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預算7,500萬元、「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預算2,000萬元等。經查,「太陽光電結合漁業環境友善維護計畫」和「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預算執行率皆落後,顯示經濟部仍需檢視預算目標與成果,以利補助預算皆能有效使用。請經濟部提供此2項計畫114年執行規劃、預期成果和目標,基此,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44】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28.114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發展計畫」新增辦理「中小企業接班傳承高值成長計畫」、「城鄉在地共好能量提升計畫」及「倍力新創躍升投融資平台計畫」等3項計畫,依統計資料顯示112年度我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約占全國就業人數八成,營業收入約占國內整體企業營業收入之五成,惟中小企業研發能量有限,且租稅優惠不如大型企業,應持續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並強化其財務體質,以協助中小企業升級及轉型。【145】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29.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所轄南港軟體及南科等2所育成中心空間利用率未及九成,有提升空間,另新竹生醫育成中心112年度已轉虧為盈,114年度仍預計虧損,應加強招商與提升營運績效策略,以利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財務健全與營運永續。【146】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30.114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22億0,001萬5千元,其中「公庫撥款收入」21億元,占基金來源之比率95.45%,允宜積極拓展其他收入財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設立,原屬「作業基金」,自112年度起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准調整為「特別收入基金」,並改隸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目的是以專款專用形式支持中小企業的輔導與發展。然而,該基金收入高度依賴國庫撥補,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數據顯示,108至111年度國庫撥款占年度收入比率為79.33%至94.1%;調整為特別收入基金後,112至114年度國庫撥款比率進一步提高至95.45%至96.71%,總額逾20億元,顯示其收入來源仍過度集中於國庫。特別收入基金應具有穩定且多元的特定收入來源,以減少對政府公務預算的依賴,符合專款專用及財務自主性的原則。因此,應積極拓展其他收入來源,如結合民間資源或專案基金,逐步降低國庫撥補比重,提升基金財務獨立性,確保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永續推進。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針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降低公庫撥款依賴之策略與實踐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7】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31.114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預計南港軟體、高雄軟體、南科及新竹生醫等4所育成中心服務收入、土地租金及權利金等營運收入合計3,133萬1千元、相關支出2,819萬7千元。為發展重點科技產業政策,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91年起陸續設置南港軟體(91年)、南科(92年)、高雄軟體(99年)及新竹生醫(103年)等4所育成中心,以建構多元育成生態體系,強大臺灣創新創業能量。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資料,除新竹生醫育成中心以採購委外方式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營運外,其餘南港軟體、高雄軟體及南科等3所育成中心皆以促參(OT)方式委託營運。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統計,截至113年7月底止,4所育成中心合計培育中小企業163家、促成投資金額5.59億餘元、增加就業機會1,935個,惟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及南科育成中心之空間利用率皆未及九成,其中又以南科育成中心之84.08%為最低,容有提升空間,允宜研謀加強招商策略,以提升廠商進駐率與空間利用率。【148】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32.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屬「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用於非營業者之作業基金,力求有賸餘無短絀,以「專款專用」之精神推動政府特定政策或業務,惟該基金自112年度改隸特別收入基金以來,仍無法改變國庫撥款占基金各項收入之比率逾九成之現況,經濟部應積極研謀拓展其他特定收入財源,以逐步降低對國庫之倚賴,俾提高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財務自主性。【149】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33.114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預算4,315萬6千元,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編列共計59億7,367萬元,係屬辦理拓展貿易、支援各項貿易宣導等。然據查,111至113年8月底止,國外旅費執行率均未達五成,同期間大陸地區旅費甚未執行,顯見派員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之規劃未盡確實。爰此,要求推廣貿易基金爾後應覈實估列預算。【67】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34.114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預算1億3,684萬6千元,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編列共計59億7,367萬元,係屬辦理拓展貿易、支援各項貿易宣導等。然據查,推貿基金前於107年度編列10億元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108至113年度各年度均賡續編列5億元,截至113年8月底,均無執行數。爰此,鑑於推貿基金「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已逾6年,尚無具體成果,應加強推動,故要求推廣貿易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3】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35.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服務費用」編列預算13億4,181萬5千元,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編列共計43億6,640萬5千元,係屬辦理能源效率管理與節能技術推廣等。然據經濟部能源署提供106至111年度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用戶節電績效統計,能源用戶家數由106年度1,439家降至111年度1,384家,惟平均每用戶年用電量由0.109億度增至0.1151億度;復觀察各年度用戶節電率雖已達1%之目標,惟未達1%之用戶家數由61家增至66家,占總家數之比率由4.36%增至5.01%,顯示近年用電量之成長集中於特定用戶,且部分用戶之節電率仍有強化空間。爰此,鑑於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辦理節電成效有待加強,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0】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36.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服務業能源查核與能源管理輔導推廣」8,164萬5千元。本計畫為營造有助節能減碳之發展環境,達成國家節能減碳目標,辦理非生產性質行業(主要為服務業)能源用戶之能源查核,由自願性規範切入,視相關利害關係人因應能力,逐步演化制訂並執行強制性產品或管理規範,另透過輔導方式,協助廠商導入最佳可行技術;據經濟部能源署規劃每年提供400家能源用戶節能技術服務,並辦理實地查核,以協助能源用戶達成節電目標。惟近年部分能源用戶節電率仍有強化空間,允宜研謀加強節電策略,並依前期執行成果周妥規劃未來節能目標,促使產業提升節電成效。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6】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37.114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材料及用品費」編列預算110萬元,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編列共計43億6,640萬5千元,係屬辦理能源效率管理與節能技術推廣等。然據查,「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計畫」近年預算執行率由108年度117.07%之高點降至110年度39.55%,111及112年度雖回升至56.54%及82.66%,惟112年度撥付14件中包含111年度展延10件,致當年度預算執行率較高,顯示該計畫預算執行未如預期,仍有提升空間。爰此,鑑於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應研謀加強執行策略,故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9】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38.114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服務費用」,編列預算15億5,910萬6千元,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編列共計149億5,336萬4千元,係屬辦理政府儲油、石油開發與油氣業務、能源政策、替代能源研究發展等。然據經濟部能源署提供石油基金辦理「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示範推廣計畫」107至112年度執行結果,達成率僅71.91%,顯見執行結果未如預期。爰此,鑑於石油基金執行成效低落,故請石油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4】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39.114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預算191萬6千元,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編列共計149億5,336萬4千元,係屬辦理政府儲油、石油開發與油氣業務、能源政策、替代能源研究發展等。然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資料顯示,113年度預定補助購置電動機車11.7萬輛及設置能源補充設施1,063站,截至113年7月底,已分別受理申請2萬9,612輛及393站,年度目標達成率分別為25.31%及36.97%;另規劃機車行升級轉型輔導113年度階段目標為補助機車行購置試乘車3,500家,及購置維修診斷工具4,500家,截至113年7月底受理申請補助家數分別為346家及1,958家,年度目標達成率分別為9.89%及43.51%,容有加強提升空間。爰此,鑑於石油基金推動計畫成效不彰,故請石油基金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7】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40.114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編列2,000萬元。據經濟部能源署提供資料,本計畫自109年開辦以來,截至113年7月底共計核定12件補助件數,其中9件集中於109及110年,111至113年7月底僅3件,且各年度因實際補助案件不高,預算執行率偏低,如各年度預算執行率最高者為109年度10.39%,其餘年度介於0.94%至9.65%間。鑑於本計畫近年核定補助案件數及金額呈下降趨勢,預算執行率多低於一成,允宜持續加強計畫宣導,並協助原鄉地區公所瞭解獎補助規範,以增進計畫推動成效,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4】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41.114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預算242萬7千元。係屬辦理基金相關行政管理業務所需經費。然據查,112年度我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約占全國就業人數八成,營業收入約占國內整體企業營業收入五成,惟中小企業免稅及投資抵減金額低於大型企業,允宜持續提升競爭力及強化體質。爰此,強烈要求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應積極協助中小企業升級及轉型,並針對相關產業公協會(如木工機)所需進入外國市場之產品驗證協助,提供所需服務;另持續推動我國認驗證機構與外國認驗證機構之相互承認及法規對接,使我國產品順利進入外國市場。【125】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四、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423億8,185萬7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原列79億9,064萬9千元,減列「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500萬元、「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300萬元,共計減列8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9億8,264萬9千元。【152-156】、【157-167】 3.本期賸餘:原列343億9,120萬8千元,增列800萬元,改列為343億9,920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8項: 1.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編列21億9,319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2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1】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2.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編列3億2,608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2-156】 提案人:賴瑞隆 張啓楷 鄭天財 鄭正鈐張嘉郡 陳超明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3.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編列1億1,197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7-163】 提案人:賴瑞隆 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邱議瑩楊瓊瓔 呂玉玲 張啓楷 鄭正鈐 連署人:蔡易餘  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費用收取辦法」第2條規定,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繳交期限至114年止。由於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最新重估數為4,774.69億元,較109年(106年版)4,728.64億元增加46.05億元(增幅0.97%),差額部分不及編列,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應依規定於114年底前足額繳清外,整體除役經費亦應覈實估計。【177】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5.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服務費用」,編列預算9,597萬4千元,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編列共計1億1,197萬6千元,係屬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後端營運綜合業務等。然據查,113年度該項目預算僅編列8,126萬4千元,顯見此次預算編列顯有撙節空間。爰此,為確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永續經營,應審慎編列計畫經費,請經濟部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62】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6.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編列3億6,146萬3千元,用以辦理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後端營運業務相關經費。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已進入執行(第二階段)「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工作」,惟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作業因尚乏法源依據,迄無實質進展;又經濟部已於113年5月訂定「經濟部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規劃設置專案辦公室辦理低、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事宜,允宜積極協調核能安全委員會加速相關立法作業,俾供辦理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作業之依循,以利除役計畫之執行。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推動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之書面報告。【169】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7.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編列3億6,146萬3千元,用以辦理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後端營運業務相關經費。經查該計畫全程50年,依工作時程規劃5個階段及目標。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已進入執行(第二階段)「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工作」,惟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作業因尚乏法源依據,迄無實質進展;又經濟部已於113年5月訂定「經濟部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規劃設置專案辦公室辦理低、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事宜,允宜積極協調核能安全委員會加速相關立法作業,俾供辦理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作業之依循,以利除役計畫之執行。爰請經濟部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推動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之書面報告。【170】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8.114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提撥收入」368億6,983萬9千元,其中包含每年固定年金提撥216億6,920萬元,係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費用收取辦法」第2條規定,依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擬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之費用,以及107及108年度台電公司未足額提撥數152億0,063萬9千元。經查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依「電業法」第89條規定,在核能機組運轉期間以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作為核廢料處理、運送、貯存、最終處置及除役等後端作業的經費來源,繳交期限至114年止,並每隔5年進行重估以反映實際需求。依經濟部於113年10月核定的最新數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為4,774.69億元,較109年核定的4,728.64億元增加46.05億元(增幅0.97%)。該數據源自台電公司於112年完成的重估報告,反映核廢料處理現況及費用變化,並已由經濟部核定採用。鑑於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繳交期限將於114年屆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需依法在期限內足額提撥,確保基金資金充足以應後續除役需求。經濟部應持續監督提撥進度,並完善相關作業流程,以確保核能發電後端作業的財務規劃和執行均符合長期需求。請經濟部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核能發電後端費用評估與提撥執行情形」書面報告。【175】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蔡易餘 2、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甲、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64億4,283萬4千元,增列「營業收入-銷售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64億4,783萬4千元。【10】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利益):305億9,315萬5千元,照列。 3.稅前淨利:原列58億4,967萬9千元,增列500萬元,改列為58億5,467萬9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6億3,156萬1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429萬1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39項: 1.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產銷營運計畫-勞工安全衛生」編列1億1,623萬元,凍結該預算3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 謝衣鳯鄭正鈐 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邱議瑩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賴瑞隆   2.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費用-管理費用-服務費用」編列3億5,732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3.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成本」編列241億0,490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25】 提案人:邱志偉 陳亭妃 林岱樺 賴瑞隆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張啓楷楊瓊瓔 呂玉玲   連署人:邱議瑩 蔡易餘 鄭正鈐     4.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費用」編列44億8,418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29】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鄭天財 陳超明呂玉玲 楊瓊瓔     5.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外費用-其他營業外費用」編列20億0,219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34】 提案人:賴瑞隆 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邱議瑩 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呂玉玲 楊瓊瓔    6.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電動汽車充電樁收入285萬9千元,減除成本57萬3千元,獲營業毛利228萬6千元,較113年度預算及112年度決算各增加109萬8千元及154萬元。考量台糖公司配合淨零政策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自110年度規劃於公共區域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110至114年度預計於加油站、飯店、沙崙循環住宅、停車場、物流園區、台東及花蓮廠區公共區域,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40站、106槍),惟原訂於111及112年度正式營運之充電樁22站、60槍,迄113年8月底尚有9站、18槍仍待建置,允宜專人專責追蹤架設進度,督促廠商積極辦理,俾達成充電設備設置目標及效益。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44】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7.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生技材料廠營業收入4,202萬1千元,減除營業成本3,740萬9千元及營業費用314萬6千元,獲營業利益146萬6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減少1,192萬8千元(減幅89.05%)。查台糖公司於109年6月建置生技材料廠,致力於解決國內牡蠣殼隨意棄置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並利用循環再生技術將牡蠣殼加工為碳酸鈣原料或生質材料。然而,生技材料廠自110年9月正式營運以來,營運績效不如預期。110至112年度營業損失介於2,273萬3千元至3,597萬9千元,113年度雖預算由虧轉盈1,339萬4千元,惟截至113年8月底,仍虧損1,011萬1千元,營業毛利率及營業利益率持續為負值,與預算目標差距甚大。此外,廠房產能與設備利用率遠低於計畫目標。原計畫年處理廢棄牡蠣殼4萬9,500公噸、年產牡蠣殼粉4萬公噸,平均日產能135公噸,但截至113年8月,實際年處理量僅達目標的3.17%、年產量僅達2.95%,平均日產能僅達6.71%,設備利用率更低至6.72%。主要原因包括:供應商交貨牡蠣殼原料含水量及夾雜物過高,增加2次鍛燒工時及能源耗費;生產過程頻繁損壞設備,影響產能;以及原料供應不足,導致設備長期閒置,其中111年9月至112年9月因缺料停工最為嚴重。雖然該公司已與兩家供應商簽約取得4,250公噸原料,但距年處理目標仍有明顯落差。113年迄今,整體營運效率及產能表現均低於預期,建議台糖公司應進一步拓展多元原料來源、改善原料品質問題,並強化設備維護與升級,以提升設備利用率及產能,縮短與計畫目標的差距,逐步實現生技材料廠的經濟效益與環境保護目標。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生技材料廠營運績效分析與優化對策報告」。【45】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8.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43億6,419萬6千元,係114年度預計變賣土地之收入50億7,545萬4千元及建物收入1,949萬3千元,合計50億9,494萬7千元,扣除帳面價值淨額6億9,821萬5千元及處理費用3,253萬6千元後,獲致之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惟據查台糖公司94年度至113年8月底被徵收土地面積合共913.13公頃,領回之抵價地面積283.3公頃,其中170.84公頃抵價地,占領回抵價地之60.3%,仍閒置未使用;經詢問閒置原因略以,大部分土地位處市郊,人口尚待集中,周邊大型投資較少,商業機能尚未成熟等因素,致影響廠商投資及參與投標開發意願。鑑於該公司閒置之抵價地多係95及96年度即已領回,為發揮資產運用效益,允宜積極活化閒置之土地,尤其近年青年居住問題嚴峻,請台糖公司針對解決青年居住問題和政府如何進行合作,以活化閒置土地。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土地活化改善並就如何與政府青年居住問題之解決合作」書面報告。【46】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9.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7億0,872萬9千元及「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股利收入」2億9,375萬5千元,合計10億0,248萬4千元,較113年預算增加7,000萬7千元,惟較112年度決算減少8億5,394萬1千元。台糖公司於112年度共有17家轉投資事業,其中13家實現淨利,較111年減少4家。112年度營業虧損的轉投資事業有4家,其中3家已連續4年虧損。經查虧損原因如下:(1)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受全球Covid-19疫情影響,花卉及茶葉銷量減少,導致營業收入下降,並造成虧損。112年度營業收入仍無法覆蓋營業費用,且越南子公司虧損加劇。(2)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因支付兩款疫苗臨床試驗費用,營業收入無法支應研發及相關費用,產生虧損。(3)東糖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尚未正式營運,需負擔管理費用,導致虧損。此外,台糖公司預計在113及114年度,亦均未認列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收益。鑑於台糖公司部分轉投資事業連年虧損,允宜持續追蹤轉投資事業營運績效,並妥謀改善對策,以達成投資目的及增進資金運用效益。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公司投資目的及增進資金運用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7】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0.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國家淨零政策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自110年度規劃設置公共區域充電樁,110至114年度預計於加油站、飯店、沙崙循環住宅、停車場、物流園區、台東及花蓮廠區公共區域,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40站、106槍;上述電動汽車充電樁之架設與營運方式,係採公開招商合作經營,得標廠商負擔充電樁所有建置及營運費用,台糖公司提供土地,並按充電站營業收入之約定百分比收取分潤金。台糖公司111及112年度原訂新增正式營運之充電樁分別為11站、29槍及11站、31槍,合共22站、60槍,惟迄113年8月底止,正式營運之充電樁僅13站、42槍,尚有9站、18槍有待建置。該公司說明略以,主要係廠商委由承攬商施作,且無專人專責追蹤架設進度,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圖審充電樁配電管線作業時程冗長及部分充電樁招標不順,致進度未如預期,允宜督促廠商積極辦理,俾達成充電設備設置目標及效益。【48】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下設畜殖加工場以去化易滯銷部位之肉品,俾達成全豬肉品利用及提高豬隻經濟價值之目的;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畜殖加工場營業收入1億6,167萬2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1億5,867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299萬4千元。109至112年度營業損失及閒置產能率概呈減少趨勢,惟113年迄8月底,因原物料成本上揚及梅花肉片西布特羅事件影響,致虧損大幅擴增,閒置產能率亦大幅上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妥謀善策以提升產品銷售量及產能利用率,俾增進營業績效。【49】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協助解決國內牡蠣殼遭隨意棄置造成之環境污染問題,於109年6月完成生技材料廠之興建,透過循環再生技術,將原本被棄置之牡蠣殼回收鍛燒為碳酸鈣原料或磨粉,轉製成有價值之生質材料。然經查,生技材料廠110至112年度連年營業虧損,113年雖預計由虧轉盈,惟迄113年8月底仍營業虧損,且廢棄牡蠣殼年處理量、牡蠣殼粉年產量及平均日產能均遠低於計畫目標,設備利用率亦僅6.72%。為此,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取得妥適量質及價格之原料,改善營業虧損,俾達成生技材料廠興建目標。【50】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13.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計投資總額124億4,606萬5千元,全數由該公司自有資金支應,執行期間為107至114年度,並按第1期及第2期分別改建6座及7座豬場,合共13座豬場。然經查,迄113年8月底,13座改建豬場中尚有7座豬場實際工程進度較預期落後2.5%至23.55%,有待強化控管執行進度。為此,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強控管進度,督促廠商積極如質完成改建工程。【51】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1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溪湖廠91年停工迄今,廢線路未來規劃觀光使用,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活化利用計畫。【52】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鄭天財 15.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生技材料廠興建係為實踐循環經濟政策,解決廢棄牡蠣殼污染環境問題,並增加就業機會,惟110至112年度連年營業虧損,113年雖預計由虧轉盈,惟迄113年8月底仍營業虧損,且廢棄牡蠣殼年處理量、牡蠣殼粉年產量及平均日產能均遠低於計畫目標,設備利用率亦僅6.72%,而簽約取得牡蠣殼量尚遠低於廢棄牡蠣殼年處理量之計畫目標,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取得妥適量質及價格之原料,改善營業虧損,以達成生技材料廠興建目標。【53】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鄭天財 16.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度至113年8月底被徵收土地面積合共913.13公頃,領回之抵價地面積283.3公頃,其中170.84公頃抵價地,占領回抵價地之60.3%,仍閒置未使用;據該公司說明閒置原因略以,大部分土地位處市郊,人口尚待集中,周邊大型投資較少,商業機能尚未成熟等因素,致影響廠商投資及參與投標開發意願。鑑於該公司閒置之抵價地多係95及96年度即已領回,為發揮資產運用效益,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活化閒置之土地。【54】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鄭天財 17.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7家轉投資事業112年度為淨利者計13家,其中較111年度減少淨利者計4家;112年度營業虧損之轉投資事業者計有4家,其中3家已連續4年均虧損,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改善轉投資事業之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5】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鄭天財 18.虎尾糖廠是唯二仍在製糖的糖廠之一,惟其擁有百年歷史,相關建築因具文資身分,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編列經費修繕維護,然而113年4月3日花蓮發生7.2強震,糖廠百年煙囪不敵強震應聲斷裂,之後卻傳出因修復有難度、不具備「文化資產」資格而可能拆除或截短。鑑於113年12月13日雲林縣政府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針對煙囪部分決議「持續列冊追蹤」,台糖公司在會議中表示,現仍營運使用將朝向維持現況及加固補強處理,但日治時期興建的虎尾糖廠煙囪是當地的三高地標,被稱為「虎尾文化三高」,高聳的煙囪更是當地居民的記憶,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以積極態度進行修復,並朝聚落建築群方向提出保存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6】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19.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轉投資事業連年虧損,例如與東和鋼鐵合資成立的東糖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其沼氣發電廠因故延後營運,惟需負擔管理等相關費用,致產生虧損,投資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支付2款疫苗臨床試驗費用,營業收入無法支應研發等費用,而所投資之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受疫情影響,致112年度營業收入不敷營業費用,且越南子公司虧損增加,但台糖公司113及114年度均未認列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收益,由於轉投資經營績效之良窳涉及國家資金運用效益與全民利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強化投資管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或退場對策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7】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20.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協助解決國內牡蠣殼遭隨意棄置造成之環境污染問題,於109年6月完成生技材料廠之興建,透過循環再生技術,將原本被棄置之牡蠣殼回收鍛燒為碳酸鈣原料或磨粉,轉製成有價值之生質材料。生技材料廠計畫目標為廢棄牡蠣殼年處理量4萬9,500公噸、牡蠣殼粉年產量4萬公噸、平均日產能135公噸,惟111年度僅達成前揭目標之5.84%、6.28%及13.6%,112年度達成率更低,各為0.3%、0.29%及3.83%,而111及112年度設備利用率各為11.72%及5.03%,亦遠低於預計初期78%之目標。此外110至112年度連年營業虧損,113年雖預計由虧轉盈,惟迄113年8月底仍營業虧損,允宜積極研謀取得妥適量質及價格之原料,改善營業虧損,俾達成生技材料廠興建目標。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58】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21.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商品行銷部35億4,085萬8千元,減除營業成本28億4,452萬元及營業費用6億1,315萬8千元,獲營業利益8,318萬元,較113年度預算增加1,111萬5千元(增幅15.42%)。茲說明如下:(1)商品行銷部110至114年度實際(預計)營業利益概呈下滑,台糖公司商品行銷部110年度營業利益1億4,306萬6千元,111及112年度營業利益明顯下滑,均未及1億元,113年迄10月營業利益9,486萬4千元,且114年度預計營業利益仍未及1億元。(2)非自營通路家數增加,惟因銷售品項受限,致銷貨收入減少,且自營便利超市營業利益亦呈遞減趨勢,均待提升獲利能力。綜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部111年度至113年10月非自營通路家數雖增加,惟因銷售品項受限,致銷貨收入反而減少,另自營便利超市110至112年度營業利益亦呈遞減趨勢,允宜研謀強化行銷通路,提升獲利能力,以增進營運績效。【59】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22.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精農事業部營業收入7億0,918萬元,減除營業成本6億1,432萬元及營業費用9,160萬元,獲營業利益326萬元。茲說明如下:(1)精農事業部113年迄10月仍為稅前損失,且營業毛利率及營業利益率各為負1.16%及負18.45%,與113年預計全年由虧轉盈,落差甚鉅;(2)美國分公司蘭苗銷售量遞減而蘭苗淘汰量遞增,虧損逐年擴增,恐影響精農事業部營運績效。美國分公司受Covid-19疫情、通膨及塞港等因素影響蘭苗之銷售與淘汰量,鑑於其營業規模約占精農事業部整體規模之半數,其連年虧損恐影響精農事業部營運績效,允宜積極研謀改善,以達114年度所訂之預計盈餘目標。綜上,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美國分公司營業收入占精農事業部整體營業收入約五成,其營運良窳對精農事業部經營績效具重大影響,惟該分公司110至112年度蘭苗銷售量遞減而蘭苗淘汰量遞增,虧損逐年擴增,113年迄10月底仍虧損,與預計盈餘落差甚鉅,允宜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60】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23.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停工損失2億3,555萬5千元,較113年度減少2,791萬2千元(減幅10.59%)。(1)110至114年度停工損失均超逾2億元,主要為土地稅支出:台糖公司110至112年度停工損失介於2億0,288萬7千元至2億5,174萬7千元,113及114年度預算案停工損失則各編列2億6,346萬7千元及2億3,555萬5千元,以上每年均超逾2億元,未見減少趨勢;上述停工損失內容主要包括水電費、修理保養、保險及專業服務費等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停辦線路之土地租金,設備折舊費用,稅捐與規費等項目。而114年度停工損失中以土地稅2億1,096萬2千元為最高支出,占停工損失金額之89.56%。(2)溪湖廠等15個廠房自79至98年間停工迄今,仍待活化利用:114年度台糖公司預算案預計15個廠房發生停工損失,原生產物品多為砂糖,停工起始年度為1廠於79年停工,7廠於83至87年間,7廠於90至98年間,亦即停工迄今已15至34年之久;鑑於前揭廠房停工多年,土地稅等支出不低,允宜積極活化利用停工廠房,以發揮資產運用效益。綜上,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續編列停工損失2億餘元,15個廠房停工迄今已長達15至34年,所需負擔之土地稅等支出不低,允宜積極活化利用,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61】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天財 張啓楷 24.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停工損失2億3,555萬5千元,較113年度減少2,791萬2千元,減幅10.59%,預計15個發生停工損失之廠房,除埔里副產加工廠已於113年7月10日出租、新營廠委由台南市政府整體規劃及岸內廠列為影視基地後備用地外,其餘已規劃為文化觀光園區、社會住宅、標租、住商用地,或待修復文化資產後再規劃用途。鑑於廠房停工多年,土地稅等持續支出,造成營運壓力,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2】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25.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商品行銷35億4,085萬8千元,減除營業成本28億4,452萬元及營業費用6億1,315萬8千元,營業利益共計8,318萬元,較113年度增加1,111萬5千元,增幅15.42%。惟查,台糖公司商品行銷部111至113年10月非自營通路家數雖增加,因銷售品項受限,致銷貨收入反而減少,另自營便利超市110至112年度營業利益,亦呈遞減趨勢。故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強化行銷通路及提高自營便利超市之營運績效設定,以提升整體獲利能力。【63】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26.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畜殖加工場營業收入1億6,167萬2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1億5,867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299萬4千元。台糖公司畜殖事業部下設畜殖加工場,109至112年度營業損失及閒置產能率呈減少趨勢,惟截至113年8月底,因原物料成本上揚及受西布特羅瘦肉精事件影響,致虧損幅度增加,閒置產能亦大幅上升,故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設法提升畜產事業部之產品銷售量及產能利用率,以改善營業績效。【64】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27.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43億6,419萬6千元,係114年度預計變賣土地之收入50億7,545萬4千元及建物收入1,949萬3千元,合計50億9,494萬7千元,扣除帳面價值淨額6億9,821萬5千元及處理費用3,253萬6千元後,獲致之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惟查,94年度至113年8月底止,經政府徵收而領回之抵價地,仍有六成為閒置未使用狀態,影響資產效益仍甚鉅。由於係爭土地大部分位處市郊,人口分散,周邊大型投資較少,商機未成熟,致影響廠商投資及參與投標開發意願。鑑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抵價地閒置時間過長,為發揮資產運用效益,應積極活化閒置土地之利用,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5】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28.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7億0,872萬9千元及「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股利收入」2億9,375萬5千元,合計10億0,248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增加7,000萬7千元。台糖公司17家轉投資事業112年度為淨利者計13家,營業虧損之轉投資事業者計有4家,其中3家已連續4年均虧損。為避免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持續連年虧損,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追蹤轉投資事業營運績效,並研議改善對策,以落實投資目的及增進資金運用效益。【66】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29.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商品行銷部35億4,085萬8千元,減除營業成本28億4,452萬元及營業費用6億1,315萬8千元,獲營業利益8,318萬元,較113年度預算增加1,111萬5千元(增幅15.42%)。經查,台糖公司商品行銷部111年度至113年10月非自營通路家數雖有增加,惟因銷售品項受限,致銷貨收入反而減少。另自營便利超市110至112年度營業利益亦呈遞減趨勢,台糖公司應研謀強化行銷通路,提升獲利能力,以增進營運績效。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7】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30.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7億0,872萬9千元及「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股利收入」2億9,375萬5千元,合計10億0,248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增加7,000萬7千元,惟較112年度決算減少8億5,394萬1千元。查台糖公司17家轉投資事業112年度為淨利者計13家,其中較111年減少淨利者計4家;112年度營業虧損之轉投資事業者計有4家,其中3家已連續4年均虧損。台糖公司部分轉投資事業連年虧損,應持續追蹤轉投資事業營運績效,並妥謀改善對策,以達成投資目的及增進資金運用效益。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8】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3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位於高雄前鎮區及小港區之土地面積有184公頃,包括前鎮區土地面積有93.41公頃、小港區土地面積有91.09公頃,經查,目前台糖公司所管理前鎮物流園區二期及小港森林公園,仍有多處土地尚待活化,且土地位置多位於市區精華地段,請台糖公司加速辦理招商活化,增進土地使用效率,活絡高雄地方發展。台糖公司應加速高雄土地活化利用,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高雄前鎮小港區土地活化利用精進策略」書面報告,提出與高雄市政府合作或跨部會合作開發方式,加速前鎮小港土地開發;其次,為監督追蹤進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將開發進度及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9】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32.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其他營業收入-投資性不動產收入-加油站租金收入」編列827萬1千元。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淨零政策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自110年度規劃於公共區域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惟原訂於111年建置11站、29槍及112年建置11站、31槍,惟迄113年8月底尚有9站、18槍仍待建置,建置進度落後,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督促合作經營廠商加速辦理。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33.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商品行銷部35億4,085萬8千元,減除營業成本28億4,452萬元及營業費用6億1,315萬8千元,獲營業利益8,318萬元,較113年度預算增加1,111萬5千元(增幅15.42%)。鑑於台糖公司商品行銷部111年度至113年10月非自營通路家數雖增加(自6,900家增至7,030家),惟因銷售品項受限,致銷貨收入反而減少;另在自營便利超市維持20家情況下,110至112年度營業利益亦呈遞減趨勢(2,783萬5千元遞減至1,805萬2千元),且113及114年度再減為1,510萬元及1,585萬5千元,允宜研謀強化行銷通路,提升獲利能力,以增進營運績效。爰針對「營業成本」預算編列241億0,490萬2千元,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書面報告。【16】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34.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精農事業部營業收入7億0,918萬元,減除營業成本6億1,432萬元及營業費用9,160萬元,獲營業利益326萬元。考量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美國分公司營業收入占精農事業部整體營業收入約五成,其營運良窳對精農事業部經營績效具重大影響,惟該分公司110至112年度蘭苗銷售量遞減而蘭苗淘汰量遞增,虧損逐年擴增(110年度稅前損失3,347萬1千元擴增至112年度虧損8,438萬元,113年度迄10月止仍虧損6,638萬6千元),與113年全年由虧轉盈獲利3,413萬9千元之預期落差甚鉅,允宜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以達114年度所訂之盈餘目標。爰針對「營業成本」預算編列241億0,490萬2千元,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書面報告。【17】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35.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下設畜殖加工場以去化易滯銷部位之肉品,俾達成全豬肉品利用及提高豬隻經濟價值之目的;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畜殖加工場營業收入1億6,167萬2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1億5,867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獲營業利益299萬4千元。考量畜殖加工場109至112年度營業損失及閒置產能率概呈減少趨勢(介於1,066萬3千元至481萬4千元間),惟113年迄8月底,因原物料成本上揚及梅花肉片西布特羅事件影響,致虧損大幅擴增至1,631萬8千元,與113年度預計營業虧損減為45萬4千元落差甚鉅,閒置產能率亦大幅上升至43.95%,允宜妥謀善策以提升產品銷售量及產能利用率,以增進營業績效。爰針對「營業成本」預算編列241億0,490萬2千元,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書面報告。【18】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36.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員工訓練費用」編列5,048萬7千元,以培育受僱員工,並辦理與公司業務相關之訓練活動。惟113年5月,台糖公司於嘉義和彰化養豬場員工,長期勾結廢棄物處理廠商,將廢污泥、營建廢棄物及豬隻屍體回填至養豬場區內,任意回填、堆置廢棄物之舉,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造成環境嚴重污染,收受廠商賄款之行徑,亦打破國營事業員工廉潔之形象。爰此,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29】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37.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豬肉及其製品製造費用」項下之「服務費用」編列預算8,363萬8千元。113年2月,台中市衛生局抽查豬肉製品,於台糖公司梅花豬肉片檢驗及複驗中,均檢驗出乙型受體素「西布特羅」一案,當時震驚全國,並引發社會疑慮,後經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經濟部、產業學者專家等,不斷追查相關可能原因,過程中甚至懷疑地方政府檢驗室等問題,最後卻未再有任何消息與說明,台糖公司亦未再進行深究,整起案件更因此無疾而終。台糖公司身為國營事業,兼具CAS等相關認證與資格,其產品更因品牌價值獲消費者認同。但對於此案之背後真相,卻不予深究,顯不合理。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本起案件,提供相關完整報告與說明,且若非因檢查端之問題,並須提供後續精進規劃及做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鄭正鈐 38.114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7億9,653萬8千元。因應半導體廠商進駐嘉義科學園區,嘉義縣政府開發的馬稠後後期產業園區將扮演支援中下游產業鏈供應商基地重要角色。馬稠後產業園區中44.72公頃土地屬台糖公司所有,目前採只租不售的方式,預計引進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以及化學製品製造業。台糖公司允宜配合時程加速進駐建廠,促進產業發展,為當地經濟轉型升級注入強大動力。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3】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39.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糖鐵文化歷史底蘊深厚,至今已有78年的歷史,過去利用鐵軌運輸甘蔗、蔗糖的記憶早已深植台南鄉親的記憶中,具有非常高的文化傳承與觀光價值。然而,全台糖鐵的現存軌道僅剩30公里,與過去最多時的3,000多公里相比,保存比例相差甚遠。而台南作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所在地,現存的部分僅保留了132.5公里,其中真正恢復五分車歷史風貌的更是只有短短8.6公里。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個月內成立專案小組,盤點如何重現糖鐵交通路網,帶動地方農業、觀光、文化,重現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五分車製糖文化的悠久歷史底蘊,發揮更深的文化傳承價值。並於3個月提出書面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9-1】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邱議瑩 呂玉玲 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1兆2,121億1,485萬4千元,增列「營業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兆2,121億2,485萬4千元。【23】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兆2,042億7,291萬9千元,減列「營業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兆2,042億5,291萬9千元。【32-43】 3.稅前淨利:原列78億4,193萬5千元,增列3,000萬元,改列為78億7,193萬5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增加投資16億7,552萬1千元,照列。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595億6,277萬8千元,減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50億元(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45億6,277萬8千元。【65-76】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7億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60項: 1.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產銷營運計畫-工安環保及衛生-環境保護」編列84億4,535萬7千元,凍結該預算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 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張啓楷 邱議瑩謝衣鳯 鄭正鈐 賴瑞隆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蔡易餘    2.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產銷營運計畫-工安環保及衛生-工業安全」編列30億6,013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17】 提案人: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 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蔡易餘 張啓楷賴瑞隆 謝衣鳯 鄭正鈐 邱議瑩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3.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產銷營運計畫-研究發展」編列52億2,877萬9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21】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鄭天財 張啓楷陳超明 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邱議瑩  4.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成本—勞務成本-油氣輸儲費用」編列144億5,926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31】 提案人:張啓楷 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連署人:鄭天財 鄭正鈐  5.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編列77億0,417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3億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43】 提案人:賴瑞隆 陳亭妃 邱志偉 林岱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邱議瑩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呂玉玲張嘉郡  連署人:蔡易餘  6.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費用-管理費用-服務費用」編列2億4,016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6-47】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鄭正鈐  7.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費用-其他營業費用」編列33億6,349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8-53】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張啓楷張嘉郡 鄭天財  連署人:鄭正鈐  8.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外費用-其他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編列28億0,260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5-59】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張嘉郡 鄭天財涂權吉  9.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595億6,277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5-76】 提案人:賴瑞隆 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張啓楷 邱志偉 呂玉玲 楊瓊瓔邱議瑩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鄭正鈐 涂權吉  10.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營運成本率為98.02%,惟查109至112年度決算營運成本率介於101.25%至116.69%之間,各年度決算較預算增加4.56%至18.6%,且連續4年度決算呈營業損失。另油氣直接材料占生產成本91.64%,以進口原油及液化天然氣為大宗,合計近九成,深受國際經濟政治影響。又112年度汽油產率41.3%、燃料油產率9.9%、重質油料轉化率29.7%,分較111年度減少0.7%、0.5%及1.3%。允宜賡續適度調整煉製結構,提升汽油及燃料油產率、重質油料轉化率,並密切觀察OPEC+產量決策及中東地緣政治等情勢發展,妥擬現貨與長約之配置,以有效降低營運成本。爰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上述問題提出檢討且具體可執行之書面報告。【79】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1.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新增舉借長期債務818億元,並編列利息費用143.25億元。惟查該公司自109年度起連年虧損,截至113年8月底債務餘額達6,997.11億元,較111及112年底分別增加964.79億元及559.19億元,114年底更將增至7,904.03億元創近4年新高。又114年度利息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1.19%,較111年度決算0.36%大幅提高;預計負債比率93.23%為近5年最高,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分別為49.11%及14.55%,均低於113年度,顯示長、短期償債能力呈弱化趨勢。允宜研謀強化債務管理措施及具體財務結構改善方案,以降低利息費用負擔並維持財務結構健全。爰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上述問題提出檢討且具體可執行之書面報告。【80】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2.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4年策略目標包含「拓展探勘合作,掌握自主油氣」1項,為掌握自有油氣能源,積極加強國內外陸海域探勘工作、慎選國外目標國家與爭取新礦區,並於113年國外探採工作計畫中設定儘速達成自有油氣占比10%之目標。查108至113年8月底止,除新獲地熱資源外,另於美國、尼日礦區分別探勘出油氣資源量586萬桶、458萬桶,並讓入澳大利亞礦區之4,760萬桶,惟海域探勘自94至112年度累計虧損逾31億元,海域探勘之成效仍未臻理想。此外,113年截至8月底止自有油源及天然氣占該年度煉產量雖已提升至4.89%及2.98%,惟按台灣中油公司113年國外探採工作計畫之規劃發展方向,已設定儘速達成自有油氣占比10%之目標,距所訂目標值仍有落差,允宜持續積極提升油氣探勘成效。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上述問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提升油氣探勘績效」書面報告,強化國內外陸海域探勘工作,持續掌握國際能源資訊並慎選目標國家與爭取新礦區,據以提升油氣探勘成效、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能源供應安全。【81】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3.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收入」編列1兆2,086億7,674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1兆2,219億4,058萬3千元,減少132億6,384萬1千元(減幅1.09%)。經查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中,產品銷售量除成品天然氣因天然氣發電需求增加,預計銷量成長9.9%達296.66億立方公尺外,其餘產品均呈下降。原油銷量減少66.9萬公秉(-7.54%),礦品天然氣減少1.35億立方公尺(-18.58%),石油聯產品與石油化學品銷量分別減少70.3萬公秉(-3.11%)與13.4萬公噸(-3.42%),主因包括國際經濟變動、煉廠大修及燃料需求減少等因素。此外,成品天然氣及液化石油氣近3年度均呈單位銷售虧損,成品天然氣每千立方公尺虧損介於945至8,129元間,112年度銷售虧損達247億元,占營收比重35.27%。液化石油氣每公噸虧損超過3,000元,雖僅占營收0.86%,但仍對財務造成壓力。由於國內油氣價格政策受制於政府穩定物價措施,售價未能有效反映成本,致使產品單位售價低於單位成本。台灣中油公司需持續強化營運成本控管,優化價格費率調整機制,包括逐月檢討進口天然氣成本變動及油價浮動調整機制,並向行政院爭取修正補貼機制的建議方案。鑑於國內能源高度依賴進口,應審慎評估國際燃料發展趨勢及淨零轉型政策對營運之影響,確保能源供應穩定與營運績效改善。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產品銷售與價格調整機制檢討報告」,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說明,且持續盤整產業景氣變化、國際燃料發展及淨零轉型政策等因素所面臨經營挑戰妥謀因應,並強化成本控管,以維營運健全。【82】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4.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與營業外收入合計1兆2,121億1,485萬4千元,支出合計1兆2,057億6,516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本期淨利63億4,969萬2千元。經查台灣中油公司自109至112年度連續4年未達預算盈虧目標,且均編列盈餘預算,但實際決算卻呈現虧損。112年度決算虧損雖較111年度縮減至213億元,但連年虧損原因包括國際油價波動影響毛利、海外油氣權益減損,以及平穩物價政策導致成本無法適足反映等問題。展望113與114年度,雖預計轉虧為盈,分別編列本期淨利26.99及63.5億元,但113年度截至8月底累計淨損高達189.27億元,負債比率升至92.06%,較112年度決算的89.9%與110年度的68.88%顯著提高。114年度負債比率預計進一步攀升至93.23%,並累積虧損達601.36億元,為近5年新高。該公司需全面檢討營運狀況,改善虧損並強化財務結構,以減輕財務壓力,確保長期營運穩定。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連年虧損及財務結構檢討報告」,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說明,且研謀財務結構改善措施,以維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及業務之穩健發展。【83】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5.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經費595億6,277萬8千元,預計辦理15項專案計畫424億5,607萬元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71億0,670萬8千元。經查:台灣中油公司近5年(110至114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逐年增加,從110年的291.14億元增至112年的612.56億元,113及114年度雖有所下降,但仍逾500億元。114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595.63億元,其中舉借債務達453.75億元,舉債比例達76.18%,為近5年最高,較113年度提高15.54%。114年度執行的15項固定資產專案計畫,自114年起未來5年預計每年舉借金額均逾300億元,其中3年超過800億元,5年累計需舉借3,483.41億元,若計入119年後,總舉借額達3,760.82億元。然台灣中油公司近5年營運資金持續短缺呈負值,且負債對權益比率自110年起大幅超過行政院2倍警戒值,113及114年更高達14.2倍及13.77倍,顯示財務壓力與舉債負擔日益沉重,恐影響財務結構穩定性與投資效益。基於以上情勢,建議台灣中油公司強化固定資產購建計畫之成本效益分析及資金籌措方式,妥善規劃長期財務策略,避免過度依賴舉債,同時審慎控管負債比率與營運資金狀況,以確保財務穩健及計畫順利推動。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與財務規劃檢討報告」,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說明,妥善規劃長期財務策略。同時考量近5年來營運資金持續短缺呈負值及負債對權益比率過高等情況,應加強檢討固定資產購建計畫之規劃與評估,落實控管措施,以確保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穩健與營運健全。【84】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6.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轉投資事業預計投資收益5億2,038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案6億8,394萬5千元,減少1億6,356萬5千元(減幅23.91%)。經查112年度台灣中油公司投資收益達12.83億元,完成預算之221.41%,為近3年最高。根據中油公司資料,主要收益來自卡達燃油添加劑公司因甲醇及MTBE產品大幅獲利,配發現金股利超預期;國光電力因天然氣價高及成本控制,獲利亦超出預算;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則透過撙節費用與美元升息增加營業外利息收入,提升收益。此外,113年度截至8月底,投資收益已達15.92億元,遠超年度預算的6.84億元。然而,部分轉投資事業表現欠佳。截至112年底,15家轉投資事業中有5家連年虧損,包括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中美和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華威天然氣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宏越責任有限公司及中殼潤滑油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台船公司受市場需求疲弱及高成本影響,111至112年合計虧損75.99億元;宏越公司受越南法規及市場需求不振影響,仍處於虧損狀態。華威公司與中殼潤滑油公司則因產業調整或清算相關因素,連年未見改善。此外,另有3家事業112年度淨利下降,部分衰退幅度高達八成。台灣中油公司需持續審視投資效益,針對經營挑戰進一步控管及優化策略,以提高整體轉投資效益。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投資收益與轉投資績效檢討報告」,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說明,並檢視投資目的及各轉投資事業的營運發展情形,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持續加強控管,以提升投資效益。【85】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14年底物料存貨23億7,432萬元,同113年底預計數及112年底決算數,主要係指供非直接生產用及修繕、消耗、包裝用之各種物品等。經查台灣中油公司截至113年8月底,台灣中油公司維護料庫存金額達20.98億元,較108年底的15.04億元增加5.94億元,增幅達39.47%,為近5年最高。大量庫存恐造成資金積壓及營運負擔。進一步分析發現,112年底維護料庫存中有4.51億元、占比22.99%為庫存3年以上料件,113年8月底雖降至4.3億元,占比20.49%,但部分單位庫存問題仍持續,如桃園煉製廠3年以上料件金額與占比不減反增。據台灣中油公司說明,部分材料屬煉廠關鍵備品,已採催領清單與定期檢討剩料等措施以降低庫存。然而,3年以上庫存占比依然超過兩成,大量料件存放不僅需耗費儲存空間與人力管理,亦承擔損耗風險,對財務與營運構成壓力。建議公司持續檢討庫存合理性,加強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提高物料周轉率,減輕營運與財務負擔。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維護料庫存管理與採購機制檢討報告」,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說明,持續檢討物料庫存之合理性,加強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並落實定期清查與鑑定作業,俾確保物料品質安全與可靠度。【86】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8.112至113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已編列「中東地區天然氣投資計畫」92億2,872萬3千元,114年度賡續編列12億2,533萬9千元,合共編列104億5,406萬2千元,迄113年8月底止本轉投資計畫已達成合資協議與契約簽署,預計於113年下半年交割股款並取得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5%股權,鑑於本轉投資計畫投資金額龐鉅高達109億餘元,開發礦區位處中東地區且近期地緣政治衝突升溫,仍有潛存風險,允宜審慎辦理投資後管理作業,並持續注意地緣政治情勢發展,以確保投資效益。【87】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9.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提升整體環境品質,持續配合政府環保政策,致力減輕所屬各事業部於生產及輸儲銷售過程中所造成之污染,並積極提高油品品質及執行空污品質改善計畫,以達整體環境保護之目標。然據查,112年度遭環保機關裁罰金額為近3年最高,部分空污物排放量未能持續改善,允宜加強環境污染防制管控相關措施,以維事業及環境之永續發展。為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通盤檢討近年受裁罰缺失情事,加強環境污染防制改善措施及強化相關管理機制,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88】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20.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政策包含貫徹全員工安理念,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塑造優質安全文化與紀律,打造智慧工安,提高管理成效,以零重大職災為目標。有鑑於此,114年度中油公司預算案編列工業安全支出30億6,013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增加7億1,134萬3千元,增幅30.29%。然經查,110至113年8月底止勞動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檢查提出缺失項次均逾百件,且近年仍發生數起員工或承攬商因職災而導致傷亡事件,允宜強化勞動法令認知及遵循意識。為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落實全員工安理念及標準作業程序,俾進一步達成零重大職災之目標。【89】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陳超明 2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範圍包括:石油、天然氣、地熱(蒸氣)及其有關能源礦類之探勘、開採及經營,油氣產品煉製、進出口、儲、運、銷及其有關服務業務,以及石油化學原料之生產及供應等。然經查,截至113年8月底止,自有油源及天然氣占該年度煉產量比率較112年度提升,惟距所訂目標值10%仍有落差,應強化自有能源韌性。為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高自主能源比率,以保障能源供應安全。【90】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22.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進行的海域碳封存計畫,經擇定苗栗、台中及彰化海岸線外約10至40公里之台西盆地作為海域碳封存場址,截至113年8月底止辦理情形,已完成海域二氧化碳移棲與風險數值模擬評估,刻正辦理場址特性分析階段之海域震波測勘及地質井鑽探相關前置作業,同時與國際大型油公司進行海域碳封存合作研商;另預計於114年執行海域三維震測施測、處理及解釋工作,115至117年進行地質井鑽探工作、開發暨營運可行性研究及環境影響評估調查作業等。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在推動該計畫時,應與漁民及漁民團體等利害關係人善盡社會風險溝通。【92】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度起連年虧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多以舉債支應,截至113年8月底止,該公司債務合計達6,997.11億元(包括長期借款710.33億元、應付公司債券1,934.25億元及短期債務4,352.53億元),分別較111及112年底增加964.79億元(增幅15.99%)及559.19億元(增幅8.69%),而114年度預計續推動「中東地區天然氣投資計畫」等2項轉投資計畫與「通霄至大潭第二條海底輸氣管線投資計畫」等15項新興或繼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資金需求殷切,114年度預計新增舉借長期債務818億元並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公司債115.98億元,於年度舉借數大於償還數之情形下,114年底預計債務餘額將增至7,904.03億元,為近4年新高,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計畫。【93】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底維護料庫存合共19.59億元,其中庫存3年以上維護料金額計4.51億元,占總庫存金額之22.99%,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94】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5.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辦理新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等專案計畫15項,根據預算書揭示各項計畫效益分析結果,其中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及二期、台中廠三期及港外擴建(四期)、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提升關鍵基礎設施韌性投資及桃園煉油廠NO.2發電機汰舊更新等8項計畫(預計投資總額合共4,180.08億元),預期投資報酬為負值或投資無法回收,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95】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6.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空氣污染物主要為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及粒狀物(TSP),排放源包含煙道、廢氣燃燒塔、儲槽、設備元件及裝載操作等,106至120年度預計辦理製程操作改善、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等5大面向共計38項空污改善計畫,截至112年底止已完成30項。經統計桃園煉油廠、大林煉油廠及林園石化廠110至112年度空氣污染排放情形,其中硫氧化物(SOx)及粒狀物(TSP)112年度排放量各為888公噸及217.1公噸,較110年度分別增加185公噸(增幅26.32%)及32.2公噸(增幅17.41%),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96】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轉投資事業連年虧損或年度淨利呈減少,截至112年底止,轉投資事業共15家中,實際營運有盈餘者10家,然而114年度估算僅9家有盈餘、5家無投資收益、1家投資損失,顯見各轉投資事業所面對之經營挑戰依然無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就投資目的及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發展情形加強控管,並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或退場對策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97】 提案人:張嘉郡 陳超明 鄭天財  28.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度起連年虧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多以舉債支應,截至113年8月底止,該公司債務合計達6,997.11億元(包括長期借款 710.33 億元、應付公司債券1,934.25億元及短期債務4,352.53億元),分別較111及112年底增加964.79億元(增幅15.99%)及559.19億元(增幅8.69%),而114年度預計續推動「中東地區天然氣投資計畫」等2項轉投資計畫與「通霄至大潭第二條海底輸氣管線投資計畫」等15項新興或繼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資金需求殷切,114年度預計新增舉借長期債務818億元並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公司債115.98億元,於年度舉借數大於償還數之情形下,114年底預計債務餘額將增至7,904.03億元,為近4年新高,加以近期升息影響,致114年度預計利息費用達143.25億元,僅次於113年度預計數,允宜正視對該公司財務結構之影響,並研謀強化債務管理措施及具體財務結構改善方案。【98】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29.為強化國營事業固定資產購建計畫之資金規劃,依「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壹、營業基金-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規範之第5點規定:「各事業除有效運用自有資金外,得設法運用舉債經營方式,以發揮財務槓桿原理,增加股東之投資報酬。惟營運資金餘額已呈負數,或負債對權益比率高於2倍之事業,如未獲准增資或有盈餘可供保留,以改善財務結構者,為避免繼續增加投資,而動搖事業之根本,除因政策需要辦理或業務性質特殊者外,不得再行辦理新興投資計畫。」經彙整台灣中油公司近5年度(110至114年)之營運資金及負債對權益比率情形,其中該公司近5年度流動負債均高於流動資產,營運資金短缺均呈負值,未見改善趨勢,114年度預算案預計持續負值;另「負債對權益比率」之控管,該公司自110年度起高於行政院所訂「2倍」避免繼續增加投資之警戒值,113及114年度預計攀升達14.2倍及13.77倍,與政府對於國營事業購建固定資產建設計畫之控管機制未盡相符,允宜審酌近年營運資金情形,加強控管各項固定資產購建計畫之成本效益及資金籌措方式,以維公司健全營運。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99】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30.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環境保護支出84億4,535萬7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減少6億4,811萬6千元,減幅7.13%。經查:(1)為遵循環境法規之要求,台灣中油公司已進行多項環境污染整治防治作業,惟112年度硫氧化物及粒狀物排放量仍較110年度增加一至兩成餘,空污排放管理允待持續改善;(2)112年度遭環保機關裁罰金額達2,089萬9千元,較111年度增加,環境污染重大罰款事件頻仍,允宜檢討強化相關事業部之污染防治及管理工作。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允宜盤整檢討近年受裁罰缺失情事,加強環境污染防制改善措施及強化相關管理機制,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100】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天財 張啓楷 31.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工業安全支出30億6,013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增加7億1,134萬3千元,增幅30.29%。經查:(1)110至113年8月底止勞動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檢查提出缺失項次均逾百件,允宜強化勞動法令認知及遵循意識;(2)近年仍發生數起員工或承攬商因職災而導致傷亡事件,112年度總合災害指數及員工傷害頻率升高,允宜提升工安管理效能。綜上,近3年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金額逐年增加,重大工安事件仍間歇發生,允待檢討強化法令遵循與內部工安管理作為,以落實全員工安理念及標準作業程序,俾進一步達成零重大職災之目標。【101】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32.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與營業外收入合計1兆2,121億1,485萬4千元,支出合計1兆2,057億6,516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本期淨利63億4,969萬2千元。經查:(1)112年度決算虧損規模雖較111年度縮減至213億元,惟自109年度起已連續4年未達預算目標並呈虧損;(2)113及114年度預計轉虧為盈,惟113年度累計至8月底止,本期淨損達189億餘元,負債比率升高至92.06%,114年底預計待填補虧損601億餘元,允宜積極研謀改善。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起已連續4年未達預算盈餘目標並均呈虧損,雖114年度預計本期淨利63億4,969萬2千元,惟負債比率攀升至93.23%,年底待填補累計虧損仍高達601億3,600萬3千元,允宜積極研謀財務結構改善措施,以維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及業務之穩健發展。【102】 提案人:鄭正鈐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3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歷年均將「拓展探勘合作,掌握自主油氣,提高自主比例」列為該公司經營策略目標之ㄧ。惟近年油氣探勘雖有進展,截至113年8月底止,自有油源及天然氣占該公司煉產量之比率,已提升至4.89%及2.98%,惟距所訂目標值10%仍有極大差距。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強國內外陸海域油氣探勘工作,持續掌握國際能源變動資訊,並慎選目標國家爭取新礦區,以提升油氣探勘成效,達到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落實能源供應安全。【103】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34.114年底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物料存貨共計23億7,432萬元,同113年底預計數,主要係供非直接生產及修繕、消耗、包裝用之各種物品等。惟查該公司113年8月底維護料庫存金額達20.98億元,為近5年以來最高,若維護料庫存金額持續增加,恐將造成資金積壓之營運負擔。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持續檢討物料庫存之合理性,加強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並落實定期清查與鑑定作業,確保物料品質安全與可靠度,以避免積壓資金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104】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35.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與營業外收入合計1兆2,121億1,485萬4千元,支出合計1兆2,057億6,516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本期淨利共計63億4,969萬2千元。惟查,台灣中油公司自109年起,連續4年財務均呈現虧損,且未達預算盈餘目標,雖114年度預計淨利63億4,969萬2千元,惟負債比率增加至93.23%,年底待填補累計虧損高達601億3,600萬3千元。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積極改善財務結構,嚴格落實成本管控,以維財務及業務之穩健發展。【105】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36.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收入」編列1兆2,086億7,674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1兆2,219億4,058萬3千元,減少132億6,384萬1千元,減幅1.09%,且近年部分產品單位售價低於單位成本,致銷售持續虧損,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掌握產業景氣變化、國際燃料發展及淨零轉型政策等因素對未來經營之挑戰,儘早研謀因應對策,並強化成本控管及售價費率之調整機制,以維營運之健全。【106】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37.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1兆2,086億7,674萬2千元,營業成本1兆1,569億5,162萬5千元及營業費用277億5,495萬元,營運成本合共1兆1,847億657萬5千元,占營業收入比率98.02%,營運成本率實屬過高。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強化成本控管,積極達成預算所訂目標,以維營運之健全。【107】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38.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推動多項投資計畫,資金需求殷切,惟自109年度起連4年虧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多以舉債支應,致114年底預計債務餘額將增至7,904.03億元,為近4年新高,加以近期升息影響,114年度利息費用壓力高達143.25億元,不利長期營運之穩健。鑑於該公司長、短期償債能力呈逐漸弱化趨勢,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重視財務風險,並提升債務管理成效及具體改善財務結構,以維財務結構及營運之健全。【108】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39.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轉投資收益5億2,038萬元,較113年度減少1億6,356萬5千元,減幅23.91%,鑑於該公司部分轉投資事業連年虧損或年度淨利下降,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檢討加強控管審酌轉投資項目之投資目的及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發展情形,以有效增加投資收益,避免資金使用無效率。【109】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40.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所執行之15項專案計畫,自114年度起,未來每年度需舉借金額,除114及118年度外,每年均逾800億元,合計5年共需舉借3,483.41億元,若再加計119(含)以後年度之舉借金額277.41億元,則共舉借高達3,760.82億元,舉債規模龐大。鑑於該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未予填補,且長期債務金額逐年遞增,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評估整體財務負擔能力,審慎研擬固定資產投資之長期財務規劃,以利各項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之推動,降低舉債所造成財務負擔及營運風險。【110】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陳超明 41.114年底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物料存貨23億7,432萬元,同113年底預計數及112年底決算數,主要係指供非直接生產用及修繕、消耗、包裝用之各種物品等。查中油公司113年8月底維護料庫存金額達20.98億元,較108年底之15.04億元,增加5.94億元(增幅39.47%),為近5年以來最高,維護料庫存金額有趨升之情形,恐造成資金積壓及營運負擔。另經查,部分維護料庫存3年以上且占比逾兩成,中油公司應強化物料管理與採購機制,以提高物料周轉率,俾降低久存料庫存。綜上,為避免積壓資金與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中油公司應持續檢討物料庫存之合理性,加強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並落實定期清查與鑑定作業,俾確保物料品質安全與可靠度。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1】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42.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持續編列「中東地區天然氣投資計畫」參與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5%股權之轉投資計畫。依據本轉投資計畫合資協議書規定,須同時入股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及合資操作公司,總投資金額109億3,141萬1千元,分5年(112至116年)投資,112至113年度已編列92億2,872萬3千元,114年度持續編列第3年投資預算12億2,533萬9千元。查迄113年8月底止本轉投資計畫已達成合資協議與契約簽署,預計於113年下半年交割股款並取得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5%股權。惟鑑於本轉投資計畫投資金額龐鉅高達109億餘元,開發礦區位處中東地區且近期地緣政治衝突升溫,仍有潛存風險,中油公司應審慎辦理投資後管理作業,並持續注意地緣政治情勢發展,以確保投資效益。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說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2】 提案人:陳亭妃 林岱樺 邱志偉  43.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未填補、長期債務金額逐年遞增,負債比率高達九成等財務困境,應整體評估財務負擔能力,妥擬固定資產投資之長期財務規劃,俾利公司各項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之推動。故針對114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595億6,277萬8千元,已提案刪減50億元,基此,有關「新興投資計畫均依環評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執行投資計畫,落實施工及營運期間之環評承諾,減輕環境衝擊」之相關預算應進行檢討修正。【113】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44.依據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書,114年12月31日預計負債總額1兆0,929億8,741萬元,較113年底預計數1兆0,369億2,966萬3千元,增加560億5,774萬7千元,增加5.41%,其主要係短期債務、應付公司債券及長期借款增加所致。上項負債總額,係由下列三項所組成:(1)流動負債5,727億0,396萬4千元,占負債及業主權益總額之48.85%。(2)長期負債3,907億9,155萬1千元,占負債及業主權益總額之33.33%。(3)其他負債1,294億9,189萬5千元,占負債及業主權益總額之11.05%。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1兆1,723億4,559萬6千元相較之後,負債比率高達93.23%,然因預算書係於2年前編列,上述數字容有調整,但台灣中油公司負債比過高的確是事實,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計畫,包括開源節流之有效方案、降低利息支出以及提高營業收入等。【114】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4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行政院「政府機關(構)加速推動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政策」及落實員工福利,中油公司已陸續在苗栗、北高雄及嘉義開辦三所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提供中油公司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台灣中油公司高雄員工子女幼兒園設置於楠梓區,目前設有幼兒園5個班級,幼兒人數115名,除中油員工外,亦對外招生。但伴隨楠梓廠區退場轉型開發,中油公司生產重心轉移至南高雄,目前南高雄有較多幼兒照顧需求,中油公司應評估規劃是否於小港區設置員工子女幼兒園,另了解,中油公司於小港有空間規劃活化使用,請中油公司規劃推動設置員工子女幼兒園,提供員工優先托幼照護,如有名額,再研擬對外開放招生。綜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體恤第一線員工需求,於半年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小港地區設置員工幼兒園規劃,提供員工子女托幼服務,配合行政院政策,打造國營事業優良工作環境。【115】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陳亭妃  46.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賡續編列工業安全支出30億6,013萬4千元,較113年度增加7億1,134萬3千元,增幅達30.29%。台灣中油公司係從事煉油與輕油裂解等石化工業,為「勞動檢查法」第26條第1項所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詢據台灣中油公司提供資料,110至113年8月底止各縣(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等單位執行勞動檢查後,對該公司合共提出578項次缺失,以111年173項次最高,迄112年度減少至145項次,惟112至113年8月底止因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被處分停工項次仍各為2次,致被處分停工項次占總缺失比率由112年之1.38%上升至113年8月底止之1.75%;另110至113年8月底止,台灣中油公司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共31件、罰鍰合計400萬元,部分廠區員工及承攬商之勞動法令認知及法令遵循意識,仍待持續強化。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47.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工業安全支出30億6,013萬4千元。其經營政策揭示貫徹全員工安理念,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塑造優質安全文化與紀律,同時導入大數據及AI等新興科技,打造智慧工安,提高管理成效,以零重大職災為目標。然113年1至8月該公司勞檢缺失計114項、員工受傷3人、承攬商受傷4人及死亡1人。綜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強化勞動法令遵循與工安管理作為,落實達成零重大職災之目標。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工安精進作為書面報告。【13】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48.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編列77億0,417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63億3,680萬5千元,增加13億6,736萬9千元(增幅21.58%),主要係供該公司投注資源於國內外陸海域之油氣、地熱能探勘或碳封存工作。惟近5年度探勘費用執行結果,除112年度外,其餘年度執行率均未達五成,113年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占該年度預算數僅39.08%,允宜審酌執行量能,核實編列所需經費,並審慎評估相關油氣探勘計畫之可行性,以提升探勘效益。108至113年8月止油氣探勘,除美國、尼日礦區及讓入之澳大利亞礦區外,餘未獲新增資源量,油氣探勘計畫之規劃及推動,允宜研謀精進;另海域碳封存計畫允待積極尋求與國際能源公司合作機會,汲取其經驗及技術,以利應用於國內環境。另海域碳封存計畫允待積極推展並尋求與國際能源公司合作機會,汲取其經驗及技術,以利應用於國內環境及掌握碳封存關鍵技術能力。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49.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探勘費用-服務費用」編列預算59億4,616萬2千元,於「探勘費用」編列共計77億0,417萬4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63億3,680萬5千元,增加13億6,736萬9千元。然據查,近5年度決算探勘費用之執行,除112年度外,108至111年度執行率均未達五成,113年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占該年度預算案數亦僅約四成,允宜衡酌執行量能編列預算,爰要求秉持撙節原則妥善運用。【38】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50.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探勘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56億1,768萬3千元。上揭預算較113年度預算案44億6,244萬3千元,增加11億餘元,增幅逾25%。惟108至113年8月止油氣探勘,除美國、尼日礦區及讓入之澳大利亞礦區外,餘未獲新增資源量,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油氣探勘計畫之規劃及推動,應審慎評估相關油氣探勘計畫之可行性,以提升探勘效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41】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51.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編列預算10億4,573萬1千元。近年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因國內能源資源短缺,或銜命,或主動前往海外進行探勘及開採工作,包括印尼、澳洲、非洲、厄瓜多等地區皆屢有斬獲,為解決國內能源供應問題,貢獻頗多。惟相關海外探勘、開採工程每年動輒數10億元之譜,相關工作內容、現況、存在問題、執行進度、資金投入、現有成果、預期效益等,皆難以一窺全貌。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民國105年起至今,海外探勘、開採工作部分與上述相關問題之答覆內容提供完整資料與說明,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提案人: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鄭正鈐 52.前總統蔡英文為回應社會各界針對三接工程之於藻礁破壞之疑義,於民國110年11月25日視察「觀新藻礁生態系」、「大潭電廠」等地時公開表示,「將設置10億元基金,來做生態跟藻礁的保護基金」。惟該基金作業及運用要點雖得以「優先支用於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範圍所在之縣市」,但亦載明得支用於「推動臺灣地區環境保護等相關計畫事項」。經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7月18日臉書貼文標題「藻礁在哪裡」即指明,全台僅新北(淡水、石門、三芝)、桃園(觀音、新屋)及屏東(恆春半島)具有藻礁覆蓋,另查,公共電視「我們的島」及相關媒體報導亦指出,桃園地區藻礁覆蓋密度達全台七至八成以上。綜上可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生態保育公益信託基金作業及運用要點」所訂定之「本基金之適用範圍及用途」過於寬泛,且與前總統蔡英文所宣示「做生態跟藻礁保護」之宗旨不符。爰此,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生態保育公益信託基金作業及運用要點」進行修正,以符合前總統蔡英文所宣示「做生態跟藻礁的保護」之宗旨,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45】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張嘉郡 鄭天財 涂權吉 53.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管理費用-服務費用」編列預算2億4,016萬5千元,於「管理費用」編列共計17億6,535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案16億8,779萬6千元,增加7,755萬4千元。然據查,中油公司113年8月底維護料庫存金額達20.98億元,較108年底之15.04億元,增加5.94億元,增幅達39.47%,為近5年來最高,恐造成資金積壓及營運負擔。爰此,鑑於中油公司未加強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不僅影響物料品質安全,也導致財務負擔增加,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6】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54.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研究發展費用」編列30億0,671萬5千元,以智慧綠能、高值材料、循環經濟及智慧環安作為研究發展工作主軸。中油公司積極致力於提升創新研發能量,然專利申請案件數近年卻有下降趨勢,110至112年專利申請件數各為18件、15件、20件,低於108及109年的23件、33件,且截至113年8月,取得專利案件數累計為215件,其中已取得專利卻超過5年尚未使用件數有52件,占比逾兩成。爰此,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呂玉玲 楊瓊瓔 陳超明  55.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研究費用-服務費用」編列預算11億4,749萬7千元。於「研究費用」編列共計30億0,671萬5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26億2,901萬1千元,增加3億7,770萬4千元。然據中油公司提供資料顯示,近3年專利申請數較108及109年下降,迄113年8月底止專利取得逾5年尚未運用數占比逾兩成,顯見專利布局運用尚待強化。爰此,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升研發效益,強化專利布局,妥善動支經費。【49】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56.自三接工程伊始,有關桃園觀音、新屋區一帶沿海藻礁遭工程破壞之疑義聲浪不斷,按「台灣中油大型藻類及殼狀珊瑚藻調查監測報告」調查,比較民國108年2月與民國113年2月數據統計,大潭藻礁區測站5(G1)低潮帶-殼狀珊瑚礁覆蓋率大減四至六成,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108年至今生態保育相關執行經費超過2.7億元,對藻礁生態保育不遺餘力」敷衍回應、避重就輕,學界、環保人士以及社會各界對於藻礁保育不力的質疑,爰此,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碼頭後線區」、「沉箱臨時放置區」下方是否有藻礁,以及「大型沉箱是否為藻礁遭淤泥覆蓋生態減損之元兇」等疑義,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7】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張嘉郡 鄭天財 涂權吉 57.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之成本彙總表編列「直接材料-原料-耗用進口原油成本」計3,403億2,876萬9千元。原油採購之價格深受國際經濟政治影響,依114年度台灣中油公司預算案有關「經營環境」略以,113年6月OPEC+宣布延長現行減產協議至114年底,將在不擾亂市場且不造成全球石油庫存積壓下,逐漸取消額外減產措施,有效支撐國際油價,惟歐美國家為抑制通膨,利率維持相對高檔,恐引發需求轉弱疑慮,不利油價續強;故114年Brent油價走向,將視OPEC+產量決策、中東地緣政治、美國原油產出、國際景氣恢復程度、歐美利率政策等影響因素而定,仍待密切觀察。爰此,對於OPEC+產量決策及中東地緣政治等情勢發展,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擬現貨與長約之配置,以有效降低風險及持續降低營運成本。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60】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58.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中東地區天然氣投資計畫」參與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公司之轉投資計畫編列12億2,533萬9千元。上揭計畫於112至113年度已編列92億2,872萬3千元,114年度賡續編列,合計編列104億5,406萬2千元,且投資效益之評估結果,現值報酬率11.67%,淨現值123億6,496萬1千美元,回收年限為11.12年,具經濟效益可行性。又迄113年8月底止,此轉投資計畫已達成合資協議與契約簽署,預計於113年下半年交割股款並取得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5%股權。然鑑於投資金額龐鉅高達109億餘元,開發礦區位處中東地區且近期地緣政治衝突升溫,仍有潛存風險,且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審核意見,亦揭示應審慎辦理投資前評估及投資後管理作業,並注意國外地緣政治發展等情,爰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辦理投資後管理作業,持續注意中東地緣政治發展,以確保投資效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61】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呂玉玲 楊瓊瓔 59.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編列12億2,533萬9千元,取得該公司5%股權之轉投資計畫,以創造1年40萬噸天然氣產量,穩定國內天然氣能源供應。然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衝突未有趨緩跡象,敘利亞阿塞德政權亦於12月初覆滅,中東地區地緣政治衝突升溫,對於我國能源投資潛在風險擴大,後續中油公司應擬定風險對策計畫,以達成原先預估之效益。爰此,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2】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60.114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賡續編列「中東地區天然氣投資計畫」參與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5%股權之轉投資計畫,依據協議書規定,須同時入股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及合資操作公司,總投資金額109億3,141萬1千元,分5年(112至116年)投資,112至113年度已編列92億2,872萬3千元,114年度賡續編列第3年投資預算12億2,533萬9千元。經查卡達北方天然氣田擴建計畫(NFE計畫)的轉投資案,已於113年6月完成股權購買契約(Equity SPA)簽署,並於7月生效。該計畫總投資金額高達8,624.9億元,計畫於114年底陸續投產液化天然氣,預計117年起年產量達3,200萬噸。中油公司取得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3)公司5%股權的投資,評估淨現值為3.19億美元,現值報酬率12.92%,回收期約7.61年,具經濟效益。中油與卡達能源公司於110年即簽訂15年液化天然氣購氣契約,奠定合作基礎,並於111年獲行政院核准參與NFE計畫。112至113年度預算已編列轉投資金額92.29億元,113年下半年將交割股款,完成股權取得。該計畫除投資報酬外,亦確保台灣穩定LNG供應,有助能源安全及產業發展。然而,112年度因協商歷時3年,未能如期動支預算,進度延至113年才實質推進。該項投資雖具有長期經濟效益,但亦面臨合作夥伴風險、地緣政治風險及運輸風險等挑戰。審計部112年度報告亦提醒,計畫位於中東地區,開發及營運期間長,價格波動與違約等風險應引起重視。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卡達北方天然氣田擴建計畫轉投資進度與效益檢討書面報告」。【63】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三、本會負責審查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玉玲出席說明。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1 PAG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