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 _GoBack]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14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郭國文 賴士葆 王鴻薇 羅明才 顏寬恒 李彥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坤城 王世堅 黃珊珊 陳玉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鍾佳濱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邱志偉 楊瓊瓔 葛如鈞 陳菁徽 謝龍介 葉元之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北國稅局        局長    吳蓮英       高雄國稅局        局長    翁培祐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怡慧       中區國稅局        局長    樓美鐘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李雅晶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簡任視察  李培源 主  席 陳召集委員玉珍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簡廷育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 (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王鴻薇、顏寬恒、李坤城、陳玉珍、李彥秀、羅明才、鍾佳濱、黃珊珊、伍麗華、王世堅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四)各委員如有相關預算提案,請於11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點以前送至財政委員會議事人員收件。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