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50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培瑜 羅廷瑋 洪孟楷 葛如鈞 林倩綺 范 雲      吳沛憶 陳秀寳 郭昱晴 柯志恩 林宜瑾 萬美玲      張雅琳 葉元之 吳春城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菁徽 王義川 邱鎮軍 廖偉翔 何欣純 麥玉珍      鍾佳濱 林楚茵 賴士葆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人員: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明真率同有關人員 核能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長 張欣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小娟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王珮珊 主 席:范召集委員雲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三、繼續審查11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 (進行審查) 決議: 一、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6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19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1億3,094萬6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7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93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7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68萬9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2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38億3,878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2項: (一)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編列38億3,878萬9千元,凍結15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柯志恩 林倩綺 吳春城 連署人:萬美玲 羅廷瑋 (二)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8億4,802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14 提案人:吳沛憶 羅廷瑋 柯志恩 萬美玲     陳秀寳 葉元之 林倩綺 洪孟楷     徐巧芯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葛如鈞 (三)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1節「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編列27億5,477萬9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42 提案人:吳沛憶 張雅琳 陳培瑜 葉元之     萬美玲 陳秀寳 羅廷瑋 林倩綺     洪孟楷 吳春城 郭昱晴 林宜瑾     葛如鈞 徐巧芯 連署人:范 雲 柯志恩 (四)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2節「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編列9,447萬1千元、第3節「核設施安全管制」預算編列6,014萬6千元及第4節「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編列1,477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3-78 提案人:吳沛憶 范 雲 張雅琳 陳培瑜 陳秀寳 郭昱晴 萬美玲 羅廷瑋 柯志恩 林宜瑾 葛如鈞 葉元之 林倩綺 洪孟楷 吳春城 徐巧芯 (五)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第5目「環境輻射偵測」預算編列4,181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9-88 提案人:萬美玲 張雅琳 陳培瑜 柯志恩     洪孟楷 郭昱晴 葛如鈞 羅廷瑋     葉元之 林倩綺 連署人:陳秀寳 范 雲 (六)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第6目「核物料管制業務」預算編列2,277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9-104 提案人:柯志恩 萬美玲 林倩綺 吳春城     洪孟楷 葛如鈞 羅廷瑋 陳秀寳     葉元之 張雅琳 范 雲 吳沛憶     陳培瑜 林宜瑾 連署人:郭昱晴 (七)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明列「強化原子能安全管制,確保公眾安全」、「推廣原子能科技創新,培育跨域人才」、「建立原子能關鍵技術,促進產業加值」及「發展能源及後端技術,推廣產業應用」等 4 項施政目標,其中原子能科技創新、關鍵技術建立、促進產業加值、能源技術發展、推廣產業應用等,均屬原子能科學發展範疇,亦與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業務關聯性甚高。鑑於 114 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發展經費 26億8,300萬元,占「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計畫之比率達91.75%,且加計國原院退休公務人員退撫給付編列數 3億1,000萬元後,占核安會及所屬年度預算總額之比率亦達77.95%。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就此情形,強化監督,以提升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績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供相關報告。105 提案人:吳春城 連署人:林倩綺 葛如鈞 (八)目前核能發電廠用過之核子燃料,均暫存於廠內用過燃料池,但核一廠及核二廠燃料池已近滿貯,核三廠燃料池貯存空間亦有限,故不論核能發電廠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均有興建及運轉之必要性。且日前核能安全委員會表示,國內首束用過之核燃料將移出燃料池。可預計的是未來將持續有更多的動作。但在推動辦理室內乾貯設施興建時,原預計117年12月、118年12月及121年6月興建完成核一、核二及核三廠的室內乾貯設施;惟迄113年8月底核一廠室內乾貯設施興建工程已流標2次,核二廠及核三廠則尚未辦理招標,整體執行進度已有落後情形,相關設施之興建有待充分協調溝通。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督促台灣電力公司,就該工程落後情形積極研議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6 提案人:吳春城 連署人:林倩綺 葛如鈞 (九)迄113年6月底貯存於各核能發電廠、蘭嶼及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等處之低放射性廢棄物近23萬桶,惟台灣電力公司對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之選定抑或集中式貯存應變方案之執行,均無實質進展,恐將影響日後處置時程,鑑於核能安全委員會為行政院非核小組成員之一,允宜與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加強溝通協調,俾利督促台灣電力公司順利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107 提案人:吳春城 連署人:葛如鈞 林倩綺 (十)11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案基金用途各項計畫用以辦理核安演習相關費用編列1,731萬2千元,較 113年度預算案1,510萬8千元,增加220萬4千元,主要係參加核三廠核安演習所需國內旅費增加所致。核安演習係核子事故基金最主要之法定用途,然112及113年度核安演習民眾參與率與covid-19疫情前109 年度(核二廠)及107年度(核一廠)之民眾參與率相較,尚有落差,應強化溝通與確實演練,以達成迅速應變目的;另114年度預算案核安演習所增編之國內旅費,雖有其必需,惟仍宜撙節辧理。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研議強化與核安演習區域內民眾之溝通,並針對撙節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8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萬美玲 柯志恩 (十一)自100年日本福島核能發電廠發生事故,迄113年7月底我國海域、漁獲物等雖尚無輻射異常情形,然後續排放作業預計長達30年,應秉持科學專業及國際標準,持續監控排放資訊及妥辦輻射相關檢測,以維我國海域安全及民眾健康。目前我國生物氚實驗室已擴增至3家,分別隸屬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總體生物氚檢測量能每年已增為2,000件。核安會應允宜加強跨單位合作以增加檢測服務並完善檢測標準作業流程。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研議擴大檢測服務及妥訂目標值並賡續擴展取樣資源,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9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萬美玲 柯志恩 (十二)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以過去從事原子能科技研發所累積之技術為基礎,轉投入新能源科技研發。並宣示「發展能源及核後端技術,推廣產業應用」之目標。而近期國原院所領導之多項綠能科技研發成果,於國內外各大獎項評選中嶄露頭角,顯見核能安全委員會除了核能安全管制業務,在綠能科技之研發上也具相當潛能。為符合淨零排放與非核家園目標的價值,新科技的研發與應用具相當之迫切性。又因綠能科技之研發,牽涉到多方技術之利用與產業應用之投入,請核安會在研究端加強與學研單位之橫向聯繫,共同開發與研究能早日投入產業應用之能源科學技術;且透過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與產業端聯絡,協助各級產業利用核安會研發之新穎技術,共同為淨零排放、永續發展之社會努力。爰此,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0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陳培瑜 張雅琳 (十三)為推動核醫藥物、分子影像與影像儀器的創新研究發展,強化醫學之影像分析與放射醫材的開發技術,我國創新原子能科技應用將導入核醫資料庫大數據與人工智慧AI運算能量,以期加速新藥及醫材科技研發,增進民眾醫療品質與健康福祉。惟人工智慧科技之使用,需慮及相當多方面的人民權利保障。以本次核能安全委員會之原子能科技研究導入AI使用為例,將可能使用到人民之醫療個人資料。國家及科學技術委員會已函送「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亦將協調各個將使用AI之部會訂定各自之作用法子法,以求周延之規範。核安會將如何進行AI之應用,請及早因應並廣納各界意見,同時與國家及科學技術委員會協調訂定核安會相關可資遵循之子法。就上開事項,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1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陳培瑜 張雅琳 (十四)根據核能安全委員會之相關說明,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現持續關注國際第四代反應器及小型模組化反應器之技術發展,並已適度投入人力進行SMR相關研究。然而第四代反應器及SMR尚屬發展中的技術,在設計上也與傳統大型反應器有所差異,且歐、美等國家尚未有正式商轉發電案例,仍需深入了解並評估其技術成熟性及未來運轉實績。即便近期民間熱烈討論SMRs使用、高度關注SMRs發展等議題,然而核能發電廠防範恐怖攻擊或是遭遇強震、洪水或野火等極端事件所需要安全措施及安全費用,並不會因反應器小而大幅變動。核能安全是相關設施運作或技術使用的必要條件,短中長期所需的安全成本亦不能被忽略,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與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2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陳秀寳 張雅琳 (十五)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編列26億8,281萬4千元,補助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之營運發展。然查國原院辦理之多項計畫進度未如預期,如「原子能系統工程跨域整合發展計畫」及「核醫精準醫學之應用研究與推廣計畫」至113年7月底累計支用數占可支用預算數比率各為34.53%及34.1%,「國家中子與質子科學應用研究-70 MeV中型迴旋加速器建置計畫」至113年7月,累計支用數占可支用預算數比率更僅有18%。核安會作為監督單位,實有必要監督國原院積極辦理各項計畫。再者,國原院除前述計畫外,亦有辦理淨零排放相關研究計畫,符合我國2050淨零排放之國家政策之目標,核安會更應積極督導國原院辦理相關研究,俾利我國儘速完成淨零排放。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積極監督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辦理各項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3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倩綺 葛如鈞 (十六)鑑於當前我國推動2050淨零排放之國家政策,而核能作為零碳排之潔淨能源,應考量做為我國當前主要能源之一,然當前核一、核二廠已面臨除役,而核三核二號機之運轉執照亦將於114年5月即將屆期,恐讓燃煤、燃氣機組發電大幅提升,使我國碳排急遽拉升。核能安全委員會作為我國最高核能主管機關,除應督導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核能發電廠除役作業規劃外,亦應及早檢視當前核能發電廠之安全性,及評估核能發電廠延役之可行性。並應積極督導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積極研究新型核能技術,如SMR、核融合等技術。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評估核能發電廠延役之可行性,及督導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積極辦理新型核能技術之研究,並於2個月內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4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倩綺 葛如鈞 (十七)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編列2,277萬8千元,辦理監督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及應變方案之推動、召開跨部會會議督促台灣電力公司推動蘭嶼低放貯存廠遷廠方案等。經查,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書(修訂二版)」,應於105年3月選定最終處置場址,然迄今台灣電力公司仍未與地方政府與民眾達成共識,毫無實質進度,以致最終處置設施計畫時程不斷延宕。另經行政院非核小組多次專案討論,於113年5月第7次會議綜合討論後,請經濟部提報中期暫存場址之政策評估,以應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無限期延宕,然至113年8月,台電公司對「集中式貯存設施」之執行未有實質進度,核安會作為我國最高核能主管機關,應嚴格督導台電公司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或中期暫存場址之進度,而非讓台電公司一再延宕最終處置設施之建置進度。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積極會同經濟部督導台灣電力公司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或中期暫存場址,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5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倩綺 葛如鈞 (十八)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編列5,170萬元,用於因應日本福島核災含氚廢水海洋排放後辦理相關應對措施所需經費,並於114年度增列308萬8千元,擴大國內食品生物氚實驗室之檢測運作量能,雖當前海域監測尚未發現輻射異常狀況,然日本含氚廢水排放作業預計長達30年,核安會做為我國最高原子能主管機關,除持續監控周邊海域輻射狀況外,亦應持續精進監測技術及量能,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加強對周邊海域之監測,及精進檢測技術與擴大檢測量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6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倩綺 葛如鈞 (十九)國際原子能總署與領英(LinkedIn)合作,提供核能領域女性人才工作、進修機會。相關資訊均公開揭露於網路,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善加利用,以利核能領域女性人才培育。117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二十)關於含氚廢水,除台灣外,世界各國與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均有進行相關監測、分析。如2024年10月,IAEA曾進行獨立分析,亦曾聯合中國第三海洋研究所、韓國核安研究所和瑞士施皮茨實驗室進行國際實驗室間比對。請核能安全委員會除自行監測外,持續蒐集轉介、呈現國際重要監測結果,加強含氚廢水相關科學資訊揭露。118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二十一)查核能安全委員會「性別平等推動計畫之院層級議題」,「議題二:提升女性經濟力」之績效指標為「輻射防護或醫療品保等相關研討會、決策會議、宣導或訓練課程之女性出席比例」。出席課程、會議、宣導與「提升女性經濟力」之關聯性顯需釐清。績效指標有未能與推動方向相符之疑慮。請核安會就指標為檢討。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針對前述提出回復說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張雅琳 (二十二)一、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8億4,802萬1千元。係支援核安會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推行業務。二、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機關內部單位層級分為一級、二級、其中一級內部單位名稱於三級機關定名為「組」,於四級機關則定名為「科」。三、然經查核安會之「輻射偵測中心」於核安會降為三級機關後,應為四級機關,但目前輻射偵測中心底下之「環境分析組」、「監測技術組」及「劑量評估組」,卻仍以「組」來定名,似乎不符法制規定。四、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針對前述提出回復說明,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洪孟楷 葛如鈞 (二十三)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預算中編列相關會議室設備優化更新等設備費共203萬5千元,經查,核安會113年度以組織改造及員額增加或調整致原辦公空間配置難以符合需求為由,編列7,252萬2千元用以辦理辦公廳舍裝修工程,惟前項工程迄113年7月底執行狀況,因物價調漲及原規劃落差,目前僅進行圖說審查階段,114年度又編列預算用已更新相關設備,該筆預算是否有其必要性,容有疑義。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積極執行及檢討如何妥善運用相關經費,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郭昱晴 林宜瑾 (二十四)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編列預算271萬1千元。核安會以組織改造及員額增加或調整致原辦公空間配置難以符合需求為由,於113年度預算編列辦理辦公廳舍裝修工程7,252萬2千元。據核安會說明前項工程迄113年7月底執行狀況,因物價調漲及原規劃落差,目前僅進行圖書審查階段。且因人員離退等因素,迄113年7月底該會實際員額295人,較111年底增加僅10人,且114年度預算案員額編列383人,不僅較113年度法定預算員額減少19人,且與112年度預算員額數相同。然核安會114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會議室設備優化及公共區域宣導展示設備經費達203萬5千元,允宜視業務實際需要撙節編列並審酌辦理。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積極執行及檢討如何妥善運用相關經費,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葛如鈞 羅廷瑋 (二十五)核能安全委員會辦理公眾參與、交流以促進公眾對原子能安全管理之了解,惟核安會相關訊息傳播管道(例如:YOUTUBE等)追蹤人數及影片觀看人數未能有效提升,恐不利民眾了解相關訊息及知識。又相關教育推廣活動應以跨部會方式辦理,增加我國民眾對於核安之知識。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針對前述提出回復說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2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陳培瑜 張雅琳 (二十六)經查,核能安全委員會自媒體如YouTube頻道、facebook專頁等,經營成效明顯不佳;媒體託播刊登、刊物編印等,也無法評估是否達到社會溝通目的。此外,近年多項調查統計顯示,民眾雖能肯定核電安全,卻仍因恐懼而排斥討論核廢料處置問題;甚者,忽略核廢料處置問題方為當前我國發展核電難以克服的困境,顯示核安會在社會溝通工作方面,並未清楚設想溝通目的與預期成效,反而造成核廢處置溝通工作困難。綜上所述,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針對前述提出回復說明,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二十七)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於預算案「原子能科學發展」項下「04原子能科技基礎研究及環境建構計畫」編列5,528萬元,係辦理原子能科技施政支援,與民生、產業應用支持研究等。經查,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418萬元,包括原子能專業人才培訓經費83萬元、委託國內法人或學研機構執行專案計畫2,140萬元等。然而,以上人才培訓、委辦專案計畫等工作,培育人才投入國家重點產業者未達20%、研究成果有助政府業務者也僅占三成左右。資源投入與我國原子能科研具體方向未盡符合,各項研究主題也多有發散籠統之虞。綜上,請核能安全委員會針對提高培育人才投入國家重點產業及研究成果有助政府業務之比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二十八)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案「原子能科學發展」項下「05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發展計畫」編列26億8,281萬4千元,係補助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發展、執行政府相關公共事務與原子能科技創新發展等。經查,114年度計畫補助國原院「營運管理及重要設施維持」等,編列經費2億3,889萬1千元,較113年度同計畫、同項目編列之1億8,721萬8千元,多出5,167萬3千元,核安會與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書卻皆未敘明理由。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二十九)經查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原子能科學發展」項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營運發展計畫」預算編列26億8,281萬4千元,較113年度法定預算增加6億1,257萬1千元,增幅29.59%,其中以延續性計畫增編預算數5億0,950萬7千元最多,惟據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提供預算執行狀況顯示「原子能系統工程跨域整合發展計畫」、「核醫精準醫學之應用研究與推廣計畫」、「國家中子與質子科學應用研究-70 MeV中型迴旋加速器建置計畫」等多項延續性計畫之執行未如預期,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陳培瑜 張雅琳 (三十)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2節「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編列9,447萬1千元。據報載,有業者為逃避職災責任,竟造假資料,致員工因接觸輻射劑量超標罹癌逝世。經查,核安會官網針對事類違法案件,並無公告處分機關、負責人或案件相關資訊,恐使無良業者逍遙法外,陷勞工於高度風險中。為促進重大公共利益,核安會應研議修正「游離輻射防護法」,於官方網站公開違規業者,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勞工的生命安全,切勿再讓如此憾事發生。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114年1月31日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林宜瑾 郭昱晴 (三十一)一、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2節「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檢查與管制」預算編列4,304萬9千元。其中辦理「原子能民生應用輻射安全管理躍昇計畫」3,302 萬5千元,用來建置第2代輻射源證照管理等系統、輻射從業人員輻射安全防護數位自主學習網及推動高風險輻射源即時監管機制。二、經查該計畫113及114年,兩年度預算數共5,244萬9千元,但預算需求數竟達1億3,820 萬元,明顯有極大的落差,是否能達到預期計畫成效,容有疑義。三、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該計畫內容之預算編列優先順序,以及訂定實際績效指標,提出書面報告。54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洪孟楷 葛如鈞 (三十二)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2節「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檢查與管制」預算編列4,304萬9千元。包含辦理輻射從業人員輻射安全防護學習網數位化與互動式線上學習教材製作費。經了解,該輻射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將從原子能科技研究人員、醫護人員等行業類別先行推廣。惟查,國際間已逐漸重視空勤人員(含空服員、機師等)宇宙射線劑量管理議題,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建議應評估空勤人員個人劑量,並以每年5至10mSv作為劑量管理值。是故空勤人員因長時間於高空環境工作,受宇宙射線影響程度較地面高,亦有納入前述安全教育對象之必要。核安會於2024年推動「空勤人員宇宙射線劑量管理試辦計畫」,並辦理說明會,邀請國籍航空公司、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等相關人員參與,預計於2025年1月啟動試辦計畫執行飛航劑量管理。雖我國屬中低緯度國家,空勤人員服務之航線受宇宙射線影響相對較低。惟我國航空業空勤人員亦有前往他國航線服務、或其他航行於高緯度高空環境的可能,核安會亦應對前述對象落實輻射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5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郭昱晴 陳秀寳 (三十三)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工作計畫下,編列辦理「原子能民生應用輻射安全管理躍昇計畫」3,302萬5千元,用以建置第2代輻射源證照管理等系統、輻射從業人員輻射安全防護數位自主學習網及推動高風險輻射源即時監管機制。惟該計畫所編預算數與計畫需求數有所落差,鑑資源有限,預算編列允宜按優先順序辦理;而前揭計畫之輻射從業人員輻射安全防護數位自主學習網項目,辦理時程與計畫所訂時程已延後,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3個月內審酌辦理內容之必要性,並依執行實況重訂相關績效指標,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葛如鈞 羅廷瑋 (三十四)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案「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項下「04推動輻射應用劑量合理抑低管理方案研究」編列1,600萬元,係配合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子法修正作業,執行相關研究等。經查,本計畫總經費6,000萬元,分4年編列,113年度已編列1,367萬2千元。比較113與114年度業務費細項卻發現,各項目內容一字不變,僅金額膨脹,甚至連通訊費、物品、設備維護費都將近倍數提高,多有經費濫用之虞。綜上,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2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三十五)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3節「核設施安全管制」預算編列6,014萬6千元。係為辦理核能發電廠運轉與除役安全管制、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獨立驗證技術發展所需經費。由於目前核一廠已獲除役許可,核二廠及核三廠除役計畫已審查通過,且核二廠亦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核三廠尚待環評審查。然核一、核二廠燃料池已近滿貯,核三廠貯存空間也有限,有必要加速最終處置設施或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之規劃與建置。然台灣電力公司執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目前仍處於第2階段之「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107-117年)」,且依監察院之調查報告及核安會審查報告指出,台電對於公眾溝通缺乏整體策略目標,仍需強化與公眾溝通。核安會有必要積極督促台灣電力公司推動相關計畫,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8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洪孟楷 葛如鈞 (三十六)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案「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01核設施安全與維護管制」編列1,014萬6千元,係執行核設施運轉與除役之視察評鑑、諮詢等。經查,我國最後一部核電機組核能三廠二號機將於114年5月除役,社會討論重啟聲浪甚鉅;本計畫今年編列「精進我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相關法規或管制措施委託研究」經費88萬元,應有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重啟」之適法性與客觀風險,提出專業科學意見。綜上,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1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三十七)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案「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02核電廠運轉與除役安全管制及獨立驗證技術發展」編列500萬元,係辦理核能發電廠除役相關研究等。據中國2024年3月公布正式資料顯示,2023年中國核能發電廠排水含氚量超越日本9倍;2024年5月更傳出中國有意於南海部屬20座浮動核能發電廠。經查,本計畫項下之中國參訪,為本年度唯一實際參訪中國核設施並交流安全管制資訊之規劃。參訪人員應以了解氚水排放狀況與浮動核能發電廠部屬規劃為目標,設定台灣風險因應機制。綜上,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4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三十八)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5目「環境輻射偵測」項下「業務費」之「水電費」編列預算126萬8千元。主要為輻射偵測中心辦理業務所需之水電費。經查該中心於113年度水電費預算82萬元,114年度卻增至126萬8千元,增幅為18.05%,甚至高於台灣電力公司公告113年4月起非產業電價用戶之電價漲幅3%至12%。有鑑於賴總統已於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議指示,要求公部門以身作則帶頭節能,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2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萬美玲 羅廷瑋 (三十九)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案「環境輻射監測」」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037萬5千元,係執行行政業務勤務支援工作等。根據2024年5月輻射偵測中心員額評鑑結論報告顯示,輻射偵測中心58項業務中,有23項評估為可部分委外、23項評估為有減化空間,僅12項評估為無委外化空間。然而,與113年度同計畫相較,114年度四項分支計畫中就有三項預算大幅提升,未見具體檢討作為。爰此,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4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四十)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預算案「環境輻射偵測」項下「03台灣周邊海域海水氚監測」編列1,034萬9千元,係辦理海域重要漁場水質安全評估分析等。日本自2023年8月24日開始排放含氚廢水,我國已於2020年組成跨部會因應平台,擬定「整備期」、「應對期」及「長期監控」三階段之「國家海域計畫」,透過「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即時公開相關資訊,使國人可以安心放心。然而,因應單次事件而產生之計畫未設定退場條件者,不免再有30年前海砂屋事件、2018年韓國負離子床墊事件重蹈覆轍之虞,經年編列千萬預算,也應視實際情況設定計畫終止目標。爰此,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7 提案人:郭昱晴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四十一)核一廠乾式貯存已經進入熱測試,核能安全委員會應確實要求台灣電力公司落實自主品保作業、公開監測資訊,以利對熱測試進行監控。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0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張雅琳 陳培瑜 (四十二)一、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於第6目「核物料管制業務」項下「放射性物料營運之管制」中「業務費」編列預算766萬5千元,係用來辦理「放廢處理設施運轉人員資格測驗」、「人員訓練」等業務。二、經查核安會每年辦理「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轉人員測驗」,以核發核廢料管理證照,多以台灣電力公司員工報告為主,然2016年尚有72人報名、合格41人,但到了2023年只剩29人報名、合格15人,合格率只有五成上下。三、雖然核能發電廠已陸續除役,但核廢料管理仍為相關重要之業務,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針對該考試報名及合格人數下降之原因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4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萬美玲 羅廷瑋 本項通過附帶決議1項: 茲收到核能安全委員會內部員工疑遭霸凌事件,涉及職場、言語霸凌樣態,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1週內啟動調查,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釐清事實真相。陳情如附件。 提案人:羅廷瑋 洪孟楷 吳春城 葉元之     范 雲 林倩綺 柯志恩 林宜瑾     郭昱晴 陳秀寳 萬美玲 吳沛憶     張雅琳 陳培瑜 葛如鈞 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1億2,192萬2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9,857萬7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2,334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5項: 1. 據「核安會核能安全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13年第2次會議」紀錄,主席於該次會議中裁示對各緊急應變計畫區「家庭訪問計畫」,「請保安應變組再次研議家庭訪問計畫之不利處境指標建置,並持續評估可行性」。為利釐清不利處境對民眾核災應變是否造成影響,請確實依該裁示辦理。26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2.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迄112年底決算現金餘額達 9億5,400萬元,預計114年底將續增至9億9,700萬元,該基金管理會雖已檢討將活期存款轉為定期存款、或辦理期限較長之定存、或轉存利率較高之專案定存,惟為增裕基金運用收益,允宜參照新修正之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妥為規劃穩健之資金運用方案,並研議餘裕資金解繳國庫之可行性。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研議規劃穩健之資金運用方案,並針對餘裕資金解繳國庫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7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萬美玲 柯志恩 3. 一、11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案「基金用途」共編列9,857萬7千元,其中用以辦理核安演習相關費用共編列1,731萬2千元。二、經查112及113年度核安演習民眾參與率分別為10.91%、10.70%,相較於疫情前109年度參與率12.70%、108年度14.76%、107年度19.14%,皆有明顯差距。三、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3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葛如鈞 林倩綺 4. 一、11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案「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100萬元,係用來製作核安演習及核災應變資訊之宣傳片,並於 Youtube及Fb等推播宣傳。二、經查相關影片於Youtube及Fb等媒介加強推播宣導,其觸及人次雖達10萬人次以上。但根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於112年度,對於緊急應變計畫區內的民眾家訪結果顯示,民眾獲取核安演習訊息方式,以手機簡訊94.3%最高、村里廣播16.25%、核能安全委員會臉書12.85%、在地臉書6.71%,顯見相關媒體宣傳未能有效提供位於緊急應變區域之民眾使用。三、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11 提案人:柯志恩 林倩綺 連署人:葛如鈞 5. 一、114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案「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編列300萬元,係用來辦理「北部輻射災害檢驗分析備援實驗室能力精進補助計畫」及「南部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環境試樣檢測能力精進及民眾輻射風險溝通補助計畫」各150萬元。二、經查2間備援實驗室每年最大檢驗量均為3,800件,但每年度的實際檢驗量與最大檢驗量均有極大落差。以113年為例,截至7月底止,北部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實驗室僅271件,南部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實驗室僅486件。三、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精進檢測能力之書面檢討報告。14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葛如鈞 林倩綺 三、11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范召集委員雲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8億3,564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7億7,511萬1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6,053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072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八)通過決議6項: 1. 114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監督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支出」預算編列27億5,997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核能安全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5 提案人:張雅琳 柯志恩 葛如鈞 洪孟楷     吳沛憶 葉元之 連署人:郭昱晴 陳培瑜 萬美玲 羅廷瑋     林倩綺 2. 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之前身為核能研究所。然在核能研究所時期,有定期公布會計報告於網路,但改制為國原院之後未繼續辦理。請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比照核能研究所,定期公告會計報告。16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3. 依「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性別平等工作小組設置要點」,外聘委員至多可聘請4人,然查目前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性評小組名單,外聘委員為0人。請國原院研議增聘性平領域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成員為外聘委員,俾使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性平工作可更加提升。17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4. 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乃為促進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原子能和平用途之科技發展而設立。為利了解國原院之研究成果,惠請將技術研發成果,如專利取得、維護、使用情形、技轉或其他利用方式,定期公告於網路,以利外界明瞭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之貢獻。18 提案人:吳沛憶 連署人:陳培瑜 郭昱晴 5. 114年度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預算案編列政府補助收入 20 億 3,698 萬 9 千元,其中由核能安全委員會公務預算支應辦理之「國家中子與質子科學應用研究-70 MeV 中型迴旋加速器建置計畫」編列第3年所需經費8億1,958萬4千元,另「國家研究用核子設施除役及清理計畫(第1期)」編列第1年所需經費1億4,965萬4 千元。惟其中70MeV中型迴旋加速器建置計畫迄113年7月底累計支用數占可支用預算數比率僅 18.44%;國家研究用核子設施除役及清理計畫(第1期) 接續之輻射管制區設施與環境安全強化改善計畫(第3期)迄 113 年7月底累計支用數占可支用數比率16.04%,執行狀況均未如預期。爰要求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積極辦理上述兩項計畫並妥善管控執行進度,並針對改善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9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萬美玲 柯志恩 6. 依11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中所附「員工人數彙計表」及「用人費用彙計表」,計編列員工922人、用人費用13億3,450萬8千元,包括研究人員581人、技術人員197人及行政人員144人。迄113年7月底國原院員工實際人數已接近該年度所編預算員額,且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員工人數較113年度之增幅逾10%。另據國原院提供113年7月底全體員工性別比例狀況,男性及女性員工占比各為71.51%及28.49%,其中研究人員中男性員工占比更達82.18%。爰要求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視各領域人才盈虛狀況審慎規劃遴補措施,依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所訂推動策略,鼓勵優秀女性投身能源和科技領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萬美玲 柯志恩 四、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五、在不影響文意前提下,授權議事人員依「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與黨團協商之範例」整理。 六、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 散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