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0分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萬美玲 林宜瑾 林倩綺 張雅琳 柯志恩      范 雲 陳秀寳 郭昱晴 吳沛憶 葛如鈞 羅廷瑋      吳春城 葉元之 陳培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顏寬恒 麥玉珍 楊瓊瓔 李彥秀 高金素梅      鄭正鈐 黃健豪 邱鎮軍 邱志偉 蘇清泉 何欣純      謝龍介 鍾佳濱 翁曉玲 羅明才 張嘉郡 徐欣瑩      林月琴 黃國昌 羅智強 蔡易餘 鄭天財Sra Kacaw      吳思瑤 陳菁徽 賴惠員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王美惠      委員列席28人 列席人員:(11月20日)      核能安全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張欣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院長      高梓木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子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婉玉 (11月21日) 文化部部長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主任秘書   郭美娟 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       蔡嘉駿 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  褚明仁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子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王珮珊 主 席:范召集委員雲(11月20日)      萬召集委員美玲(11月21日)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11月20日) 報 告 事 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2、 核能安全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張欣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1、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2、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3、 審查11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洪孟楷、萬美玲、林宜瑾、林倩綺、張雅琳、柯志恩、葛如鈞、陳秀寳、郭昱晴、吳沛憶、陳培瑜、范雲、羅廷瑋、葉元之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核能安全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張欣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春城、翁曉玲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9日下午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11月21日) 討 論 事 項 1、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2、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3、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4、 審查11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林倩綺、洪孟楷、柯志恩、萬美玲、葉元之、陳秀寳、葛如鈞、陳培瑜、林宜瑾、郭昱晴、吳沛憶、吳春城、范雲、張雅琳、黃國昌、羅智強、羅廷瑋、翁曉玲、吳思瑤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賴惠員、王美惠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8日下午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鑑於Taiwan Plus「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110-113年)」執行率僅68.6%,114年度起續編「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114-117年)」總經費共40億元,回顧TaiwanPlus 3年來APP下載次數只17萬次,亞洲觀看雖占比四成,但美歐地區觀看佔比偏低。Taiwan Plus編列約34.71億餘元,國際擴散成效不佳,續編預算恐浪費公帑之嫌。爰此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Taiwan Plus檢討計畫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連署人:萬美玲 林倩綺 二、文化部預計打造全民共創、共享,可發展成創新、韌性、智慧,具經濟、觀光潛力的100個文化基地,將為地方街區注入文化經濟發展量能。請文化部評估文化基地時,應充分考量地方街區人文歷史積累,並積極串連週邊民間藝文據點、文創產業。台北市作為台灣首都,且具有全台最多的文化資產、藝文場館、藝文團體及從業人員,文化部應協助台北成為台灣的國際文化首都,並積極與民間協力合作。人文歷史是台北的文化觀光特色,請文化部與地方政府合作,輔導納入以下三處文化基地:一、台北市西門町電影文化基地。二、台北市城中區博物館文化基地,結合博物館、藝文場館、菊元百貨等文資,打造藝文廊道。三、台北市城西文化基地,艋舺為北市最早的水岸貿易、城市發展、演藝娛樂、廟宇文化祭典聚落,且為北市國際觀光客造訪十大景點,城西文化基地極具文化、經濟、觀光潛力。 提案人:吳沛憶 范 雲 陳培瑜 陳秀寳 三、於2009年入選世界遺產潛力點的樂生療養院,卻屢屢於保存、再利用,以及院民保障等事項發生爭議,極度不利進一步爭取世界遺產登錄。2024年10月4日,行政院卓院長榮泰於院會表態,樂見樂生療養院的完整保存,為人類留下對過去醫療行為的記憶,行政院將全力支持文化部相關工作的推行。文化部李部長遠亦指出,臺灣雖不屬聯合國會員,但仍將持續爭取國際支持我國世界遺產登錄。2024年臺灣文化遺產國際論壇上,王所長淳熙指出:「人在文化景觀中的角色,往往比建築文化遺產更加的重要。人促成了文化景觀的創造和形成,也維繫著過去的記憶和智慧,更經常是仍能持續運作的關鍵。」我國既有登錄及保存世界遺產之規劃,便應正視集醫療、文資、人權三大價值於一身的樂生療養院之特殊性,且認知到,樂生是一座住有院民及其家屬的社群,正是此一社群的存在見證了漢生病隔離史。為登錄世界遺產計,文化部應秉持專業與「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於3個月內協調主政機關衛生福利部研議樂生入口景觀復原規劃之可行性,並協助衛生福利部偕同樂生院民、國際愛地芽協會臺灣分會、青年樂生聯盟、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以及交通部、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捷運局等相關團體,展開多方對談,共同落實樂生院民所盼「緩坡大平台案」。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課題協調衛生福利部研議可行性,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宜瑾 范 雲 連署人:陳培瑜 陳秀寳 四、近年台灣之繪本創作者屢屢獲多項國際大獎,如:波隆那繪本插畫大獎、波隆那拉加茲獎、瑞典林格倫獎等,多倫多國際作家節也有多位我國繪本插畫家受邀出席暢談,有繪本插畫家之作品登上國內電商平台年度華文暢銷排行榜冠軍之成績;此外,根據國家圖書館調查之「111年臺灣圖書出版現況及趨勢報告」,我國每年出版兒童讀物之數量節節攀升,可見兒童消費市場之強大。繪本亦為推廣親子共讀最好的媒材,在3C產品普及的現在,透過我國優質繪本創作更有助於增進親子感情、啟發孩子閱讀興趣、培養本土關懷。不論從創作者面、讀者面、消費市場面皆顯示我國繪本插畫童書創作越發蓬勃,文化部應為我國親子及繪本插畫童書創作者設立鼓勵機制。爰此,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研議成立國家繪本館、繪本博覽會或繪本基地之可行性,以及研議鼓勵我國創作者之獎鼓勵機制,以表彰我國對繪本插畫童書之重視。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范 雲 郭昱晴 吳沛憶 五、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目前我國約有21萬文化產業工作者,其中,受僱勞工約13萬人,占比約63.76%,無一定雇主約8千人(3.84%),另有將近8萬人為自營作業者,占比約32.41%。依據現行勞動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雇主對在職勞工,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而非受僱勞工則無法適用相關規定。近來發生年輕藝文工作者因過度勞累而猝逝的不幸事件,為保障非受僱勞工型態藝文工作者之健康權,爰要求文化部針對文化產業之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參考勞動部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會商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共同研議文化產業自營工作者之「安全衛生防護與健康檢查」補助方案,以強化其從業之保障,並將研議結果於2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回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葛如鈞 洪孟楷 柯志恩 萬美玲     范 雲 吳沛憶 散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