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54分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2時3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昆澤 林國成 魯明哲 許智傑 林沛祥 陳素月 何欣純 林俊憲 徐富癸 蔡其昌 廖先翔 邱若華 陳雪生 游 顥 黃健豪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倩綺 張啓楷 洪孟楷 陳亭妃 郭國文 黃國昌 鄭正鈐 王育敏 林月琴 陳培瑜 王鴻薇 牛煦庭 楊瓊瓔 葛如鈞 陳菁徽 葉元之 張嘉郡 鍾佳濱 邱志偉 謝龍介 蘇清泉 賴士葆 蔡易餘     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徐巧芯 高金素梅 劉建國 徐欣瑩 李坤城 王美惠 賴惠員 羅智強 廖偉翔 黃 捷 林楚茵 陳冠廷 馬文君 羅廷瑋  委員列席38人 列席官員:10月23日 交通部 部長 陳世凱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路政及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秘書處 處長 黃定環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杜 微  鐵道局 局長 楊正君  民用航空局 局長 何淑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主任秘書 張祐創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羅博童 數位發展部 部長 黃彥男   數位政府司 司長 王誠明  資通安全署 署長 謝翠娟 國防部 常務次長 楊基榮   政風室 主 任 王鎮國  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 資安暨網戰整備處 副 處 長 張克勤  軍事情報局 執 行 長 鄧敦仁 10月24日 交通部 部長 陳世凱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公路局 局長 陳文瑞 公平交易委員會 主任委員 李 鎂 主任秘書 毛浩吉   服務業競爭處 處  長 林慶堂   資訊及經濟分析室 主  任 鄭家麟 數位發展部 政務次長 林宜敬  數位產業署 代理署長 林俊秀  資通安全署 副 署 長 鄭欣明 勞動部 常務次長 陳明仁   勞動關係司 司  長 王厚偉  職業安全衛生署 副 組 長 陳志祺 副 組 長 張毅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副 署 長 林金富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署  長 蘇文玲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查核規劃組 組  長 張育綾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副 處 長 陳星宏 主  席:魯召集委員明哲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林宗賢專  員 劉芳賢 10月23日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1、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杜微及文化部就「臺鐵如何精進服務品質、落實轉型治理、加速資產活化、強化文資保存及提升鐵道美學與功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2、 邀請交通部鐵道局局長就「我國軌道建設執行概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3、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署長及國防部就「國防部財產申報作業誤失之問題檢討、應處作為、風險管控及後續強化資安保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杜微、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資通安全署署長謝翠娟及國防部常務次長楊基榮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林國成、許智傑、林沛祥、何欣純、魯明哲、陳素月、林俊憲、徐富癸、蔡其昌、廖先翔、邱若華、陳雪生、郭國文、王育敏、陳亭妃、陳菁徽、徐巧芯、黃國昌、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月琴、林倩綺、洪孟楷、楊瓊瓔、蔡易餘、陳培瑜及劉建國等2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游顥、黃健豪及林倩綺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0月24日 1、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鎂、數位發展部次長、勞動部次長、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外送平台之整併、收費指引、個資保護、產業發展、勞工權益及食品物流安全規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2、 邀請交通部公路局局長就「公路大型客貨運駕駛短缺之因應措施暨現行遊覽車評鑑制度之檢討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公路局局長陳文瑞、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鎂、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林宜敬、勞動部常務次長陳明仁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陳星宏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林國成、林沛祥、林俊憲、許智傑、廖先翔、魯明哲、徐富癸、邱若華、陳雪生、陳素月、蔡其昌、林月琴、李坤城、牛煦庭、鍾佳濱、洪孟楷、葛如鈞、賴惠員、黃健豪、羅廷瑋、羅智強、王鴻薇、何欣純、楊瓊瓔及黃捷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游顥及陳冠廷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