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20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徐巧芯 林憶君 沈伯洋 林楚茵 陳永康 陳冠廷 洪申翰 馬文君 黃 仁(出席委員10人) 列席委員:葉元之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賴士葆 邱志偉 楊瓊瓔 謝龍介 吳思瑤 麥玉珍 鍾佳濱 蘇清泉 羅廷瑋(列席委員13人) 請假委員:王定宇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德發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廖玉琳 主 席:林召集委員憶君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僅詢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德發及會計處處長蔡進滿報告,委員羅美玲、徐巧芯、沈伯洋、陳冠廷、林楚茵、林憶君、馬文君、黃仁、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葉元之、洪申翰及楊瓊瓔等13人質詢,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德發、副主任委員吳志揚、就養養護處處長周興國、就學就業處處長池玉蘭、就醫保健處處長劉峻正、事業管理處處長楊長政、退除給付處處長羅馬可及臺北榮民總醫院院長陳威明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王定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