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鍾佳濱 莊瑞雄 林思銘 黃國昌 吳思瑤 翁曉玲 陳俊宇 沈發惠 羅智強 吳宗憲 傅崐萁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葛如鈞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王義川 賴士葆 楊瓊瓔 鄭正鈐 羅廷瑋 葉元之 張啓楷 蘇清泉 高金素梅 林月琴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立法院秘書長 周萬來(上午9時13分以前) 立法院副秘書長 張裕榮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張家瑜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高念祖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俊宇、莊瑞雄、鍾佳濱、黃國昌、沈發惠、鄭天財Sra Kacaw、羅智強、林思銘、楊瓊瓔、洪孟楷、葉元之、吳思瑤提出質詢;委員謝龍介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四、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預算提案,請於12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本會,逾時不予受理。 散會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