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4月30日(星期三)9時3分至12時55分 114年5月1日(星期四)9時3分至11時40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鄭天財Sra Kacaw 張啓楷 鄭正鈐 陳亭妃  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賴瑞隆 邱志偉 張嘉郡 蔡易餘 陳超明   委員出席12人    請假委員:邱議瑩 陳超明 列席委員:林德福 劉書彬 洪孟楷 郭昱晴 羅廷瑋 鍾佳濱  李坤城 何欣純 吳沛憶 王美惠 謝龍介 蘇清泉 羅明才 陳培瑜 蘇巧慧 葉元之 徐欣瑩 黃國昌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人員:114年4月30日(星期三)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副署長 陳秘順 內政部警政署 副組長 張國哲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專門委員 顏瑞錫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專門委員 廖雙慶暨相關人員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生命科學研究發展處 副處長 涂君怡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 檢察官 李芷琪 114年5月1日(星期四) 經濟部 部長郭智輝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副組長 梁開忠 法務部法制司檢察官楊石宇 主  席:謝召集委員衣鳯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余俊緯 114年4月30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 1、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洪孟楷、蘇巧慧、郭昱晴、羅廷瑋、李坤城、楊瓊瓔及張啓楷說明提案要旨,農業部部長陳駿季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鄭天財、呂玉玲、鄭正鈐、陳亭妃、謝衣鳯、楊瓊瓔、張啓楷、賴瑞隆、邱志偉、張嘉郡、郭昱晴、羅廷瑋、葉元之、蔡易餘、李坤城、吳沛憶及陳培瑜等18人提出質詢,均由農業部部長陳駿季及內政部警政署 副組長 張國哲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張雅琳及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2、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7、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8、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0、 本院委員游顥等23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21、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2、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23、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4、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25、 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6、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114年5月1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審查: 1、 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濟部 部長郭智輝報告後,委員陳亭妃、張嘉郡、張啓楷、鄭正鈐、鄭天財、呂玉玲、謝衣鳯、蔡易餘、邱志偉、賴瑞隆、鍾佳濱、楊瓊瓔、黃國昌及羅廷瑋等14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 部長郭智輝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岱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2、 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第十三條條文,照委員謝衣鳯等人提案及委員楊瓊瓔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2)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謝召集委員衣鳯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1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