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6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0時7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林岱樺 張啓楷 蔡易餘  邱志偉 賴瑞隆 謝衣鳯 陳亭妃 呂玉玲 鄭正鈐 陳超明 張嘉郡邱議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麥玉珍   委員列席1人 列席人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主任李世德暨相關人員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張宇葭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處長 張學文暨相關人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蔡志儒暨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局秘書室李副主任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兼參事謝志明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 高級分析師 陳健兆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科技及資訊司副司長王東琪 經濟部經濟法制司 副司長 黃宛玉 衛生福利部資訊處 高級分析師 葉景三暨相關人員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高級分析師 黃士峰暨相關人員 主  席:蔡召集委員易餘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1、 繼續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審查本院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第一條之一、增訂第一條之二、第十二條、第十八條、增訂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 增訂第三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節節名,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3) 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4) 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除第一項首句「主管機關『得』……」修正為「主管機關『應』……」外,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5) 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三至第二十一條之五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6) 增訂第二節節名,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7) 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8) 刪除第二十七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9) 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九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0) 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 (11) 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及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2) 委員郭昱晴等人提案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 (13) 第五十五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14)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蔡召集委員易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1 PAG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