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星期三)9時至10時45分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2時50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賴士葆 林德福 李彥秀 郭國文 李坤城 林思銘 黃珊珊 陳玉珍 羅明才 賴惠員 王世堅 吳秉叡 鍾佳濱 顏寬恒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 葉元之 鄭正鈐 謝龍介 林楚茵 徐富癸 蔡易餘 蘇清泉 黃國昌  委員列席9人 列席官員 114年5月14日(星期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法律事務處         處長     林志憲       保險局          局長     王麗惠      司法院民事廳         廳長     林俊廷                    法官    毛彥程      法務部法制司         專門委員   邱黎芬       行政執行署        行政執行官 羅元慎      114年5月15(星期四)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綜合規劃司        司長    李瓊琳       國際財政司        副司長   包文凱       推動促參司        司長    張素珍       人事處          處長    張芳琪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統計處          副處長   劉訓蓉       政風處          處長    許家錦       法制處          處長    姚 瑩       秘書處          處長    楊金亨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財政人員訓練所      所長    許寧佑       臺北國稅局        局長    吳蓮英       高雄國稅局        局長    翁培祐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怡慧       中區國稅局        局長    樓美鐘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李雅晶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會計室          主任    王雪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陳淑姿       公務預算處        處長    許永議       基金預算處        處長    潘清鴻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一娟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國勢普查處        處長    潘寧馨       主計資訊處        處長    吳淑慧       綜合規劃處        副處長   薛月對       人事處          處長    許文壽       秘書室          主任    張家瑜       政風室          主任    陳美倫       主計室          主任    詹媖珺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執行長   張惟明 主  席 賴召集委員惠員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汪治國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專 員 陳治豪 科 員 簡廷育 114年5月14日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保險法」15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王世堅等18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蔡易餘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分別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 (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羅智強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23人、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分別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等6案。 二、審查「保險法」5案: (一)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6人、委員吳秉叡等20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分別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 (二)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決議: 一、審查結果: (一)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照委員吳秉叡等7人修正動議通過:「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各有效契約之解約金債權金額未逾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之六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主管機關為推動提升基本保險保障政策,公告之人壽保險契約,其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並修正立法說明。 (二)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二:照委員吳秉叡等7人修正動議修正通過:第一項句中「…要保人受破產宣告或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時,…」修正為「…要保人受破產宣告或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裁定開始清算或更生程序時,…」,第一項第三款修正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配偶、父母或子女。」,其餘同行政院提案;並修正立法說明。 (三)增訂第一百二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三十條、增訂第一百三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刪除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七、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四)第一百七十條之一:維持現行條文。 (五)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均不予增訂。 (六)通過附帶決議1項: 請司法院督導所屬各法院應於本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八個月內,對所聲請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於施行前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中之保險契約金錢債權,但依新法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之保險契約且無人異議者,完成撤銷扣押命令及強制執行之執行程序。 提案人:賴士葆 陳玉珍 林思銘 李彥秀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賴召集委員惠員補充說明。 114年5月15日 報告事項 1、 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62案: (一)財政部新增決議第31項凍結「財政部」之「業務費」預算10%書面報告案。 (二)財政部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財政部決議第2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財政部決議第3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財政部決議第4項凍結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財政部決議第5項凍結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財政部決議第6項凍結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財政部決議第7項凍結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財政部決議第8項凍結第6目「捐助支出」預算8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國庫署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國庫署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二)國庫署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債務管理作業」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國庫署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財務規劃作業」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國庫署新增決議第70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預算10%書面報告案。 (十五)國庫署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國庫署決議第6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國庫署決議第7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八)國庫署決議第8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賦稅署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1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 十)賦稅署決議第2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1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賦稅署決議第3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1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賦稅署決議第4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1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賦稅署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賦稅署決議第6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賦稅署決議第7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賦稅署決議第8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預算3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賦稅署決議第9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賦稅署決議第10項凍結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賦稅署決議第11項凍結第3目「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 十)賦稅署決議第12項凍結第3目「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項下「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高雄國稅局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辦公大樓」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2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6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 十)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7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8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旅客行李檢查及貨物查緝處理等經費」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9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10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數位海關再造計畫」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四)關務署及所屬決議第11項凍結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數位海關再造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五)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六)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七)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八)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4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九)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5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 十)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6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一)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7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二)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9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三)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0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四)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8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計畫」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五)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1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六)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2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七)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3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公用財產」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八)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4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公用財產」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12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九)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決議第15項凍結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 十)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1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預算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一)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2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電子發票管理經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十二)財政資訊中心決議第3項凍結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電子發票管理經費」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4案: (一)審計部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審計部決議(二)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審計部決議(三)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國內組織會費」預算2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審計部決議(四)凍結第3目「縣市地方審計」項下「縣市地方審計工作」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8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新增決議(一)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新增決議(十七)凍結第7目「主計訓練業務」項下「主計人員訓練」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扣除「人事費」外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4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政府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規劃及督導」預算22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四)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政府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規劃及督導」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五)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六)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七)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八)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九)凍結第3目「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凍結第4目「會計及決算業務」項下「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一)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二)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綜合統計」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三)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綜合統計」中「業務費」之「贈送物價調查、金融業概況調查、民營電廠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傳播業營收及固定投資概況調查與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廠商等紀念品」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四)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國富統計」預算二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五)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各機關統計調查及調查網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六)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上列84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一、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17案: (一)財政部新增決議第28項凍結「財政部」預算3,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二)財政部新增決議第29項凍結「財政部」預算1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三)財政部新增決議第30項凍結「財政部」之「業務費」預算40%專案報告案。 (四)財政部新增決議第36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1,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五)國庫署新增決議第56項凍結「國庫署」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六)國庫署新增決議第59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2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七)國庫署新增決議第76項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5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八)賦稅署新增決議第83項凍結「賦稅署」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九)臺北國稅局新增決議第94項凍結「臺北國稅局」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高雄國稅局新增決議第98項凍結「高雄國稅局」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新增決議第101項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二)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新增決議第104項凍結「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三)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新增決議第108項凍結「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四)關務署及所屬新增決議第111項凍結「關務署」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五)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新增決議第118項凍結「國有財產署」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十六)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新增決議第128項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1,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十七)財政資訊中心新增決議第139項凍結「財政資訊中心」之「業務費」預算30%專案報告案。 二、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1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新增決議(三)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之「業務費」預算40%專案報告案。 (經財政部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顏寬恒、李彥秀、李坤城、林思銘、羅明才、鍾佳濱、黃珊珊、黃國昌、鄭天財、葉元之、王世堅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玉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17案及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1案均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有鑑於金融業市場競爭激烈,國營金融機構近年來獲利屢創佳績,惟受限於預算法規範,無法及時支應額外購建固定資產之需求而削弱其競爭力,爰要求財政部洽行政院主計總處對國銀銀行購建固定資產預算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部分,除房屋及建築中之新建或購置各項辦公房屋、宿舍與交通及運輸設備中之購置管理用車輛,及增加國庫負擔經費者外,其餘項目金額在8,000萬元以下者依業務需要由主管機關代擬代判院稿辦理,並補辦預算,俾使固定資產購置規劃與執行更具彈性與行動力。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顏寬恒 賴惠員  李彥秀 林思銘 鍾佳濱 散會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