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18分      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28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國成 魯明哲 李昆澤 洪孟楷 蔡其昌 何欣純 陳素月 林俊憲 廖先翔 黃健豪 許智傑 徐富癸 邱若華 游 顥 陳雪生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黃 捷 鍾佳濱 黃國昌 麥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啓楷 楊瓊瓔 羅明才 謝龍介 蘇清泉 林楚茵 林月琴 王鴻薇 羅智強 蔡易餘 吳思瑤 王美惠 葉元之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5月28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陳崇樹 主任秘書 黃文哲 法律事務處 處 長 蔡志儒 主計室 主 任 蔡惠娟 數位發展部 常務次長 葉 寧 資源管理司 司  長 曾文方 法制處 副 處 長 吳宜倫 法務部 參  事 廖江憲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 主 任 林建隆 通訊監察科 科 長 林煒翔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王前鎧 基金預算處 科  長 楊靜茹 5月29日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信得 副主任委員 何慶生 委  員 張文環 委  員 李延年 主任秘書 姚辰安 執 行 長 林沛達 運輸安全組 組  長 鄭永安 主計室 主  任 孫淑幸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廖玉琳 主  席:林召集委員國成 專門委員:邱垂發 主任秘書:李健行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喻 珊 科  長 林宗賢專  員 劉芳賢 5月28日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2、 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5案: (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項「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3項「基礎設施監理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4項「平臺事業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5項「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6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旅運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國外旅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國外旅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1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1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5項「通訊傳播監理案件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預算凍結1/10書面報告案。 (1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基金用途」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案。 (1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有線電視偏鄉及數位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1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有線廣播電視現況調查及服務品質提升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有線廣播電視現況調查及服務品質提升計畫」預算凍結110萬元書面報告案。 決定:各案書面報告已送達,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1、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2案: (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新增決議(十八)「政務人員待遇」預算凍結七分之四專案報告案。 (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新增決議(二十五)「業務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 2、 繼續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崇樹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黃國昌、李昆澤、蔡其昌、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黃健豪、許智傑、徐富癸、林國成、邱若華及林月琴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崇樹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游顥及王鴻薇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審查結果: (一)114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2案: 1.「政務人員待遇」預算凍結七分之四案: (1)通過提案1項: 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政務人員待遇」預算凍結七分之四案,因行政院尚未將提名委員名單重新送至立法院審查,爰本案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案送達立法院,並經立法院院會完成審查程序後,即同意動支。 提案人:林國成 黃健豪 陳雪生 魯明哲 廖先翔  (2)本案提報院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案送達立法院,並經立法院院會完成審查程序後,即同意動支。」 2.「業務費」預算凍結10%案:本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二)「電信管理法」修正草案等5案: 1.第五條,照委員黃健豪等5人及委員許智傑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依現行條文增訂第二項為「提供下列電信服務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之登記:一、向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以批發方式,承租或承購搭配用戶號碼之電信服務,並以自己名義向用戶販售服務。二、提供用戶接取網際網路服務。」、第三項為「前項第二款應登記為電信事業者,主管機關考量電信服務營業額、用戶數及其他因素,得為分級管理。」及第四項為「本法中華民國〇年〇月〇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提供第二項各款服務者,應於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登記。」 2.第八條、第九條、第四十條及第七十五條,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3.增訂第八條之一,不予增訂。 4.第七十九條,照委員黃健豪等5人及委員許智傑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依現行條文第一項增訂第一款為「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未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之登記。」,原第一款至第二十四款遞移為第二款至第二十五款。 5.通過附帶決議1項: 「電信管理法」修正條文第5條施行後,主管機關應考量業者既有之權利義務與法定負擔,衡酌比例原則、衡平原則,參採業者意見與實際管理需要後,訂定分級管理制度,以落實對電信業者之管理,提升打詐效能,並兼顧產業發展之所需。 提案人:林國成 邱若華 洪孟楷 游 顥 魯明哲 陳雪生 廖先翔   6.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國成補充說明。 7.本日通過之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5月29日 報告事項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5案: 1、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2、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教育訓練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3、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4、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運輸事故調查」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5、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各案書面報告已送達,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新增決議(八十)「業務費」預算凍結30%書面報告案。 (本日會議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李昆澤、林國成、林俊憲、陳素月、許智傑、徐富癸、蔡其昌、魯明哲、鄭天財Sra Kacaw、葉元之、邱若華及何欣純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廖先翔、黃健豪及游顥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本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散會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