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42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沈發惠 羅智強 王義川 吳思瑤 翁曉玲 陳培瑜 莊瑞雄 吳宗憲 王鴻薇 傅崐萁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鄭正鈐 蔡易餘 鍾佳濱 委員列席4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梅英(秘書長退職) 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科長 許育華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林故廷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情報組副組長 黃永璋 主 席:吳召集委員宗憲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高念祖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第二百零五條之三及第二百零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王義川、吳思瑤、翁曉玲、沈發惠、莊瑞雄、吳宗憲、羅智強、楊瓊瓔、陳培瑜提出質詢;委員王鴻薇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