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3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張智倫 張宏陸 王美惠 黃 捷 李柏毅 麥玉珍 黃建賓 許宇甄 徐欣瑩 牛煦庭 高金素梅 丁學忠 吳琪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賴士葆 鍾佳濱 謝龍介 林倩綺 洪孟楷 黃國昌 盧縣一 蘇清泉 陳雪生 楊瓊瓔 羅智強 吳沛憶 吳思瑤 王鴻薇 游 顥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建德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政務次長伍勝園暨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陳松吉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暨相關人員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馮輝昇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惠裕 主 席:黃召集委員建賓 專門委員:翁栢萱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鄧瑋宜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交通部部長、警政署署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國家安全局局長、法務部部長就計畫性攻擊事件進行「社會治安維護之檢討與精進」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建德、交通部政務次長伍勝園報告,委員蘇巧慧、張智倫、王美惠、黃捷、張宏陸、李柏毅、麥玉珍、黃建賓、許宇甄、徐欣瑩、牛煦庭、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吳琪銘、謝龍介、丁學忠、王鴻薇、吳思瑤、盧縣一、洪孟楷、吳沛憶等21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建德暨相關人員、交通部政務次長伍勝園、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馮輝昇、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陳松吉、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劉建國、高金素梅、徐欣瑩、林倩綺、楊瓊瓔及蘇清泉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鑑於民國114年12月19日發生於臺北捷運及南西商圈之重大無差別公共場域攻擊事件,顯示我國現行社會治安、公共運輸安全、社會安全網及跨部會情報聯防機制,仍存在事前預警不足、即時阻斷失靈及制度分工斷裂等重大結構性問題。爰請內政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法務部及國家安全局,針對本案所揭露之制度缺口,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檢討與改善方案,並送立法院。 (1) 本次事件顯示現行治安體系仍高度仰賴事後警力投入與勤務堆疊,對於「孤狼式攻擊」、「多點移動式暴力」等新型態公共安全風險,欠缺有效之事前預警、即時封控及跨體系整合能力。 (2) 各部會雖分別提出檢討報告,惟多集中於既有制度重申與單一部門內部精進,未能正面回應快打部隊反應斷鏈、社安網對高風險孤立者之失靈、公共運輸通報時差、情報聯防下沉不足、司法防恐工具不足及網路模仿效應防制分散等核心問題。 (3)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回應人民對公共安全與制度責任之合理期待,有必要透過立法院臨時提案,明確要求行政院整合跨部會權責,提出可受監督、可量化、可追蹤之制度性改善作為。 (4) 各相關部會應作為事項: 1. 請內政部督導警政署,於一個月內提出針對「多點移動式無差別攻擊」之快速打擊部隊應變精進方案,內容應包含: (1)全國各公共運輸及高人流場域暴力突發事件SOP; (2)明確之黃金抵達時間與處置指標; (3)區域聯防、動態封控及實兵演練之制度化規劃。 2. 請衛生福利部就「強化社會安全網2.0計畫」,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針對「非精神列管、非貧困、長期社會孤立之高風險族群」,說明現行制度之限制,並研議規劃「風險評估」機制,將高風險孤立者評估及介入方式納入服務。 3. 請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於一個月內全面檢討三鐵及機場之危安通報流程,建立現場人員或民眾直通警勤中心之最短通報機制,並評估建置「一鍵式暴力突發警報及即時疏散廣播系統」,納入公共運輸安全最低標準。 4. 請國家安全局於一個月內提出「暴力攻擊情報聯防機制」精進方案,說明如何將重大預警情資,通報警政署強化勤務部署,並兼顧法源依據與人民權利保障。 5. 請法務部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各地檢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之具體作為,並就具高度公共安全風險個案之制度補強方向提出說明。 6. 請上述各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統籌規劃跨部會之「網路暴力與模仿效應預警系統」,整合既有網路巡邏資源,研議導入科技輔助監測,並明確介入門檻與法律依據,避免制度分散與空轉,並由主責機關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黃建賓 牛煦庭 王美惠 許宇甄 二、依據我國褒揚條例規定,倘「冒險犯難,忠貞不拔,壯烈成仁者」得依法褒揚,並得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或地方忠烈祠,是以內政部據該條例,褒揚因救助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不幸病故之林鴻森先生並入祀桃園忠烈祠。而12月19日晚間於台北車站發生重大計劃性殺人事件,余家昶先生捨命抵禦歹徒,大幅度降低可能的傷亡,挽救眾多民眾生命安全,惟余家昶先生不幸因傷重不治身亡。為感念余家昶先生義行,在尊重家屬意願下,予以協助,依褒揚條例程序由原籍地方政府提報辦理。 提案人:黃建賓 張智倫 麥玉珍 許宇甄 丁學忠 王美惠 李柏毅 吳琪銘 散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