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8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郭國文 賴惠員 鍾佳濱 李彥秀 羅明才 黃珊珊 顏寬恒 李坤城 林思銘 王世堅 陳玉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黃國昌 鄭正鈐 楊瓊瓔 謝衣鳯 謝龍介 林楚茵 邱志偉 林倩綺 蘇清泉 陳冠廷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       銀行局          局長    童政彰       證券期貨局        局長    高晶萍       保險局          局長    王麗惠       檢查局          局長    賴欣國      財政部           部長    莊翠雲       推動促參司        司長    張素珍       國庫署          署長    陳柏誠       賦稅署          署長    宋秀玲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       經濟發展處         處長    陳美菊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參事     呂登元       法制協調處         簡任視察   林馨文 主  席 李召集委員坤城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秘 書 汪治國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科 員 劉雅欣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bookmark: _Hlk218588154]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如何引導國內資金擴大參與公共建設及策略性產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鍾佳濱、陳玉珍、李彥秀、林思銘、羅明才、李坤城、黃國昌、王世堅、顏寬恒、黃珊珊、謝衣鳯、林楚茵、邱志偉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財政部部長莊翠雲、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修銘、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蘇清泉、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