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24分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2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林沛祥 柯志恩 劉書彬 陳秀寳 張雅琳      范 雲 葉元之 郭昱晴 林宜瑾 羅廷瑋 謝龍介      吳沛憶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葛如鈞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張啓楷 洪孟楷 鍾佳濱 黃國昌 李彥秀      賴惠員 林德福 林倩綺 盧縣一 鄭天財Sra Kacaw      林思銘 羅明才 顏寬恒 蘇清泉 林楚茵 徐欣瑩      邱鎮軍 何欣純 楊瓊瓔 邱志偉 吳思瑤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人員:(11月12日)      運動部政務次長         鄭世忠率同有關人員      (11月13日)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劉召集委員書彬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陳怡安 (11月12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運動部政務次長鄭世忠列席就「對體育團體之治理與全民運動之推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萬美玲、柯志恩、劉書彬、張雅琳、范雲、郭昱晴、林宜瑾、葉元之、謝龍介、羅廷瑋、林沛祥、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陳秀寳、黃國昌、賴惠員、洪孟楷、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林倩綺、鍾佳濱、盧縣一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運動部政務次長鄭世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林楚茵、鍾佳濱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項:   有鑑於組頭操作賽事、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運動競技之公平性,不僅破壞運動精神,更嚴重損及職業及業餘運動產業發展。政府在鼓勵企業投資、捐贈運動事業之際,亦應考量如何藉由民間資源投入賽事公平維護與賭博防制相關措施。建請運動部研議如何透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之捐贈機制或其他方法,鼓勵企業資金挹注,用於運動賽事防弊、裁判教育、檢舉獎勵及宣導等工作,促進公私協力,共同防制妨害賽事公平之不法行為,維護運動產業健全與永續發展,並於3個月內,將研議結果之書面報告送進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劉書彬 萬美玲 柯志恩 (11月13日) 報 告 事 項 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林沛祥、柯志恩、萬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羅廷瑋、陳秀寳、劉書彬、郭昱晴、張雅琳、葉元之、林宜瑾、楊瓊瓔、吳沛憶、邱志偉、范雲、林倩綺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謝龍介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