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0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林岱樺 吳秉叡 賴惠員 劉書彬 顏寬恒 羅明才 李坤城 李彥秀 林思銘 陳玉珍 王世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鍾佳濱 楊瓊瓔 王鴻薇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陳培瑜 委員列席6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陳淑姿               主任秘書   李奕君  綜合規劃處        處長    陳梅英  公務預算處        處長    許永議  基金預算處        處長    潘清鴻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一娟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國勢普查處        處長    潘寧馨  主計資訊處        處長    吳欣宜  人事處          處長    劉永慧  秘書室          主任    張家瑜  政風室          主任    陳依芸  主計室          主任    詹媖珺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副審計長  林汝玲               代理主任秘書鄭惠峯  第一廳          廳長    周琼怡  第二廳          廳長    陳正鏞  第三廳          廳長    張志乾  第四廳          廳長    張國清  第五廳          廳長    陸冠聖  第六廳          廳長    葉盈池  覆審室          主任    王挺龍  資訊處          代理處長  溫大民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人事室          主任    黃炳煌  會計室          主任    王雪齡  政風室          主任    黃繼德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林勝賢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李奕勳  臺北市審計處       處長    洪春熹  新北市審計處       處長    張錫朧  桃園市審計處       處長    黃美蘭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張漢卿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王文助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陳三民  基隆市審計室       主任    吳婉瑜  宜蘭縣審計室       主任    劉莉玲  新竹縣審計室       主任    莊淑美  新竹市審計室       主任    郭麗玲  苗栗縣審計室       主任    楊麗芬  彰化縣審計室       主任    謝淑芬  南投縣審計室       主任    李錦玫  雲林縣審計室       主任    楊美冠  嘉義縣審計室       主任    陳幸惠  嘉義市審計室       主任    魏識如  屏東縣審計室       主任    李雪梅  花蓮縣審計室       主任    邱燦興  臺東縣審計室       主任    蔣文興  澎湖縣審計室       主任    高慧雅  金門縣審計室       主任    吳惟裕 主  席 吳召集委員秉叡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專 員 陳治豪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林岱樺、吳秉叡、賴惠員、劉書彬、顏寬恒、羅明才、李坤城、李彥秀、林思銘、王世堅、陳玉珍、鍾佳濱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