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21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陳昭姿 林沛祥 吳宗憲 沈發惠 范 雲 張雅琳 翁曉玲 [bookmark: _Hlk227932266]許宇甄 莊瑞雄 蔡其昌 柯建銘 傅崐萁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洪孟楷 委員列席2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高金枝 最高法院院長 高孟焄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吳東都 懲戒法院院長 林輝煌 法官學院院長 張升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 侯東昇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長 簡慧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 蘇秋津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 陳駿璧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 王梅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長 李寶堂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院長 李文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院長 梁玉芬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 張國忠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院長 邱志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院長 何信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 邱璿如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院長 蕭胤瑮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黃莉雲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長 朱瑞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院長 黃潔茹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院長 王漢章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院長 王邁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院長 楊國精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院長 卓進仕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院長 陳弘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院長 陳連發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院長 甯 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院長 蔡國卿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院長 李昭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院長 黃若美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院長 張宏節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院長 黃斯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院長 李麗珠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院長 楊智守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長 涂秀玲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院長 陳信旗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院長 游文科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周漢威(董事長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培源 主 席:莊召集委員瑞雄 專門委員:黃良瑩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昭姿、吳宗憲、翁曉玲、張雅琳、沈發惠、許宇甄、范雲、洪孟楷、莊瑞雄提出質詢;委員蔡其昌、林倩綺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第一案及第二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三、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次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預算提案,請於5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送交本會,逾時不予受理。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