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2時15分 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1時21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林俊憲 童惠珍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蕭美琴 陳歐珀 陳素月 李鴻鈞 陳雪生 顏寬恒 陳明文 許淑華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王榮璋 曾銘宗 陳曼麗 黃國昌 吳志揚 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劉世芳 江啟臣 李俊俋 邱志偉 蘇巧慧 廖國棟Sufin.Siluko 鍾孔炤 林奕華 周陳秀霞 賴瑞隆 周春米 許毓仁 何志偉 羅明才 蔣萬安 林德福 林靜儀 李彥秀 蔡易餘 邱議瑩 何欣純 趙正宇 陳怡潔 林麗蟬 蔣乃辛 呂玉玲 吳焜裕 委員列席34人 列席官員:3月18日(星期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詹婷怡 綜合規劃處 處長 王德威 平臺事業管理處 代理處長 陳春木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金益 基礎設施事務處 處長 羅金賢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處長 陳崇樹 法律事務處 代理處長 黃文哲 北區監理處 處長 溫俊瑜 中區監理處 處長 黃琮祺 南區監理處 處長 劉豐章 秘書室 主任 石博仁 人事室 主任 林文益 政風室 主任 林衛民 主計室 主任 陳勁欣 3月20日(星期三)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楊宏智 副主任委員 紀佳芬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官文霖 事故調查組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張文環 飛航安全組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李延年 調查實驗室 副飛安調查官 莊禮彰 秘書室 飛安調查官 林沛達 主計 諮議 郭美君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飛航標準組 組長 林俊良 空運組 組長 韓振華 飛航管制組 組長 薛少怡 航站管理小組 組長 朱冠文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3月18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林俊憲、童惠珍、葉宜津、李昆澤、劉櫂豪、蕭美琴、、陳歐珀、陳素月、李鴻鈞、曾銘宗、王榮璋、劉世芳、黃國昌、、林奕華、李彥秀、陳雪生、李俊俋、陳曼麗、邱志偉、蘇巧慧、許毓仁、顏寬恒及林靜儀等2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許淑華、何欣純、陳明文及何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隨著數位媒體時代來臨,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因數位電視機上盒具雙向溝通功能,而可從頭端蒐集使用者收視行為,自動精確記錄用戶收看的節目與使用的服務數據,並加以分析各頻道收視率。然而用戶之閱聽紀錄應屬個人資料範疇,各家業者於使用、分析前,應取得消費者之同意,事後也應賦予消費者刪除相關資料之權利。故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重視國人之隱私權,要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落實非經用戶同意,不得使用、分析其閱聽紀錄資料,已蒐集之資訊用戶則可請求刪除,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劉櫂豪 林俊憲 鍾佳濱 3月20日(星期三) 邀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陳歐珀、蕭美琴、林俊憲、陳明文、陳素月、葉宜津、李鴻鈞、陳雪生、許淑華及劉櫂豪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童惠珍、顏寬恒及何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1